我国公共部门内部审计发展战略研究_内部审计论文

我国公共部门内部审计的发展策略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内部审计论文,策略论文,部门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年来,国家体制改革的深化,人民参政议政、参与国家公共管理意识的加强,迫切要求我国国家机关提高执政能力,改革不合理的体制。其中,公共部门内部审计工作的推进在维护国家财经法纪、促进增效节支、推动公共部门体制改革以及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公共部门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立起到了权利制衡的作用,并且其机构与人员的相对独立性保证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因此推进公共部门内部审计的发展任重而道远。

      一、我国公共部门内部审计发展现状

      (一)公共部门内部审计的政策演变

      我国内部审计起源于198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向国务院提交《关于开展审计工作几个问题的请示》中提出的关于建立部门、单位内部审计问题。内部审计提出之时,我国将内部审计定位在“国家公共部门”。1985年8月,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对内部审计进一步进行定位,指出其范围包括政府各部门、事业单位以及大中型企业,内部审计向国家审计机关报告工作,并把对内部审计的管辖权赋予审计署。同年12月颁布的《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规定》明确指出,“内部审计是国家审计体系的组成部分”。而199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实施,从法律层面确定了内部审计的地位。在这一阶段,内部审计主要是指公共部门内部审计,其被定位为国家审计体系的组成部分。一方面,向本单位、本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另一方面,向同级或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工作,受国家审计机关的领导。因此,在此阶段,公共部门内部审计具有浓重的行政色彩,根植于国家审计之中。

      2003年发布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重新定义了内部审计在我国审计体系中的地位。除了国家公共部门,提倡和鼓励大中型企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的目标也从传统财务审计的合规合法性发展为降低组织风险,增加组织价值,为实现组织目标提供合理保证。后者更加侧重于为单位内部管理服务。内部审计不再囿于国家审计体系之中,以往双重领导,双向负责的规定不复存在,国家审计机关不再直接领导内部审计,而是对内部审计的工作进行指导。在此意义上,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不再是包含的关系,而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公共部门内部审计也主要对本单位、本部门负责,淡化了行政色彩。

      (二)公共部门内部审计的发展趋势

      自1983年提出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我国在探索中发展公共部门内部审计,对公共部门内部审计进行大量的资金投入。从1983年提出建立内部审计机构,1994年审计法的颁布从法律上规定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立,至1999年底,我国共建了内部审计机构9万多个,配备的内部审计人员达24万之多,短短十几年,我国内部审计快速发展。

      我国内部审计是为了应对改革后的新经济形势,强化审计监督体系,作为国家审计的延伸而建立的,因此内部审计的发展有着“行政干预”色彩,公共部门审计成了重中之重。我国内部审计发展较晚,尚处于探索阶段,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公共部门内部审计主要开展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关注合法合规性以及经济性,对效益性目标关注不多。然而,经过近几年发展,我国公共部门内部审计不再局限于财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经济效益审计、专项审计等审计类型所占比重逐年增加。我国公共部门内部审计业务类型从传统单一向多样化创新发展。

      (三)公共部门内部审计发展存在的问题

      分析我国目前公共部门内部审计发展现状可知,虽然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以及审计方式、审计内容有了发展与转变,但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公共部门内部审计仍处于现代内部审计的初级发展阶段,存在着一些不足。

      1.公共部门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不能强有力地保证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和权威性。首先,根据2003年审计署发布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第3条规定,“国家机关、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必须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部审计人员。有内部审计工作需要且不具有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条件和人员编制的国家机关,可以授权本单位内设机构履行内部审计职责。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审计委员会,配备总审计师。”从中可以看出我国对于公共部门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没有必要的强制要求,有很大的灵活性,规范不明确。除此之外,2015年5月10日,笔者利用中国政府网(www.gov.cn)进行了一次网络调查。笔者当日打开所有与中国政府网链接的中央政府部委、国务院特设机构、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等74家网站。从“机构设置”、“主要职能”等栏目查找与内部审计职责相关的信息。其结果显示有42.47%的单位设有内部审计职能(见表1)。而刘力云2007年做的58家网站调查中有41%设置了内部审计职能。两者相比可以看出这几年我国公共部门内部审计有所发展。但是独立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部门单位只有12.33%,占设有内部审计职能单位总数的29.03%,占比很少。同时地方制度建设的完善度比中央更加薄弱,所以从国家整体来看,我国公共部门内部审计职能机构的建设仍有很大发展空间。其次,从表1中可以看出15.07%的单位或部门将内部审计机构隶属于财务、监察或办公厅。内部审计机构的地位不高,并且经费受制于其他部门,也使得内部审计机构的权威性及独立性受限,这使得高层管理者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内部审计不能有效地履行其职能。

      2.公共部门内部审计人员数量少,并且知识结构比较单一,内部审计人员胜任能力有待提高。从表1可以看出42.47%设置内部审计机构的中央各部门中有30.14%只是在一些部门下设审计处或无专门机构,一般在审计处设置4、5人或设1、2个审计专职人员。据调查2004年美国中央政府部门从事内部审计的人员有11229人,相当于每247个公职人员中有一个从事内部审计工作。近几年虽双方均有发展,但我国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差距。除此之外,我国内部审计起步较晚,尚未建立完整的内部审计人员执业能力标准,并且我国内部审计人员中大多从事财务审计,知识结构偏向于财务会计,比较单一。

      3.公共部门内部审计内容仍侧重于财务审计,以监督为主,服务的意识不强。我国公共部门内部审计虽然正在向风险导向内部审计模式发展,已尝试扩展审计内容,逐渐的将审计重心移向管理审计、绩效审计等,但由于组织领导对内部审计认识的不足、内部审计人员专业素养的欠缺、审计资源的有限性等原因,审计效果欠佳。

      4.公共部门内部审计法律体系还不健全,有些地方公共部门内部审计流于形式。我国内部审计实施规范只是规定国有大中型企业及有关事业单位要建立内部审计机构,而对于怎样建立、如何定位等没有具体的规定,这使得有些地方公共部门只设机构,不开展实质性工作,不利于我国内部审计的发展。如一些单位的高层凌驾于内部审计之上,贪赃舞弊、以权谋私,给国家造成巨大财产损失。

      二、国外公共部门内部审计发展经验

      (一)西方发达国家公共部门内部审计独立性对我国的启示

      西方发达国家公共部门内部审计的发展不是开始于国家的行政命令,而是组织发展到一定阶段的自发产物。故此,西方发达国家公共部门内部审计的监督与管理由行业自律组织来执行。并且,西方发达国家内部审计发展已经比较成熟,其内部审计机构保持相当高的独立性。

      因为我国内部审计起源于国家行政命令,并且我国公共部门是国家的公仆,要“依法治国”,而我国行业组织发展还不成熟且其发布的审计框架、制度等不具有法律权威性,不能使公共部门“依法”。所以,我国要加强立法,而不能主要依靠行业自律组织。除此之外,我国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不完善,可以向西方发达国家学习使内部审计机构隶属于最高行政长官,以保证其独立性。

      (二)公共部门内部审计有效性及其职能实现的研究

      国外许多学者对公共部门内部审计的有效性以及其在公共部门全面风险管理中的作用进行了深入的研究。Gramling和Myers在2006年已经证明公共部门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中扮演着适当的角色,表2为其调查结果,表明公共部门内部审计在组织风险管理中的重要性。Halimah.Nasibah等人在2008年对马来西亚公共部门内部审计进行了问卷调查,共发放200份问卷,有效回收99份。在对影响公共部门内部审计职能有效性因素的调查中发现影响内部审计有效性的五要素分别是:内部审计质量(48.4%)、高管的支持(24.2%)、充足的资源(13.4%)、内部审计人员的合作(7%)与审计委员会的沟通(7%)。其中,内部审计的质量包括内部审计人员的胜任能力、审计目标、审计活动的质量,可见促进公共部门内部审计职能的发挥关键在于内部审计质量的提高和高级管理层的支持,而提高内部审计人员胜任能力是改善内部审计质量不可或缺的重要举措。

      

      

      2009年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发布了公共部门内部审计能力(IA-CM)模型研究报告。IA-CM模型提供了公共部门内部审计有序改善的路线图和公共部门自我评估与外部评估的评估框架,公共部门可以根据其性质、复杂性及其业务相关风险确定其内部审计需求,然后对照已确定的需求,评估其现有的内部审计能力,最终确认既有需求和现有的内部审计能力间的所有重大差距,并努力使内部审计人员的能力达到合适的水平,以提高公共部门内部审计的有效性(张庆龙,2009)。IA-CM模型分为五个渐进的能力等级:初始级、基础级、整合级、管理级、优化级。不同的发展阶段对内部审计人员胜任能力、内部审计环境、专业技能等有不同的要求。根据公共部门所处的阶段,找到发展该部门内部审计的特定路径,以提高内部审计的有效性。

      三、国家审计在我国公共部门内部审计发展中的角色定位

      (一)国家审计引导公共部门内部审计的发展方向

      随着经济的发展、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传统的审计业务不再满足现实的需求,新的经济形势对审计提出新要求。从整个国家的审计发展方向来看,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使得人们更加关注风险的管理、经济活动的效益性以及组织目标的实现。在新形势下,从刘家义审计长提出的审计“免疫系统”理论中可以看出,我国国家审计的审计内容、重点与审计职能等发生了改变。因为国家审计在我国审计工作中占有绝对地位,并且在内部审计工作规范中亦指出国家审计机关对公共部门内部审计工作有指导作用。同时,审计署的审计工作计划对我国公共部门内部审计工作影响重大。除此之外,由于审计署审计资源有限,不可能对公共部门的所有业务进行审计,因此公共部门内部审计就会填补这些审计空白,从这个意义上,公共部门内部审计可以说是国家审计的延伸。所以,我国国家审计引导着公共部门内部审计的发展方向。

      (二)公共部门内部审计接受国家审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国家审计的目的是服务于政府,维护国家的利益。而内部审计的根本目的在于服务于组织的管理者,具有服务内向性特点。公共部门内部审计的最终目标也是维护国家的利益,因此与国家审计在根本目标上具有一致性。而且,我国的行政型领导体制决定了我国的审计机关是政府职能部门的组成部分,它的目标要服务于政府的总体目标,因此国家审计承担对公共部门内部审计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的职责。审计法第29条规定,“各部门、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应当接受审计机关业务指导与监督。”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国国家审计是公共部门内部审计的“监督者”,业务上的“指导者”。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公共部门内部审计是国家审计的一部分,国家审计与公共部门内部审计同步发展。之后,虽然公共部门内部审计有了新的定位,但并没有完全与国家审计分离。国家审计在审计模式、审计方法、审计内容等方面的探索与发展,对公共部门内部审计具有借鉴意义。因此,国家审计在公共部门内部审计的发展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三)公共部门内部审计是国家审计的有益补充

      对我国公共部门的审计主要依靠的是国家审计,即政府审计。但是由于政府审计资源的有限性,所以不能对所有部门的所有重要方面进行审计。例如,2015年6月28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刘家义审计长做的《国务院关于201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所阐述的:2014年共审计44个中央部门及303个所属单位,抽查财政拨款预算2213.49亿元,占其财政拨款预算总额的41%。对比2009~201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的审计工作报告可以看出,国家审计机关每年能审计的财政拨款预算资金一般占总额的31%左右,这说明我国国家审计覆盖面仍然不宽、力有不及,这种情况使得有些部门心存侥幸,不作为或铺张浪费、贪污腐败,不利于我国体制的改革,也不利于部门职能的履行。而公共部门内部审计的发展将弥补国家审计的不足。在我国公共部门内部审计本具有行政色彩,公共部门内部审计制度建立与发展的最终目的就是完善公共部门的管理,为组织有效地履行人民的经济受托责任提供合理保证。这与国家审计的目标是一致的。因此,建立和发展公共部门内部审计制度可以改善公共部门的治理现状。公共部门内部审计越有效,部门发生违法乱纪等问题的情况就越少。从组织内部自我约束开始来改善治理,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国家审计力量的不足,两者相互促进、相互弥补。

      四、我国公共部门内部审计发展建议

      (一)积极推进内部审计职业化进程

      我国从事国家审计的人员有着一套职称体系,从初级审计师到高级审计师至少经历10年的职业发展,并且在各个阶段对审计人员的专业要求不同,通过这一体制使审计人员时刻注意自身职业能力的发展,从而促进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公共部门具有非营利性特点,与国家审计机关具有一定共性,可以借鉴提高审计人员胜任能力的做法,要求在公共部门从事内部审计的人员取得一些资格证书,如CIA(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等,每年接受后续教育。除此之外,还可以建立一系列关于公共部门内部审计人员从业的标准、行业规定、规章制度等,将内部审计推向职业化、规范化。此外,目前除了《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对内部审计人员胜任能力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外,没有其他关于内部审计人员胜任能力的具体制度规章,可以借鉴IIA发布的IA-CM模型,结合我国公共部门内部审计的发展现状,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内部审计发展模型。

      (二)“三管齐下”推进公共部门内部审计转型

      国际公共部门内部审计的发展趋势是更加注意组织目标的实现以及组织价值增值。内部审计的类型向管理审计、风险导向综合审计转变,我国也不例外。在推进公共部门内部审计转型方面要“三管齐下”。“第一管”就是完善相关法律体系,保障公共部门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根据我国内部审计发展现状,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使得审计工作标准化、法制化;“第二管”就是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让内部审计人员多参加各种交流,学习他人的经验,了解开展管理审计、绩效审计、信息系统审计等所需要的能力和知识,逐步提高和完善自身能力;“第三管”就是资金等资源的支持,公共部门内部审计机构需要多方的资金支持,包括通过政府预算来寻求国家资金的支持。

      五、结束语

      在“大审计”的背景下,内部审计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尤其是公共部门内部审计。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我国应该更加注重对国际先进审计理论的学习与研究。借鉴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探索创新适合我国公共部门内部审计的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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