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工民建;监理质量问题;措施
引言
生产一个优质的建筑产品,除了要具备设计、材料供应,还要依靠先进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科学有效的现场施工管理来保证。当前,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新的进展,为工民建施工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工民建施工监理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建设队伍与建设资金都得到了很大的提升。虽然工民建施工监理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建筑施工中的质量问题,但仍然存在缺失。那么在新形势背景下,究竟如何抓住工民建施工监理工作的要点,促进工民建施工监理工作,是当前应该重点关注的问题。
1 工民建施工监理的意义
1.1有利于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协调机制。建筑工程监理发现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可以及时地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情况严重者可以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工整顿,并及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严密的安全生产监督网络。
1.2有利于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质量与安全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有了好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技术措施才能有效的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劳动者如果在生产中没有安全感就不可能安心工作,不可能创造出很高的劳动生产率和优良的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没有保障又会对安全带来威胁。对施工进行全过程安全监理正是保障工程质量最有效的手段之一。
1.3 有利于建筑工程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从以人为本的理念出发,一个建设工程只有安全无事故才可以称得真正意义上的优良工程。因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各项管理工作就会前功尽弃,对劳动者及其家庭带来不幸,给企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使社会不能安定。
2 我国工程监理现状分析
在我国由于工程建设监理起步较晚,监理工作一般仅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长期以来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施工比较突出,在施工过程中不遵守规范和标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现象屡见不鲜。市场经济的突出特点是竞争。业主投资建设一个项目,往往面临众多竞争对手,他要在时间上竞争,在工程费用上竞争,在工程质量上竞争,要更快、更省、更好地完成自己的工程项目。只有这样,他才能占领市场,他才能获得最佳的投资效果,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作为投资的业主往往不熟悉工程项目管理,他需要从经济上考虑,有时他无视设计图纸的存在,盲目按自己的意见随意更改,有的对监理工作干预较多,有的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承包商下达命令,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还有的就是业主前期手续不办理,大型工地也不设常驻工地代表,出现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3 工民建施工监理阶段中存在的问题
3.1 监管体系不健全,缺乏防范控制措施
建筑施工过程中,健全的监管体系是确保安全施工、提升建筑质量的关键,是确保安全施工、提升工程质量的核心组织,也是规范开展监理控制活动的重要基础。当前,工民建工程却缺乏良好的安全监控体系,欠缺有效的防范控制约束管理机制及实践措施。一部分建设企业存在侥幸心理,临时配备没有丰富经验的安全监督人员,施工过程中过分注重经济效益,却忽视了安全管理。如果上级领导来检查工地也只是看到其表面工作,并没有真正的看到实际存在的问题,从而也没有做到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进行及时的监督,最终导致了安全事故频繁发生,监理质量下降。另外,相关安全监督管理欠缺法律规范约束,当前该层面受到法律规定的仅有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并且只有对管理人员和相关服务进行了明确规定,而对于违规操作引发的损失问题,却没有形成规范界定。这样便给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单位有了钻空子的机会,他们只需要给付足额的赔偿金便可继续经营,不会受到较大影响。体系的不完善,导致无法从根本层面、思想认识上树立安全管控意识的,仍旧会令安全监督管理充满弊端与漏洞问题,令惩罚机制无法体现健全管理效果。要加强对质量监理工作的管理,必须要有一套完善的监理体系。但是,在现阶段我国的监理体系还不完善,投资商和承包商并没有成立质量监督管理的领导班子,导致无法对质量监理进行统一部署。而监理工作难度大,工作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等因素为工程质量带来了不小的安全隐患。在国家介入下监理公司发展起来,因此对监理的控制体系的制定要按照国家的制度进行。由于国家制度是趋于大体方向的,因此常常会出现许多问题,这些问题在实际操作中的体现会直接影响监理控制的效益。
3.2 施工监理管理存在认识误区
目前,监理管理单位对工民建工程安全监督的存在观念认识较低,而工民建施工单位则普遍存在注重效益、忽视安全的误区。一些监理机构则是缺乏专业性管理人员,仅注重对施工水平质量、进度的管理与成本管控,认为质量符合标准、进度提速便实现了控制目标,令监理管控效能不良下降。由于在监理管理中对各方管理机制与监督责任并没有清晰的界定,从而导致施工建设过程中存在互相推诿、监督管理控制落实不到位。一旦出现了安全事故,则无法实施及时的控制救助,会继续令损失影响进一步扩大,呈现管理漏洞,将监管效率低下的问题放大化。
3.3 监管人员责任意识淡薄,人员配置不合理
工民建施工过程中需要一支专业技术过硬的监管人员队伍,但是目前我国工民建监管人员的整体素质水平有限,无法树立良好的责任意识,对安全监理工作则存在着重视力度有限、认识偏差。一部分管理人员普遍没有受过专业系统的培训,管理水平没有达到国家的规定要求。在履行监理管理中,缺少对相关法规以及监理技巧的了解,对于违规操作现象视而不见,无法做好及时整改处理,使安全隐患长期存在。监理机构单位则在安全监理人员的安排上不到位,有些监理企业没有设置专门的安全监理机构,随意任用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忽视了安全监理管理的重要性。安全监管力度的不够,致使工作效率水平大大下降,最终致使工民建施工安全隐患频出。
3.4监理力度不够。监理机构的收费比较低,人员数量也有限,致使监理工作不够深入。同时,质量管理责任不明确、职能交叉,所以质量问题的整改较难,从而阻碍监理机构发挥作用。而且有一些建筑的企业法人对工期进行任意修改、违反操作的流程,对工程的进度有很大影响,导致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监理难度。在承揽监理业务的方式上,出现监理业务转包和监理证照挂靠的现象。
4 工民建施工监理有效实践策略
建筑单位、监理单位、承建单位三方在建设市场中占据主体地位,经济合同将三者联系起来,提高工程质量是共同目的,相互协作、相互制约。监理的工作职责包括了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决策以及建议给建设单位;生产施工工作协助建筑单位完成、工程设计问题和工程施工招标的工作;对工程设计进行管理、对生产设备的供应方面和工程施工合同方面;工程进度的管理和质量方面;对投资支出加以控制以及合理支付工程款筹。可见,监理活动是一项技术咨询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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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项目监理的明确定位
一个监理项目应当要根据项目的特点、重点和难点来制定一个自己较为明确的监理目标,这除了工程建设目标、监理合同、施工合同以及必须达到的目标和监理公司所期望达到的项目目标之外,还有另外一个目标,那就是找到监理人员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的角色。要切实实现监理在项目管理中做到“公平、公正、科学”的管理特点,要在科学的数据统计分析的基础上,作出准确的判断和合理的处理方案。
4.2建立健全建立组织机构
明确监理部各机构岗位的职责,具体责任到人。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进行明确分工,并且做到以总监为中心,专监、安监等工作要分工明确、各其所责,还要合理分配监理人员对每一道工序和隐蔽工程进行一个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和管理,避免因工作情况复杂,职责推脱不清而影响工作效率的问题,从而在组织方面保证能够更好的完成监理工作。
4.3提高监理工程师水平
监理工程师的能力水平主要体现在其技术、管理、经济和法律这四个方面的知识结构上。在技术层面上,监理工程师不仅要通晓本专业的设计和施工管理等知识,能够解决本专业的技术问题,而且还要熟练掌握《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能够编制出本专业的概预算和招标标底,另外还能制定、洽商、管理工程合同。在实际工作中,监理工程师也必须要有丰富的工程建设方面的实践经验以及广泛的理论基础。只有不断提高工程建设监理的整体水平,建立起一支合格的监理工程人员的队伍,才能真正达到工程监理的目的。
4.4 强化监理控制认识,优化监理管理
安全是建筑行业发展的核心。质量第一,安全为本,脱离了安全管理,会令工民建工程欠缺优质建设保障,引发巨大的经济损失与人身安全问题。工民建工程施工建设中,应积极对工民建施工进行监理,管理人员应充分意识到安全监理是施工单位持续发展的保障,积极促进经济效益与安全管理的全面融合,在监理管理的过程中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摒弃陈旧的管理理念。做好各项监理工作,确保各项监理工作的优质展开,立足长远,充分考量使用方的长远利益目标,进而强化对工民建工程施工监督管理的科学认识。针对监理管理中包含的误区认识现象,进行整合调控管理,引导工民建施工单位、监理机构树立全新的监督管理理念,创造安全施工建设环境。
4.5 创建优质安全监理体系,提升管控效能
对于当前工民建监理管理质量体系存在的安全质量隐患问题,施工单位应履行领导管理负责体制,创建完善的监理控制机构,明确安全监理的操作规程。通过监督典范的有效营造,一级一级的落实安全管控责任。为规范监理单位的管控职责,构建完善的管理监督法律规范体系,应基于已有法律制度,增设有关监理管理的约束规范,从而营造出有法可依的良好监督管理效果。加强完善法律惩处管理,提升行业人员的综合安全意识。在面对制度体系不健全的问题时,必须做到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确保工民建施工的高效安全与建设质量。在监管体系中必须明确领导责任制,完善监理控制机构,明确安全监理操作规程。将监督管理职能向下划分至各班组、各机构及基层员工,进而令企业全员明晰安全管控责任与生产管理职能,全面遵循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规范要求,杜绝偷工减料、违规操作、简化必要步骤等不良施工问题。
4.6抓好监理人和施工单位技术人员业务培训。
在当前工民建施工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专业素质仍有待提高。要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就要求监理人员一方面要提高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到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性;另一方面要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知识、安全技能,甚至设备性能、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法规等等。这样才能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对施工作业危险点所采取的预防措施进行预控;才能有效根据工程的专业特点对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其健全自身施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切实搞好自控,真正达到对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有针对性的控制。不同的工民建工程其使用需求、施工现场环境、企业建设能力均存在一定差异。因此,施工监理时首先应全面熟悉了解工民建工程个性化特征,监理工作人员通过细化核查,制定监理管理具体方案策略;其次,应联合施工建设单位展开综合培训教育,成立安全管控中心,开展丰富多样、贴近工程实际的安全管理活动。借助实践管理,提升监督管理人员、工程建设人员整体安全素质水平,使其知识结构得到优化,进而形成良好的安全隐患预警鉴别能力以及处理事故的管控能力。在工民建施工监理人员配置方面,引进相应的专业人员,并对其进行综合考评,提高施工监理质量。工程施工前,工民建施工监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进行质量上的会议,保证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必须由质检员对工程质量的签字验收,再经过监督管理员的验收、签字,确保质量过关,从而提高工民建施工的监理质量。
4.7对监理资质的严格管理
要保持监理市场建立一个的良好秩序,首先监理单位要解决一个突出问题,那就是监理单位必须要是一个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能够自负盈亏的这样一个法人实体,严禁在同一行政管辖的范围内搞设计、施工、监理这一流程的作业。要做到杜绝这种“同体监理”的根本方法就是要将监理单位从其母体中分离出来,成为一个真正独立的法人实体。这其中就包括一些设计、施工、材料设备供应、房地产开发等单位设立的监理单位,与其母体单位也应当做到脱钩。总之,监理单位要改组成为一个真正独立的法人实体,这样才能真正的形成监理行业。由此可见,有关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尽快修订监理资格管理的相关法规,将国有的监理单位改制工作纳入到改革的计划当中,使国有的监理单位成为一个真正能够产权清晰、明确职责、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的市场主体。
4.8 工序质量控制
进行工民建施工的工序质量控制时,应着重于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1)严格遵守工艺规程。施工工艺和操作规程,是进行施工操作的依据和法规,是确保工序质量的前提,任何人都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犯。(2)主动控制工序活动条件的质量。工序活动条件包括的内容较多,主要是指影响质量的五大因素:即施工操作者、材料、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方法和施工环境等。(3)及时检验工序活动效果的质量 工序活动效果是评价工序质量是否符合标准的尺度。(4)设置工序质量控制点,控制点是指为了保证工序质量而需要进行控制的重点、或关键部位、或薄弱环节,以便在一定时期内、一定条件下进行强化管理,使工序处于良好的控制状态
5 结束语
总的来说,针对工民建施工实践控制阶段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强化监理控制、制定科学有效的应对策略,掌握要点问题,强化法制化、透明化、科学化监督管控,达到有效提升工民建工程施工的质量这一目的。对于各个方面与环节方有可能出现的工程变动,监理人员应当小心对待,谨慎处理,核对原有设计的确无法确保施工质量才能方可准许变更。另外,监理人员还应该把实施更改后的经济效益与变动之后可能引发的赔偿损失进行各项综合比较,经过真正的权衡比较之后才可以作出正确决定。只有规范监理行业秩序,促进工民建工程的健康、稳定与持续发展,才能提升工程建设水平、营造安全施工环境,并实现综合效益目标。同时强化安全意识,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加强人员培训、优化人员配置等,以此来提升工民建施工监理质量,确保工民建工程安全高效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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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陈永新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1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0/27
标签:工民建论文; 质量论文; 工作论文; 工程论文; 工序论文; 人员论文; 工程质量论文; 《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18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