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地位与大学权力的关系——对大学自治的社会学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大学论文,社会学论文,权力论文,地位论文,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 640;G 64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8606(2004)01-0009-04
一、大学自治与布迪厄文化资本理论
布迪厄说资本是一种权力形式,并提到三种主要的资本形式,即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经济资本是资本的最有效的形式;经济资本可以被转化为象征资本(即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布迪厄将社会资本界定为“实际或潜在资源的集合,这些资源与由相互默认或承认的关系所组成的持久网络有关,而且这些关系或多或少是制度化了的”。文化资本主要指人的资本,即人的技能和知识。按照布迪厄的看法,知识分子正是那样一批掌握了文化这种象征资本的人,他们拥有权力,并且因为拥有文化资本而享有某种特权。布迪厄又把这三种资本的合法形式称之为符号资本,比如经济资本的合法形式之一就是信誉。经济资本和文化资本是两种最主要的资本类型。文化资本尽管有相对的自主性,但是它来源于经济资本,因此也在总的原则上受制于经济资本。
行动者拥有资本的性质和大小决定了行动者在社会空间中所占据的位置,即地位。布迪厄提出场的概念则是为“关系分析”提供一个框架,他所设计的是对地位的分析,对行动者占据地位的多维空间的阐述。地位的场是由资本适度形式的分布来界定的。场域的自主性或独立性,根据布迪厄的场域理论,是指摆脱政治、经济力量对场域的控制,以场域自身的逻辑——在学术场就是真理的逻辑,作为其存在的根据。根据布迪厄的有关理论,作为一种文化生产场,除了接受自身的逻辑即真理性之外应该拒绝别的意志对自己的支配。然而,场并不具有完全的自主性。每个场都是处于权力场之中的;每个特定的场的内部也存在着斗争,存在着为争取权力来界定一个场的斗争。
考察大学的发展史可以发现,大学的产生从根本上源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人类自身对高深知识的渴求,历史上最初的大学就是作为高深知识的传播机构而诞生的。“每一个较大规模的现代社会,无论它的政治、经济或宗教制度是什么类型的,都需要建立一个机构来传递深奥的知识,分析、批判现存的知识,并探索新的学问领域。换言之,凡是需要人们进行理智分析、鉴别、阐述或关注的地方,那里就会有大学。”大学以知识和学科作为存在基础的独特特性,使得大学应该比社会上其他部分享有更高的自治权力。因为,“高深学问需要超出一般的、复杂的、甚至是神秘的知识,那么,自然只有学者才能理解它的复杂性”。“自治是高深学问的最悠久的传统之一。人们曾经认为,失去了自治,高等教育就失去了精华。”大学自治的观念产生于西方,特别是欧洲。随着大学和高等教育制度的发展,“大学自治”观念也得到了发展,并且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认同。其基本内容包括:大学学术自由,学术观念与政治相分离;大学内部管理自治,主要是教授治校;大学对发生于校园内的事务享有自治权,警察非经学校当局请求不得随意进入校园维持治安;大学对其学术管理活动享有自治权等。从国外的实践看,“大学自治”的核心是学术自由与学术管理自治,其宗旨在于使大学成为一个人们可以以开放的情怀探寻真理的场所,使大学在各种社会政治与经济纷争中能够保持独立的立场。
欧洲大学最根本的价值观是学校自治和学术自由,因此人们常常把“学术自由、学校自治、教授治校”看成是现代大学普遍之精神。纵观大学的发展历史,大学的价值追求是一种理想的追求与现实社会之间不断抗争和协调过程的反映。所谓“学术自由、学校自治、教授治校”,更大程度上还只是大学的学者、教授们的理想追求和理想模式。中古大学是教会的附属品,学术是受制于宗教教义与权威的。现代大学有更多“学术自由、学校自治”的权力,但是仍然受到政府、社会团体或投资者等多方面的影响,也受到宗教、文化、社会、道德等多方面甚至学术研究本身的制约。
依据布迪厄的文化资本理论我们可以知道,大学是研究高深学问的场所,而学者的学术权力和学术自由除了与自身拥有的文化资本的多少有关外,还要受到一所大学的经济资本、社会资本的影响。经济资本是大学这个组织正常运行的基础,而大学获取经济资本的渠道和方式与大学在多大程度上享有管理学校的权力有直接的关系。大学是处于社会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大学是否受公众欢迎、受政府重视,决定着大学的生源和社会对大学的赞助,因为他们是大学经济资本的一个重要来源。大学的三种主要的资本形式不同程度地受到大学外部的政治、经济因素的影响,最终影响到大学的自主性。
二、大学自治权限的因素分析
1.知识性质
知识是大学赖以存在和运行的基本材料:科研创造它,学术工作保存、提炼和完善它,教学和服务传播它。自高等教育产生以来,处理各门高深知识就是高等教育的主要任务,并一直是各国高等教育的重要职能。对知识的不同操作方式形成大学的各种社会职能。代表特定知识领域的学科构成大学的基本单元和组织细胞。“为了保证知识的准确和正确,学者的活动必须只服从真理的标准,而不受任何外界压力如教会、国家或经济利益的影响。”
从历史看,知识的类型是处于不断变更的过程中的,而学者的学术活动从未“完全不受价值影响”、“只服从真理的标准”。自柏拉图以来,人类的知识便在价值形态上分出了级别。此后亚里士多德对于知识的分类在中世纪被宗教哲学家们所重新发现并加以系统地发挥与利用,以便服务于神学的知识体系。因此,在中世纪的大学里,所胃的知识是以哲学为基础的法律、医学和神学,具有明显的形而上学的色彩,而与生产和工业密切相关的自然科学中的绝大部分是不在大学的视野之内的。文艺复兴之后,在德国首先出现了接纳新类型知识的大学,而这类大学中,虽然仍然有神学和人文主义的课程存在,但是发展最快的却是医学和自然科学。在英国,在美国,在欧洲的其他国家中,由于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和工商业的发展,自然科学知识在大学里成为不可或缺的内容,掌握这类知识的新型学者在大学中的地位也由于他们对经济发展可能做出的巨大贡献而得到巩固与发展,研究自然科学的学者与技术专家型学者也获得了不可同日而语的地位。
实际上,特定知识领域的学科及从属该学科领域的学者也有其固有的局限性。从属一定学科或专业的大学教师,往往将自己的学术地位视为一种生命,在这种心理的作用下,他们常常会下意识地抵制新学科的出现。从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看,这种情况并不少见,譬如,在17世纪初期的英国,牛津和剑桥是该国高等教育的象征,当两校的高等教育已经有了相当发展的时候,在两所学校里占主导地位的课程仍然是古代经典、诗韵和神学,虽然科学在当时已经有了相当的发展,但是,诸如数学这样一些自然科学由于普遍被学者们所轻视而久久不能进入大学课堂。17、18世纪德国的大学同样也是如此。当然,17、18世纪大学的落后还有其他复杂的社会原因。例如,宗教改革后,大学进一步为宗教所控制,学术成为了宗教的奴婢。布鲁贝克在分析学术自治的限度时就曾指出:“尽管赞成学术自治的论据看起来很合乎逻辑,然而,我们必须记住,有时是经验而不是逻辑制约着学术传统……由于行会自行其是,因此,很容易带来某些弊端,如散漫、偏执、保守、排斥改革。因此在19世纪,英国和美国都不得不通过国家立法来打开自治的高等学府的铁门,让新的学科进入课程,其中许多学科与人类利益休戚相关,而学阀们却顽固地将其拒之门外。”在法国、德国、俄罗斯和日本这些国家也大致是这种情况。
此外,由于学科知识的性质所产生的学科之间的差别,因资助的缺口越来越宽而扩大了。自然科学变得更加富裕,因此更加有可能资助他们的学生不问断地学习,教学、科研也得以顺利进行。而人文科学则变得绝对地和相对地更加贫困,越来越受到来自资源方面的困扰。
2.权力结构
在高等教育系统中,集体的自主和个人的选择倍受推崇。由于个人和院校享有很大的权力,这两种权力又结合起来以一种行会式的权力形式存在,并与官僚和政治的权力控制形式交织在一起,因此,高等教育系统中就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权力结构,即围绕知识体系和学术业务形成的学术结构与围绕资源管理和行政事务形成的行政结构,它们构成大学组织结构的两维;大学组织既具有学术属性又具有科层属性;大学组织的心脏,是各门学科和各个事业单位之间形成的相互交织的矩阵。
高等学校的学术导向强调在处理大学事务,特别是学术事务时要依据学术标准,而排斥外在的强加的非学术标准。与学术权力不同,高等学校的行政权力在处理大学事务时强调按照事先制定的法则或制度行事,“照章办事”是行政权力通行的原则。由此也就形成了大学内部的四种基本的价值取向,即平等、效率、自由、约束,是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基本特性的反映。学术权力的基本取向是平等和自由,而行政权力的基本取向则是效率和约束。平等,反映了学者团体的民主性,他们排斥等级,要求平等地参与高等学校的事务。自由,首先是学术自由。随着高等学校的增加,规模的扩大,事务的增多,机构的复杂,高等学校的效率问题、约束问题成为必然。但是如果效率过分体现,要求一切照章办事、等级森严,平等就会受到排斥,人的主观能动性就会受到压抑,特别是学者的作用难以发挥。控制和约束可以保证各项活动达到预期效果,但是如果过分体现,自由就会受到限制。一个大学缺少了自由就丧失了学术发展的活力,也就失去了大学的本性。
3.学校类型
一是经济资本上基本独立的私立大学。保护高等教育自治,防止政府过分束缚的一个堡垒是私立大学。私立学院和大学由于拥有自己的经费,保持了广泛的自治权。英国19世纪的大学基本上是私立的。牛津和剑桥的学院长时期以来积累了自己的资源,尽可能靠私人捐赠和学生缴费支付开销,既不依靠教会,也不依靠国家,艰难地坚持独立办学,保持了一个学校自治的模式。以后相继建立的大学也从私人捐助者筹集资金,尽管集资的能力不及牛津和剑桥,但是仍旧足够使整个系统成为“主要是私人的事业”。
二是拨款渠道多样化的大学。20世纪以后,继续保持英国大学自治的因素是大学筹集资金渠道的多样化。除了依靠国家资助以外,英国大学的收入约有一半来自学费、基金和私人捐赠,一半来自议会补助和地方当局的拨款。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高度中央集权制的法国,大学的拨款主要依靠国家,因此大学的自治权是很有限的。给美国大学带来一大有利条件的是资源和拨款渠道的多样化——部分来自院校,一部分来自私人赞助者,一部分来自中央和州政府——这种资源和拨款的多样化使各院校的自治有了保障。美国各大学也通过赞助者的多样化和拨款渠道的多样化,保持了自身较大的稳定性和适应性,特别是缓冲了政府干预的能力。
三是经济资本、文化资本、社会资本之间形成良性互动的名牌大学。有证据表明,大多数国家出类拔萃的最有名望的大学,既保持了名列前茅的地位,也保持了它们的特权和自由。高等院校的地位受到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因素的影响。形成高等院校地位的客观方面,在很大程度上是正式法律和国家政策所起作用的结果。形成高等院校地位的主观方面,以声誉和名望的差别为标志,在很大程度上是各高等院校的内部差别问题。名牌大学拥有优越的环境,充足的科研基金和设施,它们所雇佣的教师和研究人员都是各自领域里的最高权威,政府内外的任何人都无法告诉他们教什么和怎么教,研究什么和怎么研究;另外,它的活动不是“计划性的”。大学学者所从事活动的特殊性——发现和研究高深知识,决定了他们必须有自己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在尖端物理和自然科学方面更为明显。由于发现新知识,特别是自然科学知识,对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和提高国家的国际声望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因此它们获得了大量的公共资助。正是学者对专业知识的垄断与在高级教学和研究工作方面必不可少的内部自由,既限制了政府对课程的控制,也限制了大学工作的官僚化。
大学,尤其是名牌研究型大学,其管理模式中的优势还来自于教授联合组织的传统,以及近几十年来管理权向初级教学人员的延伸。当学部评议会和其他形式的学院自治的内部控制力比较薄弱的时候,外部的管理和控制就会加强。一般来说,政府对新的非尖子高等院校实行参与管理比较成功,而对尖子大学则不太成功。非尖子大学的比较彻底的官僚化,威胁着学院管理和学术自由。非尖子大学受到地方当局以及中央教育和科学部的严密控制和操纵,即它们已经成为或将要成为实现政府目的的工具,而不再是独立于政府意图或政治目的的具有自身内在价值的院校。非尖子大学的这种学术环境,既不能吸引最有创造力的学者和科学家,也不能吸引最优秀的学生(当然,也可能有些例外)。而没有最杰出的学者和科学家,非尖子大学既不能在专业知识方面领先,也不能要求得到尖子大学所享有的自治权。
三、几点结论
第一,大学自治从来就不是一个绝对的概念,大学从产生起就并非完全为其本身或科学而存在,大学自治必须建立在对社会影响的基础上。大学自治权的大小是大学的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共同作用的结果。德国大学因为接受政府教育救国与强国的传统而赢得了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对其自治的尊重与保护,法国大学在大革命时期因为不适应社会的需要而被政府关闭,美国大学因为促进了社会发展而享受了极大的自治权便是证明。同样地,大学只有作为真正的学术机构运转时,社会的各种各样的利益才能得到最好的满足。在这方面,德国的复兴与美国的强盛已对此作了最好的注脚。
第二,大学通过降低学术水准去为社会或企业提供服务的做法都是可怕的。大学不能通过远离社会来保护自己。惟一能够保护大学的,就是毫不动摇地坚持大学的标准与理想,并朝着精简的方向不断努力。“一所大学,不管它属于什么类型,如果说它是一个生机勃勃的有机体——这种活动不是由行政手段所带来的,而是由理念和理想所激发的——并拥有一种社团生活……”
第三,大学自治在各国有多种不同模式。在历史的进程中,大学自治的传统仍得以保留,并结合各民族国家的实际不断演变至今,各国大学自治的性质已发生了变化,时代已赋予了它新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