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保险业结构演变比较研究_保险市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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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世界保险产业结构演化的路径

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世界经济金融化、金融全球化、金融自由化趋势加快,欧盟率先打破了分业经营的界限,随后美国的《金融服务法》(1999年)和日本新的《保险业法》实施了“金融大爆炸”的改革[1],也放松了金融管制,允许了混业经营。这些以降低成本,充分开拓金融保险资源,有效利用金融保险的产业资源为核心的制度创新和改革,为世界保险业内部、保险业与金融业之间的金融机构通过融合互动来提升竞争力,以及实现混业经营和收入多元化提供了比较宽松的环境,因此,金融保险在物质技术层面、组织制度层面和文化意识层面的金融保险创新十分活跃,保险产业组织结构变得极不稳定,保险业组织形态结构创新层出不穷。

其次,发达国家保险产业化程度高,市场已趋饱和状态,保险资源(保险资源是指可被保险公司开发设计成保险商品的可保风险标的。保险资源是风险中的一部分,不是全部风险,保险资源不是保险商品,也不是保险产业资源。)有限,而发展中国家保险业发展落后,产业化程度不高,尽管市场潜力巨大,增长规模与速度非常快,但是保险资源开发能力不足,保险产业资源利用率较低。(保险产业资源是指保险公司经营保险资源需要投入的人财物等物质技术资源,以及由此形成的保险组织制度和保险文化意识形态等的有形或无形的资源。)[2]因此,发达国家加快了对发展中国家保险资源与市场的争夺。由于并购整合能较快地提升保险机构综合分散与化解风险的能力,争夺顾客与排挤竞争对手的能力,扩大市场占有率的能力和实现收益多元化的能力,因此,以并购为特征的瓜分世界保险资源和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同时,风险管理与保险技术的不断提高,全球计算机网络和卫星通讯技术的广泛应用为保险机构的全球并购浪潮的形成提供了技术支持。特别是随着人类面临的风险领域不断扩大,特别是全球巨灾风险的频繁发生,推动了世界保险市场的联合以增强其在全球范围内分散风险的能力。在这些内外因素的合力下,世界保险业的跨境并购浪潮加剧,并突破了国界的限制,以横向并购和跨国并购为主,并购金额与规模巨大,出现了一批巨型的国际化的保险集团。比如保险集团、相互持股的巨型化金融控股公司。这推动了保险组织结构的多元化,大量不同特点和优势的专业化经营或集团化模式下的兼业经营或者混业经营的保险组织结构形式不断增多,世界保险业结构不断优化,产业的整体素质不断增强,竞争力进一步得到提升,在整个世界产业群中所处经济与社会影响日渐增高,有力地推动了世界经济一体化和金融自由化进程。显然,通过并购可实现产权结构的多元化,可实现治理结构的规范化,可实现组织架构科学化,根本原因就在于结构优化产生的结构效应可以形成保险公司长远而持续的竞争能力。

另外,尽管近年来发展中国家保险业发展迅速,组织结构类型与组织机构数量不断增多,产业集中度在缓慢下降,但集中在发达国家的并购浪潮引起的保险机构数量略有下降,保险业集中度却在不断升高(表2、表3),世界保险市场仍然呈区域性寡头垄断特征,由北美、欧盟、亚洲日韩为中心的三足鼎立之势没有多少改变(表1)[3][4]。这三大保险中心的人口仅为全世界的15%,但其保险业务在2003年控制了全球的80%以上,保险费收入占据了全球总保险费收入的90.97%,在国际保险市场的占有率达到约90%以上。而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包括亚洲、拉丁美洲、中东欧等国虽然拥有世界上84.8%的人口,但其保险业务占全球保险业还不到20%,保险费还占不到9%,在国际保险市场的占有率还不到10%(表2)。另外,2003年世界平均保险密度是8.06%,保险深度是469.6美元,而欧洲分别是7.98%,1251.8美元,亚洲是7.51%,183.4美元,北美是9.4%,3464.3美元,南美是2.45%,78.3美元,非洲是4.09%,36.4美元[4]。可见,世界保险业仍然主要集中在欧洲、北美、亚洲日韩等发达的工业化国家,市场占有率远高于发展中国家,而发展中国家在世界保险市场所占的份额很少,在全球保险业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微乎其微,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仍有很大差距,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差得更远。因此,世界保险业这种不平衡发展格局在世界经济金融一体化自由化的背景下,促使发达国家加快了对发展中国家保险资源与市场的争夺,世界保险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就成为必然趋势。显然,世界保险产业结构的变化是保险业发展中顺应全球经济金融化和金融自由化,以及全球保险增长以及竞争态势的不平衡,以保险资源的争夺和保险产业资源的重组为核心所做出的战略性结构调整,它反映了世纪之交世界保险产业结构演化与保险发展的新动向。

根据资料整理。资料1:刘茂山,主编,《国际保险学》,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8,P248;资料2:颜清,2003年世界保险情况概述及数据统计,《保险研究》,2005(1):92-96。

)。

二、中国保险产业结构演化的路径

改革开放后,中国保险业恢复了发展,此后20多年来一直持续快速地增长,保费收入年均增长高达35%左右,是GDP增长速度的3倍多。在此期间,专业化保险公司的兴起和大型保险集团公司的出现,中介行业的快速发展,政府与行业监管体系的逐步形成与完善,保险产业已逐步形成[5][6]。比如中国保险业市场主体由80年代中国人保独此1家,发展到1991年的5家。到2005年底已有中外各类性质的保险公司80余家,保险中介公司1000多家参与市场竞争。同时,中国保险业的区域布局正按市场规律,向市场资源配置条件好的地区集聚。比如在东南沿海地区的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包含青岛大连的京津塘环渤海地区,形成了中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保险产业集群,分工较细,配套协作的专业化程度较高,这部分地区的保险市场已接近完全市场竞争态势,保费收入占全国总保费的70%以上。可见,中国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保险业已开始走向成熟期。

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中国保险业的集中度CR[,4]从1991年的99.60%下降到2003年的87.33%,下降了12.27%,而HI由1991年的9522.3下降到2003年的2484.9,下降幅度高达73.9%(表3)。可见,改革开放后的中国保险市场结构已出现分散化趋势。不过,2003年中国前四大保险公司市场份额仍高达91.9%,它们集中了全行业资产总量的86.6%。而其他股份制保险公司和外资、中外合资保险公司由于成立较晚,虽已有一席之地,但所占比重仍微不足道,这部分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合计仅为7.59%[7][8]。显然,从1980-2003年间中国保险业的市场化进程来看,产业结构正逐渐优化,但产业结构的“寡头垄断,大中小共生”的局面并没有得到多大改善。

因此,中国保险业在持续高集中度和高增长率下,不但没有出现高的利润增长,反而利润持续下滑,整个产业绩效较差[7][9]。中国保险业在2000年前的20年中利润增长率一直处于下降通道中。这与整个保险业产业化程度低,金融保险资源开发能力弱,金融保险产业资源的利用效率低,产业结构滞后于市场的发展头部是一致的。2000年后,保险监管出现,产业引导政策得以实施,中国保险业创新加快,比如,保险产品的更新频率提高,保险产品结构逐渐趋于合理,产业绩效的表现是,随着逐渐成熟的巨大保险需求,尽管利润增长率并没有明显增长,但利润增长率开始止跌,并几年来连续维持在止跌后的水平上(图1、图2)。出现这种现象如果从深层次上看是结构性问题,更是结构性危机的表现,是保险产品结构不良引起的保险产业结构不优的体现,对于规模经济显著且市场集中度很高的中国保险业,反而会出现增长与发展相背离的根本原因也在于此,止跌结果正是保险产品结构与消费者满意度间的矛盾逐步消解,保险市场结构与保险产业结构逐渐优化的表现。因此,从中国保险业发展的实际看来,中国保险业在长达25年多的持续数量扩张增长后,已经内在地进入了结构优化升级阶段,不过,结构性问题引起的增长与发展背离的彻底解决确实还需要一个过程。

图1 中国人寿1980-2003年保费收入与利润比较

图2 中国人寿1980-2003年利润增长率变化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保监会历年公布数据整理绘制。

说明:中国人寿数据1980-1995年为中国人保数据,1996-2003年为中国人寿与中国人保的合计数据。

可以预见,转轨期的中国保险业随着“规模和效益、数量和结构、速度和质量相统一”的全面发展观与科学发展观的实施,自主创新能力逐步增强,保险增长的数量与质量不断提高,推动保险增长方式逐步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中国保险产业增长与发展相背离的现象将逐渐缓解和消失。尽管中国保险业结构性问题解决的深度和广度还需要一个过程,但积极引导建成一个既能满足日益多样化的消费需求,又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又有利于在开放背景下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险产业结构,无疑对推动整个保险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意义重大。

三、中外保险产业结构演化的差异

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保险产业结构演化路径是由社会经济基础和保险业发展过程中的内外因素共同作用决定的,是保险业发展的历史延续和现实发展的自然结果,而不同制度安排和产业政策引导对保险产业结构的形成与演化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这是形成各个国家与地区保险发展路径差异的根本原因。

发达的欧美与日韩等国家的保险市场结构现在的格局,是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发展到寡头垄断竞争的市场格局,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然而,中国现在的保险产业结构,不是纯市场经济发展的自然产物,而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转型背景下,由高度集中的独家垄断市场格局解体后,随着新的市场主体增加,保险市场份额呈现分散化趋势后逐渐形成的寡头垄断竞争的产业格局,是市场竞争与政府干预双重作用的产物,是制度与市场演化的结果。虽然两者产业结构看来相似,但其产业结构的形成原因、形成机制和演化路径具有明显差异。从这个意义上说,世界各国保险产业结构呈现出的产业集中度差异与其所在国的社会经济和政治文化背景的差异是一致的,而且,还常常表现出区域环境很强的政治经济特色,因此,保险产业结构又各有其自身的特点,世界保险产业结构的总图景就似如由一朵朵色彩各异的各国保险产业结构的花儿缀成。

从全球保险产业结构的演化与保险发展趋势看,世界保险业已进入了“寡头主导,大、中、小共生”的垄断竞争格局的快速发展时期(表2)。未来国际保险市场的发展模式将是一个保险资源与保险技术共享的业务融合性的统一的国际保险大市场。这种保险产业结构模式有利于保险市场垄断竞争结构的形成,有利于金融保险业间的互动,有利于全球保险资源的开发共享,有利于世界保险产业资源的重新整合,有利于保险公司经营绩效的提高,有利于一国或地区保险业的繁荣与稳定。

四、保险产业结构演化的本质

(一)保险产业结构的内涵

保险业是保险商品经济活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资本、劳动、知识等生产要素和非生产要素资源逐渐从其他行业部门中分离出来,以风险管理为中心,专职分散风险,提供保障功能的一种特殊行业[2]。经济增长与发展是保险增长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根本源泉,是保险产业形成与发展的基础,而良好的产业政策支持与稳定的金融环境则是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总之,无论从世界保险产业发展的规模和速度看,还是从各个国家或地区保险产业在世界产业群中所占地位变化看,还是从银行保险产品和保险资产证券化等保险组织制度与技术创新活动的逐渐拓展与演化趋势来看,保险产业都是对以保险资源的开发和保险产业资源利用为中心的各种生产要素的占有、整合和分配等系列保险经济活动的一个经济系统,并随着人们风险意识与保险意识的增强,保险商品需求的数量增多,保险需求的结构层次升高,进而推动保险公司、保险中介以及与保险相关联的各种辅助机构等的数量不断增多,推动保险资金流、保险商品链、保险信息流形成一定规模,并在各种保险要素汇集与扩散过程中逐渐形成发达而完善的保险产业法律法规体系与科学的监管体系。

保险产业结构的变化源于保险需求结构的变化,又集中体现在其市场结构上,市场结构又体现在保险产品功能结构的创新变化上。这时的“产业”与“市场”常常是同义语,因此,保险产业结构状况就主要通过保险产业集中度CR[,n](或HI)来反映。产业集中度越高,产业垄断程度越高;产业集中度越低,产业垄断程度也越低。当然,审视保险产业结构的角度有两个方面,一是静态截面考察,表现为保险要素的种类、规模、比例和市场份额等指标。二是从动态纵向角度去考察,表现为发展变化的时间序列数据,如保费增长率、资金运用增长率、资产规模增长率和利税率等指标的变化。

一般说来,保险产业结构是在产业的中观层面上研究所有保险经济活动以及相应的组织机构间的关系,探讨如何通过产业价值链的整合与重构来提升整个产业的组织化程度,拓展保险产业的功能,提高保险产业的经济与社会产出效率,引导合作竞争替代垄断竞争,形成运行效率较高的有竞争优势的保险产业组织结构[2]。从这个意义上讲,保险产业结构是指构成保险产业总体或总量的各个组成部分的组成、规模、分布、运作与配合等方面在物质技术层次、组织制度层次和文化意识形态层次的各种联系、影响和制约关系的状态。具体来说,保险产业结构包括各种保险商品和保险经济活动组织机构的形式、功能、性质及其相对发展规模、区域分布、开放度等。保险产业结构体现着保险要素的组合配置与运行状态,反映了保险发展的程度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二)保险产业结构是保险发展的产物

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保险产业结构是保险业发展过程中内在机制决定的、自然的、客观的结果或保险发展的现实体现,是保险发展的产物。在保险产业总量或总体发展的同时,保险产业结构也随之发生变动,这是一个互动的过程。保险发展的重要标志是保险产业结构的变化。透过保险产业结构的变化,可以观察到保险产业发展是否存在问题,是否具有合理的效率,是否符合保险业发展的内在规律,是否与现实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相匹配。保险产业结构不仅是保险发展的具体体现,而且对一国或地区的保险发展具有重要的决定作用和影响力。

保险业发展是指保险经济活动的工具、规模、范围等量的扩大和保险产业结构优化带来的保险功能增多与保险产业绩效的持续提高。保险发展表现量的增多与质的提高两个方面,即保险总量的增长和保险结构的优化。量的增多是保险业总量扩张,表现为保险业机构数量、保险费收入总规模、保险资产规模、保险资金运用规模等的增加,以及风险管理与保险技术的不断提高,反映保险业发展的广度。质的提高是保险业结构优化,即通过持续不断的风险管理与保险创新促进保险业结构的变迁与升级,以及保险功能增多和效率的提高,表现为保险密度、保险深度、劳动力吸收率、利税率、保险业在金融服务业中的相关比率等指标的提高,反映保险业发展的深度,也是衡量一国保险业成熟和发达程度的重要尺度。从保险业总量指标和保险业结构指标两者的比较看,总量指标对于保险业发展一般只具有直观的表征意义,而通过一些结构指标的考察和比较,则往往能够透视出总量指标所反映不出来的保险业运行中更深层次的本质性东西或亟待解决的问题。较之总量指标,结构指标衡量保险业发展的功能和效率变化似乎更为重要[2]。

保险产业总量的增长与保险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密不可分,两者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的辩证关系。保险总量增长是与经济总量增长相适应的,是保险发展的前提与基础。通常保险总量增长在先,保险结构调整在后。只有在保险总量不断增长的基础上,才能逐渐形成发达而完善的保险产业结构。显然,保险产业结构不能脱离保险总量而孤立存在,它只是保险总量在各构成要素分布的一个现实反映,保险产业结构任何方面的变化都会表现为保险总量与各总量构成要素的同方向或反方向的不同比率的增减。同时,保险产业结构对保险总量也有很强的影响力,一个合理而完善的保险产业结构可以促进保险总量进一步健康、快速地增长;相反,如果保险产业结构不合理,保险总量的增长必然失去持续的动力,甚至出现增长偏离正确方向的问题。从保险发展来看,保险总量的持续增长是量的积累过程,而只有经过保险结构的不断优化之后才能实现不同保险发展阶段质的飞跃。因此,在保险总量持续增长的基础上进行保险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而结构的优化调整又会促进保险总量的进一步增长,这个持续不断的动态过程便表现为保险不断发展、不断深化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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