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城市社区党建工作中的问题及对策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党建工作论文,对策论文,城市论文,社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社区”(Community)是社会学中的基本概念,它指的是以一定地理区域为基础、具有共同联系并相互交往的人群所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不断生长发育的城市社区已经成了城市生命肌体最活跃的细胞:它是城市新的经济增长点,是城市各项工作的承接点,也是城市社情民意的聚汇点、社会稳定的保障点,更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的立足点。近年来,按照中央指示精神,各地在加强城市社区党的建设上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不少经验。但总的来说,当前城市社区党建工作水平还不是很高,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只有充分认识并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通过不断探索和创新逐步解决这些问题,城市社区党建工作才能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当前城市社区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社区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工作抓得不紧,存在着“一公交、二商贸、腾出手来抓文教,社区党建往后靠”的倾向,使得城市社区党建出现了不平衡性和不适应性
所谓不平衡性是指社区党建城市之间发展的不平衡、同一城市不同辖区之间发展的不平衡、同一辖区不同街道之间的不平衡以及同一街道不同小区之间发展的不平衡。一般来说,哪个地方高度重视社区党建,对社区党建的领导和指导得力,哪个地方社区党建发展水平就高,反之,发展水平就低。所谓不适应性是指社区党建与社区日益增多的繁重任务不相适应。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政府原来承担的大量的社会职能分离给了社区,新经济组织、社会中介组织、新社会团体绝大部分出现在社区,外来人口大多栖息在社区,社区党员人数也不断增加。而社区党组织不健全、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出来的情况却大面积地存在。
(二)“条块分割”的体制使社区内单位党组织与街道党组织难以在社区党建中形成合力
“条块分割”的行政体制使不同隶属关系的单位党组织处于相对封闭、相对隔离的状态。单位党组织的机构虽然设在社区,但单位并不隶属于社区,单位一切人事权和利益分配权均受制于条条管理。单位党组织与街道党组织缺少经常的联系,参与社区党建又要单位付出资源,这就使得一些单位党组织不愿参与社区党建工作。因此,当作为区委派出机构的街道党工委有事找上门去的时候,往往不能引起同级别或高级别单位党组织的重视,不能得到它们有力的配合与支持。
(三)社区特别是社区新生社会组织中党的组织不健全,空白点多
资料表明,2000年初全国尚有30%的居委会辖区没有单独建立党支部。在重庆,截至1999年底,全市城区1093个居委会中建立党支部的只有488个,不足居委会数量的一半。在社区新生社会组织中,党组织不健全的问题更为突出。据统计,在上海已经开业投产的8326家外商投资企业中,建立党组织的只有2557家;在全市8万多家私营企业中,建立党组织的不到10%。在各类新成立的社会团体和中介机构中,大多数尚未建立党组织,极个别的社会团体和单位甚至处于党组织和政府的管理范围之外。
(四)社区党组织干部队伍力量弱,组织活动不正常
班子人员不齐、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低、工作能力差是居委会党支部的普遍现象。一些居委会只有三五名党员,且是退休人员,明显缺乏党务管理、经济管理和社区管理能力,与社区党建和现代化社区管理要求存在明显差距。与此同时,不少建立了党支部的居委会,党的组织活动并不正常,有的甚至几个月都不过一次组织生活。
(五)流动党员管理难
在城市社区,特别是大城市社区中,流动人口数量庞大。在这些流动人口中,党员、预备党员占有一定的比例。由于流动党员数量大、分布面广,流动性强,流入和流出往往缺乏有效的接转手续,再加上流动党员对所在社区的归属感参差不齐,使得流动党员中形成了不少不愿意公开自己党员身份的“口袋党员”和未转移组织关系的“自报党员”。“口袋党员”脱离了原来的组织链条,又未与社区党组织衔接,从而游离于组织之外。“自报党员”,街道党工委没有收到其党员关系介绍信,即使使其归入某一党支部,党支部的管理也难以规范。
(六)社区党建缺乏经费保障
不管从事什么活动,要想有预期的“产出”,必须有必要的投入,社区党建工作也一样。党员教育需要场地、需要各种学习资料,党员开展活动需要经费,党员生病住院慰问等等也需要费用,即使党员义务为居民服务,开展公益事业活动,在一定的时候也需要物质奖励或者物质鼓励。在目前的体制下,社区的经费全靠上级全额拨款,且都是专款专用。这无形中制约了社区党建工作的开展。
(七)社区党建工作方式方法滞后
很多社区在党建工作中沿用的仍是老模式——依靠行政手段开展工作。这与当前的社会实际、思想实际和党建的发展规律是难以契合的。
二、推进当前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充分认识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的重要性
首先,社区党建工作是促进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的经济、社会生活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使得城市社区的服务、管理负载愈来愈重: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分流的下岗职工需要街道、社区配合做好再就业工作;大量的新生社会组织落户街道、社区,需要社区为他们提供服务;政府职能转换过程中,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分离出来的一些社会职能,也要求城市社区来承担;在城市精神文明建设中,还要求街道、社区不断改善环境、强化治安、建设社区文化。所有这些任务的完成,都需要社区党组织做大量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协调工作,而这都有赖于社区党建工作的不断加强。
其次,社区党建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城市社区是城市各种社会矛盾的“聚集点”,处于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各阶层的利益格局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人们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差异也愈来愈大,再加上一些地方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存在种种问题,使社会生活中蕴含着大量的复杂的人民内部矛盾。这些矛盾多半存在于基层,汇聚于社区。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使各项改革措施不至于引起大的社会震荡,是压倒一切的重要问题。而解决这个问题,既要靠党和政府的政策引导,又要靠社区党组织做扎扎实实的宣传工作、组织工作、群众工作、思想政治工作,靠发挥社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最后,社区党建工作在社区工作中发挥着思想保障和组织保证作用。社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干部群众,使他们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同时在基层形成具有战斗力的干部队伍,建立党的战斗堡垒。社区党建工作开展好了,就可以使社区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随时了解和掌握群众的思想情绪,倾听群众的呼声,把握群众的思想脉搏,把群众的思想引导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求的轨道上来,就可以造就能担当起社区政治生活、社会生活、经济生活的组织和领导重任的社区党组织。
总之,社区党建工作是党的基层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社区党建工作是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需要。我们一定要从巩固执政党的地位的高度来认识社区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政治责任感。
(二)构建城市社区党建工作新的管理体制,形成社区党建的合力
当前,城市管理体制逐步向“两级政府,三级管理”转变,城市工作的重心下移到了社区。与此相应,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的管理体制也必须实现从“条块分割”向“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转变,构筑社区党建工作的多种管理模式并改进工作方式。
“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要求街道党工委充分发挥自己的领导核心作用,以居民区党支部为基础,从“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入手,以社区的共同目标、共同利益、共同需要为纽带,充分运用社会资源,率领社区党员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在社区的各项任务。在此过程中,上级领导机构的领导和指导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可以尝试建立全市、全区的社区党建指导委员会,加强对社区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定期研究、部署社区党建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指导基层党组织不断推进社区党建工作。
“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要求街道党工委必须协调好与辖区内各单位党组织的关系。在这一方面,街道党工委除了通过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协调能力外,可以通过建立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的方式,加强对社区党建工作的协调。联席会可实行成员单位“委员制”,由街道辖区内各成员单位派一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组成。联席会负责研究、部署、协调工作,通报情况,沟通信息,协商议事等。只有各种力量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社区党建才会有新局面。
“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要求探索多种管理模式并改进工作方式。在管理模式方面,对无上级主管部门的社会新生经济组织可实行属地管理,对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可实行双重管理,对企事业党委可实行协调管理。在工作方式的改进上,街道党组织的领导方式要从纵向的行政管理模式向协调、指导、服务的模式转变;活动方式从过去的以条为主、条块分割向条块结合的网络化方向发展。同时,必须建立社区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切合实际的科学的考评体系。
(三)消除“空白点”,扩大党的基层组织和基层工作的覆盖面
进一步抓实、抓好居民区的党组织建设。对于目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居民区,要按照党章的规定,积极促成党组织的建立。如果缺乏条件,可以本着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党组织活动,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党员发挥作用的原则,通过调整居民区党组织的设置,加快党组织建设。新建的居民区,要在居委会筹建过程中,同步建立居民区党组织,以党建促筹建。争取在一两年之内实现“一居一支”的目标。
加大组建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的力度。凡是企业规模较大、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单独建立党组织;没有条件的,也要创造条件把党组织建立起来。具体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组织专门力量,深入调查研究,逐个帮助条件成熟的企业建立党组织;二是输送党员骨干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为组建党组织准备条件;三是下大力气解决党员组织关系接转难的问题。对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六个月以上的党员,要教育、督促他们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并且要帮助他们解决接转组织关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进一步抓好各类社会团体、中介组织等的党组织建立工作。已经登记注册的社团组织,都要建立党的组织。新登记并经管理机构核准的各类社会团体,在筹备过程中必须同步建立党组织。各类中介机构和社会服务组织,有条件的,单独成立党组织;条件不具备的,可按照地域相近或行业归口的原则明确分工联络的党组织。对群众自治性组织,要通过逐步提高党员比例,发挥党员作用,争取由党员担任负责人等办法,实现党对这些组织的有效领导。对由群众自发组织开展各种文明健康文体活动的群体,要通过其中的党员发挥骨干作用来增强党的渗透力。
(四)采取各种措施促进社区党组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和社区党建工作物质条件改善
社区党组织干部素质如何,直接影响到社区党的建设的效果。针对社区党组织,特别是一些居委会党支部干部队伍素质偏低的情况,可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善:一是系统地加以教育培训。通过送出去或“请(老师)进来”的办法,使他们接受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学习现代科技知识、经济知识、管理知识、法律知识等,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二是通过严格、经常、全面的考核和群众评议监督机制,强化对他们的管理,促进素质的提高;三是加大交流力度,改变以往社区干部交流仅局限于街道内部的做法,推动干部的街道内外大循环;四是实现干部配备形式的多样化。街道可以通过“兼、选、派”等途径,向居委会党支部配备书记。
社区党建工作的开展,物质条件是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的改善要靠经费保障。在筹措经费方面,目前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虑:一是上级党组织可以从党建活动费中划拨一部分作为社区党建专项经费;二是社区党组织可以从党员党费中提留一部分;三是可以动员党员原工作单位和社区内其他一些组织、单位赞助一部分。
(五)探索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有效方法
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已经成为社区党员教育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要搞好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必须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抓调查摸底。准确掌握社区流动党员的人数、职业、行业分布、暂住址和家庭情况,是搞好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的基础。为此,社区党组织要充分利用民政、公安、工商部门和街道居委会等多条渠道,并深入商贸集市区、居民住宅区和建筑工地,必要时还可以到流动人口来源地进行调查,摸清辖区内流动人口中党员人口的情况。
二是简化流动党员认定和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为了减少“口袋党员”和“自报党员”,对流入社区的党员身份认定,可以不强求正式转移组织关系,只要有流动党员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街道党工委即可确定其党员身份,让其参加流动党支部的各项活动,不再游离于党组织之外,有“家”可归。
三是抓重点求突破。在不同的城市社区,流动党员的主要群体特征有所不同。有的社区流动党员的主体分布在建筑行业,有的社区流动党员的主体分布在个体、私营加工业,有的社区流动党员的主体是退伍战士,有的社区流动党员的主体是知识分子党员。这样,不同的社区就可以分别选取自己社区内流动党员的主要群体作为重点来抓。实践证明,因地制宜,抓住重点,把一个主要群体的教育管理抓好了,抓出特色,必然会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从而整体推动社区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四是抓活动开展。针对流动党员人员分散、流动性强、工作变换频繁的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抓好活动的开展。选择合适的时机,组织他们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法律、法规和经营管理知识,向他们介绍社区的经济发展状况,提高流动党员的思想素质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六)不断创新社区党建工作的组织方式和活动方式
在当前形势下,要开创社区党建工作的新局面,必须整合社区全部的党建资源,并使其优化配置和高效使用。为此,必须实现社区党建工作组织方式和活动方式的创新,采取多样化的组织方式和活动方式。首先,在组织方式上,要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大胆创新、尝试能推动社区党建工作顺利开展的各种新形式。如建立社区党建工作委员会、社区党建联席会、社区党员活动指导委员会、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委员会、社区综合治理协调委员会、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社区各类服务中心等。其次,在活动方式上,要善于把党的社区建设和管理目标与社区广大居民的切身需要结合起来,积极探索既能实现目标又能吸引社区居民参与的新型的活动方式。如开展创建“文明小区”、争做“文明家庭”活动、社区志愿者活动、“读书活动”、“科普活动”等等。通过这些活动,吸引、团结、凝聚社区广大居民群众,把党和政府对社区建设和管理的要求,化为居民群众的自觉行动,把党的工作渗透到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各个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