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婚姻观的实证调查与分析_婚姻观论文

北京青年婚姻观的实证调查与分析_婚姻观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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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青年人婚姻观的变化,实是把握我们这个急剧变迁的社会的基本脉络,在此基础上,我们才能理解家庭核心化等种种人口学现象对家庭的影响。对婚姻观的实证研究,不仅可以使我们洞察青年人的心扉,而且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他们的处境和存在的问题,为党和国家制定有关政策提供理论依据。为此北京青少年研究所在北京市区对北京青年进行了一次抽样调查,以下是对调查结果的分析。

一、样本的构成

这次调查采取偶遇抽样的方式,以问卷的形式,在北京市的机关、厂矿和学校等十个单位调查了483名青年,共收回有效问卷417份,有效率86.4%。男性青年196名,占总样本的47.1%,女性青年219名,占总样本的52.7%。另有两名青年的性别不祥。被调查的青年的年龄分布是:22岁(含22岁)以下的占31.5%,23-25岁的占26.9%,26-28岁的占14.7%,29-32岁的占19.7%,32岁以上的占7.2%。样本青年的文化构成是:初中及初中以下的占5.5%,高中(含中专、中技)文化的占45.1%,大专文化的占16.6%,大学及大学以上的占32.7%。样本青年的职业构成如下: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占18.4%,专业技术人员占21.1%,企业管理人员占9.2%,工人、商业服务人员占30.5%,在校学生(大学生和硕士生)占11.1%,个体经营者占8.2%,其他人员占1.5%。在所有这些被调查的对象中,未婚青年245名,59.9%,已婚青年148名,占35.7%,离婚青年4名,占1.0%,分居16名,占3.9%,另有4名青年婚姻状况不详。

从样本的构成来看,样本在文化程度上高于北京市青年的总体水平,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和技术人员的比例也较大,因此,在某些方面,样本的代表性尚有欠妥之处;同时,限于资金情况,本研究样本较少,这是我们在做结论时尚需谨慎的地方。

二、概念的界定与指标

婚姻观是指人们对男女两性的姻缘关系的基本观点和看法,它包括人们对爱情的基本观点(恋爱观),人们对爱人的期望,人们对各种婚姻形式及其变异的看法,人们对性行为的态度等方面的内容。本文试图在婚姻观各方面探讨男女两性在婚姻观上的差异。因此,本文的假定就是:伴随着男女性别分工,男女两性在婚姻观上存在根本差异。围绕这一假定,本文试图回答,在目前的社会形势下,男女两性在婚姻观的哪些具体方面存在着差异,这种差异到底有多大。

本文主要从择偶标准、择偶途径、择偶范围、婚姻基础、婚姻形态、性关系、婚姻目的、家庭生活、婚姻解体等诸方面展开讨论。

三、调查结果分析

1、择偶标准:

在问卷中,我们让被调查者在10项标准中,选择他(她)所认为的最重要的四项择偶标准。这10项标准是:双方年龄、身高、容貌、学历、收入(金钱)、性格、气质、感情、职业、才能。调查结果显示:感情(62.8%),气质(52.3%),性格(49.2%),容貌(45.6%)是获选最多的前四位择偶标准。排在最后两项的标准是“才能”(24.9)和“身高)(25.4%)。

下面,我们分性别来看一下,男女青年在择偶标准上的特点。

从性别差异看,北京男性青年的择偶标准主要依据“女貌”;即女方本人条件,特别是容貌、气质、性格以及双方的感情。而女性青年在强调男性感情与气质的同时,也强调了男方的学历、收入等反应“郎才”的标准。从单个因素来说。男女两性在择偶的年龄、身高、容貌、学历、收入、才能等诸方面存在着统计学上的显著差异。由此可见,北京青年的择偶标准,主要是以对方个人的内在素质及双方的情感为基础,在此基础上,就男性而言较注重女方的相貌;而女性方面,男性的才能和社会地位亦受到相当的重视。

如果我们把年龄、身高、容貌三者称为“貌相”;性格、气质、感情全称为“情感”;学历、收入、职业合称为“社会经济地位”那么,择偶标准大体可分为七种类型。调查显示,完全以对方的年龄、身高、容貌作为择偶标准(即“貌相”,也即以貌取人)和完全以“社会经济地位”作为唯一择偶标准的人是不存在的。但有极少数比例的男性青年(占男性样本的1.0%)以情投意合(即“情感”型)作为唯一的择偶标准。有半数(50.3%)的男性青年在择偶时要求在社会经济地位上、相貌和情感上三者能兼顾,可以发现,北京男青年择偶标准的主流是对对方进行“全面的考核”,而女性的主流可大体分二支:一支(42.0%)主要是考虑男方的情感和社会经济地位;另一支(38.5%)与男青年相同,即男性的“全面考核”。

2、择偶途径

传统的择偶途径可以说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随着社会的发展,青年人经济独立性的加强,以及社会交往面的不断扩大,都潜在地加大了青年男女之间相互认识的机会,而且现代婚恋观亦强调男女青年自由恋爱的方式,因此,可以认为,在社会交往中相互认识而发展成恋爱之情理应属于北京青年择偶的主要途径。调查结果支持上述的推断。

在被调查的青年中,有66.2%的人已有过恋爱经历,他们当中,有41.5%的人是自己在日常交往过程中结识恋人的;通过父母认识对象的比例占30.5%。但对比择偶的理想途径而言,父母和朋友的“红娘”作用显然是被低估了。

从其他的类似调查中可知,父母和朋友的作用仅限于介绍男女双方的认识,而并不能决定当事人的恋爱选择。因此,可以说恋爱的自由是北京青年的主流,并且随着社会流动的增加、交往的扩大,青年人通过自己认识而结识伴侣的机会会越来越多。经过进一步的分析,我们发现,不管是已有恋爱经历的青年还是没有恋爱经历的青年,他们在实际的择偶途径(对已有恋爱经历的人而言)和理想的择偶途径的选择上不存在统计学上的显著性差异。也就是说除了部分青年要经过父母或朋友等第三者的介绍外,男女青年都希望由自己的交往来结识自己理想的“白马王子”或“白雪公主”。在未婚的男青年中,希望自己认识的比例是85.3%,女青年的这一比例是71.9%。

3、择偶范围

择偶意愿中,还应包涵对潜在的“侯选人”的界定。在问卷中,我们从社会流动和家庭背景来考察北京青年人面对社会变迁时所采取的态度,或者说,我们试图考察社会流动和人口转型对婚姻观的影响。社会流动的人口特征是青年人的流动占有绝对比例,其结果就是大量的单身男女青年滞留在迁入地。北京作为大都市,是青年流动人口的主要迁入地之一。那么,北京的青年是否愿意找外地青年(在问卷中仅考察了毕业分配留京的外地青年。因为考虑到户籍问题,笔者认为,对这类北京的“新居民”的态度,更能准确地反映北京青年对外地青年的择偶意向)。在417名被调查者当中,有23.4%的人愿意找外地青年,32.8%的人不愿,其余的43.8%的人抱无所谓的态度。从上述数据中可以看出不愿意的人的比例高出愿意的人。男性青年愿意与不愿意的人相当,但女性持不愿意态度的人几乎是持愿意态度的人的两倍。

由此可见,从总体上看,北京青年男女只有1/4左右的比例的人在择偶时是可以接纳外地青年的,这同时也说明这样一个事实,毕业留京的外地青年与北京的老居民之间的社会距离是相当大的。

与上述接纳外地人不同的是,北京青年对家庭小型化的人口变动趋势则采取了接纳的态度。我们的调查结果表明,男女青年都希望找一个其家庭人际关系比较单纯的人作为自己的恋爱对象或配偶。从总体上看有33.5%的人希望对方的家庭人口至少要少一些,最好除父母外,只有兄弟、姐妹一至二人的家庭,45.8%的人对对方家庭人口和人际关系持无所谓的态度,只有20.7%的人希望找一个人口多人际关系复杂的对象。相比之下,男青年比女青年更希望找一个家庭人际关系简单的对象。

在愿意找家庭关系比较简单的人中,多数人(54.8%)认为单一的人际关系更容易处理好婚后各方面的家庭关系;另有1/4的人认为单一的人际关系会增加男女双方对小家庭的设入;还有(17.0%)的人是从避免矛盾考虑问题的;只有极少数比例(1.5%)的人是因为物质负担的缘故。而且男女青年在这一点上的差异几乎可以忽略。

上述调查结果似乎反映了北京青年在择偶时存在着这样一种心态:既不愿意找完全没有家庭关系在本地的青年,又不愿意找家庭关系特别复杂的青年。这一方面反映亲属网络在当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反映了都市生活中亲属关系淡化与范围缩小。

4、婚姻基础

从调查的结果来看,约一半(51.8%)的被调查者认为,现代的婚姻“应建立在感情的基础”上,约2/3(63.8%)的人坚信“男女结婚一定要有爱情”。这说明,当前青年(明确说,应是北京青年)的婚姻观的主流仍是以爱情为基础。但不可否认,与受情至上的观点相反,有相当一部分的人(19.4%)不同意“现代的婚姻应以感情为基础”这一观点,17.6%的人对“男女结婚一定要有爱情”这一观点持否定态度。而另部分人(分别为28.8%与18.4%)则淡化了这一基础。可以肯定,婚姻观在一种主流的基础上,已经开始出现多样化的趋势,特别是经济的飞速发展,经济地位在日常生活中开始显得愈来愈重要的时候,有一部分青年开始看重经济因素在缔结婚姻中的作用。

这一推论还可以从另一个问题上得到证实。当问及“是否会为了金钱而与一个自己并不爱的人结婚”时,尽管明确回答“不会”的人占了大多数(55.3%),但我们还必须看到有10.9%的人回答可以“为了金钱而与一个自己并不爱的人结婚,另有33.8%的被调查者在“金钱”与“爱情”这一矛盾的两难选择中,显得不知所措。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男女两性在这一点上不存在差异。

5、恋爱与婚姻

现在流行着一种时髦的观点,即“恋爱与婚姻是可以分开的,恋爱的结果不必一定是婚姻。”从调查的结果看,这种观点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总体上看,有39.2%的人同意“恋爱结果不必一定是婚姻”,29.1%的人持无所谓的态度,只有31.7%的人不同意“恋爱的结果不必一定是婚姻”,这一观点。而且男女青年在这一点上不存在明显差异,比较而言,男性(41.2%)比女性(37.4%)更开放一些。联系到社会上流传甚广的“好男当老板,好女傍大款”的顺口溜,可以看出,北京青年对待恋爱态度似乎比较轻松,恋爱在这一代人身上似乎更是一种情感游戏,特别是在男青年身上。

甚至于“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样的古训,在北京青年中持赞同态度的比例也仅有31.6%,不足1/3。而女青年中,持赞同意见的比例比男性低13个百分点。

若以25岁作为分界线,把被调查者分为低龄组与高龄组,则发现,女性青年的两个年龄组之间,在这个观点上没有明显差异,两个年龄组中分别有26.0%与24.6%的人同意“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持不同意的人比例分别是31.3%和40.6%,但男性青年中的低年龄群更趋向于赞同这一观点。这表明,随着社会交往的增加和事业发展需要,很多的“大龄”青年不得不调整自己的婚姻意向,降低对婚姻的期望,以便在事业上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的投入。

事业有成,不仅要求一部分青年降低对婚姻期望,而且,即使对有婚姻意向的男女青年,在何时婚娶的问题上,也不得不把结婚的年龄向后顺延。调查结果显示,半数男性(52.0%)或女性50.2%认为适宜的婚龄应在26岁至30岁之间;有25.0%的男性青年甚至认为适宜的婚龄应是在30岁之后;相反,女性中只有1.4%的人认为自己的同胞应在30岁以后才能结婚。一个有趣的现象是男女两性对异性的适宜婚龄的评估存“以己度人”的现象,即男性所估计女性适宜婚龄分布模式完全等同于他们对女性的认识。就这一点而言,男女两性彼此对对方的了解还是很肤浅的。

6.婚姻形态

随着社会的发展,婚姻的形态开始发生种种变化,建立爱情基础上的“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形态是当代婚姻的合法形态。但同时,同居、独身、跨国婚姻、老年再婚等现象在社会上也屡见不鲜。

调查结果表明,绝大多数北京青年对独身和独身者持一种相当宽容的态度,只有13.9%的被调查者人为“独身者的存在是目前婚姻不稳定的一个因素”。认为“独身者生活得很潇洒、自由,令人羡慕”的人约占总体的1/4(25.7%);而认为“这是一种新的婚姻生活方式”的人也占(24.7%);另有(35.1%)的人认为“这是当事人的私事,不要干涉”。而女性青年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比男青年更加开放,如,女青年认为“独身者生活得很潇洒、自由,令人羡慕”的比例是31.5%,比男青年的同一比例高出12个百分点。相反,认为“独身者是目前婚姻不稳定的一个因素”的比例只有11.0%,比男青年低6个百分点。联系前面谈到的被调查者对“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态度,似乎可能认为,北京青年比较看轻传统的婚姻形式,而更崇尚一种独立自主的个体主义的生活方式。

北京青年对婚姻观的宽容性还可以从他(她)对近几年兴起的跨国婚姻、同居和老人再婚的态度中表现出来。在被调查者当中,只有23.1%的人认为自己不想走跨国婚姻这条路;而有41.7的人认为只要能达到出国的目的或能得到幸福,他(她)们就愿意尝试跨国婚姻。男女两性对跨国婚姻这一问题上的态度没有显著差异。虽然大众传媒不断渲染女性,特别是女明星们热衷于嫁老外,但北京女青年对跨国婚姻持赞同态度的人并不比男青年多,两者的比例非常近,分别为41.1%和41.9%。

北京青年对时下流行于部分人中的同居现象的态度是什么呢?调查结果可以看出,赞同同居的人的比例高于反对的人的比例,完全不赞同的比例(男性为5.7%,女性为6.0%)远远低于非常赞同的人的比例(男性为12.4%,女性为23.3%)。而且在这个问题上,女性的态度比男性更为坚决,持“非常赞同”态度的女性,几乎是男性的一倍。男女两性的差异在统计上也是显著的。

再从年青人对老年人的再婚态度看,在所有被调查者当中,有22.2%的人认为“为了使老年人有一个幸福的晚年,做子女的应鼓励老年人再婚”,有36.4%的人认为“老年人有选择自己婚姻的权力,子女不得干涉”,只有18.6%的被调查者认为“为了子女的利益,老年人不应该再婚”,而认为“在任何情况下,老年人不该再婚”的比例只有7.2%。由上述可见,北京的青年人总体上对老年人再婚是持赞同态度的。但男女两性稍有差异,女性青年更富有同情心,较倾向于从老人自身的幸福来考虑问题,即在被调查的女性中有25.6%的人认为“子女应该鼓励老人再婚”,男性中只有18.4%是这样认为的;而男性青年则主要是从老人的权力和选择来考虑的,在被调查的男性中有44.4%的人认为“老年人有选择自己婚姻的权力,子女不得干涉”,女青年中也有29.2%的人尊重老年人的选择和权力。

当问及被调查者“如果您的好朋友的父亲或母亲再婚,您会怎样做”时,有33.3%的人选择了“向朋友的父亲或母亲表示衷心的祝福”;另有48.0%的人则认为“这是朋友家的私事,外人不要多管”;只有8.7%的人会“劝朋友阻止其父亲或母亲的婚事”。在行为上,男女两性不存在根本差异,这也从另外一个侧面说明了北京青年对婚姻形式的宽容性。

北京青年对婚姻形式的宽容态度还表现在他(她)们对“情人”的态度方面。在被调查者当中,竟然有52.3%的人同意总“情人加爱人是未来理想的婚姻模式”;与此对照,只有16.1%的人持反对意见。

综上所述,我们可能有相当的把握认为,北京青年对婚姻形式的各种变异形式,如不具有合法性的婚姻(如同居),对婚姻的摒弃(如独身),对特殊群体的再婚(如老年人的再婚),外族婚(如跨国婚姻)等均表现出相当宽容的态度。在多数被调查者看来,所有这些变异都是多样性的体现。而且,婚姻愈来愈被看作是一种个体间的现象,是不同性别的两个之间的情感交流。与我国古代人把婚姻看作是“合两性之好”相比,现代青年的婚姻现已经完完全全是一种个体主义的观念了。在传统中,婚姻是在家族的框架内被界定的,因而婚姻的当事人只不过是体现“两性之好”的工具,甚至是世代繁衍链上的一环。之所以要“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不仅是害怕出现“旷男怨女”,更多的是因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一旦婚姻摆脱了家族网络这个语义框架向两性间的关系转移时,所有的婚姻意义都在婚姻当事人的生活中阐释。因而,对象选择就不在是以“门当户对”为标准,而是以感情等对象本身的属性(如容貌、才能等)来加以考察。甚至于“情人”也能与“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相融合,并被多数的被调查者认为是未来理想的婚姻模式。

7、婚姻与性

不可否定,性生活的社会调节与婚姻制度的形成和演变具有密不可切的关系。婚姻为男女之间的性生活提供了合法性。但由于性成熟年龄在不断地提前,而青年的婚姻却呈现推后的趋势,这两种趋势的共同作用,就必然使人们关注这两者加大的差距及其后果。

就这次调查而言,在已婚或已有恋人(共272人)中,有48.2%的人有过婚前性行为(指性交行为),男女两性几乎没有差异。而且,在发生过婚前性行为的被调查者当中,只有15.3%的男性和24.2%的女性事后“感到不安和内疚”。可见,婚前性行为已是一种相当普遍的现象。现在的青年人已经不再于“男女授受不亲”的传统规范。

下面这一问题的回答则更清楚地表明了他(她)们对性的态度。所有被调查者中有半数(51.5%)的人认为“恋人间的婚前性行为是正常的,可以理解的”,认为是“不正当”的只有13.6%;而从道德上加以谴责,认为婚前性行为是“道德堕落”的人也只有14.8%。男女青年在这一问题上也不存在统计学意义上的显著性差异。

虽然青年男女对性关系持比较开放的态度,但他们并不是性自由论者。性行为的一个最基本的条件是男女间存在着爱情,但是否有合法的婚姻形式则不被看作是一个重要的条件。40.3%的被调查者同意“只要两个人相爱,不结婚也可以发生性关系”这种观点,从这一点上也可以说明上述论点。但较男性青年而言,女性青年较注重以婚姻作为性关系的保障,在对上述问题的回答中,女性青年持赞成、不赞成与折中态度的比例分别为37.1%、35.7%和27.2%,而,男性青年的比例则分别是43.8%、26.3%和29.0%。

如果已经结婚而又与他人发生婚外性关系时,在这种情形下,仍然有1/4(24.7%)的被调查者认为“如果是基于爱情就应该肯定”。另有18.4%的人认为“如果其丈夫或妻子能容忍,别人就不能干涉”。虽然有相当一部分被调查者(36.6%)认识到婚外性行为会造成婚姻不稳定甚至破裂,但只有少数人(12.8%)认为应该对婚外性行为加以谴责。而一旦夫妻之间感情破裂,或者说昔日的爱情已不复存在时,婚姻也就不再是阻碍其中一方寻求婚外性行为的理由。从统计数字上看,有36.5%的被调查者认为,即使还未离婚,但感情破裂的已婚者与其他异性发生性关系,是“可以理解的”,而27.3%的人则从尊重个人自由的角度认为“不必干涉”,只有12.9%的人认为这种性关系是“不光彩的”。

因此,北京的青年人在总体上是把性关系看作是爱情的表达方式,但大多数人是把这种爱情的特殊表示手段与婚姻联系在一起的。这一点可以从他们对恋人间的性行为、婚外性行为以及感情破裂者的婚外性行为的态度的变化得到佐证。由于恋爱是婚姻的前奏,此时的性行为虽然没有合法婚姻的保障,但至少也有婚姻的某种承诺。因此,对这种情形下的性行为,持赞同态度的比例是相当高的(51.5%)。而对婚外性行为,持赞同或容忍态度的比例就偏低(43.1%)。更进一步,如果失去爱情,即使有婚姻形式,此时的“婚外性行为”就得到更多的宽容(持赞同和理解这种婚外性行为的人达63.8%)。

总体上,性禁忌在迅速变迁的社会环境中,已经越来越淡化。相当多数((占总体的78.9%),被调查者相信,随着社会的发展,婚前性行为越来越多,而不同意这种意见的人只占7.4%。

8.婚姻的目的

尽管现实生活中存在着诸多不幸的婚姻,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观念进一步解放,抱定终身不婚的人会占有一定的比例。但就多数人而言,他们最终还是会结婚,也就是说,婚姻还是社会上多数人的选择。那么他们选择婚姻的目的是什么呢?他们又想从婚姻中得到什么呢?下面我们就这次调查的结果作一简要分析。

虽然有14.0%的人认为当他们准备结婚时,没有想过要从婚姻中得到什么东西,但有近1/3(30.8%)的人则有明确的目的,就是温馨的家庭生活。而且男女青年在婚姻的追求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男性青年把“温馨的家庭生活”作为婚姻的主要追求,而女性青年则想通过婚姻寻找“依赖和温情”;男女两性都把“圆满的性生活”放在非常次要的位置。在调查中只有3.0%的人持有此目的。

养儿育女曾经是传统婚姻的主要目的。但目前这种情形已经发生了变化。在被调查者当中,认为“幸福的婚姻必须有孩子”的人只有27.4%,而不同意这种观点的人也有1/4强26.4%,近半数人(46.2%)则持无所谓的态度。而且男女两性在这个问题上的分歧较大,持赞同态度的男性的比例(36.7%)几乎是女性的比例(18.9%)的两倍。这暗示着在现代北京女青年中,有一部分人已不再愿意为了抚养孩子而牺牲自己的事业或其他方面的追求。

尽管男女青年对“幸福的婚姻必须有孩子”,这一观点上存有较大的分歧,但他们在对“自愿不育”(即选择终身不孕,不要小孩)的夫妇的态度上,男女两性几乎没有差别。总体上,有13.1%的被调查者认为这些夫妇“生活的很幸福、自由自在”;27.2%的人觉得他们会“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从事他们所喜爱的事业”。但较多数人认为“自愿不育”对婚姻本身有弊无益,33.7%的被调查者认为“自愿不育”的夫妇“享受不到为人父母的乐趣”,甚至一部分人(17.5%)认为这些夫妻的“婚姻不稳定,容易破裂”。

以上两个方面说明,夫妻感情是婚姻的主导方面,当代的婚姻主要是围绕着夫妻双方的理解与温情,即以爱情这根轴线展开的。孩子只是婚姻生活中的一个配角,而不再是传统婚姻中的主角。因此,当夫妻间的感情破裂时,孩子就要让位于父母之间的感情。在被调查者当中,只有24.5%的人(男性为24.7%,女性为24.2%)认为“为了孩子的幸福,牺牲夫妻的感情是值得的”;而相当一部分人(42.4%)认为“与其凑合,不如离婚”,男女青年在这点上不存在任何差异。

当婚姻的重心从孩子一端移向夫妻双方的关系之后,人们对婚姻解体也就持比较开放的态度。有56.7%的被调查者赞同“离婚是解脱不幸婚姻的唯一出路”,其中持赞同态度的女性比例(60.7%)稍高于男性的比例(52.1%),两者相差8个百分点。有近半数(46.0%)的被调查对象相信,我国未来社会上“离婚率会越来越高”。

四、结论

以上我们从男女性别角度,从不同的方面对北京青年的婚姻观作了详细的 描述,并作了扼要分析。从调查的结果可以看出,北京青年的婚姻主要是建立在爱情(或情感)基础的个体的“自由选择”的婚姻观,男女两性的差异是存在的。因此,本文前面提到的假定只能在具体选择的层次上才成立。在语义层次上,男女两性的婚姻观并不存在实质性差异,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观念的进一步开放以及个人独立性的加强,这种对婚姻的“自主选择”会得到强化,人们,特别是年轻人对各种婚姻形式的容忍性会加大。宽容与变异,加上对个体独立性的强调,将成为北京青年人婚姻观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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