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阴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形成与性品质--从先秦易隐理论看出土文学的贡献_先秦文化论文

關於清華簡《尹至》《尹誥》的形成和性質——從伊尹傳說在先秦傳世和出土文獻中的流變考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先秦论文,尹至论文,關於清華簡论文,尹誥论文,文獻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公布了兩篇與伊尹相關的重要材料,整理者分别定名爲《尹至》《尹誥》。整理者說:“《尹至》簡同本輯下面收録的《尹誥》簡,形制、尺寸全然相同,字體風格也出於一手,應爲同時書寫。”①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的公布在學術界產生了巨大反響,對《尹至》《尹誥》的成書和性質也有熱烈的討論②。

      清華大學李學勤等認爲:《尹至》“可與多種傳世文獻,如《書·湯誓》、古本《竹書紀年》、《史記·殷本紀》等參看。簡文叙事及一些語句特别近似《吕氏春秋》的《慎大》篇”③。“《尹誥》爲《尚書》中的一篇,或稱《咸有一德》”,西漢孔壁發現的古文《尚書》有此篇。孔傳本《咸有一德》係後世僞作。“現在簡文所叙,很清楚時在湯世,僞《咸有一德》的謬誤明顯。”④兩篇“内容也密切相關”,《尹至》篇中“所述伊尹見湯時的對話,體裁屬於今傳本《尚書》中的《商書》”。“這篇佚《書》的面世,使我們對於夏代末年政治和社會狀况有了更深的理解和把握,同時也使我們意識到,先秦《尚書》一類的文獻確實是很多的,除了百篇《尚書》之外,還有許多重要的篇目。”⑤“清華簡之所以備受關注,是由這批簡的性質和内容决定的。這批簡全部是秦火之前的寫本書籍,並且係以傳統所說的經、史之類爲主,從而對中國古代歷史文化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學者認爲這批簡的出現,堪與前漢的孔壁、西晉的汲塚媲美,也未爲過譽。”“孔壁所出,主要是古文《尚書》,清華簡有《尚書》及類似《尚書》的文獻二十來篇。”⑥不過,對《尹至》《尹誥》乃至清華簡的真僞,也有學者提出了質疑,他們從思想内容、文獻流傳、禮儀制度和語言文字等不同層面進行了討論,懷疑清華簡的一些篇章可能是僞作⑦。

      清華簡《尹至》《尹誥》二篇記録了伊尹與成湯盟誓滅夏以及如何以夏爲鑒的重大歷史事件,因此,這一新材料的發現無疑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伊尹是商代歷史上的一位極爲重要的人物,關於伊尹的史迹,先秦文獻典籍雖多有記述,但大都零零散散,而且互相衝突。直到戰國秦漢時期,關於伊尹史迹的文獻記載才趨向具體完整。因此,正確判斷清華簡《尹至》《尹誥》篇的形成和性質,是事關估價這兩篇出土文獻價值的基礎和前提問題。這個問題可以從不同角度進行討論,基於對這兩篇文獻主要内容的認識,本文通過對傳世和出土文獻材料中記載的伊尹事迹流變情况的全面考察和比較分析,來探討清華簡《尹至》《尹誥》的形成和性質問題。

      一、傅世先秦文獻中伊尹事迹的記載和流變

      (一)西周文獻中的伊尹

      傳世文獻中對伊尹事迹記載最早的是《尚書》,《商書》有《汝鳩》《汝方》兩篇,正文無存。《書序》曰:“伊尹去亳適夏,既醜有夏,復歸于亳。入自北門,乃遇汝鳩、汝方。作《汝鳩》《汝方》。”《書序》的作者及其產生年代長期以來争論不休,劉向、劉歆父子以爲孔子所作,朱熹、蔡沈疑之,並認爲亦非孔安國作,今人陳夢家以爲是秦、漢之際解經人所作⑧。因此,《書序》對《尚書》中有關篇目的解讀只可看作秦漢人的理解,有可能已受到戰國時人觀念的影響,這是我們需要注意的。古文《商書》中有《伊訓》,《序》謂“成湯既没,太甲元年,伊尹作《伊訓》”,以訓誡初即位的太甲;有《太甲》上、中、下三篇,記録了伊尹放太甲的經過,以及伊尹對太甲的訓導、勸勉;又有《咸有一德》,記録伊尹還政太甲,陳述純一之德,告誡太甲⑨。以上三篇不見於今文《尚書》,爲梅賾所獻之僞古文,其史料不足爲憑。據《書序》,《商書》中尚有《肆命》《徂后》《沃丁》等篇亦與伊尹事迹有關,其文皆亡佚。總之,現在流傳的《尚書》中關於伊尹的事迹,材料多是有問題的,不可盡信。

      《詩經》中與伊尹有關的只有一處,即《商頌·長發》的最後一章。《詩經》被認爲是西周、春秋時期的文獻,歷來學術界没有疑義。然而《商頌·長發》的寫作年代,學術界分歧較大。《詩序》、鄭玄(127—200)《商頌譜》正義認爲“《商頌》五篇,自是商世之書”,即認爲是商代作品⑩;司馬遷(約前145—前86)《史記·宋世家》則認爲《商頌》是宋襄公(前650—前637在位)時代的作品,即東周時代作品。這兩種意見分别成爲後世“商詩說”和“宋詩說”争論的代表(11)。王國維懷疑《商頌》五篇乃“宗周時宋人所作”(12),郭沫若進一步指出:“《商頌》雖是春秋宋襄公時正考父所作,然宋人猶保存卜辭中所常見之國名,此毫不足怪。”(13)周代宋國貴族爲殷人之後,《商頌》雖爲春秋時期宋人擬作,但無疑保留了許多關於殷商歷史的“識記”。

      《詩序》說《長發》爲“大禘”之詩。《長發》中提及“帝立子生商”“帝命不違”“上帝是祗,帝命式于九圍”,《玄鳥》中言及“天命玄鳥,降而生商”“古帝命武湯,正域彼四方”,《殷武》中則謂“天命多辟,設都于禹之績”“天命降監,下民有嚴”,以上各詩屢屢出現“帝”“上帝”“天命”等詞語,滲透着西周時代濃厚的天命思想,所以學術界普遍認爲,《長發》等詩篇中保存有不少較爲真實的商周時代的歷史信息(14)。

      《商頌,長發》是一首追述先商歷史並遍祭商族先公的樂曲舞辭。其第一章寫商族起源,第二章寫高祖契和相土,第三、四、五、六章寫商湯建國,最后一章專寫伊尹:“昔在中葉,有震且業。允也天子,降予卿士。實維阿衡,實左右商王。”(15)按照《史記·殷本紀》載,先商時期從契至湯商族共有先公十四位:契—昭明—相土—昌若—曹圉—冥—振—微—報丁—報乙—報丙—主壬—主癸—天乙(湯)(16)。在這麽多先公之中,作爲商民族史詩性質的《長發》只提出“契”“相土”“湯”,而將“伊尹”與之並列。伊尹之在商族歷史上的重要地位,由此可見。這與甲骨文中對伊尹的記載也是一致的(詳見下文)。

      《書》和《詩》中的材料表明,在先秦傳世文獻中,商代或西周時期文獻關於伊尹事迹的記述只留存了一些間接的、零碎的材料。

      (二)春秋文獻中的伊尹

      文獻資料表明,從春秋時期有關伊尹事迹的流傳日漸增多。《論語》《左傳》《國語》《孫子》等文獻中均有關於伊尹的記載。綜合各種文獻資料,可以看出,這個階段關於伊尹的事迹在細節方面也逐漸豐富起來。

      《論語·顏淵第十二》有這樣一段文字:

      樊遲問仁。子曰:“愛人。”問知。子曰:“知人。”樊遲未達。子曰:“舉直錯諸枉,能使枉者直。”樊遲退,見子夏曰:“鄉也吾見於夫子而問知,子曰:‘舉直錯諸枉,能使枉者直。’何謂也?”子夏曰:“富哉是言乎!舜有天下,選於衆,舉皋陶,不仁者遠矣。湯有天下,選於衆,舉伊尹,不仁者遠矣。”

      學術界一般認爲《論語》成書於春秋末年到戰國初年,是孔子弟子和再傳弟子合編的,書中有大量的材料反映了春秋末年的社會背景。劉寶楠《論語正義》曰:“蓋卿大夫世,則舉直錯枉之法不行,有國者宜以不知人爲患,故子夏述舜舉皋陶,湯舉伊尹,皆不以世而以賢,以明大法。”(17)這裏子夏舉例向樊遲說明孔子的“知人”思想。堯、舜、商湯都是符合儒家理想標準的明君聖主,故在《論語》一書中被反覆提起。由子夏所言“湯有天下,選於衆,舉伊尹”,可得出兩點推論:一是“選於衆,舉伊尹”,說明伊尹出身卑微,這與後出文獻說伊尹身爲媵臣或出身庖厨相關;二是湯先有天下,而後才得伊尹輔佐,這與後出文獻說伊尹助湯滅夏却不一致。

      《左傳》襄公二十一年(前552)記載叔向因其兄弟羊舌虎之罪而連坐被囚,祁奚向范宣子求情時說道:

      夫謀而鮮過、惠訓不倦者,叔向有焉,社稷之固也,猶將十世宥之,以勸能者。今壹不免其身,以棄社稷,不亦惑乎?鯀殛而禹興;伊尹放大甲而相之,卒無怨色;管、蔡爲戮,周公右王。若之何其以虎也棄社稷?子爲善,誰敢不勉?多殺何爲?”宣子說,與之乘,以言諸公而免之。

      《春秋左傳集解》:“大甲,湯孫也,荒淫失度。伊尹放之桐宫三年,改悔而復之,而無恨心。言不以一怨妨大德。”楊伯峻注:“伊尹本爲商湯之相。大甲,湯之孫,即位荒淫,伊尹逐之居于桐宫三年,俟大甲改過而使之復位,己爲相,大甲終無怨色。……數句先言父子不相及,次言君臣不相怨,再言兄弟不相同。”(18)由此可知,春秋晚期伊尹流放大甲之事已廣泛流傳,故被祁奚拿來游說范宣子(19)。伊尹放太甲之事,在後來的古本《竹書紀年》《書序》《史記·殷本紀》等文獻中都有更爲詳細的記載,甚至出現了截然不同的說法(詳見下文)。

      據《國語·晉語一》記載,獻公伐驪戎,獲驪姬以歸,寵之而立以爲夫人。史蘇認爲此舉將招致亡國之禍,曰:

      昔夏桀伐有施,有施人以妹喜女焉,妹喜有寵,於是乎與伊尹比而亡夏。殷辛伐有蘇,有蘇氏以妲己女焉,妲己有寵,於是乎與膠鬲比而亡殷。周幽王伐有褒,褒人以褒姒女焉,褒姒有寵,生伯服,於是乎與虢石甫比,逐太子宜臼,而立伯服。太子出奔申,申人、鄫人召西戎以伐周,周於是乎亡。

      《晉語一》中伊尹的傳說出現了重大變化,將夏亡之因歸於妹喜與伊尹聯合作禍。有趣的是,史蘇認爲夏、商、周的滅亡都是由於一個女人與一位大臣相勾結造成的。這種變化表明伊尹有關的各種傳說有向離奇怪誕方向發展的趨勢,比如在《孫子·用間篇》中,伊尹則成爲殷人對夏用反間之計的成功例子:

      五間之事,主必知之,知之必在於反間,故反間不可不厚也。昔殷之興也,伊摯在夏;周之興也,吕牙在殷。故惟明君賢將,能以上智爲間者,必成大功。此兵之要,三軍之所恃而動也。

      對伊尹、吕牙爲人間,前人早就提出不同意見。梅堯臣曰:“伊尹、吕牙,非叛於國也,夏不能任而殷任之,殷不能用而周用之,其成大功者,爲民也。”何氏曰:“伊、吕,聖人之耦,豈爲人間哉?今孫子引之者,言五間之用,須上智之人如伊、吕之才智者,可以用間,蓋重之之辭耳。”(20)且不論梅、何二注對錯與否,值得我們注意的是,伊尹名“摯”在此首次出現(21),且將“殷興”歸因於“伊摯在夏”行反間計,比上引《國語·晉語一》“(妹喜)與伊尹比而亡夏”更明確,即商湯有意讓其行反間之計。

      在春秋時期的文獻材料中,儘管伊尹的事迹主要是在特定語境中引述者用以說明某種觀點時出現的,但是却能反映出伊尹故事的進一步具體化、細節化和實用化,打下了特定時代的烙印。

      (三)戰國文獻中的伊尹

      戰國時期,隨着百家争鳴局面的展開,包括伊尹傳說在内的古史經過諸子的不斷加工、改造,多元並起,成爲諸子宣傳自己政治主張的“依據”。在這些文獻中,伊尹與三代其他名臣賢相一樣,各家不僅能爲我所用、拿來證說自己的政治理想和學說主張,而且還將伊尹生平事迹具體化,甚至其外貌形象特徵都變得清晰具體起來了。

      在《墨子》中,成湯不僅因爲舉伊尹而王天下,而且還具體提到:“伊尹,天下之賤人也”(22),“湯舉伊尹於庖廚之中,授之政,其謀得”(23)。又說:“昔伊尹爲莘氏女師僕,使爲庖人,湯得而舉之,立爲三公,使接天下之政,治天下之民。”(24)

      在《莊子》中,不僅提到“湯以胞人籠伊尹”(25),還說到伊尹“强力忍垢”爲湯所用,與之謀伐桀,克之(26)。

      在《孟子》中,不僅涉及伊尹的内容較多,而且也表達了孟子對伊尹高度贊賞的態度,如孟子評價伯夷與伊尹之不同道時說:“非其君不事,非其民不使;治則進,亂則退,伯夷也。何事非君,何使非民;治亦進,亂亦進,伊尹也。”(27)孟子還認爲:“輔世長民莫如德”(28),“故將大有爲之君,必有所不召之臣,欲有謀焉,則就之。其尊德樂道,不如是不足與有爲也。故湯之於伊尹,學焉而後臣之,故不勞而王”(29)。

      《孟子·告子下》說伊尹曾“五就湯,五就桀”。《萬章上》對伊尹事迹則有更加詳細的記載,内容包括伊尹從“耕於有莘之野”到相湯王天下、放太甲,並且還對流行的“伊尹以割烹要湯”的說法予以辯駁:

      “匹夫而有天下者,德必若舜禹,而又有天子薦之者,故仲尼不有天下。繼世以有天下,天之所廢,必若桀紂者也,故益、伊尹、周公不有天下。伊尹相湯以王於天下,湯崩,太丁未立,外丙二年,仲壬四年。太甲顛覆湯之典刑,伊尹放之於桐三年。太甲悔過,自怨自艾,於桐處仁遷義三年,以聽伊尹之訓己也,復歸于亳。周公之不有天下,猶益之於夏、伊尹之於殷也。孔子曰:‘唐虞禪,夏后殷周繼,其義一也。’”萬章問曰:“人有言‘伊尹以割烹要湯’,有諸?”孟子曰:“否,不然。伊尹耕於有莘之野,而樂堯、舜之道焉。非其義也,非其道也,禄之以天下弗顧也,繫馬千駟弗視也。非其義也,非其道也,一介不以與人,一介不以取諸人。湯使人以幣聘之,囂囂然曰:‘我何以湯之聘幣爲哉?我豈若處畎畝之中,由是以樂堯、舜之道哉?’湯三使往聘之,既而幡然改曰:‘與我處畎畝之中,由是以樂堯舜之道,吾豈若使是君爲堯舜之君哉?吾豈若使是民爲堯舜之民哉?吾豈若於吾身親見之哉?天之生此民也,使先知覺後知,使先覺覺後覺也。予,天民之先覺者也,予將以斯道覺斯民也,非予覺之而誰也?’思天下之民,匹夫匹婦有不被堯舜之澤者,若己推而内之溝中,其自任以天下之重如此,故就湯而說之以伐夏救民。吾未聞枉己而正人者也,况辱己以正天下者乎?聖人之行不同也,或遠或近,或去或不去,歸潔其身而已矣。吾聞其以堯舜之道要湯,未聞以割烹也。”

      在《荀子》中,出現了對伊尹形象的描述:“伊尹之狀,面無須麋。”(30)《韓非子》也頻繁引述伊尹事迹,《難言第三》說:“上古有湯,至聖也;伊尹,至智也。夫至智說至聖,然且七十說而不受,身執鼎俎爲庖宰,昵近習親,而湯乃僅知其賢而用之。故曰:以至智說至聖,未必至而見受,伊尹說湯是也。”其他篇還提到“伊尹爲宰”,伊尹“明於霸王之術”,爲“霸王之佐”,等等(31)。

      此外,在《戰國策》(32)中,縱横游說之士也每每提到伊尹事迹,如《趙策四》說:“伊尹負鼎俎而干湯,姓名未著而受三公”,《燕策二》:“伊尹再逃湯而之桀,再逃桀而之湯,果與鳴條之戰,而以湯爲天子”。《列子·天瑞第一》(33)說“伊尹生乎空桑”,《鬼谷子·忤合第六》(34)謂“伊尹五就湯,五就桀,然後合於湯”。《楚辭·天問》篇不僅提到“緣鵠飾玉,后帝是饗”一事(35),更有一段關於成湯東巡得吉妃、小臣的文字:

      成湯東巡,有莘爰極;何乞彼小臣,而吉妃是得?水濱之木,得彼小子;夫何惡之,媵有莘之婦?

      王逸注曰:“小臣,謂伊尹也。……小子,謂伊尹。媵,送也。”《天問》這段文字的内容,在《吕氏春秋·本味》篇中有更具體的記述(詳下文)。

      《吕氏春秋》成書於秦火之前,其書“沉博絕麗,彙儒墨之旨,合名法之源、古今帝王天地名物之故”,采綴衆書而成(36)。書中關於伊尹事迹的記載也最詳細,如《季春紀第三·先己》記載湯問伊尹如何取天下,《仲夏紀第五·古樂》記載“湯乃命伊尹作爲大護”,《審分覽第五·知度》說伊尹爲小臣,《審應覽第六·具備》《慎行論第二·求人》記載“伊尹嘗居於庖廚”,爲“庖廚之臣”,《不苟論第四·贊能》說“湯得伊尹而有夏民”,等等。《古樂》篇謂伊尹“作爲大護”是傳世文獻中首次出現的。尤其重要的是《本味》《慎大》兩篇中涉及的伊尹事迹。

      《孝行覽第二·本味》記載:

      有侁氏女子採桑,得嬰兒于空桑之中,獻之其君。其君令烰(通庖)人養之。察其所以然,曰:“其母居伊水之上,孕,夢有神告之曰:‘臼出水而東走,毋顧!’明日,視臼出水,告其鄰,東走十里而顧,其邑盡爲水,身因化爲空桑。”故命之曰伊尹,此伊尹生空桑之故也。長而賢。湯聞伊尹,使人請之有侁氏,有侁氏不可。伊尹亦欲歸湯,湯於是請取婦爲婚。有侁氏喜,以伊尹媵女。

      《本味》篇所記伊尹生於空桑的故事,明顯具有神話傳說的特點,對於這種具有神話色彩的傳說,朱熹斷然予以否定,謂“謬妄甚明,不必辨也”(37)。趙翼在《陔餘叢考》中評論說:“蓋本無稽之事,言人人殊,固無從究其是非也。”實際上,關於伊尹屬於有侁氏部族,成湯與有侁氏聯姻而得伊尹,則可能隱含了伊尹與商湯關係的某些真相。

      《吕氏春秋·慎大覽第三》記載:

      桀愈自賢,矜過善非,主道重塞,國人大崩。湯乃惕懼,憂天下之不寧,欲令伊尹往視曠夏,恐其不信,湯由親自射伊尹。伊尹奔夏三年,反報于亳,曰:“桀迷惑於末嬉,好彼琬、琰,不恤其衆。衆志不堪,上下相疾,民心積怨,皆曰:‘上天弗恤,夏命其卒。’”湯謂伊尹曰:“若告我曠夏盡如詩。”湯與伊尹盟,以示必滅夏。伊尹又復往視曠夏,聽於末嬉。末嬉言曰:“今昔天子夢西方有日,東方有日,兩日相與鬬,西方日勝,東方日不勝。”伊尹以告湯。商涸旱,湯猶發師,以信伊尹之盟,故令師從東方出於國,西以進。未接刃而桀走,逐之,至大沙,身體離散,爲天下戮……湯立爲天子,夏民大說,如得慈親,朝不易位,農不去疇,商不變肆,親郼如夏……(湯)盡行伊尹之盟,不避旱殃,祖伊尹世世享商。

      《慎大》篇對伊尹佐成湯滅夏過程的記述已經非常完整細緻,從成湯“憂天下之不寧”,到施行苦肉計“親自射伊尹”、伊尹奔夏爲間、三年反報、與湯盟滅夏,再到重返夏“聽於末嬉”,出師滅夏,夏民“如得慈親”,成湯“盡行伊尹之盟”,遂“祖伊尹世世享商”。這樣一個完整的記載,顯然是從流傳文獻中“采綴”並進行加工整理而成的。

      通過對戰國傳世文獻中有關伊尹事迹的梳理,我們看到,除春秋時期已有的伊尹流放大甲、間夏興商之說繼續流傳外,其中伊尹間夏興商說進一步細節化、具體化,又增加了伊尹生於空桑、爲有莘氏媵臣、負鼎干湯、湯聘伊尹以及伊尹擇湯數事。上列所有文獻中涉及伊尹的材料,都有一個共同之處,那就是將伊尹與湯的事迹賦予了時代的思想内涵,服務於諸家論證其思想和觀點的需要。因此,關於伊尹事迹的說法,有的就很不一致,有些甚至是截然對立的,如諸家多言伊尹負鼎干湯,但孟子却斷然否定。不過在這些矛盾紛出的說法中,還是能找到一些共同點,如諸家多認爲伊尹賢能,但出身卑微,遇明主商湯而獲重用。我們認爲,這種情况與當時的時代背景息息相關。戰國之世,由於井田制的瓦解,商品貨幣關係的發達,封邑制爲俸禄制所取代,宗法貴族隨之而没落下去,社會階層出現大調整、大變動,最引人注目的是士階層的出現,這些人依靠軍事、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專長去干謁諸候將相,謀求仕宦出路。諸子可說是當時士階層的代表,其學說正反映了士階層的理想願望。“最可注意的是,諸子不直指其理想主義的極則於將來,而託始於‘古之聖王’之世,顯然與國民階級的晚出及其軟弱性是相關聯的。但其‘法先王’的實質意義既仍爲理想化的極則,所以諸子雖同言‘法先王’,而其‘先王觀’則又互異。”(38)《韓非子·顯學》曰:“孔子、墨子俱道堯、舜,而取捨不同,皆自謂真堯、舜,堯、舜不復生,將誰使定儒、墨之誠乎?殷、周七百餘歲,虞、夏二千餘歲,而不能定儒、墨之真;今乃欲審堯、舜之道於三千歲之前,意者其不可必乎!無參驗而必之者,愚也;弗能必而據之者,誣也。故明據先王,必定堯、舜者,非愚則誣也。”這也是諸子筆下伊尹故事矛盾紛出的原因所在。

      二、出土先秦古文字資料中記載的伊尹事迹及其流變

      對先秦傳世材料的清理顯示,伊尹事迹在流傳中經歷了一個層累變異的過程,由於歷史久遠,當然也不能排除傳世材料在流傳過程中因各種原因而發生錯誤的可能。地下出土文獻材料的可靠性是學術界公認的,以地下材料與傳世文獻材料相互印證,將有助於我們正確判斷伊尹事迹及其流傳變異的實際情况。

      (一)殷商甲骨文中的伊尹

      驗證伊尹事迹最爲直接的出土材料,當是殷商時期的第一手資料甲骨文。殷商甲骨文材料雖然没有保存多少關於伊尹事迹的具體記載,但有關祭祀卜辭顯示,伊尹在殷商具有獨特而崇高的地位,這一點已有許多甲骨學者和商史研究者進行了研究(39)。下面我們分組對與伊尹相關的卜辭做一個梳理。

      1、歷一類卜辭中的伊尹

      歷一類涉及伊尹的卜辭有二十多條,其對伊尹有如下三種特殊提法:“伊尹五示”“伊廿示又三”“十立(位),伊又九”。列舉如下:

      (1)甲申卜,又(侑)伊尹五示。(《合集》33318)

      (2)癸□(40)卜,又(侑)伊五示。(《合集》32722)

      (3)(a)癸丑卜,又(侑)于伊尹。

      (b)丁巳卜,又(侑)于十立(位),伊又九。(《合集》32786)

      (4)□戌卜,又(侑)、歲(劌)于伊廿示又三。兹用。(《合集》34123)

      (5)(a)己卯,貞桒禾于示壬,三牢。

      (b)□酉,貞于伊□丁亥。(《屯南》911)

      上面(1)—(3)例分别對“伊尹五示”“伊五示”和“十立(位),伊又九”進行侑祭,“侑”在此是勸進義,即勸祖神享用祭品。“伊五示”爲“伊尹五示”的省稱。(4)例是對“伊廿示又三”進行“侑、劌”連祭。我們知道,卜辭中“示”指祖宗的神位,一般只有先公先王才能稱“示”。“伊尹五示”即包括伊尹在内共五示,“十立(位),伊又九”即伊尹加上另外九位共十位,或是包括伊尹在内的十九位,“伊廿示又三”即伊尹加上其他二十二示,共廿示又三(41)。可見,商人是把伊尹與先公先王一樣看待的。(5)例辭稍殘,但從《屯南》甲骨中大量祭祀伊尹的卜辭且均於丁日祭祀來看,此例當是貞問於伊尹“

禾”的情况,與其同版貞問的是商人先王“示壬”。由此可見,在商人心目中,伊尹具有與先公先王一樣的地位與神能。

      2、歷二類卜辭中的伊尹

      歷二類卜辭關於伊尹的卜辭有五十版。這組卜辭中伊尹備受推崇,有以下四類稱謂:伊示;伊尹

示、伊

示、

示;伊尹丁、伊丁;伊尹、伊。兹列舉如下:

      (1)伊尹被稱爲“伊示”:

      (A)(a)庚辰……(42)

      (b)庚辰貞:

以大示。一

      (c)辛巳貞:以伊示。一

      (d)弜以伊示。一(《合集》32847)

      (B)(a)叀父示以。

      (b)辛巳,貞以伊示。

      (c)弜以伊示。二

      (d)庚辰貞:王于丁亥令

。二(《合集》32848)

      (C)(a)貞:……爯……示。

      (b)庚……

      (c)庚辰貞:王于丁亥令

。三

      (d)庚辰貞:辛巳王令

。三

      (e)……

……大……

      (f)弜爯大示。三

      (g)弜立二史,叀

。(《合集》32849)

      (D)(a)弜立二史,叀

      (b)弜爯大示。二

      (c)庚辰[貞:王于丁亥令

]。

      (d)庚辰[貞:辛巳王令

]。(《屯南》2558+4465)(43)

      《合集》32848和《屯南》2558+4465的兆序都是“二”,前者爲左肩胛骨,後者爲右肩胛骨,它們是一對成套卜骨(44)。

      上面(A)—(D)這組同文卜辭中共出現了三種“示”:大示、父示、伊示。三者處於對貞的位置,都是雙音節詞語,不可讀斷。這裏伊尹被明確稱爲“伊示”,即伊尹的神位。“大示”即直系先王。“父示”之“父”是祖庚稱其父武丁,“父示”即武丁的神位。《說文解字》:“爯,并舉也。”“弜爯大示”意即“不爯舉大示”。“以”在這裏訓“及”,“叀父示以”和“弜以伊示”即卜問爯舉大示是否至於父示或至於伊示。

      

是軍事將領,歷組卜辭常有其領兵伐召方、貢納羌俘、率衆省廩等記載,這裏“王令

”“弜立二史,叀

”“

以大示”“弜爯大示”等卜辭,是商王在命令其領兵打仗出發前所作的占卜,卜問内容包括:①確定將帥人選,是立“二史”還是只立“

”一個人;②確定向其發布命令的日期,是丁亥還是辛巳;③確定出征時爯舉“大示”“父示”還是“伊示”,即出兵時奉持誰的神位。

      (2)伊尹還被稱爲“

(

)示”:

      (A)丙寅貞:叀丂以羌

它,于

示用。(《合集》32033)

      (B)乙卯貞:

、伐

示,五羌、三牢。(《合集》32086)

      (C)乙酉貞:又(侑)、歲(劌)于伊

示。(《合集》33329)

      (D)于

示又(侑)。(《合集》34127)

      (E)丁丑貞:多貯以鬯,又(侑)伊尹

示。兹用。(《屯南》2567)

      上面卜辭中的“伊

示”“伊尹

示”,“伊”“伊尹”與“

示”是同位語關係,“

示”是省稱,指的也是伊尹。

      蔡哲茂認爲:“張政烺氏從文獻資料推測伊尹是商湯的舅,這種看法誠是真知卓識,非常正確。卜辭的‘

’字,由《屯南》2567的‘伊尹

示’可知,伊尹就是

示,由‘

’字又可作‘龜’,可知‘

’字的音讀可讀作舅……殷人稱伊尹爲舅示,就猶如周人稱姜太公爲‘伯舅’或‘舅氏’(原注:《左傳》襄公十四年)。‘舅’是因爲透過通婚之後,對姻親的一種親屬稱謂。”(45)此可備一說。

      (3)伊尹被稱爲“伊尹丁”“伊丁”:

      (A)[乙]巳卜:□伊尹丁于丁未。兹用。(《合集》32792)

      (B)丁酉貞:又(侑)于伊丁。(《合集》32802)

      (C)□□貞:今日其取伊丁。(《合集》32803正)

      (D)丁酉貞:又(侑)于伊丁。(《屯南》978)

      (E)癸亥卜:又(侑)于伊尹丁,叀今日又(侑)。(《屯南》3033)

      上面所舉幾例卜辭中伊尹被稱爲“伊尹丁”“伊丁”(46),此與商王室諸多先王、先妣的廟號構成方式一樣,在親緣稱呼如“祖”“妣”“父”“母”或“大”“小”“中”等字眼之後附綴廟號干日,組成如祖乙、祖辛、父乙、父庚、妣辛、妣丙、大乙、大丁、小乙、小辛、中丁等稱謂。“伊尹丁”“伊丁”中的“丁”字是廟號干日(47),說明伊尹被商王看作近似其先王的“示”。

      與伊尹被稱爲“伊尹丁”相呼應的是卜辭中伊尹的祭日多爲“丁”,例如:

      (1)

于伊,叀丁酉。(《合集》32550)

      (2)于來丁亥[又](侑)、歲(劌)伊。(《合集》32746)

      (3)[乙]巳卜,伊尹于丁未。兹用。(《合集》32792)

      (4)乙巳[卜],伊尹于丁未。(《合集》32793)

      (5)于來日丁亥又(侑)、歲(劌)伊。(《合集》32795)

      (6)丁酉貞:又(侑)于伊丁。(《合集》32802)

      (7)丁未[貞]:伊其用。(《合集》32933)

      (8)丁巳貞:

、歲(劌)于伊

。(《合集》34163)

      (9)□亥貞:其又(侑)、匚伊尹,叀今丁卯

,三牛。(《屯南》182+215)

      (10)丁酉貞:又(侑)于伊丁。(《屯南》978)

      (11)(a)甲寅貞:伊歲(劌),冓匚(報)丁日。

      (b)甲寅貞:伊歲(劌),冓大丁日。(《屯南》1110)

      (12)癸亥貞:其又(侑)、匚于伊尹,叀今丁卯

,三牛。兹用。(《屯南》1122)

      以上卜辭對伊尹進行祭祀的祭日涵蓋了丁酉、丁未、丁巳、丁卯、丁亥等丁日。特别是《屯南》1110卜問“伊歲(劌),冓匚(報)丁日”還是“伊歲(劌),冓大丁日”,意思是對伊尹行劌祭是否選擇祭祀報丁或大丁的日子,而祭祀報丁、大丁正是丁日,此版卜辭充分說明,祭祀伊尹必定要選“丁”日。早在1973年,張光直就指出“伊尹雖在歷史上不以十日爲名,他的祭日規則却也在與商王妣一樣的廟號系統之内”。當時小屯南地甲骨尚未發掘,張氏曾充滿信心地預言:“我相信將來再有新的卜辭材料時,其中如有祭伊尹的日子,十九會是丁日。”果然,隨後小屯南地甲骨的發掘證實了他的預言,如上舉(9)—(12)例。張氏解釋這種現象時說:“殷商王室裏面有兩組主要的執政群,其一以甲乙廟號爲代表,其二以丁一個廟號爲代表,兩組輪流執政。”(48)這是一個非常富有想象力的大膽推測,得到許多學者的贊許。

      3、無名組卜辭中的伊尹

      無名組有關伊尹的卜辭有三十二版,該組卜辭中未見伊尹被冠以“示”“

示”“丁”等名號,但被列入了祀譜。如:

      (1)丁巳卜:

、歲(劌)其至于伊尹。(《合集》27654)

      (2)乙巳卜:

至伊尹。(《合集》27661)

      上面兩條卜辭意爲商王在舉行“

、劌”和“

”祭時,伊尹是其祀譜中的最末一個成員,可與下列卜辭比較:

      (3)卜:

、歲(劌)其至于大乙。吉。(《合集》27101)

      (4)丁巳卜:歲(劌)至于大戊。兹用。(《屯南》3794)

      (5)

登鬯至于南庚,王受又。(《屯南》2360)

      “大乙”“大戊”“南庚”都是商先王,其中“大乙”即商湯,在此都作爲祀譜的最後一個成員,於此亦可見伊尹之地位尊崇。

      無名組卜辭中又有很多“伊

”類卜辭,如:

      (6)癸丑卜:上甲歲(劌),伊

。吉。(《合集》27057)

      (7)伊

。(《合集》27663)

      (8)伊

,又正。(《合集》32798)

      (9)伊弜

。(《合集》32799)

      (10)(a)祖乙

、歲(劌),其射。吉。

      (b)弜射。大吉。

      (c)伊

。吉。(《屯南》1088)

      “伊

”,即伊尹配享、從祀先王。(49)

      根據上文對甲骨文中有關伊尹的資料梳理,可以得出以下結論:伊尹實有其人,不是神話人物歷史化,後代有關他的一些傳說是有史實基礎的;在甲骨文中,他有着崇高的祭祀地位,這可能與他跟商朝的特殊關係或在夏商易代之際所發揮的巨大作用有關,正因爲如此,進入春秋戰國以後,有關他的各種傳說才廣泛流傳。

      (二)春秋戰國出土古文字資料中關於伊尹的記載

      1、叔尸鐘、鎛銘文中的伊尹

      甲骨文之後的出土材料中,春秋晚期叔尸鐘、鎛銘文(50)涉及成湯和伊尹的内容,與傳世文獻情况相似,銘文記錄成湯受天命伐夏而敗其師,得到小臣伊尹輔佐,“咸有九州,處禹之堵”。伊尹可簡稱“伊”,身份是“小臣”。銘文曰:

      尸典其先舊,及其高祖,

(赫赫)成唐(湯),又(有)敢(嚴)在帝所,尃(溥)受天命,

伐夏后,敗厥靈師,伊少(小)臣隹(唯)

(輔),咸有九州,處禹之堵。

      孫詒讓云:“伊小臣者,伊尹也。古書多偁伊尹爲小臣。”(51)小臣之職習見於甲骨文和銅器銘文(52)。陳夢家認爲:“臣或小臣在殷代爲一較高的官名”,如殷代晚期金文中的小臣;西周初期金文中的小臣,亦是周王公的官吏;西周中期以後,臣與小臣則成爲低賤階級作爲賞賜的東西(53)。

      2、上博簡《容成氏》中的“伊尹”

      上海博物館所藏戰國楚竹書中有《容成氏》一篇,全文從容成氏等最古的帝王講起,經唐堯、虞舜、夏禹,直至商湯、周文王和周武王,是戰國人所寫的一篇相當有系統的上古史。其主要内容,原注釋“說明”概括爲:“三代以上,皆授賢不授子,天下艾安;三代以下,啓攻益,湯伐桀,文、武圖商,則禪讓之道廢而革命之說起。前後適成對比。”《容成氏》在描述成湯滅夏,桀“遂逃去,之蒼梧之野”後,有如下一段文字,提到伊尹輔湯之事(54):

      湯於是乎徵九州之師,以

(略)四海之内,於是乎天下之兵大起,於是乎

(叛)宗鹿(戮)族戔(殘)群安(焉)備。當是時,强弱不

諹,衆寡不聽訟,天地四時之事不修。湯乃尃(溥)爲征籍,以征關市。民乃宜怨,虐疾始生,於是乎有喑、聾、跛、眇、

、僂始起。湯乃

戒求賢,乃立泗(伊)尹以爲佐。泗(伊)尹既已受命,乃執兵欽(禁)暴,羕得于民,遂迷而

賊盗,夫是以得衆而王天下。

      簡文大意是說湯雖然攻滅夏桀,但隨後天下大亂,且湯行政事不善,故尚未得以王天下。湯乃求賢,得伊尹以爲佐,天下遂得治,湯終於得衆而王天下。《容成氏》全篇以“講史”爲主,但其所記傳說或者史料經過剪裁安排,是爲其論點或中心思想服務的(55)。據《容成氏》記載,賢佐伊尹使湯“得衆而王天下”,極力誇贊伊尹的賢能,這與全篇中心思想在於鼓吹授賢、禪讓是一致的。顧頡剛在《禪讓傳說起於墨家考》一文中指出,戰國時代盛傳的堯舜禪讓等傳說,把受禪者說成有賢德的平民,這種說法只有在戰國時代的社會背景下才能産生,决不反映歷史事實(56)。裘錫圭則認爲:“戰國時代普遍流傳的禪讓傳說,似乎不可能毫無一點歷史的影子”,“周初輔佐文王、武王滅商的吕望,在一些古書中被說成屠夫、小販、佣徒、贅婿,這當然也出於戰國人的編造,可是吕望輔佐文、武却是歷史事實。”(57)根據《容成氏》所說,伊尹輔佐成湯也是在滅夏之後,這與伊尹助成湯滅夏的說法相左。

      3、汲冢竹書中的伊尹

      汲冢竹書是戰國時代魏國的文獻,晉武帝咸寧五年(279)發現於汲郡古墓,有古書十六部七十五卷,當時學者對這些文獻進行了整理,其後多已散佚(58)。有學者從類書等書籍中輯佚而編成的《竹書紀年》傳世(59)。《竹書紀年》雖爲輯佚本,但也屬出土文獻性質,有關伊尹事迹的重要記載有以下幾條:

      后桀伐岷山,岷山女於桀二人,曰琬、曰琰。桀受二女,無子,刻其名於苕華之玉,苕是琬,華是琰。而棄其元妃於洛,曰末喜氏。末喜氏以與伊尹交,遂以間夏。

      殷仲壬即位,居亳,其卿士伊尹。

      仲壬崩,伊尹放大甲於桐,乃自立也。伊尹即位,放大甲七年(60),大甲潛出自桐,殺伊尹,乃立其子伊陟、伊奮,命復其父之田宅而中分之。

      “伊尹流放大甲”一事,在《竹書紀年》中變成“伊尹篡位爲大甲所殺”,與其他記載均不相同,這顯然是不可信的。一是此說從未見它書記載;二是此說與甲骨文中伊尹享有崇高的祭祀地位矛盾;三是《竹書紀年》紀事與類似古史記載之年代類似,但其事却頗有不相協者,除太甲殺伊尹外,尚有“有共伯和者攝行天子事”“舜囚堯,復偃塞丹朱,使不與父相見”等,與《史記》等記載大異其趣。劉知幾《史通·疑古》曰:“《汲冢書》云:‘舜放堯於平陽,益爲啓所誅。’又曰:‘太甲殺伊尹,文丁殺季歷。’凡此數事,語異正經。其書近出,世人多不之信也。夫唯益與伊尹見戮,並於正書,猶無其證。”崔東壁《考信錄》云:“蓋自戰國以後,風俗日頹,見利忘義,世俗之人習見而以爲固然,遂妄意古聖人之亦如是,是以有舜囚堯、啓殺益、太甲殺伊尹之說。”(61)金景芳認爲古本《竹書紀年》這條記載應出於後人,意在强調君權神聖不可侵犯(62)。

      《竹書紀年》記事終於公元前299年,這正是一個諸侯兼併,攻城略地,弒君逐君時有發生的時代(63),“伊尹放大甲”之事流傳至戰國也已千年有餘,當時人已不太了解其真相,按照戰國之時代觀念,伊尹此舉即是篡位,故有爲太甲所殺的演繹(64)。

      此外,《太平御覽》卷三七八引《古文瑣語》(又稱《汲冢瑣語》),有伊尹形象的具體描述(65):

      齊景公伐宋,至曲陵,夢見有短丈夫賓於前。晏子曰:“君所夢何如哉?”公曰:“其賓者甚短,大上小下,其言甚怒,好俯。”晏子曰:“則如是,伊尹也。伊尹甚大而短,大上小下,赤色而髯,其言好俯而下聲。”公曰:“是矣。”晏子曰:“是怒君師,不如違之。”遂不果伐宋。

      文中晏子對伊尹形象的這些描述不知所據,從文意推測當是想象附會之辭,不足憑信。

      出土古文獻資料顯示,殷商甲骨文中保存的關於伊尹的材料,時代最早,也最爲可信,儘管這些材料還不足以完全揭示伊尹與成湯的關係,更缺乏對伊尹事迹的直接記載,但是,由甲骨文可以肯定,伊尹的事迹在後來的流傳過程中發生了許多變化,後世文獻中的伊尹並非歷史上那個真正的伊尹。而春秋戰國時期的出土文獻資料,則與同時代傳世文獻的記載具有相當的一致性,這可以爲我們推斷伊尹事蹟在流傳過程中發生變化的大體時代提供參考。

      三、司馬遷對伊尹傳說的取捨與整合

      以上梳理表明,殷商以來先秦傳世文獻和新出土文獻中關於伊尹的傳說,隨着時間的推移和時代的變遷發生了各種變化,其内容日漸具體,細節也漸趨豐富。西漢時期,傑出的史學家司馬遷則在比較取捨各種不同的傳說之後,初步完成了伊尹事迹的定型與整合。

      《史記·殷本紀》中涉及伊尹的事迹有下列幾段:

      湯征諸侯。葛伯不祀,湯始伐之。湯曰:“予有言:人視水見形,視民知治不。”伊尹曰:“明哉!言能聽,道乃進。君國子民,爲善者皆在王官。勉哉,勉哉!”湯曰:“汝不能敬命,予大罰殛之,無有攸赦。”作《湯征》。

      伊尹名阿衡。阿衡欲奸湯而無由,乃爲有莘氏媵臣,負鼎俎,以滋味說湯,致于王道。或曰,伊尹處士,湯使人聘迎之,五反然後肯往從湯,言素王及九主之事。湯舉任以國政。伊尹去湯適夏。既醜有夏,復歸於亳。入自北門,遇女鳩、女房,作《女鳩》《女房》。

      當是時,夏桀爲虐政淫荒,而諸侯昆吾氏爲亂。湯乃興師率諸侯,伊尹從湯,湯自把鉞以伐昆吾,遂伐桀。

      既絀夏命,還亳,作《湯誥》……以令諸侯。伊尹作《咸有一德》,咎單作《明居》。

      帝中壬即位四年,崩,伊尹迺立太丁之子太甲。太甲,成湯適長孫也,是爲帝太甲。帝太甲元年,伊尹作《伊訓》,作《肆命》,作《徂后》。帝太甲既立三年,不明,暴虐,不遵湯法,亂德,於是伊尹放之於桐宫。三年,伊尹攝行政當國,以朝諸侯。帝太甲居桐宫三年,悔過自責,反善,於是伊尹迺迎帝太甲而授之政。帝太甲修德,諸侯咸歸殷,百姓以寧。伊尹嘉之,迺作《太甲訓》三篇,褒帝太甲,稱太宗。太宗崩,子沃丁立。帝沃丁之時,伊尹卒。既葬伊尹於亳,咎單遂訓伊尹事,作《沃丁》。

      上述記載中,值得注意的是,司馬遷既記載了伊尹負鼎干湯之說,又保留了湯往聘伊尹之說,這說明他已不能辨明孰真孰假,故兩說並存。然從其記載先後順序來看,司馬遷似乎更傾向於伊尹負鼎干湯之說。對於伊尹流放太甲一事,司馬遷的記載很清楚,太甲亂德而放之於桐官,伊尹攝行政當國,而並不是什麽篡位自立,伊尹死於沃丁之時,亦非太甲所殺。至於古本《竹書紀年》載伊尹篡位自立,大甲潛出桐殺伊尹之事,我們可以推測有兩種可能:一是司馬遷没有見到相關材料,或者說這一記載在他那時是没有的;二是司馬遷看到了該記載而認爲不可信,故没有記入《殷本紀》中(66)。至於伊尹出生、相貌的荒誕傳說,他更是只字未提。

      太史公明確交待:“余以《頌》次契之事,自成湯以來,采於《書》《詩》。”(67)可見,司馬遷寫作《殷本紀》的主要資料來源是《書》和《詩》。按照《太史公自序》所稱,他曾“紬史記石室金匱之書”,寫作《史記》“以拾遺補蓺,成一家之言,厥協《六經》異傳,整齊百家雜語”,又說:“余所謂述故事,整齊其世傳,非所謂作也。”(68)顯然,司馬遷是一位嚴肅的歷史學家,在撰寫《史記》時,他曾對各種文獻資料進行了深入的考辨和研究。《殷本紀》關於伊尹事迹的記述,也當是他“采於《書》《詩》”,“整齊百家雜語”的結果。因此,《史記·殷本紀》關於伊尹事迹的記述,實際上是伊尹故事經歷了一千五百多年(公元前16世紀到公元前1世紀)的流傳發展後,經過太史公取捨整合的故事。伊尹故事的流傳和整合,正體現了“層累地造成的中國古史”的特點。

      上世紀20年代,顧頡剛提出了著名的“層累地造成的中國古史”觀,重新評價了上古史的若干重大史實。蔡元培、胡適、錢玄同、傅斯年、郭沫若等著名學者都對顧頡剛的古史學說贊譽有加(69)。余英時認爲:“顧先生‘層累地造成的中國古史’之說之所以能在中國史學界發生革命性的震盪,主要就是因爲它第一次有系統地體現了現代史學的觀念。”“把‘傳說的經歷’看得比‘史迹的整理’還重要——這是中國傳統考證者在歷史意識方面從來没有達到的高度……他是立體地、一層一層地分析史料的形成時代。然後通過這種分析而確定每一層文獻的歷史涵義。”(70)裘錫圭也指出:“根據上世紀70年代以來出土的先秦秦漢文獻來看,古史辨派在古籍真僞和時代方面的見解,可以說是失多於得的。而他們在古史傳說方面的見解……則可以說是得多於失的。至少可以說,他們考辨古史的成績大大超過了考辨古籍的成績。”(71)通過上文的梳理,我們認爲,傳世和出土文獻中伊尹事迹的流變和發展,可以說也是中國古史“層累構成”說的一個典型的案例。

      四、對清華簡《尹至》《尹誥》的基本看法

      上文對伊尹事迹流傳和“層累”發展過程的整理,爲我們進一步認識清華簡《尹至》《尹誥》形成的時代和性質提供了重要的參考。下面我們來看這兩篇簡文内容(72)。

      惟尹自夏徂亳,

至在湯。湯曰:“格!汝其有吉志?”尹曰:“后!我來,越今旬日。余閔其有夏衆不吉好,其有后厥志其喪。寵二玉,弗虞其有衆。民允曰:‘余及汝偕亡。’惟兹虐德,暴動無典。夏有祥,在西在東,見彰于天。其有民率曰:‘惟我速禍。’咸曰:‘曷今東祥不彰?’今其如台?”湯曰:“汝告我夏隱率若兹?”尹曰:“若兹。”湯盟誓及尹。兹(?)乃柔(務?)大,禜。湯往征弗附。摯度,摯德不僭。自西翦西邑,戡其有夏。夏播民入于水,曰:“戰!”帝曰:“一勿遺。”(《尹至》)

      惟尹既[允]及湯咸有一德。尹念天之敗西邑夏,曰:“夏自絶其有民,亦惟厥衆。非民無與守邑,厥辟作怨于民,民復之用離心,我翦滅夏。今后曷不監?”摯告湯曰:“我克協我友,今惟民遠邦歸志。”湯曰:“於乎!吾何作(祚)于民,俾我眾勿違朕言?”摯曰:“后,其賚之,其有夏之金玉田邑舍之,吉言乃致衆于亳中邑。”(《尹誥》)

      《尹至》《尹誥》兩篇内容緊密銜接,篇章結構嚴謹。《尹至》篇記述了滅夏全過程:伊尹自夏徂亳——告湯夏隱——湯與伊尹盟誓——湯往征夏——翦滅有夏。《尹誥》篇内容可分四層:(1)承《尹至》篇,贊“尹既[允]及湯咸有一德”,信守盟約;(2)伊尹總結夏亡原因,告誡湯要以夏爲鑒,“克協我友”,使“民遠邦歸志”;(3)成湯問伊尹如何賜福於民,使“衆勿違朕言”;(4)伊尹告成湯聚衆福民之策:“其賚之(民),其有夏之金玉田邑舍之,吉言乃致眾于亳中邑。”

      從上文對傳世和出土文獻中伊尹傳說的梳理來看,伊尹的故事到了戰國中晚期有越來越具體化、條理化和系統化的傾向,這印證了顧頡剛關於“時代愈後,傳說中的中心人物愈放愈大”的“古史層累說”觀點(73)。如果以傳世文獻作爲考察新出土文獻坐標的話,我們認爲,清華簡《尹至》《尹誥》内容的完整性、條理性和對話的生動性,表明這兩篇簡文既不是“夏代末年”真實的歷史記錄,也不是“作於湯世”的《商書》佚篇,而更可能是整合春秋戰國時期流傳的《書》類和其他文獻傳說中伊尹故事而編成的,因此,簡文既吸收了曾經流傳的關於伊尹的某些傳說故事,也包含了産生較晚的有關思想觀念。

      從《尹至》《尹誥》記述伊尹的事迹看,簡文可能對流傳的有關材料進行了采綴加工。如開篇曰:“惟尹自夏徂亳,

(74)至在湯”,提到伊尹夜至湯所。伊尹爲何選擇夜間,而不是其他時段見湯?我們認爲這可能與春秋戰國時期流傳的伊尹間夏的傳說有關,《尹至》篇作者很可能看到過相關文獻記載,信從了伊尹間夏的傳說。由於伊尹是間諜,身份敏感,又在夏桀暴虐、諸侯皆有叛心之時,故簡文將他見湯的時間安排在夜間。如果是這樣的話,作者明顯是在對伊尹間夏的傳說進行有意的加工整理。因爲採納了伊尹間夏的傳說,於是簡文就有了成湯與伊尹盟誓的情節安排。雖然簡文没有像《吕氏春秋·慎大》篇那樣有明確稱贊成湯“盡行伊尹之盟,不避旱殃”的文字,但《尹誥》開篇即贊揚“惟尹既[允]及湯咸有一德”,說的就是湯與伊尹都能信守盟約,都有專一之德。

      成湯與伊尹盟誓被整合到簡文之後,實際上存在一個無法自圓其說的矛盾,那就是伊尹與湯到底是何關係?在春秋戰國傳世和其他出土文獻中,成湯與伊尹大都被定位爲“明君賢相”的關係,他們是作爲明君賢相的典型被反覆稱引的,結盟行爲與這種君臣關係的定位顯然並不很一致,因此,多數文獻都不提結盟之事。實際上,簡文間夏、盟誓等情節,可能是伊尹事迹流傳過程中才衍生出來的。從殷商甲骨文的記載看,伊尹在商代的崇高地位,顯然不像伊尹“間夏”和結盟滅夏那麽簡單。甲骨學者對伊尹身份的探討,也許更加接近事實真相。

      據《吕氏春秋·本味》篇記載,伊尹爲有侁氏部族,成湯得到媵臣伊尹,靠的是與有侁氏聯姻。有侁氏與商聯姻的關係,在甲骨文中存留一些可能的綫索:

      (1)壬戌卜,争貞:乞命曼田于先侯,十月。(《合集》10923)

      (2)貞:至于午,先來。(《合集》419反)

      (3)貞:呼先。(《合集》4578)

      (4)丁卯貞:畢往先。貞:勿往。九月。(《合集》4068)

      (5)呼先婦。(《合集》6349)

      (1)辭中“先侯”是商朝諸侯。(2)、(3)辭中“先”是人名,指先族首領。(4)辭中“先”是地名,爲先的族居地或封地。(5)辭中“先婦”當是有侁氏女嫁至商爲婦者,是商族諸婦之一。此外,記事刻辭中還有“先致五十”(《合集》1917反)。甲骨文中族名、人名和地名往往是一致的。研究者多認爲卜辭中“先”就是文獻中的“姺”,是古莘國或莘地。“姺”舆“侁”同,《墨子·尚賢下》《孟子·萬章上》作“莘”,《吕氏春秋·本味》高誘注:“侁讀曰莘。”有的文獻中或作“辛”“

”,皆指有侁氏。通過這些綫索,可以看出,到商代晚期“先”依然是商王朝的諸侯,而且有聯姻和貢納關係(75)。

      傳世典籍中,夏、商、周都有“有莘氏”,並且與王室都有聯姻關係。《大戴禮記·帝繫》:“鯀娶于有莘氏之子,謂之女志氏。”《世本》:“鯀取有辛氏女,謂之女志。”又曰:“莘國姒姓,夏禹之後。”《新序·雜事》:“殷之興也以有莘。”《列女傳》:“湯妃,有莘氏之女。”(76)《左傳》昭公元年:“商有姺、邳。”杜預注:“二國商諸侯。”《詩·大雅·大明》:“纘女維莘”,指文王娶於莘。《列女傳一·周室三母篇》:“太姒者,武王之母,禹后有莘姒氏之女。”凡此均表明,有莘氏在夏代就是一個較强大的氏族,故商湯與之聯姻,以求得政權的穩固是完全可能的。關於伊尹的媵臣身份,在甲骨文、金文材料中找不到證據,但金文中確實有“伊小臣”之說,見於上文所引春秋晚期叔夷鐘銘。李裕民認爲,伊尹爲小臣之說比媵臣之說更近事實,他說:“歷代職官的權力是經常變化的”,“小臣在商代是頗有權勢的官僚,爲王出兵征伐,隨王打獵,爲王占卜,接受王的賞賜,因受賞而作銅器”。“到西周晚期,小臣地位顯著下降,小臣作器已極罕見”。“到戰國時期,人們對小臣曾有過顯赫地位的歷史已毫不了解,而伊尹爲小臣之事仍流傳下來,因而與低賤的媵臣混爲一談,以至《吕氏春秋》《天問》既稱伊尹爲小臣,又稱之爲媵臣。”(77)張政烺認爲:“古代傳說,湯娶有莘氏之女,伊尹是跟着陪嫁來的奴隸,奴隸社會的奴隸畢竟是奴隸,怎樣寵信重用决不能取得這麽崇高的地位,伊尹可能是有莘氏之子弟。商和有莘氏當時還處於母系制度的末期,從有莘氏這方面講,伊尹本有繼位的資格,他放棄自己的繼承權,和商併爲一國,但舅權的尊嚴還在,故廢立太甲易如反掌,而天下也不以爲僭。自周以來,父系制度加强,男尊女卑已成天理,綱常名教不容動摇,一切母系制度的故事被視爲野蠻無理。‘縉紳先生難言之’,才把伊尹極力貶低,說成是有莘氏的奴隸。”(78)綜合甲骨文與傳世文獻記載來看,張政烺的分析是頗爲合理的。這樣看來,“盟誓”傳說可能是由於商湯與有莘氏聯姻結盟的史實在流傳過程中被後人誤解的結果,簡文雖然采綴了“盟誓”的情節,但是顯然已經不能明了其深層的内涵。

      從上文對甲骨文有關伊尹卜辭的梳理來看,伊尹享有崇高的地位,他與商湯的關係是否就是姻親聯盟,還不宜做出最後的結論,但是他們之間絕對不是後來流傳的那種“明君賢相”的關係則是毫無疑問的。對甲骨文中體現的伊尹與商王的關係,張光直曾提出一個著名的假設,他認爲:殷商王室裏面有兩組主要的執政群輪流執政,“商朝建國,湯爲王,是以A組的首領執政。伊尹大概便是B組的首領,做湯的副手。”(79)姚孝遂、肖丁認爲:“伊尹不是先王,但卜辭對於伊尹的祭祀非常隆重,其地位之尊崇,是超乎尋常的。且伊尹之祭日均於‘丁’,種種迹象顯示,僅僅以‘舊臣’來看待伊尹是不够的。這一問題牽涉到對商王廟號的理解,我們對張光直先生所提出的有關問題是重視的。但是,這裏牽涉到商代的婚姻制度,王位繼承制度等一系列重大問題。對卜辭所反映的某些有關現象,目前還難以作出完滿的解釋。”(80)儘管如此,由甲骨文資料保存的綫索,我們至少可以得到這樣一個明確的結論,那就是《尹至》《尹誥》所表現的成湯與伊尹的關係,只是伊尹故事經歷長期流傳變異後人們理解的那種關係,而不是歷史的真實面貌。

      考察《尹至》《尹誥》篇在思想觀念方面體現的時代色彩,也可以看出伊尹事迹流傳改造的鮮明印記(81)。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是簡文中體現出的民本思想。《尹至》篇中伊尹告湯夏隱曰:“余閔其有夏衆不吉好,其有后厥志其喪。寵二玉,弗虞其有眾。民允曰:‘余及汝偕亡。’”《尹誥》曰:“夏自絶其有民,亦惟厥衆。非民無與守邑,厥辟作怨于民,民復之用離心,我翦滅夏。”這些話中包涵了濃厚的民本思想。孟子曰:“民爲貴,社稷次之,君爲輕。是故得乎丘民而爲天子,得乎天子爲諸侯,得乎諸侯爲大夫。”(82)孟子生活在戰國中晚期,他的這種民本思想是與當時戰亂不息,民不聊生的時代背景息息相關的。

      《尹至》篇中伊尹與湯的對話關注民心向背,與戰國時代孟子的思想頗爲相合,而與夏代末年的觀念則大相徑庭。《尚書·湯誓》:“王曰:……有夏多罪,天命殛之。……予畏上帝,不敢不正。……爾尚輔予一人,致天之罰,予其大賚汝。”由《湯誓》可知,商湯滅夏,是“致天之罰”,“天命殛之”,全篇體現出濃厚的“天命”意識。又《尚書·西伯戡黎》:“西伯既戡黎,祖伊恐,奔告于王。曰:‘天子,天既訖我殷命……故天棄我,……今我民罔弗欲喪,曰:“天曷不降威!”’……(紂)王曰:‘嗚呼!我生不有命在天。’”這個事件發生在商朝末年,貫通全篇的依然是“天命觀”。今文《商書》表明,無論夏末還是商末,無論商湯滅夏還是周武滅殷,興替皆由天命所致,勝者强調的是“行天命”,亡者强調的也是“天棄我”,而非“民用離心”(83)。與這些文獻比較,在《尹至》《尹誥》中“天命觀”的影響極其有限,表現最爲突出的則是戰國時代盛行的“民本”思想。儘管《尹誥》中也出現了“尹念天之敗西邑夏”這樣的話,看起來好像符合夏末商初人關於天命觀的認識,然而實際上伊尹總結夏朝之所以滅亡的根本原因,真正所要表達的還是得民心的重要性,這也正是他要告訴商湯引以爲鑒的關鍵。伊尹對夏亡教訓的認識,與戰國時代流行的觀點倒是十分吻合的。孟子說:“桀紂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84)孟子之言與簡文中伊尹所言何其相似!有學者認爲伊尹的這種民本思想應該是孟子民本思想的源頭,比較起來,孟子的思想更激進,顯然已經有了發展(85)。不過,我們從簡文中很難看出伊尹的重民思想與孟子的民本思想有什麽本質的區别。當然,如果我們認定《尹誥》簡是《商書》佚篇,是真正的商代初期的文誥,那就會得出完全不同的結論。

      滅夏之後,湯問伊尹:“吾何作(祚)于民,俾我衆勿違朕言?”伊尹的回答是:“其賚之,其有夏之金玉田邑舍之。”伊尹建議商湯賞賜民衆,將奪取的有夏財寶、土地和城邑拿來與民分享而不要自己占有,“吉言”以使天下歸心,徙居於亳中邑。這些建議既是基於伊尹對夏朝滅亡原因的認識,也是貫穿簡文的民本思想的自然體現。《湯誓》曰:“夏氏有罪……夏王率遏衆力,率割夏邑,有衆率怠弗恊”(86),故湯“致天之罰”而滅夏。《尹誥》伊尹的建議,實際上也是接受《湯誓》所謂“夏氏之罪”的教訓。

      二是簡文中體現出的德行觀念。《尹至》曰:“惟兹虐德,暴動無典”“摯度,摯德不僭”,《尹誥》曰:“惟尹既[允]及湯咸有一德”,這些記述流露出一種“尚德”觀念。正如晁福林所論:“大體說來,先秦時期的‘德’觀念經歷了三個階段,一是天德、祖宗之德;二是制度之德;三是精神品行之德。在很長的歷史時期内,德觀念都没有能够擺脱天道觀念的影響。‘德’觀念走出天命神意的迷霧是西周時代的事情,然而將它深入到人的心靈的層面則是春秋戰國時期思想家們的貢獻。”(87)簡文說夏后沉溺聲色(“寵二玉”)、“惟兹虐德”“暴動無典(常)”,不行仁德之政,使民衆怨聲載道;謂伊尹助湯滅夏,自度“摯德不僭”;稱讚伊尹與湯皆信守盟約,“惟尹既[允]及湯咸有一德”,如此等等。在《尹至》《尹誥》中,所謂“德”主要是指夏后、成湯和伊尹個人的精神品行,對這些人物的德行善惡,簡文表現出强烈的道德評價傾向,這種對“深入到人的心靈的層面”的“精神品行”的評價不太可能出現於夏末商初,只有在禮崩樂壞的春秋戰國之世才顯得較爲合理。

      綜合上述文獻學考察和討論,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在《尹至》《尹誥》兩篇簡文中,伊尹事迹與甲骨文透露的信息明顯有異,其故事構成的主要元素均是春秋戰國文獻中出現過的,兩篇文獻的主要思想内容和觀念也是春秋戰國時期所流行的,這表明簡文不大可能是夏末商初或西周文獻的傳本。這一點還可以從簡文述事的結構和方式、記錄的細節乃至遣詞造句等方面進一步得到證明。我們認爲,《尹至》《尹誥》在形成過程中,有可能參考了當時所見到的一些《書》類文獻,整合了春秋戰國時期有關伊尹事迹的傳說並融入當時的某些思想觀念,在此基礎上,將伊尹助湯滅夏事件條理化、系統化和細節化,從而完成了體現春秋戰國時代思想色彩的這兩篇《書》類文獻,其形成的可能時間大概在春秋末期到戰國中期這個時段(88)。由於《尹誥》爲《禮記·緇衣》所引,《禮記》和《緇衣》的成書年代對確定清華簡《尹至》《尹誥》成書年代下限也是一個參考,不過歷代學者對這個問題的認識却一直存在分歧。郭店楚墓竹簡和上海博物館藏戰國竹簡都發現了《緇衣》篇,爲進一步研究《禮記》的成書年代提供了新的一手材料。彭林認爲《禮記》通論諸篇當作於戰國,雖然《緇衣》篇的作者究竟是公孫尼子還是子思子並没有解决,但至遲在戰國中期《緇衣》就有了定本(89)。雖然《禮記·緇衣》所引《尹誥》的全部内容不爲我們所知,它與清華簡本《尹誥》是否相同或有關也難以論定,但郭店、上博簡《緇衣》定本形成的年代也表明,清華簡《尹至》《尹誥》成書的年代大概不會晚於戰國中期。

      學者對傳世今文《商書》的研究也可爲以上意見提供參考。王國維曾認爲:“商書之著竹帛,當在宋之初葉矣。”(90)陳夢家研究今文《尚書》則得出以下看法:“先秦在不同時代、不同國别内有種種的傳本,這些傳本有的進入於伏生的《尚書》中,有的亡佚了;而它們在當時或作爲《書》,或不作爲《書》。《書》的形成當在較後的時期,最早只能推到孔子教學的年代。”他進而推斷今文“夏商之書多爲晉、宋兩國之人所擬作”,其中商書《湯誓》“大約孟子以前宋人所作”,《盤庚》爲“戰國宋人之擬作”(91)。裘錫圭指出:“通過跟西周春秋銅器銘文作對比,我們可以相信《尚書》中《周書》的大部分(自《大誥》以下各篇),雖然其文字在不斷傳抄刊刻過程中已經出現了不少訛誤,但是大體上還保持着‘原件’的面貌。《商書》用詞行文的習慣往往與甲骨卜辭不合。如《盤庚》喜歡用‘民’字,在卜辭裏却還没有發現過同樣用法的‘民’字。但是《商書》各篇所反映的思想以至某些制度却跟卜辭相合。看來,它們(《湯誓》也許要除外)大概確有商代的底本爲根據,然而已經經過了周代人比較大的修改。至於《虞夏書》各篇,就顯然是後人的擬作了。”(92)顧頡剛、劉起釪認爲:“《書》與《詩》作爲孔子傳授門徒的課堂上的兩本課本,其必經過孔子之手有所加工釐正編定,也是應有的事。”(93)諸家關於《書》的形成和商《書》各篇産生時代和流變的意見或有不同,但是,對我們認識《尹至》《尹誥》的形成和性質却都頗具啓發意義。

      儘管我們對《尹至》《尹誥》的形成和性質提出以上看法,但是兩篇簡文的價值依然不容低估。《尹至》《尹誥》的發現,不僅對《書》類文獻的形成、流傳以及經學史的研究具有重大價值,也爲上古史的研究提供了新的可資參考的重要材料。

      附記:本文初稿完成於2012年1月,6月形成二稿,10月定稿後在復旦大學舉辦的中國古文字研究會第十九届學術年會(2012年10月23日至25日)上進行了交流,會上不少先生對本文發表了意見。期間,筆者就有關問題與裘錫圭先生進行了深入的討論,得到裘先生的具體指點。2013年5月完成修改稿,2013年10月根據《文史》審稿意見再次修改。謹此對裘錫圭先生、審閲拙稿並提出修改意見的諸位先生一併致謝!

      ①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下册,中西書局,2010年,第127頁。

      ②可參看汪亞洲、陳民鎮整理的《清華簡(壹)論著目録簡編》,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1年9月12日。

      ③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下册,中西書局,2010年,第127頁。

      ④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下册,中西書局,2010年,第132頁。

      ⑤劉國忠《走近清華簡》,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第76、77頁。

      ⑥李學勤《走近清華簡·序》,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

      ⑦參看姜廣輝《〈保訓〉十疑》《“清華簡”鑒定可能要經歷一個長期過程——再談對〈保訓〉篇的疑問》(《光明日報》2009年5月4日、2009年6月8日);姜廣輝《〈保訓〉疑僞新證五則》(《中國哲學史》2010年第3期);房德鄰《〈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收録的〈尹誥〉是一篇僞作》(http://bbs.gxsd.com.cn/archiver/?tid-459388.html);丁進《清華簡〈保訓〉獻疑》(《中國哲學史》2010年第3期);朱歧祥《由金文字形評估清華藏戰國竹簡》(《楚簡、楚文化與先秦歷史文化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第358頁,中國先秦史學會、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武漢大學中國地域文化研究所編,武漢,2011年10月);吴鋭《看“清華簡”如何宣傳造假》(《金陵晚報》“風雅頌文化週刊”,2012年2月12日);丁邦傑《台灣史學會理事長怒指“清華簡”學風問題》(《金陵晚報》,2012年2月14日);姜廣輝等《清華簡〈耆夜〉爲僞作考》(《故宫博物院院刊》2013年第4期)。

      ⑧陳夢家《尚書通論》,中華書局,1985年,第102頁。

      ⑨虞萬里認爲古文《咸有一德》很可能是西漢孔安國所作或其口授而爲嫡傳弟子記録的《尹誥》之“傳”。參見虞萬里《由清華簡〈尹誥〉論〈古文尚書,咸有一德〉之性質》一文,載《〈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國際學術研討會會議論文集》,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2011年6月。

      ⑩見《毛詩正義》卷二十·三,《十三經注疏》上,中華書局,1980年影印本,第620頁。

      (11)香港中文大學曾志雄《語言文字資料與〈詩經〉作品斷代》一文從先秦語言文字角度分析了“其、之、是、也、所、而、且、斯”八個虚詞在《詩經,商頌》中的用法,斷定“其、之、是”是西周語言的成分,“也、所、而、且、斯”爲東周語言的成分。其八個虚詞絕非商代語言的系統,《商頌》五篇不是商代作品,而是東周時期的產物,年代正與《史記》中的宋襄公時代吻合。文刊於《三江學院學報》第5卷第1、2期,2009年6月。

      (12)王國維《老清華講義——古史新證》,湖南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2頁。

      (13)郭沫若《中國古代社會研究,附録·追論及補遺九,夏禹的問題》,河北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237頁。郭氏認爲《長發》詩中“禹敷下土方”句中“土方”即卜辭中所常見之敵國名“土方”,土方即是夏民族,夏字古音在魚部,夏、土、朔、馭一也。“禹敷下土方”當爲禹受上帝之命下降於土方之國,以敷治洪水。

      (14)周書燦《大禹傳說的流變與整合》,《文史》2011年第1輯。

      (15)《毛傳》:“阿衡,伊尹也。左右,助也。”陳夢家認爲:“《殷本紀》說‘伊尹名阿衡’,《商頌·長發》毛傅云‘阿衡,伊尹也’,混伊尹與阿衡、保衡爲一人,是不對的。”(《殷虚卜辭綜述》,中華書局,1988年,第363頁)然《毛詩》鄭(玄)箋:“阿,倚。衡,平也。湯所依倚而取平,故以爲官名。”《說文》:“伊,殷聖人阿衡,尹治天下者。從人尹。”段玉裁曰:“伊與阿,尹與衡,皆雙聲,即一語之轉。”孔穎達《正義》云:“伊尹,名摯,湯以爲阿衡,至太甲改曰保衡。阿衡、保衡皆公官。然則伊尹、摯、阿衡、保衡,一人也。”自漢以降,諸家皆以阿衡即伊尹,而無異詞,陳說似不可從。

      (16)這些先公許多得到了甲骨文的證明,其中《殷本紀》“報丁—報乙—報丙”排序有誤,參看王國維《卜辭中所見先公先王考》《續考》,收入《觀堂集林》卷九《史林一》,中華書局,1959年。

      (17)劉實楠《論語正義》卷一五,中華書局,1990年,第512頁。

      (18)楊伯峻《春秋左傅注》(修訂本),中華書局,1981年,第1061頁。

      (19)類似的說法又見《國語·晉語四》。

      (20)楊丙安《十一家注孫子校理》,中華書局,1999年。

      (21)《商頌·長發》“實維阿衡,實左右商王”條下,孔穎達《正義》云:“伊尹,名摯,湯以爲阿衡,至太甲改曰保衡。阿衡、保衡皆公官。然則伊尹、摯、阿衡、保衡,一人也。”參前注。

      (22)見《墨子卷十二·貴義第四十七》。

      (23)見《墨子卷二·尚賢上第八》。

      (24)見《墨子卷二·尚賢下第十》,這裏有將“伊尹爲有莘氏媵臣”之說和“伊尹身爲庖廚,負鼎干湯”之說糅合的傾向。

      (25)見《莊子·雜篇·庚桑楚第二十三》。

      (26)見《莊子·雜篇·讓王第二十八》。

      (27)見《孟子卷三·公孫丑上》。

      (28)見《孟子卷四·公孫丑下》。

      (29)見《孟子卷四·公孫丑下》。

      (30)《荀子卷三·非相第五》。

      (31)《韓非子·說難第十二》《奸劫弑臣第十四》《說疑第四十四》等篇,皆以不同方式提到伊尹。

      (32)《戰國策》雖經漢代劉向整理校訂最後定型,但無疑保存了大量戰國時代歷史資料,故列於諸子之後。

      (33)《列子》一書或以爲後人僞託;或以爲保存有某些戰國時代資料,此說可信。

      (34)清姚際恒《古今僞書考》曰:“(《鬼谷子》)《漢志》無,《隋志》始有,列於《縱横家》。……然則其人本無考,况且書乎!是六朝所託無疑。”此書可能保存了戰國時代的一些資料。

      (35)東漢王逸注曰:“后帝謂殷湯也。言伊尹始仕,因緣烹鵠鳥之羹,修飾玉鼎,以事於湯。”清華簡《赤鵠之集湯之屋》:“曰古有赤鵠集於湯之屋,湯射之,獲之,乃命小臣曰:‘旨羹之,我其享之!’”可與此說相印證。參見李學勤《新整理清華簡六種》,刊於《文物》2012年第8期。本引文用寬式。

      (36)清畢沅《吕氏春秋新校正序》。

      (37)宋朱熹《〈楚辭·天問〉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

      (38)侯外廬、趙紀彬、杜國庠《中國思想通史》第一卷:《古代思想》,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136頁。

      (39)宋鎮豪《談談商代開國名臣伊尹》,載《楚簡、楚文化與先秦歷史文化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第186頁,中國先秦史學會、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武漢大學中國地域文化研究所編,2011年10月。宋鎮豪主編,韓江蘇、江林昌著《商代史·卷二·〈殷本紀〉訂補與商史人物徵》,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0年,第179—202頁。劉風華《殷墟村南系甲骨卜辭中有關伊尹稱“示”的材料》,載《中國文字研究》2009年第一輯,總第十二輯。以下卜辭材料整理分析,對劉文多有參考。甲骨文中的“黄尹”當也是伊尹,但尚有不同意見,本文暫未將黄尹材料列入討論的範圍。

      (40)“□”表示因辭殘或泐痕不清而缺一字,下同。

      (41)也有學者認爲,“示”是不包括伊尹在内的。如蔡哲茂先生指出:“卜辭所謂的‘伊五示’‘伊九示’‘伊廿示又三’,指的也應是伊尹和商的先王。”“伊尹只是陪祭的地位。”(《伊尹傳說的研究》,載《中國神話與傳說學術研討會論文集》抽印本,臺北:臺灣漢學研究中心,1996年。)我們認爲,即便“示”不包括伊尹在内,伊尹只是陪祭先公先王,也不影響伊尹在卜辭中具有崇高地位這一結論。

      (42)“……”表示原辭殘,所缺字數不明。下同。

      (43)林宏明綴合,參看其《小屯南地甲骨研究》,臺北:臺灣政治大學博士論文,2003年,第99頁。

      (44)劉風華《殷墟村南系甲骨卜辭中有關伊尹稱“示”的材料》,載《中國文字研究》2009年第一輯,總第十二輯。

      (45)蔡哲茂《殷卜辭‘伊尹

示’考——兼論它示》,載《“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五十八本第四分册,1987年12月。又見於《甲骨文獻集成》第21册,第14、16頁,四川大學出版社,2001年。

      (46)有學者認爲“伊尹”“伊”之後的字不是“丁”,而是“方(祊)”。如蔡哲茂《殷卜辭‘伊尹

示’考——兼論它示》一文認爲:“卜辭從大乙到文武丁的直系先王,都有自己的宗,没有看到旁系先王及伊尹的宗,卜辭只有‘伊祊’,如《合集》32802有‘丁酉貞又(侑)于伊祊’。”但劉風華認爲“伊尹”之後的字爲“丁”而不是“祊”,可以從兩個方面來考察:①“祊”爲名詞,義即“廟門”。“祊”字前常有動詞“即”,組成“即祊”一語,和“即宗”形成對貞。“即”是就、近的意思,表示進入祭祀場所,如《合集》34102版有“即祊”和“即宗”對貞卜問,是卜問在“祊”還是在“宗”内舉行

祭。但是有關“伊尹丁”的所有卜辭,“丁”字之前均没有動詞“即”或介詞“于”“才(在)”字等。②從字形上來講,有時候“丁”和“祊”字同時出現在同一骨版或同一條卜辭時,爲别異同,書手也會在字形上加以區分。天干字“丁”與廟號字“丁”皆作長方形,與“伊尹”二字之後的方框形字寫法一致,而“祊”字寫作正方形,區别明顯。特别是《合集》34102版既有天干“丁”、廟號“丁”,又有“祊”,寫法迥異。(《殷墟村南系甲骨卜辭中有關伊尹稱“示”的材料》,載《中國文字研究》,2009年第一輯,總第十二輯)

      (47)姚孝遂、肖丁《小屯南地甲骨考釋》,中華書局,1985年,第65頁。

      (48)張光直《談王亥與伊尹的祭日並再論殷商王制》,《中國青銅時代》,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13年,第211頁。

      (49)于省吾《釋〈伊

〉》,收入《甲骨文字釋林》,中華書局,1979年,第206頁。

      (50)《金石錄校證》卷一三“齊鐘銘”曰:“宣和五年(1123),青州臨淄縣民於齊故城耕地得古器物數十種,其間鐘十枚,有款識,尤奇,最多者幾500字,今世所見鐘鼎銘文之多,未有踰此者。驗其詞,有‘余一人’及‘齊侯’字,蓋周天子所以命錫齊侯,齊侯自紀其功勳者。”(宋趙明誠撰,金文明校證,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5年,第220頁。)《殷周金文集成》定其時代爲春秋晚期齊靈公時,《集成》共收入鐘銘十三,所用均爲薛尚功《歷代鐘鼎彝器款識法帖》摹本,編號爲272—284,鎛銘1,編號285。叔夷鐘摹本見《殷周金文集成》275、276號。

      (51)(清)孫詒讓《古籀拾遺·古籀餘論》“齊侯鎛鐘”,中華書局,1989年,第7頁。

      (52)可參看《殷墟甲骨刻辭類纂》(上)第226頁“小臣”詞條(姚孝遂主編,中華書局,1989年);《殷周金文集成引得》第1255頁4265號“小”字頭下所收詞條(張亞初編著,中華書局,2001年)。

      (53)陳夢家《殷虚卜辭綜述》,中華書局,1988年,第505頁。張亞初、劉雨認爲:“同時或差不多同時的屬於厲王時期的

從盨之小臣,地位是並不低的。西周中期的小臣守簋、靜簋、小臣靜卣之小臣地位更明顯了,並不低。所以,西周中期以後臣與小臣成爲低賤階級的說法是有一定的片面性的。”見《西周金文官制研究》,中華書局,1986年,第44頁。

      (54)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基礎上,簡文釋文酌情吸收了各家的研究成果,恕未一一注明。

      (55)陳劍《上博楚簡〈容成氏〉與古史傳說》,“中國南方文明”學術研討會會議論文(史語所2003年),後轉發於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08年7月31日,http://www.guwenzi.com/SrcShow.asp?Src_ID=479。

      (56)該文收入《顧頡剛古史論文集》,《顧頡剛全集》卷一,中華書局,2011年。

      (57)裘錫圭《新出土先秦文獻與古史傳說》,收入《中國出土古文獻十講》,復旦大學出版社,2004年,第37頁。

      (58)參閲朱希祖《汲冢書考》,中華書局,1960年。

      (59)《竹書紀年》輯本有古今之分,詳見方詩銘、王修齡《古本竹書紀年輯證》前言及與該書並刊之王國維《今本竹書紀年疏證》,本文所引皆據《古本竹書紀年輯證》。王國維認爲:“今本所載殆無一不襲他書。其不見他書者,不過百分之一,又率空洞無事實,所增加者年月而已。”見方詩銘、王修齡輯本《古本竹書紀年輯證》(修訂本)第202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

      (60)《尚書·咸有一德》正義、《太平御覽》引《春秋後序》、《通鑒外紀》等皆作“於太甲七年”。《汲冢紀年存真》(朱右曾)刪“於太甲”三字,《古本竹書紀年輯校》(王國維)“於”作“放”,校語云:“《外紀》‘放大甲’作‘於大甲’。”《古本竹書紀年輯證》(方詩銘、王修齡撰)案曰:“似他書皆作‘放’,誤。”

      (61)清崔述撰,顧頡剛編訂《崔東壁遺書》,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145頁。

      (62)見《中國奴隸社會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

      (63)參見柏楊《中國人史綱》(山西人民出版社,2008年)所列戰國時期各諸侯國逐君殺君記錄表以及楊寬《戰國史》附錄三《戰國大事年表》,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696頁。

      (64)肖良瓊認爲:“伊尹放太甲就是以伊尹爲代表的有莘氏的舅甥繼承制與商族的嫡子繼承制之争。其背景是夏遺民的力量還是相當强大,商王室要是處理不好這個關係,會出亂子的。……伊尹在夏王朝中也是有一定見識和勢力的人。”見《卜辭中的伊尹和伊尹放太甲》,《古文字研究》第21輯,中華書局,2001年。

      (65)《太平御覽》引《古文瑣語》“瑣”原作“璅”,見中華書局1960年縮印商務影宋本《太平御覽》卷三七八·人事部一九。這段記載也見於《晏子春秋·内篇諫上第二十二章》和《銀雀山漢墓竹簡[壹]·晏子四》(文物出版社,1985年),晏子言伊尹之狀,謂“伊尹黑而短,蓬而髯,豐上兑下,僂身而下聲”。

      (66)孟世凱《商史與商代文明》,上海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2007年,第70頁。

      (67)《史記·殷本紀第三》,中華書局,1982年,第109頁。

      (68)《史記·太史公自序第七十》,中華書局,1982年,第3296、3299、3320頁。

      (69)蔡元培《致顧先生函》,高平叔編《蔡元培史學論集》,湖南教育出版社,1987年,第223頁。胡適《介紹幾部新出的史學書》,《古史辨》第二册,第338頁;《古史討論的讀後感》,《古史辨》第一册,第191—193頁。錢玄同《答顧頡剛先生書》,《古史辨》第一册,第59、60頁。傅斯年《談兩件〈努力週報〉上的物事》,顧潮編,《顧頡剛學記》,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2年,第10、1頁。郭沫若《中國古代社會·夏禹的問題》,科學出版社,1964年,第274頁。

      (70)余英時《顧頡剛、洪業與中國現代史學》,載《中國史研究動態》1981年第8期。

      (71)裘錫圭《新出土先秦文獻與古史傳說》,收入《中國出土古文獻十講》,復旦大學出版社,2004年。

      (72)釋文依據《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清華簡公布之後學者們發表了一些新的意見,我們酌情予以吸收,也包含了我們自己的一些認識,恕未一一注明。在不影響文義理解的情况下,釋文一律用寬式。

      (73)顧頡剛《與錢玄同先生論古史書》,收入《顧頡剛古史論文集》,《顧頡剛全集》卷一,中華書局,2011年。

      (74)此字釋讀争議软多。整理者讀作“逯”,據《方言》訓爲“行也”;單育辰、廖明春屬上與“亳”連讀爲“毫麓”;網友子居讀爲“禄”;郭永秉將其屬下讀,並據黄天樹意見認爲該字是夜間時稱,甚是。參看陳民鎮《清華簡〈尹至〉集釋》,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1年9月12日。

      (75)孟世凱《商史與商代文明》,上海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2007年,第45—54頁。

      (76)《殷本紀》集解引,今本卷一《湯妃》篇作“有

”。參看王照圓《列女傳補注》,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12年。

      (77)李裕民《伊尹的出身及其姓名考辨》,《山西大學學報》1983年第4期。

      (78)張政烺《釋它示——論卜辭中没有蚕神》,《古文字研究》第一輯,中華書局,1979年,第69頁。

      (79)張光直《談王亥與伊尹的祭日並再論殷商王制》,載《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集刊》第35期,1973年。又見於《甲骨文獻集成》第20册,四川大學出版社,2001年,第405頁。

      (80)姚孝遂、肖丁《小屯南地甲骨考釋》,中華書局,1985年,第64頁。

      (81)網友子居認爲從“德”字在仁德方面意義的凸顯來看,清華簡《尹至》是春秋時作品。見《清華簡〈尹至〉解析》(Coufucius2000網站“清華大學簡帛研究”專欄,2011年12月19日);沈建華認爲:“有關伊尹的史迹故事散見傳世文獻中。清華楚簡《尹至》是我們目前所見最早的版本,文字古雅,篇章完整,已被人整理加工過,至少應該是戰國中期以前流行的一個讀本。”見《清華楚簡〈尹至〉釋文試解》内容提要(《中國史研究》2011年第1期)。

      (82)《孟子·盡心下》。

      (83)顧頡剛、劉起釪認爲:《湯誓》“這篇誓詞在史料内容上說基本也是可靠的”,“流傳本文字的最後寫定時間是頗晚的,顯然已到了東周”;“由商末人留下材料《西伯戡黎》……其最後寫定不僅可能出於周代宋國人之手,而且連觀點和語言也多習用周人的了”。見《尚書校釋譯論》第二冊,中華書局,2005年,第888頁、889頁、1070頁。

      (84)《孟子·離婁上》。

      (85)廖名春《清華簡〈尹誥〉篇的内容與思想》,見《〈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國際學術研討會會議論文集》,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2011年6月。

      (86)《殷本紀》引作“夏氏有罪……夏王率止衆力,率奪夏國,有衆率怠不和”。文字上有如下不同:遏,止;割,奪;弗協,不和。中華書局,1982年,第95頁。

      (87)晁福林《先秦時期“德”觀念的起源及其發展》,《中國社會科學》2005年第4期。

      (88)清華大學委託北京大學加速器質譜實驗室第四紀年代測定實驗室對清華簡無字殘片樣品進行AMS碳14年代測定,經樹輪校正的結論是:該樣片産生於公元前305±30年,這對簡文形成和抄寫年代下限的確定是一個重要參考數據。

      (89)彭林《郭店楚簡與〈禮記〉的年代》,收入《郭店簡與儒學研究》,《中國哲學》第二十一輯,遼寧教育出版社,2000年。

      (90)王國維《高宗肜日說》,收入《觀堂集林》卷一,中華書局,1959年,第27頁。顧頡剛、劉起釪認爲:王國維推測“《商書》這些篇章寫定在紂亡之後,微子受封建立宋國之初,這樣的推斷很近於歷史的實際”。見《尚書校釋譯論》第二册,中華書局,2005年,第1032頁。

      (91)陳夢家《尚書通論》,中華書局,1985年,第110、112、193和207頁。

      (92)裘錫圭《談談地下材料在先秦秦漢古籍整理工作中的作用》,收入《中國出土古文獻十講》,復旦大學出版社,2004年,第141頁。

      (93)見《尚書校釋譯論》第二册,中華書局,2005年,第84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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