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农民实际购买力水平的途径与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购买力论文,对策论文,提高农民论文,途径论文,水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农民收入增长与农产品商品化
(一)农民货币收入增长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农村居民的货币收入水平有了很大幅度的提高。农民年人均货币收入从1980年的113.12元提高到1995年的1595.56元。 增加了1482.44元,年均增长19.3%。扣除物价因素, 实际年均增长10.48%。
1980年以来,农民的货币收入增长呈阶段性变化。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1980—1985年为农民货币收入高速增长阶段。这一阶段农民年人均货币收入从1980年的113.12元提高到1985年的357.39元,增加了244.27元,年均实际增长22.26%。第二阶段(1986—1988 )农民货币收入减速增长。三年农民人均货币收入增加了229.2元, 年均实际增长7.89%。1989—1991年间农民货币收入增长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三年农民人均货币名义收入仅增加150.25元,实际年均增长了0.16%,其中,1989年和1990年出现负增长。第四阶段从1992年至1995年为农民货币收入恢复增长阶段。农民货币收入在这一阶段增长了858.72元,实际年均增长6.65%。
综合分析我国经济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可以预期我国农民货币收入在未来的十几年中将呈一定的增长趋势。考虑到经济增长的远近因素对农民货币收入增长的影响程度的大小,我们给远期因素较小的权重,近期因素较大的权重。运用二次加权移动平均法对我国农村居民2000年和2010年人均货币收入水平进行预测。我们预测:2000年,农民人均货币收入2240元左右(95年不变价),“九五”年均增长7.01%;2010年,农民人均货币收入3360元左右(95年不变价),2000年至2010年年均增长4.15%左右。
(二)农产品商品化与农民货币收入增长 根据统计资料分析,农民货币收入增长与农产品商品化进程有着密切的联系。
1.农产品商品化程度越高,农民的货币收入水平越高。1980年全国农副产品商品率为50.27%,农民人均货币收入113.12元;1992 年全国农副产品商品率为54.49%,比1980年高4.2个百分点,农民人均货币收入808.16元,是1980年的3.64倍(按可比价格计算)。不仅纵向历史统计资料可以推出这种关系,横向地区间的比较也显现出这种关系。不同经济地带农民收入的增长是不平衡的,其农民人均水平以东部最高,中部次之,西部最低。以1992年为例,农民人均纯收入400 元以下的人口分布近60%在西部,30%多在中部,只有10%左右在东部。同年上海市农民人均纯收入是甘肃省的4.5倍。
2.农产品商品化进程越快, 农民的货币收入增长越快。 1980 —1985年间全国农副产品商品率由50.27%提高到53.30%,提高了3 个百分点,农民货币收入增长了1.73倍。1985—1992年间全国农副产品商品率由53.30%提高到54.49%,提高了1.2个百分点,是1980—1985 期间的40%,农民人均货币收入增长了32.54%,不足1980—1985期间的1/5 (按可比价格计算)。可见,农副产品的商品化进程直接影响农民货币收入增长。
二、农民购买力支出与农村商品市场
(一)农民购买力支出增长分析 随着农村经济的飞速发展,农民货币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民的货币购买力支出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1980年农民人均购买力支出107.02元,1995年农民人均购买力支出1545.81元。十五年农民人均货币购买力支出增加1438.79元,平均年增长19.48%;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年均增长10.65%。
表1 1980—1995年农民年人均购买力支出结构变动表 (元、%)
货币总支出 生活消费货币支出
绝对数 增长率 绝对数 增长率 比重
1980 107.02— 83.83
— 78.33
1985 331.23
168.9
194.68 100.72 58.77
1990 639.06
19.84
374.74 20.19
58.64
1995 1545.81 29.46
859.43 27.19
55.61
生产消费货币支出
绝对数 增长率 比重
1980 14.05 —13.13
1985 98.93
509.01 29.87
1990 183.35 15.72
28.69
1995 517.06 43.64
33.45
注:1.根据《中国统计年鉴—1996》300页资料整理;
2.绝对数按当年价计,相对数按可比价计算。
从表1的资料可以看出,1980 年以来我国农民购买力支出以生活消费为主,但占货币总支出的比重在下降。同期,农民生产投资货币支出占货币总支出的比重在上升。1980年,农民人均购买力支出有83.83 元用于购买生活消费品,占当年货币总支出的78.33%;14.05元用于生产投资,占货币总支出的13.13%。1995年, 农民人均购买力支出中有859.43元用于购买生活消费品,占当年货币总支出的55.61%;517.06 元用于生产投资,是当年货币总支出的33.45%。 二者的比重分别下降或上升了22.7个和20个百分点。
对农民货币支出增长结构的分析表明,农民生活消费货币支出的比重有所上升,农民生产投资货币支出的比重则有所下降。1980—1985年间农民货币支出增量224.21元中有49.49 %用于增加生活消费品的购买力支出,37.84%用于增加生产投资。1990—1995 年间农民货币支出增量832.41元中有53.45%用于提高农民的生活消费水平,36.80%用于增加生产投资。二者的比重分别上升或下降了4个和1个百分点。从这个统计资料的分析可以看出,现阶段,我国农民增加的购买力支出主要用于改善农民的生活消费水平,农民的生活水平尚处于温饱基本解决、向小康前进阶段。
运用二次加权移动平均法对我国农民2000年、2010年的货币购买力支出水平进行预测。2000年,农民人均货币购买力支出1900元(95不变价)左右。其中,1050元用于生活消费货币支出,670 元用于生产投资货币支出,二者的比重分别为55.12%、35.27%。2010年,农民人均货币购买力支出2700元(95不变价)左右。其中,1450元用于购买生活消费品,1000元用于生产投资,二者的比重分别变为54.46%、37.45%。农民货币购买力支出中用于生活消费的支出比重和生产投资支出比重仍然保持了改革以来的发展趋势:生活消费的支出比重继续下降,生产投资支出比重继续上升。这个趋势符合农村经济发展的规律,并且有助于农村经济发展,进而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农民生活消费支出在其总支出中的比重越来越低,生产投资支出越来越重要,将逐渐取代生活消费而成为农民支出的主体。
(二)农民购买力支出与农村商品市场 统计资料表明,农民购买力支出增长与农村商品市场的发展之间有着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的关系。
1.农村商品市场越发达,农民的购买力支出水平越高。农村商品市场的发展、繁荣促进农民购买力支出增加,农村市场提供的生活消费品和生产资料量越多,质量越高,农民的购买力支出水平越高。1980年,我国农村市场商品供应总额1189.70亿元, 农民人均购买力支出水平为107.02元。1995年,全国农村市场商品供应总额13640.7亿元,是1980年的3.62倍;农民人均购买力支出1545.81元,是1980年的4.57 倍(按可比价计算)。
2.农民的购买力支出水平越高,结构越优化,农村商品市场越发达。随着农民购买力支出水平的提高,农民对生产资料市场和生活消费品市场的依赖性增强,农民有越来越大比重的生产资料和生活消费品要依靠市场而获得。1980年,农民人均家庭经营费用总支出24.61元, 其中的57.09%要通过市场来得到所需要的生产资料; 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总支出162.21元中的51.68 %是通过市场而获得所需要的生活消费品。1995年,农民人均生产费用总支出690.04元中的74.93%, 生活消费总支出中的65.59%是通过市场实现的;农民生产投资、 生活消费对市场的依赖程度分别提高了17.84个和13.91个百分点。农民生产投资、生活消费对市场依赖度的提高促进了农村生产资料市场和生活消费市场的发展和繁荣。 全国农村生产资料销售总额从1980 年的346 亿元提高到1995年的4740亿元,增长了3.33倍;全国农村生活消费市场销售总额从1980年的843.7亿元提高到1995年的8900.6亿元,增长了2.33 倍(按可比价计算)。我国改革十多年来,农村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了农民购买力支出与农村商品市场之间的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的关系。
三、提高农民实际购买力水平的对策思路
农村商品市场的扩大需要具备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主要是以下两方面:一是农村在非农经济活动方面有优势的兼业户愿意出让土地,放弃农业生产;在农业生产方面有优势的农户愿意接受土地,扩大农业生产和为非农从业人员提供商品农副产品。这一条件由这些具体条件构成:(1)出让土地后,有关劳动力能够顺利转移,不致造成闲置浪费;(2)出让土地这一行为本身无经济损失(如财产权的损失);(3 )出让土地后,原自给部分的生活用粮的市场供给有保障,且经济合算;(4 )非农劳动就业有保障;(5)单纯务农种粮在经济上合算。 二是农村商品流通渠道畅通。这一条件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完善的市场管理体制;(2)健全的市场体系;(3)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就我国目前情况来看,上述条件尚不完全具备。我们可以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对策,创造条件,促进我国农村商品市场的发展。可从以下几方面来考虑:
(一)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对市场的指导作用 农村商品市场是农村商品经济的必然产物,理应在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中自然形成和发展。但这并不否认地方政府对发育农村商品市场的宏观控制和正确引导。当前,就有不少地区的农村商品市场是在地方政府的大力提倡和有力指导下建成的。政府对农村商品市场的顺利运行和方向指引这两个方面负有很大的责任。
地方政府为交易双方提供便利的交易场所,收取低微的交易费用,推动农村商品市场的发育与繁荣。这是国外农村、农业发展经验给我们的启示。交易场所不仅包括硬件条件,也包括市场的软件条件。市场交易的硬件条件,如交通、通讯、金融等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是农村商品市场发育与完善的必需条件之一。这些体系建设的一次性投资、外部效应和规模都很大,民间缺乏向这方面投资的能力,在市场发展的早期更是如此。为了避免农村市场发育因硬件条件的欠缺而受阻,地方政府在这些硬件设施上要进行直接投资并扶持其发展。建设市场的软件条件要求以法律的形式界定各种要素和商品的所有权和以法律的形式来保障所有权和所有者的利益。
政府对农村市场的方向指引,主要通过贯彻产业政策,制订发展规划以及加强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来实现,通过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贯彻各级政府的有关规定去实现。在市场发育的过程中,政府可根据市场的发展状况,制定和调整有关的优惠政策,激励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应该注意的问题是,任何一项优惠政策都有其利弊,各级政府在使用这些政策时,要注意到近期效益服从长远效益,做到不失时机地给以调整和取舍。
政府对农村市场的方向指引,还应该包括市场信息服务的加强。地方政府的市场信息服务包括商品市场信息的收集、综合整理和发布,对市场商品的产销实行市场导向。
(二)加快农村第三产业发展的步伐,实现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国际经验表明,工业化起步较晚的国家,农业部门所释放出来的过剩劳动力,从工业化较早阶段开始就较多地进入了第三产业。因此,我国应把发展农村或城镇第三产业置于非常重要的位置,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使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压力得到缓解,实现劳动力的顺利转移。
(三)实施农业规模经营和农业扶持保护策略,改善农业比较利益状况,培植以生产商品农产品为目标的专业化农业生产大户 按照微观经济学的理论,我国农业的适度规模是存在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切实可行的。各级地方政府应相应制定一些有利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措施。如前面所列的发展城乡第三产业,加速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就是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有效措施之一。由于我国农民对温饱问题看得比较重,在从事非农经济经营活动时,仍愿意自己经营小块土地,保障自己的粮食供给,这又不利于农业规模经营的进行。政府可以制定相关的奖励和惩罚政策。对于那些农业生产效率相对低下应该转移到非农产业的农户,不仅不帮助他们,有时还可以对这种行为进行适当的惩罚,迫使其向非农产业转移,出让土地;对于有农业相对优势和农业专业化经营趋向的农户,可以多给予支持,鼓励其接受土地,加快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扩大生产专业化、商品化。
(四)提高农业销售的组织化水平,实现农民小生产与大市场的顺利连接 在农村围绕农业生产采取形式多样的农业销售组织形式,帮助农民解决农产品流通问题,避免不必要的市场风险。全国各地已经出现了一系列比较有成效的产销组织形式,主要有贸工农一体化、农村合作社、供销社和股份合作制等。这些形式都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而形成起来的,有效地把农民组织起来,直接形成生产与市场的连接,减少中间环节,为农民增加了收入。
在组织农民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发挥供销合作组织的作用。农村供销社是农民自己的组织,也是我国最广泛的农村商业企业,我们应该充分发挥它的这一地位,为农民提供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供销合作社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协助农民适应市场,了解市场,在从事经营活动的选择中有所适从,减少风险,增加获利机会。(1 )建立和完善灵敏的市场信息服务体系。搜集政策、市场和技术的信息,指导农民生产计划,使农民生产与市场需求相适合,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减少农民的盲目性、风险性。(2)建立完善的农副产品生产服务体系,帮助农民抵御市场风险。(3)建立和完善农副产品加工服务体系。 (4)建立和完善技物结合的农业生产资料供应服务体系。(5)瞄准农村需求,调整商品结构,用适销对路的商品丰富农村商品市场。供销社直接接触农村市场,了解农村需求特点,完全有能力组织农村市场商品,根据农村的特点,满足农民买卖的需求。
(五)增强国有工商企业长期开拓农村商品市场的内在动力农村生产资料和生活消费市场前景广阔,单纯依靠集体、私人企业来满足是远远不够的。改革开放以来,国有工商企业纷纷把目光盯住城镇市场,而忽视了农村这一广阔的大市场,导致了国有工商企业在农村的生产、销售网络极其薄弱。今后,各级政府和企业应该采取一些措施来增强国有工商企业长期开拓农村商品市场的内在动力。一是加快国有工商企业的转轨步伐,使得他们能够早日进入市场竞争,利用他们所拥有的技术和资金力量来拓展农村市场。二是扶持国有名牌企业拓展农村市场。发挥国有名牌企业的模范带头作用,带动其他企业拓展农村商品市场。三是对把经营重点放在农村市场的企业,适当给予优惠政策,鼓励他们开拓农村市场。四是吸收城镇商品销售的有益经验,在银行与企业之间形成新的结算关系,促进大件商品分期付款经营,积压商品处理以及较大范围信用卡结算方式的运用等。
此外,发育农村商品市场,还要加强技术、资金、人才、劳动力等要素市场的培育与发展,逐步使得农业生产诸要素市场和生活消费市场互为促进,共同发展,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真正提高农民的实际购买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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