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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中国的交通工程中,工程监理可以掌握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动态,检查项目建设的质量和进度。它在提高建设项目质量、减少质量安全事故方面发挥着积极有效的作用。做好交通与土木工程监理工作十分重要的,是项目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根据我国当前发展的基本国情,中国交通土木工程的发展与完善、监管必须走国际化道路,不断完善监管工作,还要按照划分结构更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管工作。本文主要针对交通工程监理工作的现状与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几点完善建议。
关键词:交通土建;工程监理;要点
1、交通工程监理发展的现状
所谓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按照交通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综合运用经济技术手段的基础上,对施工参与者的监督行为、责任、权力、利润、法规、标准和监督合同等进行必要的协调和约束。项目监督对项目的进度和资金起到了很好的控制作用,为项目的整体建设带来了许多好处。另外,由于监督活动是一种高度智能的有偿服务技术,监督单位必须处于工作过程中。我们必须遵循诚实、公平、科学、守法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
虽然目前中国交通工程监管的发展前景良好,但与国际知名咨询项目相比,中国的监管单位在经营理念、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等方面都有很大程度的提升。面对形势和新任务,不能平静地处理这一差距。因此,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主管必须不断扩大业务范围,提高团队素质,增强企业实力,监督和检查中国的建设工作。
2、交通工程监理工作易出现的问题
2.1施工监理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
这主要是由于监理人员缺乏专业技能,项目建设阶段监管经验不足。监事应具备深入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监管经验,能够发现项目中的一些问题,并提出合理的意见或建议,有利于施工单位解决“萌芽”阶段的问题。但是,目前中国监管人员的入门门槛非常低。经过几个月的培训,可以通过资格认证并获得监理工程师的资格。从表面上看,监理工程师的数量有所增加,但水平没有提高,反而下滑了不少。
2.2部分监理工程师没有责任心
监理师在工作中草草了事,过于随意的处理问题。在很多应该进行全部检测的项目,监理工程师只进行了少数的样本检测,而要求进行样本分析的,他们往往将样本的数量减少,并且将检测的项目减少。很难想象这样的监理工作会有多大的实际意义。有的监理人员更是过分,根本不再现场出现,到了验收的时候,胡乱的填写检测记录。幸好主管部门及时的发现问题,对监理人员做出了相应的出发,并且对不合格的项目勒令施工单位返工。
2.3建立工作人员没有竞争意识,缺乏危机感
同很多行业不同,监理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一些监理人员认为自己的资历老、学历高、人脉广,不去积极主动的参与到工作中,认为即使这样,公司也不会把自己怎么样。这样的想法经过一段时间就会蔓延到公司的每一个监理员身上,使得整个公司没有活力,缺乏竞争力。
2.4监理的组织机构不合理
一般监督单位没有岗位责任制。事故发生后,责任不明确,导致公司责任心不强、工作效率低、工作质量差。例如,在建造小桥的过程中,需要9名监督员,但公司只指派6名人员进行施工监督。显然,这个数字还不够,导致监管范围不完整、监督水平不高,不能及时发现问题,没有发挥监督作用,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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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健全和完善交通工程监理体制的相关措施
3.1加强监理人员的教育工作
提高监管人员素质的有效途径是加强监管人员的教育。监事不仅要具备与监管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技能,还要具备合同和法律知识,监督单位应有完善的以及不断改进的培训与教育计划。最关键的是,要结合工作需要对监理工程师不断进行培训,以形成一个稳定和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此外,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监督员培训和教育的检查制度和教育记录。
3.2加强施工监理工作的监管力度
各地可根据当地情况,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管项目检查制度,建立项目监理企业和监理从业人员违规行为的投诉和处理制度,全面处理一批整顿和规范建设的专项工作,严肃处理一批不合格的监理企业和监理从业人员。为了进一步满足工程监理的发展需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注重三个方面:一是要尽快调整现行监管规定,并进行调整。现行监管规定不符合未来发展要求,要以积极的态度应对发展的需要。其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部的有关要求及其实施意见,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工程监理合同登记制度,并对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进行审批。而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登记制度,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动态管理。最后,加强对监理从业人员的注册管理,建立从业人员个人信誉登记制度。尤其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该积极创造条件,加快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促进行业自律。
3.3提高施工监理抗风险能力
在当前经济市场条件下,监管单位和监管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监管责任风险,从而不断提高监管工作质量。监督单位应当组织监督人员研究国家有关建设工程监理责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和完善企业监督的各项管理制度,从而加强自我控制。当监督单位签字时建设项目委托建设单位监督合同,在合同的特殊情况下,完善监理工作的内容、监督的范围、监督的义务、权利和责任,严格履行合同。同时,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地方监督协会应当协助监理单位创造条件,参与监理单位的责任保险,提高监督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
3.4调整施工监理组织机构体制
目前,我国大多数监管企业以国有资产为主,产权关系模糊,公司治理结构不规范,建设监督管理体制不完善,分配机制不合理,导致缺乏市场活力和竞争力。中国加入WTO后,监管行业将面临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施工监理企业不会调整制度,难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严重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健康发展,从而影响整个项目监管行业的发展。在我国监理行业的发展中,应当充分发挥核心作用,尤其是一些技术力量相对较弱的监理企业应尽快对监理体制进行完善。
4、结语
交通工程是一项复杂的建设过程,只要稍有不小心就容易出现错误,因此,要求监理单位要随时保持高度的警惕性,认真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为高质量的工程建造而不断的努力,积累足够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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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焦淮源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模拟》2018年第1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0/1
标签:工程监理论文; 工作论文; 交通论文; 项目论文; 人员论文; 主管部门论文; 企业论文; 《建筑模拟》2018年第19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