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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信仰萨满教的北方诸民族中,鄂伦春族萨满教最具特色。与北方其他民族相比,鄂伦春族在经济生活和社会组织方面,都有着独特的地方,经历了与众不同的发展道路。在经济生活方面,当其他民族已由原始狩猎生产相继转为游牧业、农业生产以后,鄂伦春族则仍以狩猎生产为其主要经济形态。在社会组织方面,北方其他民族早已走完了原始社会的历程,先后跨入了奴隶制和封建制社会。鄂伦春族则直至本世纪五十年代,仍处于原始社会末期,保留着父系氏族组织,氏族制度和氏族习俗也有较为完整的保留,而且还遗存着一些母系氏族社会的遗迹。鄂伦春族在经济生活和社会结构方面的特征,对该民族萨满教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此经济形态和社会结构之下,鄂伦春族萨满教的发展,始终未离开它赖以产生的土壤,使其得以保持着萨满教的原始形态,并形成了独自的特色。
一、鄂伦春族萨满教具有鲜明的山林风格和狩猎经济特色
山林是萨满教的摇篮,以山林为依托的狩猎经济是萨满教赖以产生和发展的土壤。因而,原始萨满教形态必然与山林有着密切的联系。人们对山林依赖、感激的情感,在萨满教中得到了充分的表达和宣泻,从而产生了以山林为主的众自然神和动植物神以及对他们祭拜的仪式。
1.与山林生活和狩错生产有关的神占有相当的比重和重要的地位。
山神“白那恰”在鄂伦春人心目中有着特殊的意义,他是崇山峻岭和山林中动植物的主宰者。猎人出猎能否猎获野兽及猎获多少,全凭山神的恩赐。因而,山神对鄂伦春人至关重要,也备受鄂伦春人的尊崇。有关山神的传说,在鄂伦春人中广泛流传。山神的象征有几种,凡山间古树、怪石均被视为山神栖居之所,猎人至此,须向其叩头礼拜;建于山顶上的“敖包”,是人们供奉山神的处所之一,人们途经此地,要下马捡几块石头或树枝添上,并叩头祈祷;猎人久猎未获,便在树干底部削下树皮,画一老者像,奉为山神。打猎归来,要用新鲜的兽、禽血涂山神像的嘴部,以谢山神的恩赐。对山神的崇拜,已融入鄂伦春人日常生活中。人们吃饭时,总要把碗举向空中绕两圈,饮酒时要用手指蘸酒,向空中弹两下,以示向“白那恰”敬献酒饭。
在鄂伦春人的心目中,森林是有灵性的。猎人、在林中采集的妇女,甚至小孩,到森林中都常能听到说话或奇怪的哭喊声,认为是森林之灵的声音。因而,鄂伦春妇女带孩子进入林中,最忌喊叫,以免小孩被林灵的呼叫声引逗,走向森林深处而迷路。不到万不得已,鄂伦春人不在林中喊叫。如有人在林中迷失,通常鸣枪通报。
鄂伦春人崇奉的树神有多种,其中尤以崇拜柳树为最。柳被视为除祛污秽的净物,最为圣洁。神偶、神像多选柳树悬挂。当疾病、瘟疫、传染病、流感、白喉侵染氏族时,便要举行以柳祭神仪式,祈祷瘟神远离氏族。
火是人们须臾不能离开的,对于林中人来说尤为重要。对火神的敬奉,已成为鄂伦春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逢年过节、婚礼仪式以及一日三餐前,均要敬奉火神。火神还被猎人奉为保护神。如猎人久猎未归,家中的亲人便要祭拜火神,并向火神(古龙它)祈祷询问:古龙它,古龙它,请你告诉我,亲人近况如何?是否不顺或有难处?主人——请你帮助他。脱离险境平安返家。如果亲人有病,主人——可给驱病,古龙它,温暖慈祥的母亲。〔1〕
崇马习俗在许多民族中盛行。但其内涵和祭拜形式却不尽一致。鄂伦春人崇拜马神,与狩猎生产密切相关。马是猎人出猎的交通和运输工具。鄂伦春人供奉马神“昭路博如坎”,旨在祈求马的繁殖和马匹的健壮。每当马下驹时,总要挤马奶供奉马神;在狍子下崽的季节,还以狍崽为其上供。
2.祭场的选择、神位的供奉,均体现出林中生活的特点。
适应狩猎生产经常迁徙、流动的特点,撮罗子成为鄂伦春人的原始住所,也是举行祭祀的场所。当然,祭祀用的撮罗子必须新搭,专用于祭祀,用后拆除。即使在定居以后,鄂伦春人仍然保持着于野外新建撮罗子,举行祭神仪式的传统。而北方一些定居较早的民族,如满族、锡伯族、蒙古族则在室内举行祭神活动,将神堂设在室内。有的祭礼在室外举行,但多在庭院,而非野外。如达斡尔族的“斡米南祭奠”(齐齐哈尔地区)、满族野祭和家祭中的祭天、祭马仪式,等等。
神位的供奉,各民族各有定制,并体现着各自的文化特色。适应狩猎生活的需要,鄂伦春人选择了桦皮盒作为供奉神偶、神像的器具,平时悬挂在撮罗子正面“玛路”铺位的上方和撮罗子后面的树上,迁移时,神随人迁,并备有专门的马驮运神匣,到达新的住地,待新的撮罗子搭起来后,再按定制挂于特定的位置。这种供奉神位的方法迥别于定居的农耕民族。如满族是一个农业较发达的民族,定居较早,其萨满教的发展形态也较完备。按照满族“以西为尊”的习俗,满族人家将神龛供奉于西屋的西墙上,平时绝禁触摸,更不能移动。只有祭祀时才能从上次祭祀之家请来神匣。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请移神龛,则要举行阖族的祭祀活动。如1992年冬,黑龙江省海林县满族杨姓因公用占地,将举家迁往他乡。经家族研究,决定把原供奉在海林的祖匣请至本家族另一个聚居地。为此,杨氏家族举行了一次祭祀活动,以告祭各位祖神。〔2〕由此我们不难看出狩猎民族和农耕民族在神位供奉方式以及观念上的差异。
3.祭祀供品多为野性。
以野生动物供奉神灵的传统,一直为鄂伦春人所保持着。天鹅、大雁、野鸭、野猪、狍子等,都是他们敬奉神灵的佳品,尤以新捕到的野牲为最佳。这一点更符合萨满祭祀的传统,也只有狩猎民族才可能继续保持这一传统。农牧民族则只能根据各自的条件,用猪、羊作祭品。可见,传统与变异皆受一定条件的制约。山林风格和狩猎经济特色在鄂伦春族萨满教的诸方面都有所体现,也正是基于他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没有更多的变化,并且长期沿袭传统的生产方式。
二、鄂伦春族萨满教得到了相对独立的发展,受外来文化的影响较小
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鄂伦春人始终以古老的方式,过着迁徙不定的游猎生活。这种生活方式决定了他们很难与外界保持经常、频繁的联系。地域的隔绝、居无定址的生活,使他们与外界联系成为困难;食兽肉、衣其皮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形态,亦使他们与外界的联系显得并非十分必要和迫切;历代王朝的统治政策,也因鞭长莫及,难以对鄂伦春社会产生实质性的作用和影响。事实上,直到解放前,鄂伦春族基本上仍是一个封闭、独立的社会。“独立的游猎经济和大自然的隔绝,长期地使鄂伦春人对外界了解甚少。清朝时期,委派到鄂伦春地区征收贡纳品的官员‘谙达’几乎是他们与外界联系的唯一媒介”。〔3〕
这种地域环境和几乎与外界隔绝的生活,客观上阻隔了外来文化的影响和渗透,使鄂伦春人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得到了相对独立地发展。鄂伦春族萨满教的发展、演变亦不可能超越这一总趋势。
由于社会发展诸方面原因,我国北方诸民族萨满教的现存形态错综复杂,多数民族的萨满教都程度不同地受到了外来宗教的冲击和渗透,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种新的形态。西北突厥语族的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塔塔尔等族,自11世纪以来先后信仰了伊斯兰教,形成萨满教与伊斯兰教相互融合、交混的局面。在哈萨克族的一些部落,伊斯兰教的头目——毛拉本人就是巴克西(萨满),一身兼任两种宗教的祭司。“在维、哈、柯等民族的萨满教仪式上,萨满首先要向真主祈祷,众人喊过‘阿门’之后,萨满才开始行巫作法。”〔4〕萨满请的神中也有一些与伊斯兰教有关。
16世纪中叶,喇嘛教的格鲁派(黄教)传入蒙古草原,并得以迅速传播。尽管在东蒙地区蒙古博仍以顽强的生命力延续至今,但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形式上,蒙古博都吸收了一些喇嘛教的东西。博们在自己的传说、祈词中,将“佛祖”称作自己的“神主”,并将一些喇嘛教神灵引入萨满教神系中,跳博的形式也因此而更加丰富。最初这多半是一种斗争策略。“萨满教在自卫中采取了灵活的态度,因此也开始以承认某些佛教辞句而自我掩饰,同时也开始祈祷佛教之神,一直到萨满教在发展过程中表现得可以为喇嘛教所接受为止。”〔5〕然而, 在长期的发展中,最终形成为一种特殊的形态。达斡尔族、锡伯族和部分裕固族也程度不同地受到了喇嘛教的影响。海拉尔地区的达斡尔人把所供的神佛总称为“沙热·巴尔肯”,即黄教的神,以区别于萨满教的神“哈热·巴尔肯”。〔6〕锡伯族萨满教也在神灵体系、祭祀仪式、 信仰观念等方面接受了喇嘛教的一些成分。〔7〕
满族萨满教在清朝便形成了清宫祭祀和民间祭祀之分野。清宫祭祀较多地汲取了佛道的成分,将如来、观音和关圣帝引入萨满神坛。受此影响,满族民间家祭也有供佛者。吉林省永吉县满族瓜尔佳氏(关姓)举行家祭时,在请神的同时,亦供观音像为陪祭,一定程度上受到了佛教的濡染。
鄂温克族主要受到来自东正教的影响,敖鲁古雅的鄂温克人和被称为“通古斯”的鄂温克人自古信奉萨满教,但由于他们分别与俄罗斯比邻或历史上与俄罗斯人杂居,长期受东正教的冲击与影响,最终形成了两种宗教并存的局面,许多鄂温克人家中都供奉着两种宗教的偶像。当然,“鄂温克猎民所接受的只是东正教的一些仪式和偶像崇拜而已,它的教义并没有被接受。他们的宗教活动,仍以萨满教为主。”〔8〕
相比之下,鄂伦春族受外来文化的影响较小,也不曾受到其它宗教的染指,依然较完整地保留着萨满教的传统文化。这在萨满神系、信仰观念、祭祀仪式及萨满的职能等方面都有所反映,其显著特征是古朴、纯一。因而,鄂伦春族萨满教也更真实地展示着萨满教的原貌。
在漫长的社会发展进程中,民族间的经济交往、文化交流以及民族融合是历史的必然趋势。自然,相互间的宗教渗透也在所难免,久之便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错综复杂局面。鄂伦春族萨满教得以相对独立地发展,保持着较纯一的面貌,主要是其特定的地域环境和长期坚持狩猎生产方式这些特定的历史条件所致。这一点也成了区别于其他民族萨满教的特点之一,客观上为研究萨满教原始文化提供了最珍贵的资料。
诚然,鄂伦春族萨满教也不可能是一个完全封闭的体系,不仅它自身要适应客观变化而有所变异,而且它也在不断地吸收一些切合自身发展,适合自身需要的外来成分。如随着私有财产萌芽的出现,为蒙古人和达斡尔人所供奉的财产保护神“吉亚其”,被引入鄂伦春萨满教之中,成为主司牲畜和财产之神。无疑,这种引入与异教的渗透有着本质的区别,它是萨满教体系之内的相互影响与吸收、借鉴。
三、母系氏族社会的遗迹在鄂伦春族萨满教中多有保留
鄂伦春族是当今世界上仅有的几个以原始状态步入当代社会的民族之一。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时,我国北方其他民族早已先后进入了阶级社会,鄂伦春族却仍处于原始社会末期地域公社发展阶段,尚保留着父系氏族组织。在鄂伦春社会生活中,氏族组织和氏族制度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
鄂伦春族早在几个世纪前就进入了父系氏族社会,“鄂伦春人的父系氏族完整阶段,是在17世纪以前”。〔9〕然而, 母系氏族社会的影响至今犹存,母系氏族社会的残迹尚有遗留。诸如男子婚前到女方家同居,妻姐妹、夫兄弟婚等皆为母系社会婚姻形态的遗留;舅权突出,舅父干预外甥的财产继承和婚姻等问题的权利往往超过父母,〔10〕也是母系社会群婚和对偶婚状态下的结果;“男人没有家,哪里有女人,哪里就是家”等积淀于民族深层心理的观念和意识,同样是母系社会对人们观念的影响。
在鄂伦春族萨满教中,母系氏族社会的痕迹也有着鲜明的反映和遗留,这恰恰体现着原始萨满教的特征。萨满教是在北方先民母系氏族社会的土壤中孕育、萌生、发展并达到繁盛期的,考古学、民族学、神话学资料和萨满教本身的历史演变都证实了这一点。因而,萨满教本身必然带有鲜明的母系氏族社会的痕迹。然而,在经历了沧桑岁月和社会历史变迁之后,萨满教也发生了诸多的变化,其原有的母系社会的痕迹逐渐淡化。如在一些民族中,男萨满逐渐增多并居首位;有些显赫的女神也演化为男性大神。
如此,对母系氏族社会的遗迹多有保留的鄂伦春萨满教尤具民族学意义。其主要表现有以下四点:
1.女性神在萨满教神坛上占有重要地位。在鄂伦春族萨满教神坛上,一些古老、重要的神灵多为女性神。火神“托欧博如坎”的化身是位慈祥的老太婆。水神“布牙图牙”妈妈、柳神和司掌仓库的“奥伦”神都是女性神。
鄂伦春人对祖先神“阿娇儒博如坎”尊崇备至。“阿娇儒”意为根子,原指母系氏族的祖先,是一位女性祖先。鄂伦春人奉女性祖先为氏族祖先神,表明他们把母亲的祖先视为生身之根。这无疑是母系氏族社会在萨满教中的遗留。
2.女萨满人数居多,法术高强。氏族时代,萨满和氏族长一样,在氏族中享有崇高的威望,居于重要的地位。但萨满在母系和父系氏族社会中所占的性别比例却迥然有别。萨满产生于母系社会,母系社会又以女性占主导地位。因而,女萨满在这个社会中居于绝对优势地位,随着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过渡,直至父系社会的确立与完备,男性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日益增强,地位逐渐提高,男萨满的人数和地位也不断提高,并最终形成了男萨满占主导地位的局面。有些氏族则由男、女萨满共同担当诸神事职责。这是信仰萨满教诸民族的普遍现象。
与上述情况有所不同,鄂伦春族女萨满始终在神事活动中占有重要地位,据近世的调查,鄂伦春族女萨满在萨满总数中居多数。赵复兴先生曾作过统计,从1900至1957年(或1958年)原毕拉尔路的五个氏族和原托河路的两个氏族共出现39位萨满,其中女萨满24人,占萨满总数的61%。至1957年尚健在萨满13人,其中女萨满9人,占69%。〔11〕由此可见,在鄂伦春社会中,女萨满不仅在漫长的原始社会诸神事活动中占有支配地位,即使在近世,女萨满在这个领域中仍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鄂伦春族女萨满不仅人数居多,而且法术、威望均很高。尼海萨满被尊为鄂伦春族萨满的祖先。近世也有一些女萨满法术高强。原居于精奇里江流域的吴姓女大萨满,领有鹰神,具有治病、追魂、招魂等法术,远近驰名。本世纪三、四十年代,在大兴安岭一带活动的女萨满关乌力彦、丁氏等皆很有影响。
3.在萨满祭礼中,对女性神有专门的祭奠。春祭和秋祭是鄂伦春人的传统祭礼,祭礼中,萨满要专门吟唱歌颂女性神的神词,并伴有女性神舞。这些神词的内容多为祈求人畜平安之意。在女性神歌中,还包括为孩子招魂、治病的内容,因为这些都是女性神的职能。
女性神舞多表现女性的动作与姿态,从而展现女神的风貌。在跳起女性神舞后,老萨满和小萨满要竞相抢喝禽兽鲜血,并在地上打滚,嘴里发出“呼呼”的声响。喝完血后,萨满要向参祭者身上扔祭品,寓意着神的恩赐。〔12〕女性神在祭礼中备受尊崇,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鄂伦春族萨满教的特点和母系氏族社会的遗迹。
4.女萨满的神灵来自娘家,又回归娘家。鄂伦春族萨满分“阿娇儒”萨满和“德勒库”萨满两种。“阿娇儒”萨满是氏族萨满,一个氏族只有一名,母系社会以女性为本位,夫随妻居。萨满也在本氏族内部传承。进入父系氏族阶段,如果女萨满是“阿娇儒”萨满,在她死后,其神灵还是要回到她娘家的氏族中去,附体于某一氏族成员的身上。而“德勒库”萨满则是流浪萨满,一个氏族多少不等,她死后其神灵也未必要回到本氏族中去附体。所谓“流浪萨满”系指其神灵的流浪不定。这一点也同样是母系社会的遗留在萨满教中的反映。
四、鄂伦春族萨满教较多地保留着萨满教的原始形态
鄂伦春族独特的自然、历史条件和社会发展道路以及鄂伦春族萨满教所具有的上述特点,决定着鄂伦春族萨满教更接近于萨满教的原始形态。这一点又成了鄂伦春族萨满教的特征之一。
1.自然崇拜、动物崇拜、图腾崇拜较为突出。自然、动物、图腾崇拜是萨满教最古老的崇拜对象。在祖先崇拜兴起后,自然、动物、图腾崇拜在一些民族中呈衰微之势,但它们却始终是鄂伦春人的主要崇拜对象,世代敬奉不衰。鄂伦春族自然崇拜的内容十分广泛,日月星辰、风雨雷电、山林树木、江河湖海、水火冰雪等无不膜拜,且虔诚备至。鄂伦春人崇奉的动物神有二十多种,其中对熊和虎的崇拜,又赋予了图腾的意蕴,因而更为隆重。这些崇拜观念对鄂伦春人的社会生活、民间习俗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血祭遗风浓厚。原始人类都有着浓烈的尚血意识。人们在切身的观察中感受到:血即生命,血流尽生命则完结。这种崇血观念在原始萨满教中表现得十分突出,血祭仪式也相当隆重。只是萨满教发展到近世,与萨满教本身一样,血祭之风亦大为减弱。但在鄂伦春族萨满教中,血祭遗风却有着较多的保留。血是请神、祭神的必备佳品,尤以天鹅血为上乘。当神附体后,萨满便向族人要血喝,往往是参祭的几位萨满争抢着喝禽兽鲜血,族众也随之抢喝。在萨满祭礼和民俗生活中,鄂伦春族至今保留着以血涂抹神偶、神像的崇血遗风。祭奠火神时,也要不断地往火中投撒鲜血,以表达族人最虔诚的心愿。
3.具有较强的人本主义色彩。萨满教发展到近世,神的神圣性、神秘性和有关的禁忌大为增强,人们只有通过祭神、祈拜来实现祈福禳灾的心愿,通过娱神达到娱人的目的。原始形态的萨满教则有着更为突出的娱人功能,人本主义色彩更为浓厚。鄂伦春族萨满教就具有这一特点。
在鄂伦春族传统祭礼中,作为参祭者的族人不仅仅是参加祭拜活动,而是以多种形式参与与神灵的沟通,从而使他们在心理上和精神上获得更大的愉悦。如萨满吟喝神歌时,衬词和复句都由族人齐唱。当神附于萨满体之后,族人也以献牲、血和对话等形式与神交流,烘托出人神同乐的气氛。萨满跳神完毕,族人可穿神服在祭场击鼓跳跃,以求吉顺。这在满族等一些民族中是绝对禁止的,神服和神器都不许他人触摸。当祭祀结束后,鄂伦春族人便围在篝火旁,通宵达旦地跳起欢快的舞蹈。这些都表明,在鄂伦春族萨满教中,人似乎更为重要,人们获得精神的快乐和心理的平衡并以此获得生活的信心,才是祭祀的真正目的。人本主义色彩在鄂伦春族萨满教中有着相当充分的体现。
经济生活、社会结构和上层建筑是构成一个社会的基本要素。三者相互关联,互相影响,而后者则是以前两者为基础的。鄂伦春族作为一个当今世界上少有的集体从事从远古时代遗留下来的狩猎经济的民族,其古老的精神信仰也较完整地保留着。尽管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该民族的萨满教也有所变异,但特定的自然环境,经济、社会结构从一定意义上影响并决定着该民族精神文化及其萨满教的基本面貌,并由此形成了鲜明的特征。
注释:
〔1〕关小云《鄂伦春族风俗概览》,黑龙江省民族研究所编。
〔2〕根据笔者的调查。
〔3〕白兰《鄂伦春族》第13页,民族出版社1991年版。
〔4〕郎樱《西北突厥民族的萨满教遗俗》,《北方民族》1988 年第2期。
〔5〕海西希《蒙古的宗教》,天津古籍出版社1989年6月版。
〔6〕《达斡尔族社会历史调查》,第257页, 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7〕参见佟克力编《锡伯族历史与文化》第221页,新疆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8〕孔繁志《敖鲁古雅的鄂温克人》第92页, 天津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
〔9〕赵复兴《鄂伦春族游猎文化》第195页, 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10〕赵复兴《试论鄂伦春族母系氏族社会及其向父系氏族的过渡》,《鄂伦春族研究》第29页,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11〕《鄂伦春族游猎文化》第251页。
〔12〕富育光、王宏刚、关小云、孟淑清《大兴安岭鄂伦春族萨满文化调查》,《北方民族》1990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