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监察体制 党内监督
监察体制改革从调通过健全和完善我国的监督体系,这既是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理论的创新和发展,也体现出加强监督实效的重要性。2016年 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同年12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经过一年的试点,2017年11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标志我国在反腐倡廉建设上迈出新的一步。在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部署,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改革。在监察体制改革中,如何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下文将从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发挥监察委员会在党内监督中的核心作用
监察委员会的建立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核心。在2016年颁布实施的《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中强调指出: “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及所辖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行使监察职权。将试点地区人民政府的监察厅( 局) 、预防腐败局及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整合至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上述论断看出,监察体制改革改变了监督权的配置模式。监察委员会通过整合、协调以往不能或难以合并的监督力量,拥有独立行使监督权,真正形成权威有效的监督体系。这需要在监察委员会的机构设置中设立协调体制机制,规范工作流程,从而让各种监督力量有动力、有渠道与监察委员会相互联系,发挥监督功能。
二、加强以民主集中制为指导思想的党内监督
党内监督作为内部监督机制,是监督体系的关键。党内监督更能够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着眼于新时期党的建设大局,围绕“为什么加强党内监督、怎样强化党内监督”这个主题,进行了系统而深刻的阐述。2016年十八届六中全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新实践新经验以党内法规的形式予以固化这对于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时说:“对我们党来说,外部监督是必要的,但从根本上讲,还在于强化自身监督。我们要总结经验教训,创新管理制度,切实强化党内监督这是新时期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论述。打铁还需自身硬,强化党内监督有利于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因此要加强以民主集中制为指导思想的党内监督。
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强化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这既是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新修订《条例》所坚持的原则。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指出的,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重要标志。这项制度把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和正确实行集中有机结合起来,既可以最大限度激发全党创造活力,又可以统一全党思想和行动,有效防止和克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分散主义,是科学合理而又有效率的制度。强化党内监督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建设党,保持党的团结一致。民主集中制正是激发党的创造力、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指出,“我们党是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政党,我们党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组织严密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严肃党内生活,最根本的是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着力解决发扬民主不够、正确集中不够、开展批评不够、严肃纪律不够等问题。”他在参加河南省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强调指出,“要坚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处理党内组织和组织、组织和个人、同志和同志、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等重要关系,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和谐,实行正确集中、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持、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违反。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重大问题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做出决定,不允许用其他形式取代党委及其常委会的领导。坚决反对和防止独断专行或各自为政,坚决反对和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敢于担责、善于集中,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注意听取不同意见,不能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领导班子成员要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在研究工作时充分发表意见,决策形成后一抓到底,不得违背集体决定自作主张、自行其是,要坚持讲原则、讲规矩,共同维护坚持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通过党内监督建设党、完善党,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重大的政治原则,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是全面的,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全方位向党中央看齐。这也是实施党内监督的重要指导思想和原则。
三、建立健全党内监督保障机制
建章立制是实现党内监督的制度保障。法规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指出,“依规治党,就要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尤其要完善全党一体遵循的准则。”要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也倒逼我们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要坚持宏观思考、总体规划,要系统完备、衔接配套”,要责任明确,奖惩严明。”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监督体系顶层设计的提出的三要原则。同时,他还提出“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法规制度执行强大推动力。”制度具有法律性和权威性,使人人在制度前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因此,建章立制保障了监督的有效性。
四、有效落实“两个责任”
“两个责任”的有效落实亦是党内监督的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指出“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就是要求各级党委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同时,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赋予纪律检查机关的根本职责。各级纪委要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两个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党内监督才能真正得以实现。
作者简介:朱永良(1971-),男,四川巴中人,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从事基层党建研究。
论文作者:朱永良
论文发表刊物:《城镇建设》2019年1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1/13
标签:党内监督论文; 民主集中制论文; 制度论文; 体制改革论文; 总书记论文; 中央纪委论文; 原则论文; 《城镇建设》2019年19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