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中,通过对监管途径的完善,监管制度的完善和监管工作的科学化,以及其他各方面能够提升监管工作质量的方法,应当对我们的市政建设工程的质量做出全面的保障。在现阶段,我们需要不断的提升自身的技术含量,从技术层面上保证质量的安全可靠,再配合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促进市政建设工程的更好发展。
关键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1.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及其必要性
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对建筑工程实施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包括以下内容: 施工质量必须要达到合同与法律法规所要求的标准; 施工与设计必须要符合设计图纸审查所要求的规定与标准; 施工的项目必须要在规定的年限内按时可靠、安全的运行。 在正式的施工过程中,必须要把握好施工阶段中的质量安全问题,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所建项目的质量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及其合同的要求。 完成一个大型的施工项目需要非常大的物力与财力,建造时间比较长,建造方式比较复杂,且施工期间,还会受到国家相关政策、有关政府部门和一些业主等方面的影响,因此,为了保证建筑工程顺利的按期交付, 必须要与建设责任主体单位一起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 实现时时监督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重点管控,整个施工过程时时监督。
2.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2.1 监督人员配置数量不足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建设规模快速增长,质量安全监督工作量大幅度增加,但是绝大部分监督机构 20 世纪 80 年代批准的编制人数多年没有调整,监督力量明显不足,所需专业人才无法及时补充,造成专业设置不配套,年龄结构搭配不合理,监督资源不足不平衡的矛盾日益突出。
2.2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责任相对较为模糊:
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展开的过程中,由于施工单位对为其工作形式并没有给予高度的重视,并且所涉及到的单位,是也由多个单位组成的,这主要包括有承包单位、发包单位等各个方面,对自己承担的责任存在着含糊不清的状态。另外,在施工单位在签署施工合同的过程中,会利用擦边球的形式,将安全责任进行转移,这样的做法不仅仅影响了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对施工人员得人身安全也是一种不尊重。
2.3监督组织体系不完善、质量责任不到位、责权不明确
工程立项阶段的质量行为主要实施部门是建设单位,工程勘察、设计阶段的质量行为主要实施是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阶段的质量行为主要实施是图纸审查机构,施工阶段的质量行为主要由施工单位实施,受监理单位监控,在所有的工程建设工程中,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主要委托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实施。综上所述,在现有的监督组织体系中,虽然监督体系涉及到 建设工程的各个方面,但还存在着抓中间放两边、政企不分、政出多门、封闭管理、监督不到位、相互扯皮、互相推诿等状况。比如:工程立项监督和勘察设计阶段的质量行为,完全由实施单位自主控制,并未受到质量监督部门监督控制,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督单位都对工程质量进行把控,结果是造成大家都来管,谁也没有管到位;以致工程质量始终处于施工单位自己把控之中,施工单位干好了,工程质量就好,施工单位偷工减料,工程质量就难以保证;部分工程实施时监督单位和建设单位同出一家,既管理工程项目,又监督工程项目,结果做为建设方的质量行为就无人进行监督了,以至于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很多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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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要点分析
3.1 强化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在我国建设工程实施的过程中, “安全施工”、 “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一直是我国建设工程施工行业所倡导的,也是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质量的重要形式和方式。因此,要想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提升工作的质量,那么强化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是非常重要的。施工单位应当构建统一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且对机械作业和人工作业形式,进行全面的加强。同时,对已经上岗的施工人员要进行全面的检查,要求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这样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可以起到最大程度上的保证。另外,施工人员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一些安全标志等形式,这样可以在最大程度上起到了警示的作用。同时,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展开的过程中,监督人员可以利用监控的形式,对每一个施工环节进行全面的了解,对于那些存在问题的施工环节,要及时的提出,并且监督施工人员进行及时的改正,这样不仅仅保证了建设工程的质量,保证了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也为施工人员提供了安全保护屏障,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2质量与安全监督过程集成动态监督
工程质量安全检查不是对工程施工过程的全面检查,也不是对某个预先约定的施工部位的检查,而是对工程正常施工状态下的随机抽查,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和安全、责任主体的行为进行的随机抽查,将建设工程监督工作分解为行为检查和实体检查。随机抽查不应被理解成为随意检查,它同样具有目的性和针对性,需要制定检查计划和方案。因此,除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进行同步监督检查的内容外,监督机构应当加强随机抽查。在监督工作中 ,组织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和安全的随机抽查,或者可以在以安全为重点巡查中,抽查质量情况,还可以在以质量为重点巡查中,督促责任单位认真履行责任,提高施工阶段的质量和安全水平。只有这样才能了解和掌握工程质量安全的实际情况,发挥工程质量监督的动态化和有效性。
3.3开展专项行动,保证工程监理作用的发挥
工程监理属于社会监管方式,从国际工程管理模式引入,极大的影响了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是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保证。不过当前社会经济得到不断发展,工程监理行业出现了诸多问题。其市场混乱,项目监理机构主管人员未达到规定到岗率,一些监理人员缺乏业务水平和责任心。特别对于社会投资项目,监理职责履行的效果差。为使建设工程监理行为得到深入规范,确保工程管理水平及监理质量得到不断提高,2015年开始每年都开展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以监管建工程监理行为。依照具体情况,确保专项行动重点突出,对专业及总监理工程师到岗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复查整改情况、监理通知单的签发、旁站项目监理机构混凝土浇筑、审批监理规划及细则的相关程序,对应监理日志、月报、通知单及每天的施工记录等。经机制落实,强化监理单位履职行为、监理管理施工方及建设的力度,使监理具备机制上的管理权威,对整个监理市场进行有力整顿,促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主体行为更加规范,促进管理水平及工程质量的进一步提升,确保工程监理作用的最大程度发挥。
4.结束语
要不断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就需要加强对建 设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的行为监督,引入现代化的管理模式,改 变监督手段,掌握现场的真实、科学、准确的质量状况。通过学习和 吸收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实事求是,大胆创新,一定能够找到一套适 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之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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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钱煜哲. 天津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研究[D].天津大学,2014.
论文作者:于井波1,刘平2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2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1/27
标签:质量论文; 工程质量论文; 安全监督论文; 建设工程论文; 工作论文; 施工人员论文; 建设工程质量论文; 《基层建设》2017年第25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