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自我意识的演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自我意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人的自我生成是借助于对象化活动即劳动实践来达到的。作为改造外部世界、创造人的生存环境的过程,对象化活动是人获取、丰富和展示自己本质力量的中介,亦是人意识自我、自我意识演化发展的中介。所以,对于自我意识的发展、演变,只能在对象化活动即劳动的基础上予以理解和把握。劳动实践的发展要经历自然经济、市场经济和产品经济三个阶段,相应地,人的自我意识也依次经历着群体自我、个体自我和真正的自我三种形式。
一 群体自我意识
人类最初的生产力发展形式即经济形态是自然经济。此处的自然经济是在其广义上使用的,即指“直接地从自然界再生产自己”(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03页。)的经济,它包括采集、狩猎经济和农业自然经济。在时间上,它跨越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三大社会形态,这是一个马克思称之为“人支配人”、人依赖人、“人的生产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04页。)的时期。因而是一个以群体为主体,以群体意识为自我意识的主要形式的时期。
原始初民的劳动是采集——狩猎活动。在此种活动中,生产的原始条件不可能是生产的结果,它“表现为自然前提,即生产者生存的自然条件,”这些自然条件“本身具有双重性质,一是主体的自然,二是客体的自然(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488页。)。后者是指活动指向的是自然界中的现成物,这意谓着人们尚不能改变或控制自然过程;前者说明,活动虽然拥有了自己制造的工具(木棒、石块等),但活动主要依靠的还是自己的体力和躯体。同时,主体的自然蕴含着活动所依赖的组织形式是自然形成的共同体,即完全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形成的原始氏族部落。生产者必须以共同体的存在为前提,他的每一次活动都是以集体的形式进行的,“对活的个体来说,生产的自然条件之一,就是他属于某一自然形成的社会、部落等等。”(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491页。)生产的这种社会形式以及由生产力的低下导致的产品与社会成员间的“等量”关系,决定了原始共同体中只有普遍利益,个人利益是作为普遍利益的一个“天然部分”而存在的。既然个人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他也就不能以个体而存在。摩尔根指出:“当社会处于这种低级状态时,人的个体性被氏族所掩盖了”(注:摩尔根:《古代社会》,商务印书馆1977年版,第129页。)。对个体而言,部落、氏族及其制度,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都是大自然所赋予的最高权力,个人在思想、情感和行为上始终是无条件服从的,因为这种服从是个人存在的条件。个人的这种“无我性”(对原始初民而言,只有我们,“我”即“我们”)最明显地体现在命名上。在原始时代的很多氏族中,个人是没有名字的,名称是属于氏族共有的财产,整个氏族的名称为何,氏族内部每个成员的姓名也即为何。很多氏族都以某种动物或生物来给氏族命名,这个动物或生物便成为该氏族的图腾。以此图腾为核心衍生了一整套的习俗、礼义、生活规范、活动信念和对宇宙、社会生活的种种解释,所有这些构成了把个体融入群体使其整合为一的原始文化。
两次社会大分工(农业和畜牧业的分工、农业和手工业的分工)的出现,标志着采集——狩猎经济过渡到农业自然经济。农业活动的社会组织不再是以血缘为基础的共同体,而是历史地形成的社会即以在生产中所生发的经济关系为基础所结成的社会,社会组织、结构作为生产的结果而存在。工具的改进、生产力的提高意谓着个体活动的增强,农业生产在很大程度上是以个体的形式进行的,这在其发达阶段尤为明显。
然而,农业经济社会的分工是非常粗糙的,还仅限于大的生产领域的分离,分工在同一生产部门内部几乎还没有发生。由于生产力仍十分低下,剩余产品比较贫乏,交换的可能性空间非常狭小。而“交换手段拥有的社会力量越小,交换手段同直接的劳动产品的性质之间以及同交换者的直接需求之间的联系越密切,把个人互相联结起来的共同体的力量就必定越大——家长制的关系,古代共同体,封建制度和行会制度。”(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04页。)即是说,农业生产虽然使个体活动获得了一定的独立和自由,但并未把个体提升为主体,农业生产并未摆脱人对人的直接依赖关系,没有改变人对人的直接支配。农业生产的基本单位不是个人,而是庄园或家庭,“孤立的个人是完全不可能有土地财产的,就象他不可能会说话一样,……他对劳动的客观条件的关系,要以他作为公社成员的身分为媒介”(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483-484页。)。农业生产的这种社会组织形式势必造成人身依附关系。同时,由于生产的基本单位是分散的、脆弱的家庭,各种自然条件或偶然因素的经常出现又使得个人和家庭依附于宗族和扩大的宗族——国家,即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种人身依附关系必然使得依附者以为自己的生活是被附者创造和赏赐,必使其认定“我不仅靠别人维持我的生活,而且别人还创造了我的生活,别人还是我的生活的泉源”,这样的人,即“靠别人恩典为生的人”,必把自己视为“一个从属的存在物”,而不是主体,因为“任何一个存在物只有当它用自己的双脚站立的时候,才认为自己是独立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9页。)。另外,在此时血缘关系也没有退出社会生活。血缘意识本质上是一种群体意识,重视血缘关系的人不是以个人本身的特性来对人、对己,而是以人和己的血缘群体的价值观来评价个人,这实际是对个体性的一种抹煞。农业生产虽然使社会组织不再完全以血缘关系为基础,但由于生产以血缘家庭为单位,财产以血缘标准来继承,血缘关系便在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扮演着并非无足轻重的角色,政治领域的“任人唯亲”便足以说明之。
与生产领域的群众主体状况相适应,农业文明时期实现社会整合的文化机制也是以群体主体为指向的。宗教领域对神灵的顶礼膜拜,政治领域“王权神授”观念,文化领域对伦理道德的关注,这些机制均是为使人感到有共同的归属,从而将个体融入群体之中。这一点在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中体现得较为明显。
可以看出,“我们越往前追溯历史,个体,从而也是进行生产的个体,就越表现为不独立,从属于一个较大的整体:最初还是十分自然地家庭和扩大成为氏族的家庭中;后来是在由氏族间的冲突和融合而产生的各种形式的公社中。”(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21页。)
二 个体自我意识
社会经济发展的第二种形态是市场经济。在市场经济中,形成了“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体系”(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04页。)。与依赖关系中的人不同,市场经济中的人保持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8页。)这种“人的独立性”是人类对自然的超越和“单个的人”对由于“自然联系”而形成的人身依附关系的摆脱。易言之,这是一个张扬个性、个体和个体意识的时代。
市场经济由简单的商品经济发展而来,市场经济无非是发达的商品经济。但作为自然经济补充的商品经济行为指向的是消费,商品循环的规律是W-G-W′;而市场经济行为指向的是货币,经济循环表现G-W-G′。前一种循环关注的是使用价值,起点和终点具有质的不同;而后一个循环追求的是货币的增值,起点和终点仅有量的差异。两者目的不同,前者是为买而卖,而后者则是为卖而买。当然二者所遵循的原则是一致的,即承认交换双方的独立地位和特殊利益,按等价原则进行交换。这种以物为中介的人的平等关系与自然经济决定的人与人直接的带有依附性质的“自然联系”截然不同。
市场经济下劳动或个人活动的明显特点是社会分工的充分发展。不仅整个社会生活、社会总体生产被划分为愈来愈多的相对独立而又相互依赖的领域,而且每种商品生产又被划分为复杂的相对独立的工序。在这里,掌握本行全部手艺的手工业师傅不见了,代替他的是被固定在一道道工序、一个个环节上的劳动者,这样的劳动者不必也无力掌握其它环节的技术。个体活动的这种特点使活动者之间、不同生产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国家之间的相互依赖性空前加强。市场经济越发展,这种依赖性愈会得以强化,以致“使每个文明国家以及这些国家中的每一个人的需要都依赖于整个世界”(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67页。),从而使“狭隘地域性的个人”成为“世界历史性的”个人。
但是,社会依赖性的增强并不以泯灭个性和个体的独立、自由为代价,恰恰相反,它是以个体主体性的充分展示为前提的。分工的扩大标志着生产力的发展,而生产力的发展最终必落实为个人活动能力的提高,因为,生产力无非是个人的活动能力,生产力的历史“也是个人本身力量发展的历史。”(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79页。)同时,分工的扩大蕴含着交换的可能性空间的拓展,而私有制和不同经济利益主体的存在又使其变为现实。这样,自然经济下人与人的直接联系被以物为中介的人的关系所取代。而由于物置于其间,被中介着的双方便获得了独立性和尊严。因为此处的“物”非一般物,而为商品,所谓交换是商品的交换,因此,交换双方便不是隶属性的非平等关系,而是平等的主体间关系。由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代表特殊利益的最小单位是个人,参与交换的市场主体的利益最终要落实为个人利益。作为一种资源配置的方式,市场经济要求劳动力进入市场。而劳动力进入市场的前提是劳动者有权支配自己和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即劳动者必须是独立和自由的。因此,交换本质上成为个人利益的交换,成为个人获取自己利益的手段,交换本质上肯定的是个人的特殊利益和个人的独立和尊严。易言之,市场经济的运行内在地要求破除人身依附关系,使个人成为独立自由主体,并建立平等的社会关系。另外,市场经济配置资源的手段是自发的,以“看不见的手”调节着资源的转移。在这时,自发性一方面体现市场经济主体的自由性,另方面又意谓着竞争。资源配置经由追求自己利益的“经济人”的自觉竞争而实现。竞争的直接目的是为赢得最大量的消费者,而这要靠产品的质量、信誉、独特和新颖即产品的个性来实现。产品的个性无非是生产者的个性,因为对象无非“是人的采取对象形式的本质力量”(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75页。)。因此,市场经济本质是张扬个性的经济。
经济领域中个体性及由之所引起的各种矛盾,映射到政治领域便是政治组织和行为的理性化以及对个体自由、平等和私有财产的保护和确认。分工的扩大使社会生活划分为各自独立、但在功能上又相互依赖的诸环节。与社会生活各环节的独立性相适应,是个人的独立性;而与社会生活诸环节相应,是个体被结合在一个共同的网络中。此种网络消除了自然经济条件下社会成员的离散性,也使得那种外在的强权失去了存在的条件。这样,一方面,经济和文化行为逐步摆脱了对政治的依附而获得了相对独立;另方面,强权的消除又必然导致政治生活的理性化、民主化。一切个人、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都在共同理性的光照之下,都受理性法则的支配。这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生活原则。社会生活的理性化即法理化、秩序化,这本身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所以,民主政治是市场经济在政治上的表现。
经济和政治生活中伸张个性和个体的要求呈现在精神生活中,是对自由的关注。欧洲各国的资产阶级革命都是以弘扬个性精神的人文主义启蒙运动为先导的;整个近现代文化本质上也都是人文主义的。由近代理性主义到现代非理性主义再到后现代主义,贯穿始终的是人的自由问题。因此,近代以来的西方文化史可谓一部自由发展史,一部膨胀个性和个体意识的历史。
当然,市场经济阶段个体意识的凸显并没有使“群体意识”归于消失,只不过使其改变了自己的形式。原有的带有人身依附关系的群体和群体意识被“平等”的、功能上互补的社会关系及其意识所取代。这种“群体”和“群体意识”,是作为当前流行的个体意识的对抗物而存在的,它们虽经历了相当长的历史时期,然而在当前的时代,却不可能成熟起来,主体的发展和主体自我意识的生成不能不受经济发展形式的制约。真正的自我意识的生成唯有在更高的生产力发展上才有可能。而在现阶段,自我意识仍然主要表现为对自然经济时代群体意识的否定即张扬个体意识。
三 真正的自我意识
按照马克思的理论,生产力发展的第三种形式是产品经济,这是迄今人类所能预见到的最高、最完善的形式。马克思把由此种经济形式所形成的社会概括为:“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04页。)在此阶段,人将会成为真正的自我,真正的自我意识才会产生。
产品经济是一种高度理性化的经济。不仅个体经济行为自觉化,而且整个社会的经济运行也是有计划地运行的。到那时,社会资源的配置将摆脱市场经济盲目的自发性,个体活动的条件将由社会统一分配,借此避免社会生产的巨大浪费。这样一种资源配置的方式是以对社会需求和供给的合理计算和调控为前提的,以对人类资源的最佳利用为目标。而要做到这点,只有在市场成为世界市场、历史真正成为世界历史、个人成为真正世界历史性个人即“类个人”的情况下,在生产力有了充分发展、分工更为细致、个体活动能力大为提高时才能实现。所以这些,不仅意谓着个人社会性的增强,个人对他人、社会的依赖范围更大、程度更深,而且由于生存问题的根本解决,人的精神性需求将提升为第一位的需要,对自身社会性的自觉将内化为每个人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义务感。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人的社会性的增进与个体性的提高是同步进行的。从人的活动本身而言,虽然客观的分工或活动样态愈益丰富,但由于活动的条件为活动者本身所掌握,因而分工不再是对人自身能力和发展的限制,不再是自发的、强制的,而是自愿的,是尊重人的个性并适于人的个性的。传统意义上的分工消失了。“分工”的消失意谓着活动、劳动“复归”为人的存在方式。由于分工的消失,私有制不复存在,劳动者将占有活动的条件,且由于生存问题的解决,劳动将不再是为了生存,而是以劳动者自身的全面发展为直接目的,以实现和体现劳动者的自由个性为目的。同时,由于社会成员间依赖性的增强,劳动、活动的社会组织形式和社会管理体系将从根本上失去对于个体的外在性和强制性,压抑人的个性的国家机器以及其它不合乎人的个性发展的社会组织将不复存在,代之以“自由人的联合体”。因此,个人将成为真正的个人,即全面发展自己的自由人,而集体也由“虚假的集体”——“总是作为某种独立的东西而使自己与各个个人对立起来”的集体,提升为“真实的集体”——“把个人的自由发展和运动的条件置于他们的控制之下”的联合体。“各个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由。”①即是说,在未来社会,个人与群体、与类将失去外在性和对立性质,个人就其本身而言即是“社会存在物”、“类存在物”。这样,人作为主体便完成了一次“循环”或“复归”:从自然经济下的群体主体始,中经市场经济下的个体主体,最后归于个人与类的真正统一。这种主体作为个人与群体的统一是人向自己的理想状态的趋近,是人成为“真正的人”的开始。与实存的真正的人相适应,人的自我意识也将成为真正的自我意识——一种明确意识到自我与社会内在统一和自我的生成性本质的意识。由上述人类自我意识的演化可以看出,人的自我意识根本上是人的主体性的发展,是人的对象化活动的演变,因此,虽然意识的内在性和非直接现实性导致其对存在具有一定的超越,但总体而言,人的自我意识不可能完全超越劳动形式的时代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