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市政管理处 浙江宁波 315000
摘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完成特定的工程项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工程实施阶段约束承、发包双方行为的法规性文件,也是承、发包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施工合同的特点取决于施工合同标的物的特殊,即建设工程本身的特点和其交易、生产周期长、涉及面广等特点。正由于施工合同的特点决定了其合同的特殊性,导致施工合同风险是客观存在的,贯穿于整个工程建设过程,因此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环节,如何化解风险是一个施工企业必须要重视的问题,我们应根据施工合同的特点来分析研究风险产生原因和防风险的对策和措施。
关键词:合同;管理;风险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种类
1、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善,没有将合同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全面表达清楚,没预计到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这样导致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会产生争执,最后导致承包企业的损失。例如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无定额可套的项目,没有特别约定,缺少工期拖延违约金的最高限额的条款或限额太高;缺工期提前的奖励条款;缺少发包人违约的处罚条款。这样导致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会产生争议,最后导致承包方的损失。
2、合同文字不细致、不严密、条文意义不清、标准不明确或前后矛盾。致使订立的合同不够严谨或存在比较严重的漏洞,以至于会导致承包方不能清楚的理解合同内容,造成失误。
3、合同内没有或者不完善的风险转移的担保、索赔、保险等相应条款。缺少因第三方影响造成工期延误或经济损失的条款。其他对承包方苛刻的要求,如要承包方大量垫资承包;工期要求太紧,不合乎常规;过于苛刻的质量要求等。
4、发包人资信因素。业主履约能力差,经济情况变化无力支付工程款或有意拖欠工程款,业主随意更改施工方案,无相应的约束条款。
5、分包。由于选择分包商不当,分包合同有漏洞,条款出现差错、矛盾等,会遇到分包商违约,不能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分包工程,或者由于发包人驻工地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工作效率低,不能及时解决问题,或者发出错误指令等。致使影响整个工程进度或发生经济损失。
6、违反法律法规签订合同。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有的承包方为了生存不得不与业主签订 “双合同”、“阴阳合同”。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实质上这种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合同,一旦产生合同纠纷后,造成的损失往往无法得到弥补。
二、合同风险防范的几种具体对策
1、投标前的准备工作:
1.1首先,要明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和审核人员,分工明确。
1.2其次,要深入了解业主的资金信用度,经营作风,履行能力和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相应条件。了解内容应包括工程建设四证(即立项、规划、土地、建设许可手续)是否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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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最后,应对招投标文件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正确理解招标文件,具体地逐条地确定合同责任,吃透业主意图和要求,细心分析投标人须知,了解是否有设计施工图,详细勘察施工现场工地,仔细研究审查图纸,认真复核工程量,分析合同条款,与项目经理认真确定各个子项的单价和各项技术措施费用。最终制定合理有效的投标策略,以减少合同签订后的风险。
2、投标阶段的工作:
根据发包人提出要求,进行认真仔细的分析研究。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2、1采取一些报价策略。工程中一些风险大、花钱多的分项工程或工作抛开,仅在报价单中注明,由双方再度商讨决定。工程不分包,只由一家承包商施工,则其中肯定要做的单价可高些,不一定要做的则应低些。如果工程分包,或该暂定项目有可能由其他承包商施工时,则不宜报高价,以免抬高总价。
2、2在报价单中,建议将一些花费大、风险大的分项工程按成本加酬金的方式结算。还可以将图纸内容不明确或有错误的项目,估计修改图纸后工程量增加的,其单价可以提高些,减少的项目,其单价可以降低些。
2、3在法律和招标文件允许的条件下,在投标书中使用保留条件、附加或补充说明,这样可以给合同谈判和索赔留下伏笔。
3、重视合同谈判,签订完善的施工合同
3、1重视合同谈判,应选择有合同谈判能力和有经验的人参与合同谈判,谈判人员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明确分工。
3、2"工期、质量、造价”是建设工程施工永恒的主题,有关这三个方面的合同条款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要充分考虑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在合同中予以详细地具体的规定,防止意外风险。通过合同谈判争取在合同条款中增加对承包方权益的保护性条款。使风险型条款合理化,力争对责权利不平衡条款、单方面约束条款做修改或限定,防止独立承担风险。
3、3管好分包商,减少风险事件。对于涉及到总分包的情况时,通过合同谈判使总包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发包方,总包方和分包方各自的责任和相互关系。要有原则性规定的条款,比如工程进度款支付写明:工程进度款按业主支付给本工程总包方(或甲方)进度款的比例支付给分包方(或乙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第三方审计结束后,最终按审计价结算。这样将各方责任和关系具体化,便于操作,避免纠纷。
3、4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要审核合同的内容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通过审查可以及时发现和修订合同内容含糊、概念不清或不平等的条款。进一步通过谈判可以对工程款支付条款、竣工结算程序、工程变更风险条款、违约责任的承担、发生争议解决途径等等一一明确。使订立的合同能充分体现双方责权利关系的平衡和公平合理,使业主方和承包方双方合理分担风险。这是在实际工作中使用最广泛,也是最有效的对策。
4、合同履约阶段的工作:
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要求很高的工作,需要配备有高素质、责任性强的人,来专门负责合同的备案。
4、1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难免会发生矛盾,应该积极与对方协调,力争达成补充协议。而一旦无法协调成功,就应该通过索赔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4、2工程索赔贯穿项目实施的全过程,重点在施工阶段,涉及范围相当广泛。比如工程量变化、设计有误、施工图变化、不利自然条件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施工条件的变化和工期延误等。要做到及时索要设计变更单,签证单、备忘录、会议纪要等证据。
4、3要加强索赔意识,学会索赔方法。要保存完整的索赔依据,将工程涉及的合同文件、设计图纸、工程资料、各种协议、各类合同、来往文件、补充资料、变更图纸、变更设计确认指令、信函、工作指令、影像资料、质检报告等按照资料存档的形式保存好,防止丢失和损坏。索赔依据要正确合理,做到有理有据。做好施工索赔工作对控制建筑成本,挽回经济损失,是规避风险另一个重要举措。
三、结语
总之,合同一经签订,即成为合同双方的最高法律,合同中的每一条都与双方利害相关。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中,要选择适宜的合同管理组织结构,扬长避短,提高自身的合同管理的水平。而签订一份完备的、周密的、含义清晰的合同,是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工作中最基本的要求。在工作实践中,既能坚持合同中的各项规定,又能在实践中灵活应用,因此要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合同管理,以合同为核心实施工程项目管理。做好承接工程和施工各个环节中的风险防范工作。
论文作者:赵舒宁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1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1/9
标签:合同论文; 风险论文; 条款论文; 承包方论文; 工程论文; 工期论文; 施工合同论文; 《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19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