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六中全会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克思主义论文,全会论文,六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38年9月29日至11月6日在延安召开的中共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是中国共产党从1928年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出席人数最多、开会时间最长的一次中央全会,也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由毛泽东主持召开的中央全会。毛泽东对这次全会给予很高的评价。1945年他在党的七大的讲话中把六中全会与遵义会议相提并论,称之谓中国共产党历史上两个重要关键的会议。他还说六中全会是决定中国命运的,没有六中全会,今天的局面就不会有这样大。
六中全会的意义,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全会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已经成熟。这主要表现在:第一,确认和批准了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党中央的正确路线,基本上纠正了王明右倾投降主义错误;第二,完全确立了毛泽东在全党的领导地位;第三,表明党已经能够更灵活地将马列主义运用于中国革命的实践,把两者纯熟地结合起来,不仅制定出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而且形成了以毛泽东著作为代表的反映这种结合的理论形态。以往对六中全会的研究,对全会前两方面的意义论述得比较多,本文拟从第三方面即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方面谈谈六中全会的意义。
一、提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指导原则
在这次全会上,毛泽东代表党中央向全会作了《论新阶段》的政治报告。在这个报告中,毛泽东提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这个重要的指导原则,这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他指出:“离开中国特点来谈马克思主义,只是抽象的空洞的马克思主义。因此,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使之在其每一表现中带着中国的特性,即是说,按照中国的特点去应用它,成为全党亟待了解并亟须解决的问题。”(注:毛泽东:《论新阶段》。)这个关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内涵的规范的表述,是后来毛泽东所说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和中国革命的实践之统一”,“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从中国共产党特别是毛泽东探索适合中国情况的革命道路的实践中概括出来的,是在实现马列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过程中概括出来的。它的提出,反映了中国共产党特别是毛泽东在认识、掌握和运用马列主义上所达到的深度,在实行马列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上的高度自觉性。这个结合,是一个具有高度的科学精神和高度的革命精神的创造,需要高深的理论修养和最大的理论勇气。这个结合就是继承、丰富和发展马列主义。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提出, 是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的。 早在1929年毛泽东起草的红四军党的九大的决议中,在讲到如何纠正主观主义时提出:(一)教育党员用马列主义的方法去作政治形势的分析和阶级势力的估量;(二)使党员注意社会经济的调查和研究,由此来决定斗争的策略和工作的方法。次年他写的《反对本本主义》一文,通篇反对教条主义,提出“中国革命斗争的胜利要靠中国同志了解中国情况”的重要论断,倡导“共产党人从斗争中创造新局面”的思想路线。这两篇文章可以说是毛泽东提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思想原则的先导。 1935年遵义会议之后到六届六中全会,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中央遵循这一思想原则,在探索适合中国情况的革命道路上取得很大的进展。毛泽东在这一时期撰写的《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实践论》、《矛盾论》、《论持久战》等著作,就是马列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成果。这些著作代表着党的正确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军事路线,也是毛泽东在哲学、政治科学、军事科学方面光辉的理论基石。这些情况充分说明,六届六中全会提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思想原则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已成熟。
毛泽东在六届六中全会上提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在当时中央主要领导人中取得相当广泛的共识。当时在中央负总责的张闻天代表中央向全会作的组织工作报告中说,党的组织工作“一定要严格估计到中国政治、经济、文化、思想、民族习惯、道德的特点”,“我们要使组织工作中国化”。全会上的一些发言,也讲到“中国化”问题。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反对的主要倾向是教条主义。六中全会对党内教条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王明的错误,并没有展开批评。这是由于考虑到当时条件还不成熟,以及共产国际和季米特洛夫的指示。之后,对于这一点,毛泽东说过:六中全会在政治路线上是克服了错误的路线,但未做结论,组织问题也没有说,目的是希望他们慢慢觉悟。(注:毛泽东1943年10月6日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讲话。)1944年4月12日,毛泽东在延安高级干部会议上作关于学习和时局问题的报告中说:“拿形式来说,六中全会的决议案,差不多没有正面的批评六中全会前的一些错误,但是六中全会的决议案里正面地解决了以后应该如何办的问题,这也是事实上作了结论。”毛泽东认为要在组织上、党的决议上作出结论,必须在弄清思想的前提下才能作出,而在六中全会时条件还不成熟,也不是合适的时机。1945年3月31日,毛泽东在七中全会的讲话中说, 那时采用调和态度是正确的。六中全会虽然没有正面批评王明的错误,但对于教条主义,毛泽东表示了明确的反对态度,这就是他在六中全会报告中所说的:“洋八股必须废止,空洞抽象的调头必须少唱,教条主义必须休息”。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完全符合马列主义的,而且正是马列主义所要求的。马克思和恩格斯说过,我们的理论不是教条,而是行动的指南。列宁在《论民族自决权》中说:“在分析任何一个社会问题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绝对要求,就是要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此外,如果谈到某一国家(例如,谈到这个国家的民族纲领),那就要估计到在同一历史时代这个国家不同于其他各国的具体特点。”他在《我们的纲领(为〈工人报〉写的文章)》中又说:“我们认为,对于俄国社会主义者来说,尤其需要独立地探讨马克思的理论,因为它所提供的只是一般的指导原理,而这些原理的应用具体地说,在英国不同于法国,在法国不同于德国,在德国又不同于俄国。”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是具体地分析具体的情况,没有抽象的真理,只有具体的真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任务,就是根据本国的具体条件,运用和发展马克思主义。
六中全会提出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概念,在1942年至1945年党的七大这段时间里,频繁地出现在当时中央领导人的文章和报告中,可以说是达到了一个高潮。党的七大,将马列主义与中国革命的实践之统一的思想——毛泽东思想,确定为党的指导思想。但是七大过后不很久,在党的文献中,在中央领导人的讲话和文章中,却很难见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这个概念了。后来,连建国前的一些历史文献,在收入建国后出版的《毛泽东选集》时,凡是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提法的地方,都作了修改,或径直地删去。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从我接触到的一些材料来看,不提“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同不提“毛泽东思想”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这个重要的改变是由外部原因的影响造成的,具体地说主要是1948年6月28 日《共产党情报局关于南斯拉夫共产党情况的决议》的影响。这个决议谴责南共领导的所谓民族主义、反苏和亲资本主义的倾向。中国共产党并未参加情报局,但中共中央在1948 年7月10日作出一个决议,表示完全赞同情报局关于南共的决议。1948 年9月8日至13日西柏坡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还将情报局关于南共的决议, 列为会议的参考文件。这些,都表明中共中央当时对情报局决议的看重。毛泽东后来曾说过:“当时有人说世界上有两个铁托,一个在南斯拉夫,一个在中国。”(注:“毛泽东1956年9 月同南共联盟代表团的谈话”,《毛泽东外交文选》第252页。)所以, 谴责所谓民族主义的阴影,像一把达摩克利斯剑一样悬在中国共产党的头上。大概是中央考虑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毛泽东思想”这两个提法,容易被误认为带有所谓民族主义的倾向。此外,1948年下半年还有一个十分现实的问题摆在中国共产党的面前,这就是中国革命即将胜利,面临着依靠苏联的支持和帮助。因此,搞好中苏关系,不要让苏联产生什么误解,是中共中央必须慎重对待的一个问题。就我所看到的材料,以中共中央署名的文件中,较晚的一个(也许是最后一个)用了类似“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这样的提法的,是1948年12月16日中共中央复东北局的一个电报。电报说:“我党虽然早已有了毛泽东的中国化的马列主义的思想体系,并且早已和正在领导着我党取得全国性的胜利,但是如果不把我们的各级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的理论水平,普遍地提高到应有的高度,……就将不能适应全国胜利的局面和建设新中国的历史要求。”这个复电稿,毛泽东审阅过。当时,一方面不提“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口号了,另方面毛泽东还是有想法的。1948年9月8日毛泽东在西柏坡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所作的报告中,讲到需要提高党的理论水平时,有这样一段话:又说民族主义好,又说南共犯了民族主义的错误,我们要搞民族革命,我们讲的三民主义就有民族主义,这些问题如何解释。 1956年9月毛泽东在同参加中共八大的南共联盟代表团谈话时曾说:“我们有对不起你们的地方。过去听了情报局的意见,我们虽然没有参加情报局,但对它也很难不支持。”(注:“毛泽东1956年9 月同南共联盟代表团的谈话”,《毛泽东外交文选》第251页。)
毛泽东对“毛泽东思想”提法的删改,始于1948年对青年团团章的修改。这一年的11月21日,毛泽东给刘少奇、朱德、周恩来、任弼时、彭真写了一个批语,其中说:“青年团文件中‘毛泽东思想’改为‘马列主义’一点,请会商决定。”稍后,他在审阅团章草案时,将“毛泽东思想”改为“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与中国革命实践之统一的思想”,“以毛泽东思想教育团员”改为“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教育团员”,“学习和宣传毛泽东思想”改为“学习和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1949年3月13日,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作总结, 他说:“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的统一,应该这样提法,这样提法较好。”又说:“不要把毛与马、恩、列、斯平列起来”。“我们说,我们这一套是一个国家的,这样说法就很好,就比较好些。”马恩列斯是做先生,我们做学生。“中国革命的思想、路线、政策等,如又搞一个主义,那末世界上就有了几个主义,这就对革命不利,我们还是作为分店好。”毛泽东的这些话,说明了决定不用“毛泽东思想”等提法的一些考虑。这次中央全会,还作出了六项没有写入决议的规定,其中第六项是不要把中国同志和马、恩、列、斯平列。1954年12月5 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毛泽东思想应如何解释的通知就说到了怕引起误解这一点,通知说:“毛泽东同志曾指示今后不要再用‘毛泽东思想’这个提法,以免引起误解。”同年12月19日,毛泽东邀请一些民主党派的负责人座谈。在谈到政协的任务之一是学习的问题时,他说到关于学习马列主义,有人建议改为学习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但他指出:不要提毛泽东思想,因为这样容易引起误会,以为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是两个东西。
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指导原则。“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毛泽东思想”都是科学的概念,一段时间内不提,并不是其本身有什么问题。不久,“毛泽东思想”的提法得到了恢复。近些年来,学术界也较多地倾向使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提法了。
二、毛泽东思想基本形成
毛泽东在六中全会的政治报告题为《论新阶段》,含义是很深刻的。他着重阐述的是抗日民族战争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发展的新阶段,这应当说,到了六中全会,中国共产党在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方面,也达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1939年10月4 日毛泽东在《〈共产党人〉发刊词》中曾指出:“统一战线问题,武装斗争问题,党的建设问题,是我们党在中国革命中的三个基本问题。正确地理解了这三个问题及其相互关系,就等于正确地领导了全部中国革命。”“十八年的经验,已使我们懂得: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中战胜敌人的三个法宝,三个主要的法宝。”按照这个论断来衡量毛泽东在六中全会的政治报告和结论报告,应当说毛泽东对中国革命的这三个基本问题、这三大法宝,都作出了十分精辟的论述,标志着毛泽东思想已基本形成。
(一)统一战线问题
在六中全会的政治报告中毛泽东指出:“由于抗日战争是长期的,整个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也能够且必须是长期的,其中主要的两个党——国民党与共产党的合作,也能够且必须是长期的,这是一切政策的出发点。”为什么这是一切政策的出发点呢?因为只有国共两党维持长期的合作,才有利于渡过战争难关,打败日本帝国主义。
毛泽东分析了长期合作的主要条件,首先是敌人战争的野蛮性和长期性,严重地危害着全民族各个阶层的生存,迫使他们不得不联合起来抗日。这是客观的条件。同时需要合作中的各个政党,首先是国共两党采取正确的政策,进行必要的工作。这是主观的条件。那么,中国共产党的正确的统一战线政策的最根本的问题是什么呢?这就是正确处理统一战线中的阶级矛盾与民族矛盾的关系、独立性与统一性的关系,既反对左倾冒险主义,又反对右倾投降主义。特别是右倾投降主义,对中国共产党来说是有血的教训的。为此,毛泽东在六中全会的结论报告中进一步阐述了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原则。他指出:“为了长期合作,统一战线中的各党派实行互助互让是必需的,但应该是积极的,不是消极的。”在政治报告中他说:“必要的让步,是巩固两党合作求得更好的团结与更大的进步之不可缺少的条件。”但互让绝不是迁就主义、尾巴主义,而是通过“消极的步骤达到了积极的目的”。让步不能失掉立场,不能损害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因此,毛泽东强调在互让的问题上,“我们应该大大地反对投降主义”。他辩证地阐述了阶级斗争与民族斗争的关系,指出二者的一致性。他说:使阶级斗争服从于民族斗争,“这是统一战线的根本原则”。但阶级斗争服从民族斗争,绝不是要取消阶级斗争。必须十分清醒地认识,我们党的统一战线政策是阶级政策。毛泽东在结论报告中还说过:取消阶级斗争不会有长期合作,阶级斗争超过民族斗争也不会有长期合作。这句话说得很直白,但是很深刻。关键在于把握好阶级斗争的“度”,这个“度”就是毛泽东在结论报告中所阐述的:“一方面,阶级的政治经济要求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以不破裂合作为条件;另一方面,一切阶级斗争的要求都应以民族斗争的需要(为着抗日)为出发点。”(注:《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539页。)他在政治报告中也指出,如果友党(指国民党)从一己的私利出发,不顾民族大义,损人利己,无理地搞摩擦,甚至捉人杀人等,“我们也决不容置之不理”。他指出:“凡无理的事必须以严正态度对待之,才是待己待人的正道。”(注:毛泽东:《论新阶段》。)这也是统一战线中的阶级斗争的一个重要方面。在结论报告中,毛泽东明确指出:“‘一切经过统一战线’是不对的。”“国民党的方针是限制我们的发展,我们提出这个口号,只是自己把自己的手脚束缚起来,是完全不应该的。”这是对王明右倾投降主义的有力批评。1937年十二月会议以后,王明正是提出和利用这个口号来贩卖右倾投降主义。毛泽东指出:“我们的方针是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既统一,又独立。”他还具体规定了在统一战线中,我们对国民党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先奏后斩、先斩后奏、斩而不奏、不斩不奏四种方式,坚持我们党的独立自主原则和不破裂统一战线。
毛泽东在六中全会上关于统一战线问题的论述,对全党加深认识,纠正王明的右倾投降主义和具体贯彻实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起了重要的作用。
(二)武装斗争问题
中国革命中的武装斗争问题主要包含三个方面,即武装斗争在中国革命中的地位;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全国政权的适合中国情况的革命道路;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战术。毛泽东在六届六中全会上,特别是他的结论报告中,对这三个问题都有深刻的论述,作出了不少新的概括,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理论。
在六中全会以前,毛泽东关于武装斗争重要性的论述,最有代表性的是在1927年八七会议上提出的“政权是由枪杆子中取得的”重要论断,这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思想的最初的表述。毛泽东是在当时放弃党对军队的领导的右倾投降主义的影响远未消除的情况下,在党内第一个提出这个思想的。稍后,他在1928年11月25日代表红四军前委写给中央的报告中,提出:“以农业为主要经济的中国的革命,以军事发展暴动,是一种特征。我们建议中央,用大力做军事运动。”在六中全会的结论报告中,毛泽东首先从马克思主义关于暴力革命的学说讲起,接着从总结中国国民党的战争史和中国共产党的战争史中,深刻地说明掌握武装的重要性。他指出,一切军阀都看重“有军则有权”的原则,新军阀蒋介石对于这一点,更是抓得很紧的;而中国共产党的某些领导人,则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对革命的武装斗争缺乏认识或缺乏深刻的认识,没有把党的工作重心放在掌握革命军队和进行革命战争上面,给中国革命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历史的鲜明对比,对于认识武装斗争的重要性,具有无容置辩的说服力。
毛泽东将革命武装斗争的重要性强调到极度。他指出:“在中国,主要的斗争形式是战争,而主要的组织形式是军队。”其他一切组织形式和斗争形式,或者是为了准备革命战争,或者是直接间接地配合革命战争。他提出:“枪杆子里面出一切东西”,“我们是革命战争万能论者”。“在中国,离开了武装斗争,就没有无产阶级和共产党的地位,就不能完成任何的革命任务。”“共产党员不争个人的兵权(决不能争,再也不要学张国焘),但要争党的兵权,要争人民的兵权。”他最后归结说:“一句话,全党都要注重战争,学习军事,准备打仗。”毛泽东这些论述所达到的深度,在六中全会以前他的著作中是不及的,在六中全会以后他的著作中也未有超越。在毛泽东的上述思想的指导下,六中全会决定把党的主要工作方面放在战区和敌后,并确定“巩固华北,发展华中”的战略方针,使我们党领导的抗日武装和抗日根据地在六中全会以后有了很大的发展。
关于从农村到城市的中国革命道路,是毛泽东在六中全会的结论报告中概括出来的,标志着毛泽东关于中国革命道路的理论完全形成。
从1928年起,毛泽东在《中国的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井冈山的斗争》和《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等著作中,从理论上说明和论证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农村革命战争和农村革命根据地能够存在和发展所具备的条件。这些条件主要是:半殖民地国家中各帝国主义支持的各派军阀间的长期分裂和混战;经过一次大革命的影响;全国革命形势的向前发展;相当力量的正规红军的存在;有足够给养的经济力;共产党领导的正确和有力量。这些论述,很有力地回答了当时有些人提出的“红旗到底打得多久?”的疑问。毛泽东曾经说:“这是一个最基本的问题,不答复中国革命根据地和中国红军能否存在和发展的问题,我们就不能前进一步。”到了1936年写作《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时,随着革命战争实践的发展,毛泽东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又有了前进,除了上面说到的那些条件以外,又增加了两条:一是中国政治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特别是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微弱的资本主义经济和严重的半封建经济同时存在,近代式的若干工商业都市和停滞着的广大农村同时存在。农村在经济上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不完全受城市的控制。二是中国是一个大国,农村游击战争不愁没有回旋的余地。1938年在《论新阶段》的报告中,毛泽东进一步透辟地分析中国城市与乡村的关系,特别是同资本主义国家的城市与乡村的关系作了比较。他说:“今天中国的城市乡村问题,与资本主义外国的城市乡村问题有性质上的区别。在资本主义国家,城市在实质上形式上都统制了乡村,城市之头一断,乡村之四肢就不能生存。”“在半殖民地,城市虽带着领导性质,但不能完全统制乡村,因为城市太小,乡村太大,广大的人力物力在乡村不在城市。”他指出不能设想在英、美、法、德、日、意等国,能够支持长期反城市的乡村农民战争,但在今日的半殖民地的大国如中国,却产生了这种可能性。
关于农村革命战争和农村革命根据地,在整个中国革命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毛泽东在《中国的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和《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两篇著作中都有论述。前一篇说:“不但小块红色区域的长期存在没有疑义,而且这些红色区域将继续发展,日渐接近于全国政权的取得。”后一篇说:“红军、游击队和红色区域的建立和发展,是半殖民地中国在无产阶级领导之下的农民斗争的最高形式,和半殖民地农民斗争发展的必然结果;并且无疑义地是促进全国革命高潮的最重要因素。”这些论述,都把农村革命根据地同夺取全国政权联系起来,包含着中国革命是先占农村、后占城市的思想,但还没有将从农村到城市的革命道路明确地表述出来。关于中国革命道路的明确的表述,是毛泽东在六中全会的结论报告中概括出来的。他说:“资本主义各国的无产阶级政党的任务,在于经过长期的合法斗争,教育工人,生息力量,准备最后地推翻资本主义。”“到了起义和战争的时候,又是首先占领城市,然后进攻乡村”。“中国则不同。……在这里,共产党的任务,基本地不是经过长期合法斗争以进入起义和战争,也不是先占城市后取乡村,而是走相反的道路。”(注:《毛泽东选集》第2卷, 第542页。)这条相反的道路,就是以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城市, 取得全国革命的胜利。毛泽东还指出:“毫无疑义,乡村反对城市就在今天的中国也是困难的,因为城市总是集中的,乡村总是分散的。”(注:毛泽东:《论新阶段》。)这也是决定中国革命的长期性和残酷性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正是这一条长期的艰苦的从农村到城市的革命道路,是将中国革命引向胜利的唯一正确的道路,舍此别无他途。
关于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战术。在六届六中全会以前,毛泽东的两篇最重要的军事著作——《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和《论持久战》已经发表,此外还发表了《抗日游击战争的战略问题》。在这些著作中,他对中国革命战争和抗日民族战争的战略和战术,已经作了精辟而详尽的论述。在六中全会的政治报告和结论报告中,鉴于相持阶段即将到来,鉴于党内还存在着对于抗日游击战争缺乏深刻认识的情况,也鉴于王明仍坚持“以运动游击战为主”的错误方针,毛泽东重申抗日游击战争的战略地位,分析了在中国国内战争和民族战争这两个不同过程中军事战略的转变。他指出,已经进行的国内战争和正在进行的民族战争大体上都各有两个战略时期,在这四个战略时期之间共存在着三个战略的转变。他着重分析了第二个转变,即由国内正规战争到抗日游击战争的转变,因为这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敌后抗日战争具有直接的重要意义。他说,这一转变是在特殊情况下进行的一个极其严重的转变,要把过去的正规军和运动战转变为游击军(指分散使用)和游击战,这种转变在现象上表现为一种倒退,因而实现这个转变是非常困难的,在党内曾经发生严重的争论。他强调指出:“这一转变关系于整个抗日战争的坚持、发展和胜利,关系于中国共产党的前途非常之大”。关于抗日战争的相持阶段,他指出,即将到来的相持阶段是抗日战争的枢纽。因为中国的抗日战争应当在这个阶段实现由弱到强的转变,从而夺取战争的最后胜利,也就是毛泽东称之为的“最精彩的结幕”。毛泽东说:在相持阶段中,敌后游击战争将变为主要的形式。如果没有最广大的和最坚持的敌后游击战争,相持局面难以出现,反攻力量准备不足,就不可能战胜日本帝国主义。他提出的战略部署是:在游击战争已经充分发展的地区如华北,主要是坚持与巩固已经建立了的基础;在游击战争尚未充分发展或者正开始发展的地区如华中一带,主要是迅速地发展游击战争。这就是“巩固华北,发展华中”的战略方针。毛泽东在结论报告中,列举了抗日游击战争的十八项好处,以说明其必要性和重要性。同时,他指出:“在长期奋斗中,游击队和游击战争应不停止于原来的地位,而向高级阶段发展,逐渐地变为正规军和正规战争”。“我们将经过游击战争,积蓄力量,把自己造成为粉碎日本帝国主义的决定因素之一”。
(三)党的建设问题
毛泽东的《论新阶段》政治报告的第七部分《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着重阐述的是中国共产党应当担负起领导民族战争这个重大的历史责任问题,同时还应当说这也是毛泽东关于党的建设问题的一篇比较有代表性的著作。这篇著作是从中国共产党处于抗日战争这样一个具体环境提出问题和进行论述的,但它提出的一些思想和原则具有普遍的意义。可以说,这篇著作比较全面地论述到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组织建设以及作风建设,提出了这些方面的一些基本方针和原则,至今仍是党的建设所必须遵循的。
关于党的思想理论建设,毛泽东提出了一个最根本的问题,就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这个问题,前面已经作了论述,就不重复了。
加强理论学习,是提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的根本要求和重要途径。毛泽东在报告中把学习理论的问题提上党的建设的重要日程,反复地加以强调。他指出:“我们的任务,是领导一个几万万人口的大民族,进行空前的伟大的斗争。所以,普遍地深入地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的任务,对于我们,是一个亟待解决并须着重地致力才能解决的大问题。”毛泽东要求共产党员“应是实事求是的模范,又是具有远见卓识的模范”。这里的“远见卓识”,包括牢记最终的奋斗目标和对事物的预见性。而要达到有预见性,就必须加强理论学习。他强调指出“学习理论是胜利的条件”,号召共产党员要成为学习的模范。他不仅重视全体共产党员的理论学习,在一定意义上他更强调领导干部的理论素质和理论水平。他说:“在担负主要领导责任的观点上说,如果我们党有一百个至二百个系统地而不是零碎地、实际地而不是空洞地学会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同志,就会大大地提高我们党的战斗力量,并加速我们战胜日本帝国主义的工作。”
江泽民在十五大的报告中指出:“中国共产党是非常重视理论指导的党。”这是对我们党的历史的一个十分深刻的总结。我们党重视理论指导的传统是毛泽东开创的,一代一代相传下来。七十多年来,中国共产党正是由于坚持了正确的理论指导,将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才不断地取得一个又一个的胜利。
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这篇著作中,提出和论述了一些带根本性的问题。
对民主集中制和党的纪律,毛泽东提出一些重要的思想,作出一些重要的概括。他在重申党的纪律时,集中地概括出四条,即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这四条,构成了党的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内容。在六中全会以前的历次党章中,只是在一些条文中分散地讲到这些内容,没有作出这样的集中而精炼的概括。毛泽东作出的这个概括,从党的七大开始,载入了党的历次代表大会所通过的党章。在报告中讲到对党员进行党的纪律的教育时,他提出既要使一般党员能遵守纪律,又要使一般党员能监督党的领袖人物也一起遵守纪律。毛泽东的这个思想,对于建立比较完善的党内监督机制,对于今天执政党的建设,有着指导的意义。鉴于十年内战后期张国焘反党反中央的行径,抗战初期王明在长江局另搞一套、闹独立性的问题,并且为了加强纪律和民主集中制,毛泽东指出“还须制定一种较详细的党内法规,以统一各级领导机关的行动”。因此,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和《关于各级党部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1945年3月31日, 刘少奇在七中全会发言中说:六中全会时,党规党法是强调纪律的。此外,毛泽东还提出要扩大党内民主,这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扩大党内民主,来发展全党的积极性,为实现党的任务而努力。
对党的干部政策,毛泽东作了精辟而全面的论述,体现出高度的原则性和对干部的珍视与期望。他提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正确的政治路线确定之后,胜利并不会自然而然地自行到来,需要党的干部为执行党的路线而努力工作,带领群众为实现党的路线而奋斗。当时,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党中央的正确路线已经提出,干部问题就成为突出的问题,因此毛泽东在报告中对干部问题给予特别的重视。他对十七年来党已经培养出的各个方面的领导人才和骨干给予很高的评价,说“这是党的光荣,也是全民族的光荣”。他把为适应伟大斗争的需要而必须有计划地培养大批的新干部,作为党的战斗任务提出来。他提出“才德兼备”的干部标准,成为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选拔干部的两个基本条件。他对“才德兼备”的内涵作了具体的阐释,这就是“坚决地执行党的路线,服从党的纪律,和群众有密切的联系,有独立的工作能力,积极肯干,不谋私利”。今天看来,这个阐释仍然是很精当的。他还提出必须善于识别干部、必须善于使用干部、必须善于爱护干部的问题,并作了很好的说明。关于识别干部,他指出:“不但要看干部的一时一事,而且要看干部的全部历史和全部工作,这是识别干部的主要方法。”这是历史主义的考察干部的方法,也是比较全面的公正的考察干部的方法。关于使用干部,他倡导“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指出这是正派的路线;反对“任人唯亲”的干部路线,指出这是不正派的路线。左倾路线的宗派主义的干部政策,就是“任人唯亲”的不正派的路线。毛泽东强调指出:“在干部政策问题上坚持正派的公道的作风,反对不正派的不公道的作风,借以巩固党的统一团结,这是中央和各级领导者的重要的责任。”关于爱护干部,他除了讲到要指导干部、提高干部、检查干部的工作、照顾干部的困难外,还讲到如何对待犯错误的干部,提出应采取说服教育的方法,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反对轻易地给人戴上“机会主义”的大帽子、轻易地采用“开展斗争”的方法。毛泽东关于干部政策的这些重要原则,同以王明为代表的第三次左倾路线在干部政策和组织政策上的宗派主义、惩办主义、过火斗争是根本对立的,是对他们严重的原则性错误的批评。
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毛泽东在六中全会没有作展开的论述,他在政治报告中集中地讲了共产党员要做模范的问题。他指出“共产党员的先锋作用和模范作用是十分重要的”,他要求共产党员要在各个方面成为模范。做模范,对共产党员来说,是党性和作风建设所要达到的一个综合的目标,是必须有很强的党性和优良的作风才能实现的目标。做模范,也是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所要求的,我们党应是由无产阶级的先进分子所组成的。毛泽东要求:“共产党员在八路军和新四军中,应该成为英勇作战的模范,执行命令的模范,遵守纪律的模范,政府工作的模范和内部团结统一的模范”;“共产党员在政府工作中,应该是十分廉洁、不用私人、多做工作、少取报酬的模范”。(注:《毛泽东选集》第 2卷,第522页。)他还要求共产党员在其他方面也要成为模范。 他泾渭分明地指出:“自私自利,消极怠工,贪污腐化,风头主义等等,是最可鄙的;而大公无私,积极努力,克己奉公,埋头苦干的精神,才是可尊敬的。”毛泽东的这些论述,对于我们党的党风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毛泽东以上关于中国革命的三个基本问题(三大法宝)的深刻的论述,加上六中全会以前他在政治、军事、哲学等方面的一些具有代表性的著作,应当说,到了六中全会,中国民主革命这个必然王国,已经被中国共产党特别是毛泽东基本认识了,毛泽东思想基本形成。我在这里用了“基本”这个词,是因为考虑到毛泽东这时还没有对新民主主义理论作出系统的论述等。六中全会以后,党在实现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上具有更高的自觉性,对中国民主革命的认识更加系统和深刻,并在多方面展开。毛泽东在1940年发表了《新民主主义论》,提出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基本制度,解决了中国新民主主义国家建设与准备进到社会主义的理论问题。他在1940年以后的其他一些著作,进一步阐述了党在根据地的政权建设、土地问题、财政经济、文化教育、劳动和税收等方面的一整套的具体的方针和政策。有了关于中国民主革命的基本理论和总路线,并且有了为实现总路线所需要的一整套的正确的具体方针和政策,毛泽东思想就比较完整地形成了。当然,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是发展的理论一样,毛泽东思想也要随着时代和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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