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华北平原二年三熟轮作制的形成时间及其作物组合,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华北平原论文,组合论文,二年论文,作物论文,时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历史地理研究
摘 要 依据古代农书记载及人地关系的比率,西汉、魏晋与唐宋时华北平原形成二年三熟轮作复种制度诸说不能成立,明末清初随着小麦的扩种和夏播大豆的推广,二年三熟制才在北方逐渐形成。同时,利用孔府档案资料考证了二年三熟制度下的作物组合,订正了一些在此问题上的错误说法。
关键词 华北平原 二年三熟制 孔府档案资料 作物组合
华北平原二年三熟轮作制是北方旱地农区传统种植制度的典型,而当今学术界对其形成时间和轮播作物组合的认识却有很大分歧。在形成时间上有西汉、魏晋、唐宋的差异,在轮作组合上有麦后种玉米、种粟等的不同说法。我在利用古农书、方志与曲阜孔府档案资料研究山东农业地理时,对二年三熟制的形成时间产生了自己的看法,特撰此文,提出了华北二年三熟制明末清初形成的新观点,并附带对其轮作形式进行了简要论述。不当之处,敬请方家赐教。
一、明代以前华北没有形成二年三熟制
二年三熟制一般将种粮田地平均分成二份,一半为麦地,于前一年秋季播种小麦,收麦后立即复种大豆;另一半称春地,在春季播种高梁与粟等作物。秋天实行换茬,春地改种麦豆,而麦地则留作春地。这样交替使用,周而复始,基本实现二年三收。北方这种制度的形成必然受到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的双重制约,二者缺一不可。
从自然条件来看,热量因素对种植制度影响最大。华北平原历史时期的气候虽有一定的上下波动,但无论如何变化,华北总不出暖温带地域范围,其温度特征和积温状况完全可以满足农作物的二年三收,也就是说,华北实行二年三熟制的自然条件自古皆备。因此,下面将着重从社会经济条件方面论述它的形成。
限制二年三熟制形成的社会经济条件包括很多方面,择其主要而言,首先,必须有冬小麦种植的普及。冬小麦秋季八九月份播种,翌年五月初收获,充分利用了气温寒冷的冬季,可与其他作物错开节气搭配形成倒茬轮作复种。因此,冬小麦在其轮作制中处于中心作物的地位。
其次,必须有夏播豆类作物的推广种植。作为麦后换茬的晚作品种要求生长期短,能够免耕直播,而且不耗地力,只有豆类作物最为理想。
第三,必须有一定的人口压力和劳力资源。麦后复种要抓紧节气抢收抢种,其后还有大量的田间管理工作,这就促使劳动量和劳动强度的大增。而人的劳动能力是有限度的,在地广人稀的情况下,人们可以大量垦殖荒地,无心更无力去精耕细作以增加复种。只有田土日辟、生齿渐繁、人多地少的矛盾尖锐起来以后,为满足不断增长人口的衣食之需,人们才必须努力变革种植制度,争取一年多熟,靠增加复种指数来提高产量。而且,人口压力既给实施精耕细作多熟种植带来了必要性,又提供了实现的可能性,因农业生产劳动力也会随人口增长而增加起来。
用以上社会经济条件衡量当前学术界的观点,则可知:无论西汉、魏晋还是唐宋时代都没有完全具备上述条件,明末以前华北平原并没有形成二年三熟种植制度。
西汉中期,汉武帝在北方推广种植冬小麦,使其逐渐普及于华北各地。因此,有人认为“冬麦推进了轮作复种制的发展,因为冬麦和其他作物搭配形成了倒茬轮作。西汉《氾胜之书》里有‘禾(粟)收,区种麦’的说法,说明西汉时期已经实行谷和冬麦之间轮作复种的二年三熟”〔1〕。仔细分析, 其两个证据都不足以说明西汉已实行二年三熟制,因为冬麦的推广种植仅是其众多条件之一,不能仅仅据此立论。而氾胜之所谓区种为分区精耕细作之法,粟收种麦不在同一块地里,仅属套种,不是复种。退一步说,即使粟收后在其地上播种冬麦,但如果麦收后没有复种,也仅是粟地改茬种麦,只能实现二年二收。从当时的人地比例来看,人口并没形成对土地的压力,据《汉书·地理志》,西汉元始二年全国人均耕地9.6市亩,每个劳力约要耕种30市亩。 这在当时生产力较落后的情况下,每年种植一季作物已很困难,怎还会有余力去复种呢?何况,每年一收已足以自给,何必再辛辛苦苦复种二茬作物呢?
有人举东汉郑玄注《周礼》所引郑司农(众)的话语作为华北出现多熟种植的确切的文字记载,谓郑玄注《周礼·稻人》引郑众:“今时谓禾下麦为荑下麦,言芟刈其禾,于下种麦”也;注《周礼·薙氏》又引郑众:“今俗谓麦下为荑下,言芟荑其麦,以种禾豆也。”查原注,前者无误,却不足以说明是二年三熟;而后者却在《周礼·薙氏》注中没有出现。
坚持魏晋北方二年三熟制形成观点的人主要以贾思勰《齐民要术》为依据,李长年先生《齐民要术研究》即是从《齐民要术》所记的轮作方式上推测,魏晋北朝时华北平原南部实行了二年三熟的农作制度。其实,从《齐民要术》关于麦、豆、粟等作物播种季节与顺序的记述上看,仅有冬麦与豆或粟的年际轮作,没有年内复种。从当时中国北方连年混战、经济残破的形势而言,劳力缺乏,抛荒地多,没有必要增加复种,因开荒种地的增产效果更为显著。
唐宋时代华北形成二年三熟制的观点影响最大,国内外学者多接受此说〔2〕,似乎已成定论。不过,此说颇多破绽,很难成立。首先, 从古代农书记载来看,提出唐宋华北二年三熟制形成观点的学者至今仍没有找到一条直接证明此说成立的证据,相反,否定此说的材料却能找出不少。宋代陈敷《农书》按月叙述农事,不见有麦后复种之作物。《韩氏直说》在解释古语“收麦如救火”时说:“若少迟慢,一值阴雨,即为灾伤;迁延过时,秋苗亦误锄治”(元司农司撰:《农桑辑要》卷2《播种·大小麦》引)。麦后如有复种,收麦拖延必误播种晚禾, 书中无语,可知并无此类情况。直至元朝司农司所撰《农桑辑要》仍讲:“凡地除种麦外,并宜秋耕”,“如牛力不及,不能尽秋耕者,除种粟地外其余黍豆等地春耕亦可”。即凡欲种粟黍豆类皆需头年秋天或当年春天耕地,全无麦后免耕直播的晚作品种。鲁明善《农桑衣食撮要》与王祯《农书》所记豆粟稷全为三四月播种,俱无麦后夏播复种者。假若当时形成了二年三熟制,这些农书为何全无麦后复种的记载呢?如果不能全盘否定这些农书记载,那就只能承认:唐宋以至元代北方都没实行二年三熟制。其次,从当时人地关系分析,唐宋时代虽然全国人口有很大增加,但华北地区增殖却很少,尤其是宋代以后,北方战乱频仍,仍然地旷人稀,没必要也不可能去精耕细作。
总而言之,华北实行二年三熟制的自然条件自古具备,而且汉武帝时就开始推广种植了冬小麦,但这并不是华北二年三熟制形成的充分条件。无论西汉、魏晋还是唐宋时代都没有麦后复种的晚作品种出现,历代农书的记载全部如此;同时,北方人均耕地多在10亩左右,没产生人口对土地的较大压力,也没提供复种要求增多的劳动力资源。由此可知,明代以前华北并未形成二年三熟制。
二、华北二年三熟制形成于明末清初
元末明初,华北平原遭受战乱与自然灾害破坏最为严重,成为明初移民屯垦的重点区域。人少地荒的这种情况使人们缺乏精耕细作的动力,故明前期很难有二年三熟制的产生。明代中叶以后,华北平原社会经济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促使二年三熟种植制逐渐在华北形成。
首先,由于明前期社会经济长期稳定地发展,人口数量日益增多,而可供开垦的荒地却不断减少,人均占有耕地数下降,人多地少的矛盾逐渐突出。据明实录资料,正统至嘉靖年间,全国人均耕地多在6~7.5市亩之间〔3〕。人多地少不仅可提供足够的多余劳力来进行复种, 而且人口对粮食需求的增多也要求精耕细作,增加复种指数来提高单产和总产。这种情况下,麦后种豆的现象日渐增多了。
其次,明中叶以后,商品经济逐步发展并渗透到农村生活中来,赋税折银成为历史的大趋势。农民种地不必按照明初政府规定的夏秋地标准,有了更多的自主权,这对增加小麦播种比例有很大的促进。小麦面白质清,口感好,人们视为细粮,在市场上易出售,价格也高;亩产属中等水平,但受水旱影响较小,收成稳定。农民在生产实践中认识到“一麦胜三秋”的道理,纷纷扩大小麦的播种面积。
明初山东起科田地有夏税与秋粮之分,万历《兖州府志·田赋》与嘉靖《山东通志·田赋》的资料表明,明初山东六府及其属下各州县夏税麦地无一例外地都占起科田地的30%。夏税麦多征本色,夏税地的绝大多数种植小麦必定无疑。而且,政府制定经济政策也不能脱离农业生产实际太远。由此推知,明前期山东小麦播种面积占总耕地的三成左右。明中叶以后,小麦的播种比例逐渐扩大,万历十九年,曲阜县张羊庄种麦地占总耕地的40.9%,已较明初增加了一成〔4〕。 到了清初顺治九年,本庄麦地占总耕地的59.7%,几为明初的二倍。据曲阜孔府档案资料,清初顺治年间,汶上县马村、胡城口等十几个村庄小麦的播种面积多占总耕地的六七成,没有一个低于五成的。他如曲阜县红庙庄、小庄、齐王庄、邹县岗上庄、双村、土旺庄、毛家堂、菏泽县平阳厂等地小麦的播种面积也多在总耕地的半数以上,低于50%的例子很少〔5〕。这就充分说明了明末清初鲁西南平原小麦播种面积逐步扩大,由明前期占总耕地的30%左右上升到约50%。当然,小麦扩种的这种趋势并非仅为鲁西南地区独有,有资料表明,土壤水热等自然条件基本相同的华北平原各地均与此同步。故明末崇祯年间编写的《天工开物》认为:“四海之内,燕、秦、晋、豫、齐、鲁诸道,烝民粒食,小麦居半”(宋应星:《天工开物》卷上《乃粒·麦》),小麦成为北方居民的主要食物来源。明末清初,华北平原小麦播种比率逐渐提高,为增加复种指数、提高土地利用率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随着小麦播种面积的不断增加,明末清初麦后复种的晚大豆开始出现并推广普及,于是,麦豆杂秋二年三熟的农业种植制度才在华北形成并逐渐盛行开来。
大豆有春播与麦后夏播之分。明代以前的农书均记载北方大豆皆三四月种,全为春大豆,并无麦后复种者。直到明末,北方著名的大豆品种仍为“五月黄、六月爆、冬黄三种”(宋应星:《天工开物》卷上《乃粒·菽》),其中前两种五六月即已成熟理应为春季播种。大致夏播大豆在明中叶以后才逐渐推广,到明末清初在土地较为肥沃的平原地区上升为主导地位,基本取代了春大豆。万历时,东昌府恩县小麦是“八月中种,五月初收”,而黄黑绿诸色豆“俱五月初种,九月中收”(万历《恩县志》卷3《贡赋·种植》)。 麦后种豆乃是直接耩种的免耕直播,蒲松龄《农桑经》总结山东麦茬复种豆的经验说:“五月……留麦茬骑垄耩种豆,可笼豆苗”,即收麦后可随时种豆。上述恩县五月初所种诸豆应为麦茬后作物,因一般春大豆播种当在三四月份。顺治《登州府志·稼穑》更明确地记载:“麦后种豆”。据曲阜孔府档案资料,清初顺治年间,汶上县马村、胡城口等十几村麦收后都普遍复种黄黑豆,他如曲阜、泗水、邹县、鱼台、菏泽等县十几庄所收分租大豆也都是麦收后复种的,几乎各庄清初的档案资料均是如此,充分说明华北平原广大地区普遍实行了麦豆轮作复种制度〔6〕。这样, 只要翌年于收豆之地再种一季春庄稼,即可达到二年三熟。明代耕地一般分为夏麦与秋粟两类,至清初期,据曲阜孔府档案资料,其实行定额地租的土地一般称作麦豆地与秋谷地,麦豆地就是指一年内除收取麦租外,还收取等量的大豆。
综上所述,明末清初随着小麦播种面积的扩展及夏播复种大豆的推广普及,麦豆杂秋两年三熟的轮作复种制度逐渐在华北平原形成。到清代中期,由于人口的急剧增长,不仅提供了大量的农业生产劳动力,而且也给粮食生产造成了更大的压力,故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农民要在麦收后复种。当时平地上一般二年三收,即低洼涝地上农民也多争取复种,如山东沂水县涝地上“麦后亦种豆,雨水微多,颗粒无收,徒费工本”〔7〕。济阳县低洼地,农民收麦后, “即与高阜并种秋禾”(民国《济阳县志》卷5《水利志·文告》载乾隆时文告)。 二年三熟种植制度成为华北平原绝大多数地区农业种植的主流,这在清中叶的地方志及各类农书中有明确记载。嘉庆河南《密县志》说:“黄豆有大小两种,五月麦后耩种”,次年种大秋作物;道光河南《扶沟县志》也说:“割麦种豆,次年种秋,最少两年三收”。《沂水桑麻话》、《说经残稿》与《农桑经》等农书所记北方种植方式大同小异,都说不仅平原之地两年三收,即低洼之区亦可二年三熟,惟大秋概种而已。
三、关于二年三熟制的作物组合
在二年三熟制度下,复种轮作的作物种类和品种要合理地搭配,如果组合不好,就可能使复合体内的作物之间产生矛盾,不仅不能增产,甚至还会减产。有些学者对此并不重视,随意进行排列组合,致使众说纷纭,错误不少,现在也有进行详细考察、统一认识的必要。
冬小麦是二年三熟制的中心作物,这是大家公认的,问题是麦后复种的作物是什么。唐启宇先生认为19世纪末河北、山东与河南三省麦后主要是复种玉米〔8〕, 吴慧先生则以为清中期北方麦后主要复种的是晚粟〔9〕。我认为这两种说法都与当时的事实不符。
据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编《中国经济研究》与张心一著《中国农业概况估计》,20世纪初到二三十年代,中国的玉米播种面积才占总播种面积的6%。那么,19世纪末的清代北方所占比例会更小。 玉米是明末由美洲传入中国南方的新兴作物,其后逐渐向北传播。清后期,山东、河北与河南三省很多州县开始种植玉米,但从多数志书仅记其别名、俗称,间及颗粒、性状的简单情况来看,各地播种面积皆不大,仅处于空间推广的初级阶段,扩大种植的极少。因此,不能过高地估计19世纪末玉米在北方的种植地位,当时绝不会有麦后主要复种夏玉米的可能。
粟,俗谓之谷,北方旱地农区传统主粮之一。大概明末清初也出现了麦后复种的晚作品种,蒲松龄《农桑经》说到种植晚谷,“但得雨早,即骑(麦)垄种之,断不可耕,耕则难立苗”。晚粟也可免耕直播,但是,它特损地力,既要求肥沃良田,又要多施肥粪,以补充多量消耗的地力,否则将严重影响来年作物的收成;同时,晚粟要求得雨及时,而且因生长期短促,其实糠多米少,产量不高,据研究,晚谷亩产不及春谷的半数〔10〕。人们增加复种,目的是追求用较少的劳动量及其他费用换取最大的成果,在传统农业施肥量不多的情况下。麦后复种晚谷,增加了劳动量和劳动强度,消耗了种子,地力又得不到恢复,其二年三熟的总产量较二年二收会有一定的提高,但要想超出种子、肥力与人力诸多项目消耗的费用以上绝非轻而易举。麦粟大秋轮作形式下的二年三熟制经济效益既如此不佳,则它并非理想的作物组合,讲求实效的农民也并非热衷于追求这种形式,实际农事中虽有晚粟的种植,但仅仅局限于肥力较高的上等土地上,而且播种面积特少。以汶上县美化庄为例,“汶上县地多膏壤,树艺丰甲于他邑”,是有名的良田美壤,自古号称汶阳田(万历《兖州府志》卷4《风土志》)。 美化庄位于县城以北15里的汶河谷地上〔11〕,在华北平原无疑属于上等田地。其庄乾隆元年至四十年期间麦后复种晚粟的面积极少,在任意抽取的10年中仅有7年种有晚粟,面积最小者1.1亩,最多者56.2亩。按10年平均计算,每年播种晚谷只有16亩,占总复种地477亩的3.4%,仅高于荞麦与绿豆的复种比例,还赶不上晚黍的复种地位,更不用说大豆啦〔12〕。在肥力较差的中下等土地上,复种的晚茬作物基本上全为大豆,晚粟、晚黍几乎为零,邹县毛家堂、夏涧铺两庄康熙中期十几年的资料都证明了这一点〔13〕。这些事实说明麦后复种粟并不是华北二年三熟制的主流。
那么麦后主要复种哪种作物呢?我认为应是黄黑大豆。种植晚大豆“地不求熟”,可采用免耕直播之法,留麦茬骑垄耩种;对天气要求不高,《农桑经》谓:“即雨不甚足,但接黄墒土即种之,但能出,即旱廿余日亦不妨”;随着大豆榨油、肥田技术的产生,它作为油料、肥料的经济作物和食用饲用的粮食作物,需求量大增,经济价值也不断提高,况且复种大豆产量也较高;最为重要的是大豆具有独特的根瘤固氮作用,收获后能遗留一部分肥份于土壤中,不仅无害反而有利于下季作物的收成,这是其他任何作物都无法比拟的优点。大豆是用地与养地结合的良好换茬作物,华北农谚中的“麦后种黑豆,一亩一石六”与“麦不离豆,豆不离麦”正是说明麦豆复种能够增产,是最好的搭配形式。由孔府档案资料可知,乾隆年间汶上县美化庄复种晚作中有85%的地亩种植大豆,康熙年间邹县毛家堂、夏涧铺二庄大豆占了麦后复种作物的九成以上〔14〕。各地方志屡次记载“麦后种豆”,甚至于孔府档案中直接称呼为“麦豆地”。有这些无可争辩的事实,又怎能再说麦后复种的主要作物是粟或玉米呢?!
秋季种麦,麦后种豆的轮作既已完成,则次年春播秋收一季作物即可实现二年三熟。这一年一季作物的品种应该是高梁、粟、黍、稷玉米等杂粮,其中以高梁与粟为主。吴树声《沂水桑麻话》记鲁东南种植方式时说:“坡地(俗谓平壤为坡地)两年三收,初次种麦,麦后种豆,豆后种蜀秫(即高梁)谷子黍稷等谷,皆与它处无异;涝地(俗谓污下之地为涝地)二年三收亦如坡地,惟大秋概种子……麦后亦种豆”。《说经残稿》与其他一些农书方志所记多为如此,是古人已给我们留下了最准确的北方旱地农区二年三熟制的作物组合形式,即小麦——大豆——秋杂(高梁谷子为主,也有部分黍稷等),因而又可称其为麦豆秋杂的二年三熟制。
北方二年三熟制的形成及其作物组合是个复杂的学术问题,由于历史资料的限制,有些大型农书对此置而不论,态度比较严谨,如中国农业科学院、南京农学院中国农业遗产研究室编著的《中国农学史》。有些学者在中国农业具有悠久精耕细作传统的思想前提下,利用模糊的资料,大胆地进行推论,从而把二年三熟制的形成时间定得太早,对其作物组合任意排列。我认为二年三熟制的萌芽在华北可能很早就已出现,但要形成为一种制度却应有一个逐渐发展的过程。本文依据曲阜孔府档案资料提出了华北二年三熟制形成于明末清初的观点,而且论证了二年三熟的轮作形式为麦豆秋杂。后者档案记载确凿,无庸复议;前者则因现存孔府档案中明代的极少,二年三熟制发展以至形成的具体过程与原因仍不太明朗,有继续深入研究的必要。
收稿日期:1994-10-24
注释:
〔1〕郭文韬:《中国农业科技发展史略》,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88年版,第150页。
〔2〕唐启宇:《中国作物栽培史稿》与漆侠《宋代经济史》都坚持此说,却没有进行详细论证。国外如日本学者西定生认为:“江南稻作农业在唐宋时期的发展,是与华北旱地农业的二年三熟制几乎同时取得进展的”。见《中国古代农业的发展历程》,刊《农业考古》1981年第2辑。
〔3〕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甲表1,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8~10页。
〔4〕《曲阜孔府档案史料选编》第2编,齐鲁书社1980年版, 第137页。
〔5〕〔6〕《曲阜孔府档案史料选编》第3编第11分册, 齐鲁书社1980年版,第44~282页;《孔府档案选编》上册,中华书局1982 年版,第277~372页。
〔7〕吴树声:《沂水桑麻话》,载《山东史志丛刊》1991年第4期。
〔8〕唐启宇:《中国作物栽培史稿》,农业出版社1986年版, 第78页。
〔9〕吴慧:《中国历代粮食亩产量研究》,农业出版社1985 年版,第161页。
〔10〕拙作《清代山东粮食亩产研究》(《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3年第2辑),依据曲阜孔府档案资料,求得汶上县美化庄乾隆年间多年平均春谷亩产204斤,而晚谷只有95斤。
〔11〕《山东省地图册·汶上县》,山东省地图出版社1988年版,第36页。
〔12〕据档案资料,美化庄总共10个年份的平均每年晚作复种面积为477亩,其中大豆面积最大,为406亩,占了85.1%;晚黍次之,每年平均37亩,占7.8%;粟、荞麦、绿豆较少,每年播种一二十亩, 都在总复种面积的4%以下。见《曲阜孔府档案史料选编》第3编第11分册,第289~458页。
〔13〕《曲阜孔府档案史料选编》第3编第11分册,第207~288页。
〔14〕《曲阜孔府档案史料选编》第3编第11分册, 齐鲁书社1980年版,第207~458页。本文所引曲阜孔府档案史料的具体分析数据详见拙作《明清山东粮食作物的时空特征》附表1~4,刊《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4年第1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