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转型时期的教育公平问题——中国教育学会中青年教育理论工作者专业委员会第十次年会会——议综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青年论文,次年论文,理论工作者论文,中国教育论文,专业委员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52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064(2001)01—0063—02
具有强烈的学术意识、敏锐的学术嗅觉、多维的学术视野、深刻的学术洞见、多元的学术观点、独有的学术批判精神等特色和传统的“中青会”,在中国教育学会的领导与支持下,于2000年11月23日—27日在苏州聚集,专门研讨了社会转型时期的教育公平问题。
一、对教育公平范畴的界定
参加会议的六十多名代表首先就教育公平范畴进行界定,在概念上达成共识,以便于在同一层面上进行交流。会议认为,教育公平受其外部的条件和内部的因素双重制约,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一个子系统,社会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发展、社会阶层、人口发展等外部因素严重制约着教育公平。大家认为,所谓的教育公平是相对的,教育公平不等于绝对的平均,真正的教育公平必须在承认个体差异的同时允许非基本教育权利、非公共教育资源方面的不公平的存在,绝对的教育公平本身就是不公平的、也是不可能存在的;教育公平会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而有所变化,所以教育公平同时又是一个动态的、历史的、区域的概念,不同时期、不同地区内教育公平的范畴也是不容混淆的。
会议将教育公平界定为:公民能够自由平等分享当时、当地公共教育资源的状态。
二、对教育不公平现象的揭示
会议就教育的地区差异、文化差异、性别差异、弱势群体、教育政策等方面存在的教育不公平现象展开了广泛的讨论,认为,当今中国二元社会在转型过程中,教育起着以往任何一个时期都无法比拟的重要作用,教育是个体生存和发展的前提,也是促进社会发展强有力的手段,而受教育机会和权利方面的竞争实质上就是生存权和发展权的竞争。社会转型时期的不公正,导致了诸多教育的不公平,而教育的不公平又会加剧社会的不公,因此教育的调节作用对稳定社会秩序、维护国家安全至关重要。
与会者认为,教育的不公平包括三个不同的层面:
教育机会的不公平:受先天素质、性别、家庭环境、经济水平、教育规模与水平、生活环境等条件的影响,儿童开始其受教育生涯的机会在社会转型时期存在着不均等的现象。衡量标准可以定位在:“让人人都享有受教育的机会”。当前我国此层面的现象包括: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政策对学生入学选择权的限制、“电脑派位”对学生选择权的侵害、以钱择校问题、东西部地区之间以及城乡之间学生入学率和辍学率等方面的差距、女童受教育权利的侵害、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机会得不到保障、高等教育机会分配不公等。
教育过程的不公平:在资源投放(包括师资力量、物质设施等)、教育经费、教育内容、师生关系、受关注、公正评价等方面的差异性。衡量标准可以定位在:“让人人都受到良好的教育”。现阶段我国此层面的不公平现象表现为:地区间办学条件差异太大、重点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的差异、教师队伍素质的差距、“一刀切”的教育收费、班额的超标现象、教师评价学生的标准和评价方式不同、教师与不同学生交往的时间与方式的不同、课堂学习中教师对学生的期待、态度和关注程度不同、公开或隐蔽的能力分班或分组、教学不能面向全体兼顾特殊需要学生、精英教育、高等教育收费并轨问题等。
教育结果的不公平:表现为不同地区之间、同一地区不同学校之间、同一学校的不同班级之间、同一班级的不同学生之间教育质量的差距、男女生之间升学率的差异、高考分数线地区性差异等等。
三、对妨碍教育公平因素的分析
自古以来的教育就没有公平过,农业社会以土地和权利标准来决定个体受教育的多寡;工业社会以资本和财力来决定个体受教育的多寡;在人类步入知识经济社会的今天,以智力能力来决定个体受教育的多寡已经成为教育公平的发展趋势。但保障基本教育权利、保障公共教育资源的公平享有性依然是最基本的条件。现阶段妨碍我国教育公平的因素包括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
主观方面主要包括教育决策失误、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和教育者自身素质等。从教育决策角度,许多政策的出台其主观愿望都是良好的,但有些最终导致了有失教育公平的负面影响,导致了种种教育不公平现象的滋生,如恢复“一张试卷定终身”的高考制度、导致入学分数相差很大的高校招生各地划线制度问题、导致辍学率上升的高校扩招问题等。从资源配置角度,我们长期将更多的教育资源投向高等教育(高等教育经费占教育经费的24%,为世界上最高的国家之一)、将有限的资金和素质高的教师流向“重点学校”的建设(造成校际师资水平、办学条件、教育质量等方面的差距越来越大)。教育者自身素质方面主要是许多教师缺乏民主、公正的意识,由教学过程的若干不公平导致教育结果的最终不公平现象等。
客观方面包括经济与文化发展的区域差异、个体间差异、技术水平等因素。从地区发展来看,中国二元结构社会经济与文化发展的不均衡性仍将延续下去,并且城乡之间的差距仍将继续拉大,东西部之间的差距短时期内还很难缩小,因此试图用一种模式来解决教育的问题显然是不可能的。个体间的差异是客观存在并永远也不可能消灭的,这种差异既表现在生理发展方面也表现在心理发展方面,尤其是个体间智力因素的差异、非智力因素的差异、学习风格的差异、社会适应能力的差异等给教育教学过程中实现教育公平增加了诸多困难。技术水平方面既包括妨碍教育公平实现的班级授课制度、课程控制政策、传统文化负面影响等,同时还取决于现有教师的素质、知识水平、教育观念、职业态度、教学技能等诸多方面的综合作用。
四、对促进教育公平途径的探索
与会者们以青年学者特有的人格和应有的良知,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
——在进行教育公平价值判断的正确处理公平与自由、公平与竞争、公平与效益、公平与差异之间的关系,把握好平等与效益、自由与规范、竞争与合作的维度,在事实判断的基础上进行价值判断;
——坚持基本权利领域和公共教育资源领域的平等原则、非基本权利领域和非公共教育资源领域的不平等原则,把握好平衡点,充分考虑到代价问题;在基础教育中资源分配重心逐步上移,过渡到县级统筹、省级统筹,同时制定最低受教育标准,采取补助的办法确保所有人群达标;
——因地制宜地发展教育,改变无视地区差异和城乡差别的“大一统”模式,消除整齐划一带来的弊端,实现教育发展的地方化和教育模式的多样化;制定区域教育指标,每年发布,促进地方政府教育改革;
——充分发挥学者应有的学术良知与社会责任,通过政策分析、政策咨询、批判与建议等合理方式帮助政府通过科学的政策来调节社会公平从而使教育公平有一个良好的社会基础;呼吁政府加大教育投入、依法保障义务教育健康发展;
——加强师资培训、稳定教师队伍,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面向全体儿童,日益关心所有儿童与青少年的最充分发展,为每个孩子提供达到他可能达到的最高学习水平的条件;
——支持和关注处境不利弱势群体的教育:城市薄弱学校教育、偏僻农村地区儿童教育、贫困地区儿童教育、女童教育、特殊需要儿童教育、流动人口子女和移民子女教育等;
——树立“终身学习”、“终身教育”的观念,改变以学校教育为中心的封闭型教育制度,通过学习化社会建立富有弹性、灵活多样的开放式教育体系,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逐步完善终身学习体系,为每个人任何阶段的继续教育创造充分的条件;
——完善高等教育的收费制度和与之相配套的奖学、助学、贷学金、转移支付、教育凭证、教育费减免等制度,使低收入家庭学生有获得高等教育的机会。
会议还进行了理事会换届选举,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中国教育学会会长、北京师大博士生导师顾明远教授为名誉理事长,北京师大博导张斌贤教授为理事长,苏州大学博导朱永新教授、华中师大博导周洪宇教授、陕西师大司晓宏教授、华东师大唐玉光博士、辽宁师大张桂春博士为副理事长,北京师大石中英博士、钱志亮博士为秘书长和副秘书长。
〔收稿日期〕2000—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