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学科群的视角解读师生关系_群体行为论文

从学科群的视角解读师生关系_群体行为论文

主体群视阈下的师生关系解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师生关系论文,主体论文,群视阈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主体作为主体群的现象,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普遍存在。用主体群概念阐释现实生活中的问题,特别是阐述教师和学生的关系问题,是一种新视野、新尝试。

在主客体理论中,一般都把主体界定为主客体关系中处于主导地位的方面,是认识和实践活动行为的发起者、承担者,其特点表现为主动性、自主性和创造性。客体是主体认识和实践活动指向的对象,其特点是被动性。该理论还认为,作为主体的形式,有个体主体、群体主体和类主体。

但只要我们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还存在一种现象,即主体既不是个体主体,也不是群体主体或类主体,而是一个主体群。主体群和群体主体是两个概念,其内涵有很大的区别。作为群体主体的群体是由个体构成的,或者说是由个体主体构成的。群体作为主体是单一的,主体是“一”,而主体群则是由若干主体构成的,主体是复合的,是“多”。具体地说,主体群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构成主体群的各个主体,性质不同,各具特点,具有相对独立性。第二,主体群的各个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主体,也可以是群体主体。第三,主体群的各个主体,虽然性质不同,但有其共同理念,共同行为方向,共同的行为指向,即实现改造和占有一致的客体,这是构成主体群的基础和基本条件。第四,主体群的各个主体虽然具有相对独立性,但又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具有新的整体功能。主体群不是构成主体群的各个主体的认识和实践能力的简单叠加,其功能不仅大于每个单独主体,也大于各个个体之和。第五,主体群中的各个主体,在主体群中的地位不同,其具体功能也各异,活动方式各有特色。譬如,一个军事行动或一个大的战役,其主体就是一个主体群,指挥官和战士构成的群体是主体群的主体之一;战地医护人员构成的群体也是主体群中的主体之一。构成主体群的这两个主体,性质不同,特点各异,但又是统一的主体群中的主体。他们之所以构成一个主体群,就是因为他们行动指向的客体即敌人是相同的,要达到的目的是一致的,即改造和消灭敌人。不过,他们虽然指向客体相同,但在主体群中的地位是不同的。指挥官和战士构成的群体主体,在战斗中是主要的,由医护人员构成的群体主体,在战斗中是非主要的、辅助性的。我们可以把主体群中的主要主体称之为第一主体,次之的称为第二主体。第二主体要服务和服从于第一主体的需要。医护人员构成的群体主体要服务和服从于指挥官和战士构成的群体主体的战斗需要。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主体群的合力,实现主体群对客体的占有,完成战斗,消灭敌人。

研究主体群概念的初始是基于对学生和教师关系的理论思考,提出主体群概念就是这一思考的结果。学生和教师关系的这一现实是构建主体群概念的客观基础,同时,主体群概念又是解读学生和教师关系的一种新视角。

在以往的理论研究中,用主客体关系说解读学习中学生和教师关系的观点主要有:教师是主体,学生是客体;学生是主体,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教师也是主体等。“教师是主体,学生是客体”观点,夸大了教师的地位,视教师为学生之主宰,视学生为被改造、被雕塑的对象,抹杀了学生的主体地位,颠倒和歪曲了学生和教师的关系。“学生是主体,教师是主导”的观点,肯定了学生的主体地位,但却用“主导作用”遮蔽了对教师地位的回答,把阐述问题的理论基点推向逻辑错误,使“主导作用”的实体地位缺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学生是主体,教师也是主体”观点,把学生和教师视为两个平行主体,似乎既肯定了学生,也肯定了教师,事实上什么问题也没有回答,等于是“无”。同时,也人人皆知,两个平行的主体是不存在的,最终只能肯定其中之一,或是学生,或是教师,或者两者皆非。

在学生学习活动中,学生和教师构成一个主体群。为什么两者会构成一个主体群呢?学习活动是一种认识活动,是一种有自身特点的认识活动。学生在活动中所指向的客体、对象,是知识、能力和素质。学生通过学习要占有知识、能力和素质,学习过程就是掌握知识、生成能力,提高素质的过程,也可以说,用知识、能力和素质充实主体,使之变为主体的一部分。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和学生处于同一位置,指向同一个客体,教师帮助、启发学生占有客体。教师在帮助学生占有客体的同时,自己也在不断地占有。因此,学生和教师在学生学习活动中目标一致,指向同一,这是学生和教师构成主体群的最坚实的基础和基本条件。在学习主体群中,教师和学生地位不同,学生是学习主体群中的第一主体,教师则是第二主体。第一主体和第二主体或学生和教师的关系是被服务和服务的关系,即教师要服务、服从学生占有客体的需要和规律。在学生占有客体的过程中,教师不能代替学生占有,也不能强行学生占有,只能引导、启发学生自己占有。在这一过程中,教师的占有主要是为学生更好地占有。

学生和教师属于一个主体群,学生是第一主体,在学习中要提升主体意识,培养和发扬自主、创新的主体精神。教师是第二主体,同样要提升主体意识,弘扬主体精神,为学生掌握知识、生成能力、提高素质而耕耘、劳作,对学生的全面发展赋予终极关怀。教师和学生间互尊、互动、互助、互进是主体群中各主体交往的基本路向和形式。学生和教师是平等的,教师要爱护、尊重学生,学生也要爱护和尊重教师。教师的言行作用于学生,学生的言行也作用于教师。教师要照亮学生,学生也会照亮教师,教师在帮助、引导学生向前的同时,自己也会在学生的鼓舞下而提升。通过这种和谐的交往路向和形式,生成出学生和教师的两个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发挥主体群的合力和整体功能,实现学生对客体的占有,实现教师的职责和人生的价值。

教师在学习活动主体群中的第二主体地位,既规定了教师要为第一主体学生服务,又规定教师的组织引导作用是为第一主体学生服务的基本形式。为第一主体学生服务是教师组织引导作用的题中应有之意。教师正是通过组织引导作用,帮助、推进学生主动的、积极的占有客体,成为一个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全面发展的人。

教师在学生学习活动中的组织引导作用包括以下几方面:

第一,教师是学生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倡导者。学生的学习活动不是自发的、盲目的活动,而是一个有目的、有意识、有计划的活动,活动的组织者主要是教师。教师不但要组织课堂教学,也要组织课堂以外的教育活动,有些活动是学生自己组织的,但教师多半是这种活动的倡导者,并出任了支持和谋划者的角色。学生发展的组织目标和个人目标的实现以及具体目标的完成都是在教师组织、倡导下进行的。教师作为学生学习活动的组织者,不仅需要有组织方面的知识,更需要有组织才能和创新精神。同样一项学习活动,由于组织者的组织才能和组织艺术的差异,会导致活动成果的巨大差别,甚至南辕北辙。教师作为学生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引导和管理学生学习活动行为的规划、秩序及其活动的方向。

第二,教师是学生学习活动的引导者、领路人。学生的学习活动作为一种有自身特点的认识活动,其目的是实现对客体的占有,要分层次地掌握知识,生成能力和提高素质。在实现对客体的占有过程中,学生是主体,要自己写自己对客体的占有史,但教师却是实实在在的引导者和引路人。教师作为学生学习活动的引导者和领路人,一方面是要帮助、引导学生,变教师、家长叫学生学为学生自己想学、要学。这一点是教师组织引导作用的重要内容,但在教育实践中,不少教师缺失的恰恰是这个方面。教师作为引导着、领路人,第一要务就是帮助、引导学生提升主体意识,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树立坚强的意志力,具有正确的价值观。马尔库塞说:观念和文化的东西是不能改变世界的,但可以改变人,而人是可以改变世界的。引导学生改变观念,是学生占有客体、掌握知识、生成能力、提高素质的强大精神支柱和动力源泉。另一方面,就是要帮助引导学生会学、善学。授业、解惑是教师的基本职责,但不是全部职责,更重要的是教师要通过授业、解惑等启发、完善、发展学生的思维,优化学生的思维结构,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提高学生占有客体的本领。简言之,要教方法、培养能力,使学生具有终身学习的能力。就目前实际状况而言,教师在这个方面的组织引导作用还远没有充分发挥和张扬。

第三,教师是学生学习活动的激励者、鼓舞者。学生占有客体的过程就是自身不断完善和发展的过程。这种完善和发展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学生自身的动力,另一方面是教师激励的推动。教师推动力的突出表现就是对学生恰当、客观、善意的评价,这是教师组织引导作用的重要表现。计价具有导向、激励的功能,要发挥这一功能,教师要做到:一是坚持发展性评价。发展是评价善的集中表现,是评价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有人认为发展性评价只能评长处,不能指出缺点和不足,这是一种误解。以发展为目的的评价,既要评对发展的积极方面,也要指出对发展的不足方面,但目的是为了克服不足、更好的发展。如果把评价的不足方面作为惩处的一种依据,那就背离了发展性评价的真谛。老师面对学生的考试成绩,应该帮助学生分析他的长处和不足,并采取帮助措施,使学生学习有所长进。测试是一种手段,发展才是目的。二是承认个体差异,突出个性评价,学生千人千面,其个体差异性表现在各个方面,不仅身体素质、心理素质不同,其他方面诸如思想品德、文化素养、智力结构、思维能力、创新意识、兴趣爱好等都存在差异。教师要承认、尊重学生个体间的差异,这是发挥评价激励功能的前提条件。只有以差异性为前提的评价才是具体的、有针对性的,而这种有针对性的评价,其激励作用更生动、更深刻、更持久。教师只有突出个性评价,才能激励学生优长个性的凸现、创新意识的发展、全面素质的提高。三是提高学生自我评价意识,发展学生自我评价能力。自我评价是学生自我认识、自我诊断、自我修正、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重要条件。学生对教师评价和激励的认同,与学生自我评价能力和水平呈正相关。因此,教师要促进学生自我评价意识的发展,推动学生自我评价能力的提高,把教师评价和学生自我评价融合起来,发挥倍增的激励作用。

第四,教师是学生学习活动的示范者和表率。身教胜于言教。教师的组织引导作用同样表现为是学生的示范者。示范者,即楷模也。教育家夸美纽斯曾说,教师的职业是用自己的榜样教育学生。教师作为示范者、学生的楷模,要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渊博的学识、敏锐的洞察力、驾驭事物的能力、乐于创新、团结豁达、和蔼可亲、谈吐高雅以及健康的心理品质等。教师的这种人格魅力对学生而言,是任何力量包括教科书、道德说教都不可替代的一种教育力量。这种力量不仅可以影响学生的一时,甚至可以影响学生的一生。因此,教师要发挥组织引导作用,必须提高自己的人格品位,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去影响、熏陶和教育学生。

教师的组织引导作用是相对于“学生是学习主体”而言的,服务于学生对认识客体的占有,离开了学生这一主体,教师的组织引导作用这一规定就失去了意义。教师的组织引导作用源于教师是学习主体群的第二主体地位,离开第二主体地位,组织引导作用就失去了根基而变成空中楼阁。

“师傅领进门,修身在个人”,这句话既肯定了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也恰当地肯定了教师在学生学习中的重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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