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委制度建设中的几个问题_党代会报告论文

地方党委制度建设中的几个问题_党代会报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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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作为本地的领导核心,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对本地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各方面的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地方党委如此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使我们党很早就认识到规范地方党委工作的重要性。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处于执政地位的党要领导国家社会生活走向法治化,就要求党的各级领导首先要制度化、规范化。

一、地方党委制建设的过程:主要是建章立制与执行制度的统一

地方党委制建设首先是建章立制。党委制的内容包括地方党委的地位作用、职能范围、议事规则、决策程序、领导方式、领导原则、会议制度、学习制度、思想作风制度等等。党委制建设是一项非常严肃认真、党性很强的工作,它关系到地方党委的领导,关系到中央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程度,政治性很强,且具有带动和引导党的制度建设的作用。一旦搞出来,它就应具有长期性、根本性、稳定性,具有一定的权威。党委制的建章立制,一般要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摸清情况,要经过反复的、多层次的、广泛的讨论酝酿,要经过相当的领导机关通过。在内容上要体现民主集中制这个根本原则,与社会背景相吻合,与党委工作目标相一致;要考虑与以往制度之间继承与创新的关系,与相关制度衔接配套的关系,还要考虑制约随意性和激发积极性的统一,规范当前和体现趋向的统一,先进性与可行性的统一。同时,出台的新制度要有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目前存在的问题是一些地方党委制定的规章制度,缺少原则性,随意性很大,有些地方党委的制度随着主要领导的更替而更替,缺乏稳定性、长期性;有的制定制度很草率,不讲操作性,定出来无法执行,束之高阁;有的只考虑目前,缺少预见性,不具备制度的特征,没有生命力;有的事先不研究相关的其他制度,使新制度与过去的有关规定扯不清楚,互相碰撞;有的则思想作风轻浮,本来就没有把制定制度与执行落实联系起来,定制度纯属摆设,图好看,应付检查,搞形式主义。这样搞制度建设只会贻误党的事业,不仅对工作无补,又被群众戴上了形式主义的帽子。党委制建设,一要讲究科学性,不允许有半点马虎;二要紧紧地与执行制度结合起来,否则,就只能出废品。

党委制建设的第二个环节是执行过程。党委制建设不只是规划步骤和确定内容,更重要的是抓各项制度的落实。现在有的地方只在制定制度上做文章,而在贯彻执行制度上下功夫不够,既无宣传发动,又无检查督促,更无奖励惩罚,结果制度成了“写在纸上、帖在墙上”的形式主义,不能使党的制度变为党委成员自觉的行为规范,以致出现制度多、落实少的现象。其原因就在于人们对制度的执行过程看得简单,总认为制度建设就是制定条文。其实制度建设的执行环节也有一套相应的措施。归纳起来有如下几点:

1.学习、宣传、解释。搞好党委制的执行,首先需要让执行主体了解党委制的内容,需要一种党内和社会上的舆论和宣传氛围,需要提供与执行制度同时起作用的监督条件。所以,新制度一出台,首要的任务是学习、宣传和解释。创造一种执行制度的社会氛围,以便有利于人们的参与和监督。

2.树立执行制度的纪律观念。党委制的许多内容规定带有刚性,是通过纪律作保证来推行和实施的,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和权威性,任何组织和党员违反制度,都要受到纪律的制裁。因此,党委制的每项规定出台,党委成员都要把制度同它的纪律统一起来共同认识,从而使执行主体树立起与党委制内容相关的强烈的纪律观念,较好地重视、遵守和执行。

3.检查和监督。党委或纪检部门要通过不同形式对制度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检查和监督的态度要认真,工作要过细,方法要恰当。必须在负责地检查监督和科学地评估党委制有关内容的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厉行赏罚,做到赏罚分明。

4.党委领导要带头执行。党委制主要是针对各级党委领导成员制定的,地方各级党委成员要充分认识到贯彻执行党委制所肩负的重任,自觉起表率作用,要增强民主集中制观念,培养民主集中制作风,提高贯彻执行党委制的能力和水平。主要领导同志更要发挥在贯彻执行党委制上的特殊作用,注意发挥集体智慧和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严格按照党委制规定,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完善个人分工负责制。

5.提高执行主体的素质,增强自觉性。党委制要靠党组织、党的领导人、党务工作者来制定,也要靠他们去具体地遵守和执行。党组织、尤其是党的各级党委成员和党务工作者的素质高,就能够自觉遵守,模范执行;如果素质低,即使党委制很完善,且有很强的操作性,也会有人以身试法,铤而走险。

上述几方面是落实制度,切实加强党委制建设的重要环节。只有在每个环节上做过细的工作,执行过程才可以得到保证。

党委制建设的制定与执行的两个过程是统一的。党委制的内容只要是科学的,具有可操作性,而执行不力或受阻,就可能是执行环节上存在问题;如果执行环节严密又认真,组织得力,引导有方,党委制执行效果却不佳,就可能是内容制定上的针对性、操作性、指导性不强。只要两个过程都是成功的,党委制建设效果就一定很突出,就能切实推行地方党委的领导工作。

二、地方党委制建设的内容:重点在于正确处理党代会、全委会、常委会、书记办公会之间的关系

党委制建设大都涉及党代会、全委会、常委会和书记办公会。地方各级党代会、全委会、常委会之间的关系是常委会由全委会选举产生并实施监督、领导,全委会由党代会选举产生并监督、领导。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委会向党代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党组织正是在党中央领导下,依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通过党内不同层次的选举,使它们逻辑地穿在一起,形成地方党组织的领导格局,有序而持续地运转,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在党委制建设中要防止书记办公会取代常委会、常委会取代全委会、全委会取代党代会的现象,真正理顺关系,各司其职,正确发挥他们各自的作用。

1.处理好党代会、全委会和常委会的关系,注意充分发挥党代会的作用。党代表大会在党的领导机构中享有崇高的权利,是因为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是由全体党员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的,它集中地代表了党员的意志。为了保证党代会行使所规定的权力,党章对党的各级代表大会每届任期时间作了明确的规定。在执行党代会制度上,地方党委包括全委会、常委会,应严格按党规党法办事,除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党代会应按期召开,如果要延期召开,必须报上级党委批准。在党代表大会期间,要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组织程序,充分发扬民主,体现代表意志。要给代表提供机会,创造条件,让他们充分发表意见,把他们从基层组织和党员群众那里带来的意见充分表达出来。特别注意掌握好对报告的讨论修改和酝酿选举领导班子这两个环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某人或不选举某人。更要避免出现党代会选出班子后,全委会和常委会对班子成员尤其是负责人调动频繁的现象。在党代会闭会期间,还可以组织代表开展一些必要的活动,为代表联系群众,向党组织反映党内外意见提供必要的条件。

2.注意摆正常委会与全委会的位置,正确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全委会的决策职能、执行职能、选举职能和监督职能的作用。要认识全委会是同级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关。常委会是授权处理党委日常工作并向全委会负责的机构。常委班子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不越位、不超权,坚持接受全委会的监督,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正确行使“两会”职权,不搞包办代替,应该而且必须由全委会讨论决定的问题,绝不以常委会代替。并且要注意集中全委会委员的智慧,努力增强委员会的责任感和议政能力。全委会是一个具有多方面代表的领导集体,其成员选择各自主要战线,包括其他几大班子。在全委会上,每个成员都是平等的。由常委会提出的全委会议题、设想、作出的报告等,都应要求每个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对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认真吸收和采纳,以集中大家的智慧。还要采取各种措施、开辟多条途径发挥全委会作用。一要充分利用对会议召开的次数,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二要调整好委员会的结构;三要作好会议准备,有时候也可提前将议题和讨论的文件印发给委员,请他们搞调研,征求周围党员群众的意见,做好准备,以便会上畅所欲言。此外,根据一些地方发挥全委会作用的经验,也可以在全委会设立若干议事小组,如党建群团、工交财贸、农村发展等小组,由常委任组长,全委会委员按其工作性质和工作需要编入,在全会闭会期间开展一些专题调研,并就重要决策进行咨询论证。

3.正确处理常委会与书记办公会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常委会作用。我们不允许常委会代替全委会,目的之一是要常委会寻找自己的位置,处理好常委会与书记办公会的关系,发挥好常委会自身应有的作用。书记办公会是沟通情况、酝酿协商的一种议事形式,不得决定重大问题。从工作实践看,书记办公会有利于沟通情况,开拓思路,有利于党委形成正确的决策,但在现实的政治生活中,也往往出现书记办公会取代常委会的现象。因此要正确处理好班子成员中书记、副书记与委员的关系,他们在班子中都是平等的一员,不能在一般常委之上再形成一个决策层,影响常委会的作用。

上述关系的认识和处理都是基于对各自职能的把握。关于党代会的职能党章已有明确的规定,全委会和常委会的职责也要区别开来。毛泽东在《关于健全党委制》一文中说过:“委员会又须分为常委会和全委会两种,不可混在一起。”依据党章,根据全委会和常委会的地位作用,全委会的职能要着重对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常委会则着重对经常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这是重要区别之一。常委会服从全委会,全委会服从党代会,这也是区别他们职能的一个方面。

三、地方党委制建设的作用:关键是保证地方党委领导的正确和高效

民主集中制是科学的、合理的、有效的制度。地方党委制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地方党委的具体展开和运用。地方党委制较之民主集中制这个根本原则更具体、更具有操作性,它所显示出的作用也更突出、更直接。

1.加强地方党委制建设能够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党委制规定了各个领导层的工作职能和程序,避免了少数人决策和一个人说了算的现象,从而激发了党委成员的工作热情,带动和影响了广大党员和基层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能使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地方党委的决策得以顺利贯彻。比如,地方党委制对党的领导层有关民主的规定,其实就是要求每个领导机关、每个代表、每个委员、每个常委、每个书记都在为他所在组织和广大党员负责,充分反映他们的意愿。这样就有利于党的领导层更好地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集中起来、坚持下去的群众路线,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和基层党组织的权力,倾听各方面的意见,切实保障党组织和党员的民主权利。党委成员有了民主意识和民主作风,他们作出的决策才能体现民主,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执行起来就劲足气顺。

2.加强党委制建设能够提高党委工作效率。党委制规范了党委在决策、会议、活动等方面的行为,扼制了随意性,特别是轻率决策的现象,克服了拖拉作风,减少了失误,因此也就提高了工作效率。比如,有了议事规则,就可以克服重复杂乱现象,严格程序办事,参加决策的人都有准备、有调查,决策时就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和水平。有了议事范围的规定,就克服了事无巨细都拿到党委来讨论的现象,克服了过去那种会开了不少,但效率不高、效果不好的情况。有了表决方面的具体规定,就不致于使少数服从多数留于形式或只适用于选举,从而克服了对有些问题议而不决,或只因一个人反对就形不成决议的现象。

3.加强地方党委制建设有利于集体领导和正确决策。坚持集体领导的制度,要求在党委的决策、用人等重大问题上集体讨论决定,可以发挥集体智慧,集思广益。毛泽东曾经强调,“党委制是保证集体领导、防止个人包办的党的重要制度。”(《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340 页)个人的意见往往带有片面性,而集体的意见一般比较全面,“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在实际工作中经过反复酝酿,征求各方面意见形成的决策,执行起来就上下顺气,左右协调,工作进展顺利,反之,则是另外的结果,甚至要造成失误和损失。

4.加强地方党委制建设可以增强地方党委的团结和凝聚力。通过坚持党委中心组织学习制度,经常抓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主集中制的学习以及党性教育等,统一思想和认识,增强组织和纪律观念,从政治上提高党委的整体素质,奠定党委团结的思想基础。通过坚持民主决策制度,摆正书记与委员的位置,尊重少数人意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力求在重大决策问题上,形成统一的认识。通过坚持集体领导制度,防止和克服分散主义现象。通过坚持党委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把不利于团结的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主动化解自身矛盾,促进党委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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