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全国农村综合改革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制度保障_农民论文

推进全国农村综合改革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制度保障_农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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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我国农村改革已经走过30年的历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纵观农村改革30年的工作实践,主要是迈出了三大步。第一步是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核心的农村经营体制改革,主要特点是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再造农村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使农户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这步改革之所以取得巨大成功,关键是保障了农民的民主权利,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对于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至关重要,必须坚定不移。第二步是实行以农村税费改革为核心的国民收入分配关系改革。这步改革不仅减轻了农民负担,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而且改善了农村基层干部同农民群众的关系。农村税费改革取得了重大成果,但巩固改革成果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第三步是实行以促进农村上层建筑变革为核心的农村综合改革。推进这步改革,完善农村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将使农村上层建筑更加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但改革刚刚开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三步改革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第一步建立农村基本经济制度,保障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第二步统筹城乡发展,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关系;第三步推进综合改革,解决农村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某些深层次问题。三步改革贯穿一条红线,就是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利,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一、充分认识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重大意义

(一)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保障。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新农村建设内容丰富、寓意深刻,“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二十个字,包含了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等各个方面。当前,我市在新农村建设中遇到了许多问题,如农村经济发展速度不快,农民增收难度很大;农村基础设施比较落后,人居环境比较差;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农村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比较低,等等。这些问题,既有经济上的,也有社会发展上的,但都跟体制机制密切相关。解决这些问题,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实现统筹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关键在改革,动力在改革,出路也在改革。农村综合改革涉及农村行政管理体制、财政体制等重大体制机制变革,其内容涵盖了农村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许多方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既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又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

(二)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保障。

乡镇一级处于最基层,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应该说,我市各地的乡镇党委、政府和广大的乡镇干部为农村的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现在乡镇一级也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乡镇职能转变缓慢,难以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权责不清,存在“看得见”、“管不着”的弊端;乡镇财政供养人员偏多,不少乡镇财政拮据,债务负担沉重。“基础不稳、地动山摇”,如果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将直接影响到乡镇一级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所以要加快推行农村综合改革,加强乡镇政权建设,促进乡镇政府职能到位,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三)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是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

当前,我市正处在发展的关键时刻,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期,也面临复杂的矛盾多发期。从总体上说,我们最薄弱的环节还是农村,社会稳定最多的隐患也在农村。比如,虽然通过税费改革,减轻了农民负担,但目前引起农民负担反弹的各种因素依然存在,这也是引发干部关系紧张的一个重要原因。又比如,现在乡村负债现象比较多,债务成因复杂,化解难度大,也是影响农村稳定的一个重大隐患。再比如,随着行政许可法的实施,以及广大农民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的提高,如果农村工作仍然是靠简单的行政命令,就很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因此,必须加快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化解农村一系列深层次的矛盾,保证农村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

二、全面把握农村综合改革的主要任务

“十一五”时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推进农村改革的重要时期。农村综合改革的目标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着力推进农村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努力化解影响农村稳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为此,重点要深化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化解乡村债务,建立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概括起来就是“三改革、一化解、一建立”。

(一)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是农村综合改革的重中之重,能不能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关键取决于这一步。

一要转变乡镇政府职能。考虑乡镇政府职能的问题,要从农村工作的现实状况出发,从农民群众的愿望出发,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公共行政体制的要求出发。重点强化三个方面的职能:一是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环境,包括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农民的主体地位和权益,加强对农村市场的监管,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二是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加快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环境保护等社会事业发展。三是为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条件,加强社会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保护农村社会稳定。

二要理顺乡镇机构的职权关系。现在行政执法工作普遍存在一个问题,就是部门权力上收、责任下放,乡镇政府缺乏行政执法职权却要承担行政管理责任。而执法部门把大量的人员放在机关,基层力量不足,造成“头重脚轻、耳目不灵”。乡镇机构改革要着力解决普遍存在的“看得见,管不着”、“有责任,无权力”等问题。要按照“管理重心逐步下移”的原则,对直接面对基层百姓、上级部门看不见、管不了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下放给乡镇。要通过改革,以适当的方式赋予乡镇政府行使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环境保护、村庄规划和建设、公共卫生、食品安全、人口计生、劳动与社会保障、水政水务、土地管理等领域的监督管理职能,以及部分必要的行政执法权,切实解决乡镇工作中权责不一致的问题。当然,各地具体情况不同,乡镇之间差异很大,具体委托授权要因地制宜、依法依规进行,坚持成熟一项实施一项。行政执法权下放到什么程度,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必须明确乡镇对上述工作的政策法规宣传、日常监管、情况报告等方面的职责,确保“事事有人管”。

三要合理配置乡镇机构。关键是要有利于工作,有利于转变职能,有利于为群众办事,搞好乡镇机构设置。具体设置几个内设机构,要结合各乡镇规模和经济实力以及现实工作的要求科学确定,切实做到职能分清、责任落实。乡镇事业单位的设置要按照“管理性职能收归政府,公益性职能进一步强化,经营性职能推向市场”的思路,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和运行方式。

四要激发乡镇干部活力。乡镇干部作为稳固农村政权的骨干,直接担负着团结群众、教育群众、组织群众和发展农村、建设农村、稳定农村的重任。乡镇干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如何,直接影响到民心的向背、事业的兴衰。要通过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训、考核评价、保障激励和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增强乡镇干部的工作动力,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为农服务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以落实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重点,推进农村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抓教育是农村发展、农民致富的治本之策,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尽管我市这几年农村教育有了较快发展,但相对滞后的局面没有根本改变。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一要完善“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落实县级政府为主的投入和管理责任。要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落实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进一步完善政府投入办学、各级责任明确、财政分级负担、经费稳定增长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二要加大教育资源统筹力度,有序推进农村教育布局调整。按照“高中阶段学校向县城集中,初中向中心镇集中,中心小学向乡镇所在地集中”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中小学布局。学校布局调整要统筹兼顾,一方面要考虑到教学水平的提高,教育资源的优化,同时也要考虑学生方便就学。加强政策引导,鼓励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发展远程教育,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通过系列措施,使有限的教育资源得到合理、充分、有效利用。

三要扎实推进农村教育省“四项工程”和市“六项工程”。扎实做好农村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免费提供爱心营养餐、食宿改造、教师素质提升以及办学条件提升、教育资源共享、教育结对扶贫等工作。

四要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整合政府、学校、企业等社会各界的教育资源和力量,建立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技能教育三位一体的农村大教育体系。大力加强对农民的培训,使农民的思想观念、知识水平、职业技能等得到全面提升。对于那些已经失去上学读书、接受国民文化教育机会的农民子弟,更应该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和就业创业的能力。

(三)以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为重点,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县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问题,从表面上看是政府层级之间的财力分配问题,但从更深层面看,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公共资源和公共产品的配置问题,事关构建城乡基本均等的公共服务体系的大事。如何科学合理地配置公共资源,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从事权和财权相对应的原则出发,根据新的乡镇职能定位,完善县乡财政体制。

一要理顺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综合考虑乡镇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税源基础、财政收支规模等因素,划分乡镇类型,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对由各乡镇改为街道办事处的,原则上作为派出机构,实行部门预算管理;对经济发达、财政收入规模较大,或具有集聚辐射作用的中心镇,要进一步完善县对乡镇的财政管理体制,赋予相应的责权利;对欠发达乡镇或财政收支规模较小的乡镇,要进行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推行“乡财乡用县管”的财政管理方式。

二要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通过增加分成、结余留用等激励措施,鼓励乡镇培植财源,做大财政蛋糕,进一步提高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能力。加大对农村基层乡镇特别是要增加对困难乡镇的财政转移支付,保证乡镇必需的公共支出和必要的正常运转经费,不断增强乡镇为民办事的实力。

三要明确乡镇财政收支范围。过去,受传统体制的影响,乡镇政府行为存在大包大揽、短期行为、超前消费、举债搞建设等问题,乡镇政府事实上扮演了一个“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角色。为此,要合理划分乡镇财政收支范围,做到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同时规范乡镇财政的支出项目和支出范围,大力压缩非生产性支出。

(四)以建立乡镇债务管理长效机制为重点,全面化解乡村债务。乡村债务是长期积累形成的,成因复杂,化解难度大,“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个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难点问题。必须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一是再也不能干越俎代庖的事,坚决防止旧债未了添新债;二是新官必须理旧债,这是政府信用问题、形象问题。在工作中,要着重抓好三件事,加强乡村债务管理,坚决制止新债,逐步化解旧债。

一要认真核查,摸清底数。要对乡村债权债务情况开展全面细致的核查摸底工作,在分清性质的基础上,制定相关政策,落实偿债责任和偿还计划。各级政府都要制定控制和化解乡村债务的具体政策措施。

二要逐步化解乡村债务。按照“分级分类承担、责权利和借用还相统一”的原则,明确责任,先易后难,依法依规,分类处理。各乡镇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应努力通过增收节支、盘活现有闲置资产等手段努力化解债务。也可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专项用于乡镇债务化解。村级债务以历史原因形成的居多,各级政府也要给予必要的支持,帮助乡村逐年化解。要通过健全村级债务动态监控机制、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新增债务责任追究制,建立化解村级债务的长效机制。

三要坚决制止发生新的债务。为从源头上控制乡镇债务,今后乡镇建设项目必须报上级政府审批,凡未经上级财政部门出具明确意见的项目,有关审批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同时,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强化审计监督。今后乡镇政府原则上不得举债搞建设,不得为经济活动提供担保。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规划先行、项目配套,先修后建、先易后难的原则。今后,各部门安排的涉及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开发项目,必须足额安排资金,不得留有缺口,一般不得要求村级组织安排项目配套资金。

(五)以完善村民自治为重点,健全村级组织运行保障机制。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和农村公益事业不断发展,需要依靠多方面的力量,调动多方面的积极因素,建立起一个保障机制。

一是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自我造血”功能。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政府不可能大包大揽,关键还是要依靠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自身的实力,这是根本所在。要广辟门路,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留用地开发、标准厂房建设等方式,千方百计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要积极为村级集体资产和闲置资金开辟长期稳定的增收渠道,有条件的地方要稳步推进村级股份合作制改革。

二是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民的积极性。要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让农民群众真正拥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当前,特别要用好村内“一事一议”这一民主的筹资筹劳办法,在农民自愿、民主协商的前提下,鼓励农民自力更生,办好、管好自己受益的公益事业。

三是加大财政对困难村的扶助力度。各级政府要建立财政专项补助制度,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必要开支。特别是要加大对村集体经济年收入低于1万元的薄弱村补助力度,帮助薄弱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农村综合改革不仅涉及经济领域的改革,而且涉及政治、社会、文化等领域的改革,是一次重大的制度创新和社会变革。农村综合改革需要解决好基层政府职能转变、机构精简、富余人员出路等问题;需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和城乡利益关系,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合理配置;需要农村干部转变旧的工作方式,处理好与农民群众的关系,善于在发展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与农民打交道。这些问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做深入细致的工作。我市农村情况千差万别,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很多,改革必须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逐步推进,把这件事关全局和长远的大事抓紧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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