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党建现状及其对村民自治的影响_村民自治论文

农村基层党建现状及其对村民自治的影响_村民自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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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3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817(2008)01-0075-04

2007年恰逢《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颁布二十周年。经过二十年的发展,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制度和运行机制基本建立,“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理念深入人心。通过社会自身的管理,达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并由此启动了社会民主化进程。[1]以农村村委会选举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实践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成为中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村民自治也成为大家关注的话题。随着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等战略的实施,必将使村民自治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完善村民自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十六大提出的一个重大而紧迫的课题。因此,积极思考在村委会实行直选后,如何突出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如何发挥党员在村民自治中的作用?如何完善党组织领导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并使之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本文以华北H县的实际调查为依据,围绕如何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村民自治中的重要作用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党在领导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中面临的新情况与新问题

(一)农村基层党组织地位和作用“边缘化”

农村基层党组织地位和作用“边缘化”是指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农村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作用逐渐弱化,客观上降低了村党组织的作用。特别是随着农村市场经济战略性调整加速,农村大部分有文化、有能力的青壮年农民党员纷纷外出务工或从事个体、私营经济。2006年H县共有39万人外出,其中4187人为党员。由于这些党员常年处于“流动”状态,不过组织生活,不向党支部汇报工作,不能接受系统的党员培训。加之留守农村的党员干部年龄结构老化,文化程度不高,55岁以上的占24.5%,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65.4%,他们工作理念不新、工作方式陈旧,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不高,部分党员还越来越注重经济利益,能够无私奉献、积极为群众服务的越来越少。更有些农村干部认为当村干部吃亏,产生了“经济上没捞头,政治上没奔头,工作上吃苦头,和群众结对头,退下来没靠头”的消极思想;还有一些原本先进的党员也因害怕被人看作“傻瓜”而混同为普通群众,工作热情降低,不敢指出村务弊端,丧失了作为共产党员的先进模范带头作用。正因为如此,在我们走访各村的过程中也发现,入党已不再是人们积极向上的唯一精神追求,党员也不再是人们争相效仿的榜样,他们和普通群众一样平平淡淡,不再因为自己是党员而感到荣耀,更多时候他们往往以经济地位衡量自己,把其他人当作竞争对手,生怕别人致富超过自己。村民遇事也不再找党组织,要么上访,要么忍气吞声,因此基层组织越来越边缘化,严重脱离了群众,广大村民也对基层党组织存在普遍的不满和排斥。农村基层党组织地位和作用被“边缘化”,村民自治制度难以真正推行。

(二)农村基层组织教育和培训形式化

H县自2003年以来,为落实共产党先进性教育,县民政局广泛开展远程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指导、督促各乡镇党委制定农村党员、村干部培训三年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充分发挥乡镇党校、党员活动室、远程教育、电教网络等教育培训阵地的作用,利用冬、夏闲暇时间,强化对农村党员干部的基本理论、政策法规、市场经济和科技知识的培训。然而在我们为期七天的调查走访中发现,大多农村基层党员教育都流于形式,并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接受我们采访的大多数村民根本不知道,不了解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镇政府对此项教育的现状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县组织部要组织检查时通知各村打扫一下卫生就可以了。另外作为村民自治重要组织形式的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制度也很不规范。与推动民主法制密切相关的自治章程普遍没有制定,“自治”形同虚设;村务公开和上墙的制度及村规民约多数是几年前订立的,某些规定已过时,个别条文与现代法律法规相抵触;没有制订发展经济、减轻农民负担、壮大集体经济及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和计划,加之村级财务制度、村民参与民主监督、村委会加强自身建设等尚无章法,缺乏制约机制,或者制度已经出台,但落实乏力,使得农村基层组织各项教育活动和培训计划都流于形式。

(三)农村基层党组织对村民自治还存在较多的认识误区

在走访各村村干部的时候,经常听到“农民文化素质低,民主法制观念淡薄,实行村民自治的条件还不具备”、“村民自治容易引起混乱,不利于农村稳定”的观点,这种观点割裂了村民自治与农村稳定之间的关系,看不到恰恰只有村民自治才是促进农村根本稳定的途径,反而把一些非村民自治因素造成的不稳定,加罪于村民自治,把农民群众仅仅作为一种管理对象,而不是要引导农民当家作主、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此外还有部分干部对村民自治和村委会存在认识误区,认为村民自治就是村委会说了算;而有的党支部成员却认为党支部必须“领导一切”,导致村支部与村委会关系紧张,形成了“两套班子、两套人马,各定各的调,各唱各的戏,内耗严重”的现状,[2]难以形成合力,使村民自治成为“两委”领导地位上的争夺战,加上有的村党支部书记行为不正和村委会主任个人素质不高,使个别村支书和主任的关系恶化到势不两立的程度,在我们走访的几个村子中都曾经出现过因为争夺报销签字权以及村级账目混乱和印章保管问题引发过纠纷和冲突,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基层党组织在村民自治中的工作方向,也破坏了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的领导形象。

二、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是村民自治成功推行的关键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有一批坚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来引领,要有一批奋发有为的农村带头人来推动,要有一批高素质的农民群众来实践。在新时期新阶段,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我国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全国农村有乡镇党委3.75万个,村党组织64.5万个,乡镇、村党组织数约占全国基层党组织总数的19.7%;有农村党员3 029万名,约占全国党员总数的43%。[3]这是我们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是带领农民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是顺利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要组织保证,也是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朝着健康方向发展,支持和引导农民直接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根本保证。

农村党组织是党在农村最基层的组织,也是党在农村基层一切工作的落脚点,党在农村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只能通过农村党组织,否则,就不能最充分、最广泛地动员群众、依靠群众、造福群众,还有可能偏离甚至背离党的宗旨与目标。农村民兵组织以及其它经济合作组织尽管在一定意义上联系着一部分群众,但是,它们的活动内容、目的与实际作用也是有限的,不能够最广泛地联系农民群众。因此,要在农村最充分、最广泛地代表农民群众的愿望和利益,维护和实现农民权益,最主要和最根本的组织载体只能是农村党组织;通过访谈我们也了解到,绝大多数群众对国家有关农村各项政策的了解,诸如税费改革,小麦补贴等都是通过村大喇叭广播得知的;在农业种植结构的优化过程中,在各种良种来源渠道方面,群众最相信的还是由村委会或镇政府提供的品种,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可信度都不足以超过农村党组织。从某种意义上说,服务群众能力的高低就是农村党员先进性的重要衡量标准。服务群众能力越强,群众的认可程度越高,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的作用也就越巩固。因此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先进性建设是引导村民自治成功推行的关键。

三、如何进一步发挥基层党员在村民自治中的重要作用

党员队伍的状况直接关系到党能否保持其自身先进性,能否继续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也关系着党在农村领导的实现和党执政地位的巩固。基于此次调研,我们认为H县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做法值得借鉴。

(一)重视人才培养,推进村民自治机制运行

发挥基层党员在村民自治中的重要作用,归根结底依赖于党员素质的提高。就须培养一批先进的农村基层党员,这是村民民主自治成功推行的关键,也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个永恒主题。党员的知识文化提升越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就越快。这就要求基层党组织主动承担起传播先进文化、传授科技信息的责任,认真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和科学文化知识,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抛弃陋习、移风易俗、崇尚科学、倡导文明进步,切实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因此,要强化党支部的领导地位,建立村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保证村民自治健康有序地向前推进,健全和完善村级民主制度,促进村民自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加强和改进村“两委”班子自身建设,不断提高领导、组织村民自治的能力和水平。[4]

(二)为村党支部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环境

创造村党支部发挥作用的良好环境要加强村党支部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村民自治中的领导作用。只有把党支部建设成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才能领导和凝聚村级其他组织和全体村民,共同把村里的工作做好。我们从H县了解到目前各村探索普遍实行群众推荐、党员推荐、组织考察相结合的“两推一选”办法,公开选拔村党支部成员尤其是党支部书记。实践证明,这样有利于优秀人才、农村能人脱颖而出,能把那些怀为民之心、思富民之策、兴乐民之举的党员及时选上来、用起来,有利于提高党支部的威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使村党支部受到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创造村党支部发挥作用的良好环境还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深入群众、了解群众、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真实想法,做群众的知心人。只有这样,才能透彻了解群众的心思,真切感受群众的情绪,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并科学地分析这些意见,从各种意见中梳理出代表绝大多数群众根本利益的意见,排列出最能反映绝大多数群众愿望和要求的问题,作为制定决策的依据,确定工作方向。另外还要主动让群众参与重大问题决策,通过这些有效形式,将人民群众及各方面的意见集中起来,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既能增强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又能密切与群众的关系,为党支部进一步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三)接受群众监督,提升干部素质

进一步发挥基层党员在村民自治中的作用,使基层党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积极探索建立“干部经常受教育,农民长期得实惠”的有效途径。基层党员能否长久有效地保持其先进性,为人民群众出力、办事、找出路,既要靠自律又要靠监督,既要靠党内监督又要靠群众监督。因此要建立党员在一定范围内定期向群众汇报思想和工作的制度,接受群众的民主评议。[5]

从H县民政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民主监督和管理,该县自2003年以来成立了村务公开、村务监督管理小组,坚持每年开展民主评议,要求各村村党支部本着“心要诚、面要广”的原则和“不怕揭丑,不怕亮短”的精神,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公开热线电话、设立意见箱、开通局域网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让他们评议党员,评议村中事务、经济发展和基础建设。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该县10个试点单位先后发放各类征求意见表15018份,有效收回13798份,召开各类型座谈会598次,走访群众3424次,征求意见建议3999条,对镇党委提出的有六大类,7786条,对各村党支部提出的有五大类,4223条,对村级党员队伍提出1789条,此外各试点单位共落实整改措施1 077条,解决群众意见最大、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269个,密切了干群关系,纯洁了干部队伍,创造了村党支部持续发挥作用的良好环境,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调动了群众投身村民自治的热情,同时也提高了党员的自身素质。

(四)积极发展经济,带领群众致富

我们从H县民政局了解到,截至目前,H县建立了各类党群共富组织1000余个,参与党员6800余人,农村经济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一村一业、一村一品、一村一特初步形成规模,全县涌现出种植专业村126个,养殖专业村79个,加工专业村33个,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得到恢复和提高。据统计,被列为培养对象的致富能手中已有1892人向党组织递交了申请书,其中1132人被确定为人党积极分子,先进性教育培养的158名村级后备干部,有49人经过村民民主推选走上村级领导岗位。在村级基础设施建设中,以及在农业税取消后的车船拥有税、水费的收缴过程中,基层党组织及党员都发挥着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对于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促进农村改革、发展与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党领导下的村民自治能够顺利成功推行,关键还是靠党自身先进性的充分发挥,只有把这些日夜和百姓生活在一起的基层党员的先进性培养和发挥出来,并落到实处,才能使村民自治摆正方向,求得发展。

收稿日期:2007-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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