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本质定义与新的公有制观,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公有制论文,本质论文,定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4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801(2001)04-0038-05
邓小平在他的社会主义本质定义中没有提公有制,至今仍使许多人感到困惑。对于这样一个理论难点,有人认为,生产力虽然对上层建筑乃至社会性质起最终的决定作用,但直接决定社会上层建筑的性质和内容的是生产关系。如果不从生产关系的角度,尤其是不从公有制的角度作出规定,就很难说它是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定义,至少它是不完善的。那么,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定义为什么没有提公有制?是否只有提了公有制才能揭示社会主义本质,不提公有制就不能揭示社会主义本质?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定义蕴涵了怎样的公有制思想?针对这些问题,本文试做初步探索。
一 固守公有制为什么却没有能够坚持住社会主义
与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定义相比,我们过去认识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都过份强调公有制。在生产资料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人民民主专政、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及马克思主义对社会意识形态的指导等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中,公有制处于关键地位。没有公有制,就不可能有计划经济、按劳分配,就不会有无产阶级专政等其他本质特征。公有制实际上成为论证整个社会主义制度的惟一的前提和基础。不仅如此,我们在实践中也是这样做的:急于消灭私有制,追求纯而又纯的公有制,靠自上而下的政治运动,一次次地搞所有制升级。但是,对公有制的执意固守和执著追求并没有把社会主义事业带上正确的发展道路,反而使它走向歧途。
固守公有制却不能坚持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在社会生产力不发达的情况下,单凭自上而下的行政手段建立起来的公有制,尤如木断根、水断源。
我们知道,在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这一社会基本矛盾系统中,有两个不可分割的“决定”,即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二者相互联系,先有第一个“决定”,后有第二个“决定”,后者以前者为基础。尽管生产关系对上层建筑的性质和内容具有直接的决定作用,但究竟哪种所有制能够在生产关系中占据统治地位,并不是由人们的主观意志决定的,也不是靠政治统治的力量所能“坚持”的,而是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取决于所有制是否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可见,直接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和内容的是生产关系,但生产关系只有先行取得自身存在与发展的“权利”,才能“决定”上层建筑。而生产力的状况及其变化是生产关系赖以产生、发展、消亡的内在根据,也是生产关系对上层建筑发挥作用的前提和基础。因此,相对于生产力来讲,公有制不过是生产力发展的一个结果,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外在标志。仅仅抓住公有制,当然抓不住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最基本的动力。
从社会基本矛盾的层面看,在确定社会性质和划分社会发展阶段的问题上,生产力所起的作用是生产关系无法替代的。人类社会五种形态的划分,首先依据的就是生产力,而不是生产关系。在石器、弓箭以及原始的畜牧业和农业的基础上,只能产生原始社会;在金属工具和奴隶劳动、庄园经济的基础上,只能产生奴隶社会;在冶炼技术、铁犁、织布机和手工作坊的基础上,只能产生封建社会。机器工业的出现,是资本主义社会发生和发展的前提。社会化大生产的成长,构造了摧毁生产资料私有制、用公有制取而代之的根本力量。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说:“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1-1]。可见,不同性质的生产关系是由不同性质的生产力决定的。区别社会形态的外在标准可以是生产关系,但最终决定社会制度性质的因素是生产力。我们把社会主义区分为“合格的”与“不合格的”两种,根据就在于生产力。对于前者来说,资本主义已经造成了新制度的物质条件,“无产阶级解放所必需的物质条件是在资本主义生产发展过程中自发地产生的。”[2]而后者却没有经过资本主义的洗礼,无产阶级解放的物质条件并没有事先造就出来。无产阶级只能在新制度建立之后,再来创造自身解放的物质条件。生产力发展水平上的差异,必然造成的所有制上的差异,这使我们没有条件从一开始就追求和固守既高又纯的公有制,并把公有制当成现阶段社会主义的、不可触动的本质特征。在此情况下,只抓住公有制而无视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确实是颠倒了本末关系。不具备成熟的社会生产力条件,一味人为地拔高公有制水平,只能使公有制失去存在与发展的客观依据。在没有活力的公有制的基础上,不可能建立起社会主义。所以,抓住公有制未必就能够抓住社会主义的本质。只有进一步抓住公有制背后的生产力,才能够抓住社会主义的本质。
二 为什么要坚持公有制
既然公有制不等于社会主义,既然公有制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不是说我们就可以不必坚持公有制,只坚持那种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所有制呢?不是的。历史的进程客观地把两个既定因素摆在了我们面前,一是生产力落后,一是必须坚持公有制。
首先,坚持公有制是历史的必然。人类社会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表明,一种社会制度的建立必须先有生产力作为物质基础。在这个基础之上,由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再由生产关系决定上层建筑。然而,中国革命和中国社会的发展打破了这种自然历史过程。近代以来,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由于其软弱性,致使它无力充当民主革命的领导阶级,担负起反帝、反封建的历史重任。这就迫使与未来更加先进的生产关系相联系的、有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指导的中国工人阶级提早走上历史舞台,承担起本该由资产阶级承担的、领导民主革命的责任。中国革命的性质和前途由此不可避免地发生根本变化,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成为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历史必然。当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胜利,建立起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之后,政治上获得解放的工人阶级及其他受剥削、被压迫的劳动阶级,不可能把胜利的果实拱手交给资产阶级,让它来重新统治自己,以便等待生产力发展到无产阶级革命的物质条件成熟的那一刻,再去推翻资产阶级。
这样一来,先有第一个“决定”、再有第二个“决定”的自然历史进程被打破了:在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社会基本矛盾系统中,最先确定的是上层建筑的性质,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人民民主专政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性质,客观上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经济基础,而这种经济基础绝不可能是“工业资本家为首的社会”,只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因此,尽管现实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还不要求纯而又纯的公有制,但是公有制却成为现实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中国走向社会主义,从一开始就面临着一个根本矛盾。一方面,生产力落后,不具备把公有制作为生产关系的显著特征的物质条件;另一方面,人民民主专政的性质,内在地要求确立和发展公有制。这就有一个如何在生产力落后的情况下坚持公有制的问题。
其次,所有制问题是社会主义运动的基本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共产党人支持一切反对现存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革命运动。“在所有这些运动中,他们都强调所有制问题是运动的基本问题,不管这个问题的发展程度怎样。”[1-2]所有制直接关系到谁占有生产资料,发展生产满足什么人的利益,谁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等一系列根本制度。社会主义运动是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者争取自身彻底解放的运动。它们要改变被剥削被压迫的地位、成为自己命运的主人,就必须改变在生产关系中一无所有的地位,由无产者变成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因此,解决所有制问题是无产阶级改变经济地位、获得彻底解放的前提。而所有制问题说到底就是,如何用公有制取代私有制。固然,马克思曾经说过,社会主义“同现存制度的具有决定意义的差别当然在于,在实行全部生产资料公有制(先是单个国家实行)的基础上组织生产。”[3]他还说过,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不能在资本主义内部产生,只能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1-3]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探索,我们搞清楚了未来的社会主义与现实的社会主义的重大区别。用邓小平的话来讲,前者叫“合格”的社会主义,后者叫“不合格”的社会主义。对于前者,资本主义已经造成了新制度的物质条件,无产阶级可以利用政权的力量,剥夺剥夺者,把全部生产资料集中在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但是对于后者,由于它没有经过资本主义的洗礼,无产阶级解放的物质条件并不具备,无产阶级只能在新制度建立之后,再来创造自身解放的物质条件。公有制取代私有制因而就成为一个长期的过程。看不到生产力方面存在着质的差异,混淆“合格”社会主义与“不合格”社会主义的界限,便不可能正确处理公有制与私有制的矛盾,也不可能正确地解决所有制这一基本问题。可见,解决所有制问题离不开生产力这个基础,尤其是在落后的国家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就更需要看到当时的所有制具备怎样的“发展程度”。前面提到的如何在生产力落后的基础上坚持公有制,体现在所有制问题的层面上就是,如何处理好公有制与私有制的关系,如何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逐渐消灭剥削,实现公有制战胜私有制。绝不能因为公有制重要而无视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甚至要求公有制一步到位。实践已经证明,这个问题解决得好不好,确实关系到社会主义运动的前途和命运。
综上所述,公有制和社会主义的方向密切相关,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紧密相联。没有公有制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人民的主体地位。我们必须坚持公有制。现在的问题是,一方面,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公有制存在和发展的根据在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而我们面对的是落后的生产力;另一方面,中国历史的特殊进程又把公有制提到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的高度、一个必须坚持的地位。这样,我们就面临着在生产力落后的基础上如何坚持社会主义的问题。
三 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定义为什么不提公有制
历史和现实的经验、教训都告诉我们,在生产力落后的前提下坚持公有制,容易出现两种错误倾向。一种是把公有制条件绝对化,不管是否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水平,盲目追求所有制的“一大二公”,甚至提出“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一种是把生产力标准绝对化,只要能促进生产力发展,就可以放弃公有制。事实上,“左”的和右的这样两条道路都走不通。必须从实际出发,探索在落后生产力基础上坚持公有制的道路。应当说,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定义回答了这个问题。
关于社会主义本质,邓小平讲了五句话: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显然,这里没有提公有制。但并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认为邓小平不重视公有制。从邓小平的一贯思想来看,他十分重视公有制。早在1985年3 月召开的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他就指出:“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我们就是要坚决执行和实现这些社会主义的原则。”[4-1]以后,他又在不同场合,反复阐述过这一观点。1985年9月23日,他在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上再次指出:“在改革中,我们始终坚持两条根本原则,一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一是共同富裕。”[4-2]翌年12月30日,他同中央几位负责同志谈话,进一步阐述了这一观点:“我们要发展社会生产力,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增加全民所得。我们允许一些地区、一些人先富起来,是为了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所以要防止两极分化。这就叫社会主义。”[4-3]从中可以看出,邓小平高度重视公有制。他把公有制和实现共同富裕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加以肯定,但为什么在社会主义本质定义中却不提公有制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公有制问题上也有一个什么是公有制和怎样坚持公有制的问题。
对于这个问题,同样存在着唯心论与唯物论,形而上学与辩证法的区别,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坚持”。一种是前面所分析的绝对化的坚持,不管是否适应生产力要求,一味坚持公有制的大比重和高纯度。这种“坚持”只能搞垮社会主义。另一种是从生产力的实际状况出发,并以是否促进生产力发展为标准的坚持。
具体来说,这后一种观点认为,第一,公有制并一定都能够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公有制也有一个适应和不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问题。凡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就是好的,就应当坚持;反之,就是不好的,就不能坚持。第二,公有制并不是越纯越好,在所有制中的比重也不是越大越好。当公有制的比重过大、形式过纯而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时候,就不能坚持,就必须降低公有制的比重和改变公有制的形式。公有制是在生产力发展基础上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在物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公有制不可能成为生产关系中显著不变的因素。正如恩格斯所说:“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该和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3]社会主义尚且如此,公有制问题更是如此。第三,非公有制经济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生产力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不仅不能限制,而且要大力发展。在公有制经济的“普照之光”下,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前途不是为资本主义私有制和两极分化创造条件,而是为公有制和共同富裕创造条件。由于中国生产力的整体水平落后,社会生产力在地区间、部门间的发展不平衡,使得生产力水平呈现多层次性,因此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必将有一个从可能性走向现实性的发展过程。笼统地讲坚持公有制,很容易脱离生产力的实际状况,以至于借助政治统治的力量去“坚持”公有制,把公有制变成某种意识形态的产物。这已经被历史所证明。如果现存的公有制与现实的生产力相当不适应,就需要不断改革。不仅公有制的实现形式要变革,而且公有制的构成比重要降低。与多层次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非公有制经济要有较大发展,构成比重要有较大增长。这一降一增,就是当前从生产力的实际出发坚持公有制的新内容。显然,这些新内容绝不是用“坚持公有制”一句话就能够说清楚的。笼统地提坚持公有制,无法同传统的公有制观区别开来。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定义突破了在落后生产力基础上坚持公有制的问题,即坚持公有制,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公有制的本质内涵。这是坚持公有制的新的方法论。
所有制的功用有两个基本层面。一是适应生产力的发展需要,二是为所有者的利益服务。这两者相互联系,后者是前者的目的,前者是后者的手段。能否满足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并在此基础上满足所有者的利益,这是判断一种所有制进步与否的客观标准。和其他所有制一样,公有制也有这两个基本方面。所不同的是,公有制在两个方面都有其特殊的、质的规定性。
公有制与生产力的发展方向根本一致。生产力越发展,公有制的实现就越具备物质条件。生产力的发展是推动公有制从可能性向现实性转变、从低级形态走向高级形态的内在动力。而私有制的本性与生产力的发展方向根本矛盾。私有制条件下的生产力的发展,最终将加剧私有制与生产社会化的矛盾,使私有制失去自身存在的依据。所以说,公有制的最根本的内涵应当是不断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任何一种公有制,不管其具体形式如何,只有具备了这一条,才是真正的公有制。否则,就是徒有其名的假公有制。不能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公有制,必定违背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要求这一基本规律。这种公有制不会满足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与人民的根本利益相背离的,不能予以坚持。公有制的这一本质内涵集中体现在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定义的前两句话中,即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中。“解放”和“发展”这两个词集中体现了公有制对生产力的反作用。公有制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目的,不是为少数剥削阶级服务,而是满足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是拉大贫富差距,而是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公有制的这一本质内涵突出体现在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定义的后三句话中。公有制的两个基本内涵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只有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才能满足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了实现共同富裕,必须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发展和壮大公有制。公有制的这两个本性,使社会主义本质定义的五句话构成有机整体。抓住了社会主义本质定义,就可以正确地坚持公有制,进而就能够科学地坚持社会主义。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定义的五句话虽然没有提公有制,但公有制的本质内涵已经贯穿始终。所不同的是,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定义蕴涵了新的公有制观。
当前,我国的公有制正在进行两个方面的改革,一是调整所有制结构,二是探索新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如果用传统的公有制观看待这种改革,有人就会认为,降低公有制比重,增长非公有制比重,以及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造和产权多元化,是削弱公有制。如果用新的公有制观看待这种改革,人们就会认为,尽管公有制经济的比重降低了,国有企业的产权多元了,但是公有制的活力增加了,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提高了,其结果是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有利于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我国各族人民的生活水平。因此,它符合公有制的本质内涵,是真正坚持公有制。同样,尽管非公有制经济的份量增加了,但它却符合我国当前多层次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符合“三个有利于”的判断标准,因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也就符合公有制的本性。从性质上讲,非公有制经济受到公有制经济“普照之光”的影响而发生变化,其前途是社会主义的,是为公有制的发展和壮大创造条件。正因为如此,非公有制经济被我们界定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构成了我国基本的经济制度”。可见,新的公有制观是我们解放思想、推进改革的理论基础。
总之,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定义虽然没有直白地提出坚持公有制,但坚持公有制的思想贯穿本质定义五句话始终。它不仅与传统的公有制观划清了界限,而且蕴涵着新的公有制观。这种新的公有制观在总结社会主义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回答了社会主义中国如何在生产力落后的国情条件下坚持公有制的问题,为我们坚定不移地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奠定了理论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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