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教育体系的特点及其未来走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香港论文,教育体系论文,走向论文,未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香港历经百余年的演变,发展到今天,已成为世界新兴工业经济地区,为世界三大金融中心之一,名闻遐尔的远东国际航运中心和重要的国际贸易中心,名列亚洲“四小龙”之一,享有“东方之珠”的美誉。香港之所以能创造如此“奇迹”,关键一条是发展教育、开发智力资源。近三十余年来,香港的教育与经济发展紧密配合,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教育体系。
一、香港教育体系的特点
由于香港所处的特殊地位,其教育体系一直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主要有二:一是受英国教育体制的深刻影响;二是受我国社会价值观的影响。香港教育体系正是在这两个因素的双重作用下,才逐渐发展起来的。其特点具体表现在:
1.仿效英国式学制模式,推行“重英轻中”的文教政策 香港从初等教育到高等教育的整个教育制度都紧随英国的传统。英国对香港教育的影响最清晰地体现在香港的学制上。香港的“6·3·2·2·3 ”学制是以英国的《巴特勒法》为蓝本,略加增损而成。其中规定中学5年,预科2年。想考入高等院校的学生必须完成13年的正规学校教育, 其中后2年的预科主要用来准备地方大学的入学考试。
1989年前,香港的预科教育制度学程不一,既有1年,也有2年的。中学学生在完成5年课程后,均须参加全港中学会考,会考通过者, 可依据本人意愿进入1年或2年的预科班(均设于文法中学)。1 年制预科班结业后,可参加“高等程度会考”,合格者具备升入香港中文大学的资格;2年制预科班结业后,可参加“高级程度会考”, 合格者具备就读香港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学院、香港城市理工学院及香港浸会学院的资格,同时,具备进入香港中文大学的优先权。这一制度显然含有双轨制的意味,社会各界一直对此颇有微辞。1982年港府聘请的四位国际教育专家在其《报告书》中也要求“重新设计预科制度”,“废止高等程度会考”。1988年教育统筹委员会发布的第3号报告书,及香港行政局于1989年1月通过的决议,认定全港由政府资助的大学都统一为3年制,预科统一为2年制。
英国对香港教育的另一显著影响体现在教学用语方面,即中文教育与英文教育的分轨。长期以来,为了维护殖民统治的利益,香港政府一直推行“重英轻中”的语言政策。早在1877年,当时的港督轩尼斯便认为中文只应列为选修,主张“基于政治和商业需要,所有政府学校必须实施英语教育”。二战以后,英国重新占领香港,更是一改过去对文教的宽松政策,转而严加控制,强力推行“重英轻中”的文教方针,使英文学校占据了主流地位。如1970年,港英当局资助中文中学的学位数为958人,而资助英文中学的学位数却为37055人。至九十年代初,以英语作教学语言的英文中学,占中学数逾90%,而以中文为教学语言的中文中学不到10%。实际上,在1989年预科制度统一前, 英文中学通常设2年制预科,为升入香港大学作准备;中文中学通常设1年制预科, 为升入香港中文大学作准备,这无疑也是“重英轻中”的表现之一。
2.基础教育发达,教育普及程度很高 早在六十年代,当香港经济刚刚进入起飞时期,港府便于1965年颁布了《1965年白皮书:教育政策》,将普及六年制小学教育列为发展目标。1971年实现普及小学免费教育后,政府又于1973年提出了《教育委员会对香港未来十年内中等教育扩展计划报告书》(绿皮书)。经广泛征集意见,又正式颁布了《1974年白皮书:香港未来十年之中等教育》,规定“到1979年时对所有儿童提供九年免费教育”(即小学六年、初中三年)。结果这一目标在1978年9月便提前实现。之后,教育署又提出要在1991年为95 %的初三毕业生提供免费高中学位。到1992年,已有82%升高中的学生获资助学额,如果连同非资助学位及职业训练部分,香港已基本实现高中普及教育。1989年,香港又宣布扩展高等教育,到1995年,要使适龄青年的18%获大学学位课程学额,连同非学位的文凭课程学额,约24%适龄青年要进入专上或大专院校就读。
香港在普及教育方面之所以取得如此成就,主要取决于以下因素:
首先,制订了相应的法令,作为实施普及义务教育的保证。例如,1971年通过的《1971年教育法案》,扩大了教育署长执行强迫儿童接受教育的授权,这就从法律的角度保证了义务教育的实施。同时,港府还对社会各行业雇主招收徒工实行有效的控制,从而使逃避普及教育的青少年难以进入就业的大门。
其次,港英政府重视对教育的投入。近四十年来,政府公共开支中的教育经费额增幅很大。如,1951年政府教育经费为2162万港元(占政府总开支的8.5%、香港生产总值GNP的0.708%),1965—66 年度政府教育开支为2.14亿元,1971年度升至近5亿元,1979年度达到23.25亿元,1989年度则是116.14亿元(占政府总开支的17.5%,占该年度生产总值的2.7%,按香港人口平均,人均教育经费约为2000港元)。 到九十年代,由于大学学位猛增,1992—93年度的教育经费达220亿元, 1993—94年度的修订预算为252亿元(占政府总开支的15.9%),1994—95年度的修订预算为292.2亿元(占政府总开支的17.1%, 占该年度香港生产总值的2.87%)。在上述教育经费的开支中,基础教育约占70%左右,高等教育约占20%左右,职业技术教育约占8%左右。 自八十年代以来,除个别年度外,政府教育经费的增长率均大于同年香港生产总值的增长率。如1988—89年度,香港生产总值GNP的增长率为16.9%,而教育经费的增长率达到21.7%;1989—90年度,GNP的增长率为13.9%,而教育经费的增长率为15.1%。
再次,发挥社会办教育的积极因素。香港中小学直接由政府开办、管理的比例甚低,大部分基础教育都由办学团体负责。政府鼓励社会团体资助办学,只要办学团体或个人愿意捐助一笔开办费用(1994年前后中学为400万元,小学为80万元;早期则低得多), 就可以用捐助者提出的名字命名,然后交由有关办学者去管理,政府则负责学校的经常费用(如果在正常计划外增添校舍或设备,则由学校负责)。因此,社会上支持办教育的人很多。这也是香港教育得以迅速发展的动因之一。
教育的普及使得劳动力素质得到较大提高。六十年代劳动人口中小学程度的占52.7%;八十年代中学程度的占53.2%,专上程度占13.5%,这对香港经济的腾飞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3.多元化的办学机制 由于香港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从事办学,因而办学机制灵活多样。学校种类很多,既有政府开办的官立学校,也有办学团体和个人兴办的私立学校。私立学校也有多种类型:一类是接受政府一定资助的按额资助学校(也称津贴学校);一类是政府为保证有足够的学额实施九年义务教育而从中购买一定数目学额的“买位学校”;一类是近年出现的直接资助学校(即直接从公共教育基金中得到资助的私立学校,1993年时仅11所);还有一类是不接受任何形式资助的独立学校(非买位学校)。纯粹的私立学校在近年受到了很大冲击。1988年,港府公布了教育统筹委员会第三号报告书,探讨了私立学校今后的发展方向,指出在2000年前,要逐步取消买位制度,转而实施直接资助计划。由于该计划的实施,到2000年后,香港的学校将简化为官立学校、津贴学校(按额资助学校)和直接资助学校三类,买位学校和独立学校都将进入直接资助行列。届时,政府对学校的控制将会加强,教育质量也会有显著改善。
从学校所设课程来看,香港的中学有普通的文法中学(学校数、学生数均逾90%)、开设部分工商科的工业中学(工商科目约占20—30%)和较大比例实用科目的职业先修中学。这就是所谓的中学三轨制。除三轨制中学外,近年教育署还办了一种三年制的实用中学,供成绩较差、适宜多读实用科目的学生就读(目前仅有2所)。从教学语言来分,则有英文中学、英文小学,只占少数的中文中学(学校数不足10%)和占大多数的中文小学,其间还有介于两者之间的中英文中学。非正规的还有多种多样的业余进修学校和课程。
读完5年课程的中学学生,均可参加全港范围的中学会考。 可供考生报考的科目有40余项,不过每所学校大都只能根据自身情况开设10余项科目,考试当局只允许每个考生最多报考10科课程。在同科目中,所设课程内容深浅不一,以适应不同水平学生分别选读和应考。
4.教育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相适应,具有较强的实用主义色彩1981—82年,香港政府邀请了四位国际教育专家来港研究教育问题,书成了一份《香港教育透视——国际顾问团报告书》,其中在“将来发展的方向”一段中这样写道,“香港教育主要是一种用以达到经济与职业目的的相当实用主义的途径”。香港教育的实用主义色彩,是由客观因素造成的。由于自然资源的贫乏、地域的狭小、人口的高度密集,因而不得不把开发人力资源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点,大力开展多样化的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
香港的职业教育和技术训练原先由教育署和劳工署分担,1982年改由职业训练局统筹负责。该局是由政府设立和管理的具有咨询和执行双重任务的部门,下设20个专业委员会和8个一般委员会。 各训练委员会为社会各行业厘定人力需求,拟定行业内各职级的工作范围,以及设计训练方案和技能测验准则等。一般委员会则负责正规学校的职业教育和多个行业内某些共通的技术训练。职业训练局还负责管理2所科技学院、7所工业学院、18个训练中心、1个管理专业发展中心和3个弱能人士技能训练中心。
为适应多元化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职业训练局不仅重视正规学校的职业技术教育,而且为各类从业人员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正规学校的职业技术教育主要有中等职业学校类的工业中学(1994年有20所)和职业先修中学(1994年有24所)、专科类的工业学院以及提供高级文凭和高级证书两类学士以下程度课程的科技学院。工业中学学制5年,读完后亦可参加中学会考,成绩合格者可继续升读大学预科或进入专科类职业院校;职业先修学校的学生学满3年中学课程后, 便可参加认可的学徒训练计划或继续修业至参加中学会考;工业学院主要承担技术员和技工的培养培训任务,大都开设两类课程:一类是技术员或中学以上程度的课程(属专科职业技术教育),另一类是技工或中三以上程度的课程(属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工业学院办学形式灵活,既有全日制(1至2年),又有部分时间制(2至3年)和夜间制,此外还开设多种课程(短的仅数周);科技学院是为培养高层次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而新设的,注重新科技知识的传授和培训。非正规学校的职业技术训练主要由汽车训练中心、电子业训练中心等18个工业训练中心进行,侧重从业人员的实际技能训练和在职人员的培训提高。据估计,由职业训练局负责培训的各类专业人员每年达10万余人。
注重实用,强调实践,是香港职业技术教育的重要特点。由于香港的职业教育和技术训练紧密配合各行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因而受到各行业雇主和社会人士的关注和支持。
5.教育决策机构与咨询机构相分离 香港教育管理体制由两部分构成:其一是行政系统,它担负着行政决策及执行的具体的管理职能;其二是咨询系统,对行政决策及其执行起重要的参谋作用。香港的教育咨询系统有着较为完整的组织结构,相对独立于行政系统之外,运作有序,影响很大。主要咨询机构包括教育统筹委员会、教育委员会、大学及理工教育资助委员会、职业训练局以及私立学校检讨委员会、家庭与学校合作事宜委员会、课程发展议会、师训与师资咨询委员会等。
教育统筹委员会是港府根据四位国际教育专家的建议而于1984年4月成立的,成员有15人,其中13人均从社会人士中选任(其中包括教育委员会主席、职业训练局主席、大学及理工教育资助委员会主席)。其职责为:确定教育整体目标,制订教育政策,并按可以动用的资源对执行各项方案的缓急次序提出建议;统筹并监察各教育阶段的规划和发展工作,并推进教育研究工作。它的具体工作是收集教委会、职训局、大学及理工资助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经研究后,向港督和行政局提供综合的意见。
教育委员会是港督委任的较早的法定咨询组织(成立于1920年),由19名教育界知名人士和2 位主管教育的政府官员(教育署长和副社会事务司)组成,每月举行一次会议。主要针对政府的有关学校教育问题的政策动议提出建议。
职业训练局兼有咨询和执行双重职能,22名成员中非政府人士占多数,包括工商界、教育界的知名人士,政府官员则包括经济司、教育署长、劳工处长、工业署长及职训局的执行干事。该局下属的各委员会负责制订职业技术教育发展所需之措施,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大学及理工教育资助委员会是由港督委任的非法定咨询组织,成立于1965年,成员由海内外学者等组成,无政府代表。其职责主要是研究大学及理工教育的未来发展及所需经费问题,并就各高校的拨款及有关高等教育问题向政府提供意见。
香港的上述教育咨询机构在不同层次和不同类别上对教育政策、教育措施提供意见,对一些有待解决的教育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办法。由于组成咨询机构的成员以专业人士及社会人士为主,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各方面人士的意见,使教育决策能较为准确,教育措施的执行较为适当。这一机制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为香港教育管理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提供了保障。
6.面向世界,开放办学,呈现出鲜明的国际化特色 香港是一个国际化大都市,在许多方面都具有鲜明的国际化特色。就其教育体系而言,这一特征也很明显。许多私立学校为适应社会及个人对教育的要求,纷纷进行调整和改革,方式之一就是向海外扩展。这有两种形式,其一是利用已有的海外关系,把大部分毕业生送到海外读书;其二是与海外大学联合,在香港境内办国际学校。如“加拿大海外中学”的课程与多伦多大学接轨,毕业证书得到加拿大各大学的认可。教师雇用也是当地与国外相结合。这些学校学费昂贵,设施完备。
香港高等教育领域的国际化特色更为明显,香港各高校一向重视国际性学术交流,积极参加各类国际性高等教育机构的活动,如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都是英联邦大学协会、国际大学协会、东南亚高等教育机构协会的会员。各高校与海内外的许多高校和学术机构建立了经常性的联系,积极开展学术交流及协作,如邀请国际学术界知名人士到校作学术报告,相互进行学生交换和教师互访,以及与海外高校实行联合办学等。此外,香港的一些知名高校如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还向世界招贤纳才,从而聚集了一大批具有世界水平的学界精英。这些举措使得香港高校能够时常站在科学发展的前沿,不断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从而能在国际学术之林中确立自身的地位。
7.教育的非均衡发展 香港的教育体系,一向只重智育,而不重视德育、体育、美育及劳动教育,虽然很多学校也强调“全人教育”,但大多流于形式。人们评价一所学校的优劣,只看它参加公开考试的成绩。这种追求升学率的思想,导致教师为考试而教,学生为考试而学。由于学校不设德育和公民教育课程,因此,绝大多数香港学生没有受过正确人生观教育,没有系统地接受过爱国家爱民族的教育,甚至没有接受过系统的生活行为教育。进入八十年代以后,由于社会人士和教育社团的关注,教育署才于1981年和1985年先后编印了《学校德育指引》和《学校公民教育指引》,列出了德育和公民教育的内容和说明贯彻的方式方法。但两份《指引》都只是参考性文件,并未硬性规定学校执行,教育署也仍未将德育和公民教育列入课程。至于体育和美育,一般都只在初中及小学设课,在高中仅供选修,虽然列入会考课程,但参加人数甚少。劳动教育更是乏人关注。1991年教育署曾推动一项“学生清洁课室”计划,也遭到很大阻力,结果半途而废。因此,用全面发展的眼光来看,香港教育显然还存在一定的缺陷,这跟香港教育设施的现代化构成了鲜明的反差。
二、香港教育体系的未来走向
香港教育经过百余年的演变,已形成了一个以人才规划为主导,多层次的、普及的和实用主义为主的庞大的教育体系。那么,随着政权的更迭,这一教育体制是否会发生振荡呢?回答显然是否定的。1984年中英签订联合声明时,中国政府曾以附件形式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方面作了14点说明,其中第10点是关于香港未来的教育制度的。附件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保持原在香港实行的教育制度。特别行政区政府自行制定有关文化、教育和科学技术主面的政策,包括教育体制及管理、教学语言、经费分配、考试制度、学位制度、承认学历及技术资格等政策”。而在1990年颁布的《基本法》第六章的14条条文中,针对有关教育方面的问题也明确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原有教育制度的基础上,自行制定有关教育的发展和改进的政策,包括教育体制和管理、教学语言、经费分配、考试制度、 学位制度和承认学历等政策”(第136条)。“各类院校均可保留其自主性并享有学术自由,可继续从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招聘教职员和选用教材。宗教组织所办的学校可继续提供宗教教育,包括开设宗教课程。学生享有选择院校和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求学的自由”(第137条)。从这些方面来看, 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已为香港教育的平稳过渡作了保证。
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随着客观形势的变化,香港的教育体制也不可能一成不变,某些不适合形势需要的内容将会自动得到调整和改革。这主要反映在教学语言的使用、教科书的审议修订等方面。以教科书为例,政权更迭后,在不违背《基本法》的前提下,对某些与现实不符的内容自然要删改(特别是语文和人文科学部分)。如“经济与公共事务”一科,有介绍香港政府机构的部分,到时自然须更新。对某些原本较忽略的部分则需加强,如中三的历史教科书中,对举世瞩目的中国的改革开放,只有短短的两三句话,这就需要作适当补充,以便学生加深对中国现实的了解。某些带有殖民主义色彩的内容自然也应消除,不如此就无从体现主权的回归。至于教学语言问题,这在香港教育界早已是争议颇多的焦点之一。八十年代初以来,推行母语教学的必要性已为大多数人所认同(1982年国际顾问团也研究过香港中学的教育语言问题,他们也主张中学要用母语即粤语教学)。教育署曾于1994年9 月推出双语分流计划,对此作了一定的尝试。从长远来看,母语教学将是大势所趋(当然对英语也会加以足够重视)。再如学制问题,1989年学制的统一,固然解决了接轨不易的问题,但这一举措,在当时也并未取得共识。1994年9月,香港7所大学的校长都认为香港高等教育应从3年制改为4年制,其主要目的是为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而且现行英国式的学制,也不利于与世界上以“6·4”制为主流的世界各地(包括大陆、台湾)学制的衔接。当然,学制的调整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它跟经费、人力、中小学的状况等都紧密相关,因此,短期内不会有大的变化。
针对上述问题香港特区筹委会预委会曾作了许多工作。1993年7月,香港特区筹委会预备工作委员会成立后,其下属的文化工作小组曾于1993—94年间制定出《关于在香港加强基本法推介工作的规划纲要》、《关于教科书问题的报告》等文件;在1994—95年又拟定了重点研究内容包括公民教育的基本原则问题、继续做好教科书问题的研究、1997年后香港语文政策问题等工作。预委会对文化教育工作的准备,将对1997年后香港教育的发展起重要影响。其总的原则是要将原带有殖民主义色彩的教育,逐步转为特别行政区的爱国爱港的教育。当然,这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细致的工作,需要香港社会各界和教育界人士的共同参与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