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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487(2009)01-0011-04
党的十七大提出,必须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的长治久安。确立执政能力评价指标体系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内容。从执政的理论引导、实践过程和实践结果三个层面分析,党的执政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应该由指引性评价指标体系、过程性评价指标体系和结果性评价指标体系三大类评价指标体系构成。
一、党的执政能力指引性评价指标体系
党的执政能力指引性评价体系具有主导性,包括执政理念指标和执政目标指标两个方面。
(一)执政理念指标。
执政理念,就是执政党关于为谁执政、靠谁执政、如何执政问题的理论和观念体系,它从根本上决定着执政党的性质、价值导向和行为规范。是一切执政理论的本质与核心,贯穿于执政思想与执政实践的方方面面。执政理念决定执政能力作用的性质与方向。执政理念不同,执政能力建设的方向和目标也不同。执政理念作为评价指标,有两个含义:一是执政党有无执政理念:二是执政理念是否科学。科学的执政理论源于执政实践,随着执政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并指导新的执政实践。执政党能否在执政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并加以创新,升华为理论成果,反映着一个党执政的成熟度,体现着党的执政能力大小和执政水平高低。因此,执政理念指标是评价党执政能力的首要指标。
胡锦涛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并认为对于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来说,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充分发挥全体人民的积极性来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始终是最紧要的。这些论述,是对我们党执政理念和执政本质的精辟概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共产党执政的根本理念。评价党的执政能力,必须首先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上来把握,从执政思想与执政实践的方方面面,认真判断一个党是否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真心实意对人民负责的精神,是否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把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能否实现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是事关执政能力的核心问题。
(二)执政目标指标。
执政理念是执政目标的抽象化,执政目标是执政理念的具体化,二者统一于党的执政能力指引性评价指标体系。执政目标作为评价指标,也有两层含义:一是有无执政目标;二是执政目标是否科学。一个执政党,如果没有一个明确的执政目标,也就没有一个衡量执政能力的标准和方法。坚强有力的执政党,不但有执政目标,而且还必须保证执政目标的科学性。就中国共产党而言,判断执政目标科学与否的尺度有两个:一是执政目标是否符合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和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符合这“三大规律”的执政目标,就是科学的;二是是否有最高目标和阶段性目标。最高目标为阶段性目标的制定指明前进方向,阶段性目标又为最高目标的实现准备条件,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没有科学的执政目标无从评价一个党的执政能力。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四个成为”的总体目标,并提出要按照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要求,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为评价党的执政能力提供了依据。党的十七大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具体为党的执政目标,提出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开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推进“一国两制”实践和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等,这些目标的确立,为评价党的执政能力提供了衡量标准。
二、党的执政能力过程性评价指标体系
党的执政能力指引性评价指标体系指明了执政方向,解决了执政的理论层面问题,而要将其转化为执政能力,就必须将它们付诸执政实践过程层面,并通过具有中介性的过程性评价指标体系来衡量党的执政能力。党的执政能力过程性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执政基础指标。
一个政党执政必须依靠坚实的政治基础、经济基础和文化基础等执政基础的巩固,特别是由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等要素所构成的政治基础,更是执政能力的基石。执政能力与执政基础是互为前提,相互促进的,执政基础支撑着执政能力,执政能力强化执政基础。执政基础坚固,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一呼而群集响应,执政能力强;反之,执政基础薄弱,千呼万唤无人回应,则执政能力弱。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具有坚实深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在一定意义上说,党群关系的密切程度是党的执政能力强弱的根本指标。执政者要强固执政基础,就必须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与拥护,得到公众对政党执政行为的认同。因此,我们党在制定和实施路线、方针、政策时,应该坚持用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来衡量我们的一切决策。只有真正贯彻党的执政理念,更好地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才能巩固执政基础。因此,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了解被调查者对于执政主体的执政能力的认同性和支持度,进行量化评估,就能评价一个党的执政能力。
(二)执政方略指标。
执政方略是执政党执政的战略设计。执政方略科学与否,直接关系到执政效果和执政能力的发挥。依法治国作为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内在地反映了党的执政能力的建设。党的执政能力的发挥和运行,要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党的执政能力的权力应依法授予,党的各级组织要依法执政,党的各级干部应依法执政,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程序和手段行使执政权力。因此,评价党的执政能力,就要判断这个党能否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使党的领导真正成为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使依法治国真正成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伟大实践,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三)执政体制指标。
执政体制是否科学、健全,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的实现。科学的执政体制,应该是“政党引导型”,强调党组织与政权机关职能的分工,重视人民通过行使选举权实现当家做主的愿望,提倡依法治国,主张对重大问题进行科学、民主决策,形成党的主张,并经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完善执政体制,一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执政党执掌政权的体制和行为的法律,完成从“领导党”向“领导与执政党”的转变。二要根据党政不同职能,进一步完善党与人大、政府、司法机关的关系机制,在加强党对国家权力机关领导的前提下,党对政府的领导应具体体现在通过国家权力机关这个中间环节。党在履行法治过程中应该充分注意改善司法环境,建立健全相互配合和制约的、高效运转的司法体制。三是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只有建立完善、科学、有效的监控机制,才能保证科学执政。对党的执政体制的评价,能够反映出一个党的执政能力。
(四)执政方式指标。
党的执政方式是执政党对国家的基本领导方式,是一定的政党制度条件下政党执掌政权或参与国家政权的制度性规定,或具有法律效力的习惯形式。按照什么方式执政,怎样处理好党的执政与国家政权活动的关系,既是党的执政能力的反映,也影响着党的执政能力的发挥。党章明确规定: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我们党是政治组织,不是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不能直接行使国家机关的职能。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规定了党的执政职能,就是支持和保证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从而体现党的执政能力的实现。这就要求我们党应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来实施政治领导,通过向国家政权推荐重要干部来实施组织领导,通过思想宣传、思想政治工作来实施思想领导,同时通过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用实际行动引导和带领人民群众前进,从而有效地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各个领域的领导。对党的执政方式是否正确的评价,成为衡量党的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
(五)执政行为指标。
执政行为作为评价指标,侧重指党以什么作为主要手段来治理国家和社会。从历史和现实来看,执政行为主要有人治、法治、德治、法治与德治结合等。执政行为不同,决定着党的执政能力的强弱。人治是专制社会的产物,显示着执政能力的脆弱性。法治的本质是推行人民当家做主,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一切执政活动都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使得所有执政行为能做到规范、有序、持久。法治程度的高低,决定着执政能力的强弱。德治主要是通过人们的内心信念、社会舆论发挥作用,约束包括整个执政队伍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做出合乎道德的行为。执政党能够通过道德建设,将良好的道德行为内化为人们的行为习惯,同样显示着党的坚强执政能力。法治是通过外部强制力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德治是通过道德和舆论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将法治和德治有机结合,能够做到刚柔相济、优势互补。能否将法治和德治并用是检验一个执政党成熟与否的重要标志,也是评价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指标。
(六)执政透明度指标。
执政透明度作为评价指标是信息社会和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能否公开执政信息,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是衡量执政文明与否的重要标志。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执政,能够及时发现问题,敢于暴露问题,勇于纠正错误,显示着党的执政气度和魄力;反之,执政不公开透明,是没有胆识和勇气的表现,反映出党的执政能力的脆弱。执政越公开透明,执政也就越文明,执政能力也就越强。执政公开透明应该贯穿于执政全过程,为此要建立和完善各个执政机关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决策程序,增加公众参与度,形成开放式的决策机制,以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可执行性和积极作用,避免决策的盲目性、形式化和消极影响。作为执政行为,不论法治还是德治都必须公开,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法律的调控、指引、教育、预测、评价等功能和道德的社会舆论作用。可以说,执政透明既是保证执政决策科学性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反映党执政能力大小和执政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
(七)执政队伍素质指标。
党的执政能力的高低,要通过执政行为主体的表现来评判。全体党员和干部是党的组成细胞,他们的素质如何,最终决定党的执政能力的高低。没有较高素质的共产党员,党的执政能力就难以提高。党员干部队伍是党的组织的核心,是实现党的路线、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骨干和根本保证。党员干部队伍素质能力,决定着党的路线实现程度、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水平,决定着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必须建设一支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的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特别是培养造就大批治党治国治军的优秀领导人才,并不断提高他们科学判断形势、驾驭市场经济、应对复杂局面、依法执政、总揽全局的能力。对执政队伍素质的评价,特别是对领导干部的评价,要对他们的政绩进行全面、客观、科学地分析,既要看经济建设成果,又要看社会进步;既要看城市变化,又要看农村发展;既要看硬环境的加强,又要看软环境的改善;既要看当前的发展,又要看发展的可持续性;既要看经济增长的总量,又要看人民群众得到的实惠;既要看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又要看党的建设的成效,这样才能全面衡量他们的综合素质,评价他们的执政能力。
三、党的执政能力结果性评价指标体系
仅有过程性评价指标还不能科学地、完整地评价党的执政能力,还需要用结果性评价指标体系对执政能力进行进一步检验。结果性评价指标体系具有直接性,是党的执政能力的显性体现。
(一)执政环境指标。
执政环境作为评价指标,主要是指党执政的一定时期内环境的改变程度。执政环境的持续良性改善,说明了一个党具有不断提高的执政能力。执政环境包括国内环境和国际环境。就国内环境而言,主要体现在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文化环境、社会环境、生态环境等几个方面。政治环境方面,首先要看政局是否稳定,这是评价党的执政能力强弱的最明显指标。此外还包括政治制度是否完善、人民当家做主实现程度、民主权利是否得到保障、依法治国是否得到贯彻、统一战线是否不断发展壮大、服务型政府建设程度等。经济环境包括经济体制是否符合生产力发展状况、经济结构是否合理、经济发展是否又好又快、城乡区域发展是否协调、是否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宏观调控效果是否良好、投资环境是否良好、物价是否稳定等。文化环境包括文化是否具有较强竞争力、马克思主义是否处于主导地位、意识形态是否具有较强吸引力和凝聚力、文化是否引领前进方向、文化建设氛围是否和谐、文明风尚发展程度、中华文化继承和创新程度、文化发展是否具有活力、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是否丰富多彩、人民精神风貌是否昂扬向上等。社会环境包括全面小康实现程度、社会事业发展情况、人民生活改善情况、公民教育情况、社会就业情况、居民收入增长情况、社会保障情况、人民医疗保障情况、社会管理情况等。生态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变化情况、生态保护情况、资源保护和节约情况、循环经济发展情况、污染物排放控制情况、生态文明观形成情况等。
就国际环境而言,作为评价指标,主要是看执政党所执政的国家是否有独立主权、是否保证领土完整、是否能保证国家安全、是否具有现代安全观、在国际交往中是否处于优势地位、是否拥有自己较强的国际地位和良好的国际影响、能否为维护世界和平作贡献、是否在国际事务中得到认同、能否执行正确的外交政策、能否反对霸权主义等。总之,能否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和安全,营造一个良好的国际环境,体现着一个党的执政能力。
(二)执政国力指标。
执政国力作为评价指标,是指执政国家的综合国力发展的比较速度。综合国力是指一个主权国家赖以生存与发展所拥有的全部实力及国际影响力的合力。综合国力的内涵非常丰富,它的构成要素中既包含自然的,也包含社会的;既包含物质的,也包含精神的;既包含实力,也包含潜力以及由潜力转化为实力的机制,是一个国家包括人力、资源力、经济力、政治力、科技力、文化力、教育力、国防力、民族凝聚力、国际影响力等要素有机关联、相互作用的综合体。比较速度是指与过去一定时期或最近时期进行纵向比较的发展速度,与其他类似国家进行横向比较的发展速度。如果综合国力在执政的一定时期内持续稳定快速增长,综合国力的各项指标得到前所未有的加速度发展,国际比较竞争力显著增强,就展现着党具有坚强的执政能力;反之,则表明党的执政能力弱。执政的综合国力是衡量党执政能力强弱的“晴雨表”,也可以说是评价党的执政能力的核心指标。
综合国力可以划分为八类资源和23个指标。第一,经济资源,指国民生产总值(GNP)或国内生产总值(GDP)。第二,人力资本,一是人口数和劳动年龄人口数;另一是人力资本。第三,自然资源,包括四大指标:一是农业种植面积;二是淡水资源;三是商业能源使用量;四是发电量。第四,资本资源,包括三类指标;一是国内投资总额;二是外国直接投资(FDI);三是股票市场市值。第五,知识技术资源,包括五个方面的指标:一是科学论文数;二是本国居民专利申请数;三是个人计算机使用数;四是因特网主机用户数;五是政府用于R&D支出额。第六,政府资源,由于受可计算指标的限制,只采用一项指标,即中央政府财政支出。第七,军事实力,包括两类指标:一是军费开支;二是武装部队人员。第八,国际资源,包括四类指标:一是出口货物和服务贸易额;二是进口货物和服务贸易额;三是版权和专利收入额;四是版权和专利支出额;五是净外国直接投资(已经列在资本资源中)。对一个国家一定时期的综合国力进行计算和评估,再进行纵向和横向比较,就可以得出综合国力发展的比较速度,从而判断出一个执政党的执政能力。
(三)执政效益指标。
执政效益是指在某一时期执政效果和执政成本的比例,即执政效益=执政效果÷执政成本。执政效果主要指执政所带来的社会的稳定度、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综合国力发展水平、人民生活提高水平等社会的稳定进步状态,减去执政中的腐败、环境污染等消极影响;执政成本主要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执政所必须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之总和以及各种政治资源的流失与耗费。执政效益作为评价指标,与党的执政能力成正比,即执政效益高则执政能力强,反之,执政效益低则执政能力弱。党要提高执政效益,就必须以较小的执政成本,换取较大的执政效果,这是评价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通常来说,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发展状况,包括人均GDP的增长、公民政治权利与社会权利的实现程度、治安状况与犯罪率、社会福利指数等等,都可以被视为执政的效率范畴。
对党执政的效率与成本数量上的计算仅具有相对的意义,有些成本是不好计算的。有时一定的执政主体在投入了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以后,其“产出”的效率不一定能够在短时间内被认定。如在公共教育方面的投入,就很难对此做出关于效益的评估。在其他许多方面。无论是正面的效率还是负面的效率,都存在着类似的情况。因此,对于党的执政效率与成本,除了数量上的计算,还应该重视对于党执政的政治上的代价或政治成本的测评,如对执政党的纲领失误做出估价;群众的对立情绪对执政党未来地位的影响;党和政府在处理个案中的不当或失范行为对党的威望、形象所造成的损害等。党执政的政治成本通常是无法像经济领域计算成本那样来精确计算的,但千万不可忽视这种模糊的、无法估量的政治成本。
总之,党的执政能力评价指标体系是一个大系统,包含指引性评价指标体系、过程性评价指标体系和结果性评价指标体系,在这些子系统中,还包括一系列要素和众多的考核点。它们共同存在于一个大系统之中,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促进,既发挥着评价党的执政能力的整体功能,也各自显示着在评价党的执政能力方面的独特作用。
[收稿日期]2008-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