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通则”改革中的几个问题_企业财务通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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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通则》改革的若干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通则论文,若干问题论文,企业财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认识《企业财务通则》改革的必要性

企业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中心环节,企业财务制度应该适应企业财务活动的外部环境及企业内部机制变化的要求,并促进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在我国现阶段,《企业财务通则》仍然有其存在的法律空间和现实需要,但是必须尽快实行全面改革,必要性如下:

(一)协调资本逐利性与政府经济管理目标多元性矛盾的需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各类资本的共同特征,也是资本运营的经济规律。但是,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则需要实现充分就业、消除贫困、促进科技进步及产业升级、确保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等多元目标,采取各项宏观政策措施,对经济进行适当的调节。财政政策是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之一,运用财政政策,实施企业财务管理,是协调资本逐利性和政府多重目标矛盾的重要途径。它要求传统的企业财务制度实现职能转换,内容更新。

(二)建立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防范财政风险的政策需要

西方发达国家经历了上百年的市场发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经济法律制度,但为了克服经济周期发展和市场失灵等问题,仍然对市场经济采用适度而强有力的政府干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刚刚起步,许多经济法律尚不健全,企业财务行为很不规范,财务管理薄弱,导致企业债务负担沉重,企业资产质量不高,市场竞争力总体不强,使政府承担的社会责任、公共道义难以为继,潜伏着许多财政风险。为此,必须从加强企业的基础管理制度入手,着力加强企业财务管理,规范企业财务行为,从源头上整治市场秩序,化解财政风险。

(三)完善财政体制,健全公共财政职能的需要

在公共财政框架下,国家财政具有提供社会公共产品、调节收入分配和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职能。建立稳定、平衡、强大的财政,则取决于经济发展,而经济发展又体现在企业的发展上。在公共财政框架内,首先应当确保建立稳定的收入增长机制,通过实施各项财政政策和资金投入,促进经济发展和提高企业效益,培植财源;其次应当按照公共财政职能满足各种社会公共需要,包括制定和提供企业财务活动中共同遵循的“游戏规则”,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财务环境。如果片面理解公共财政的内涵而取消对企业必要的资金投入,或者完全把企业往市场一推了之,财政不加以管理,将导致财政职能的“缺位”。因此,改革《企业财务通则》是健全财政职能的要求。

(四)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基本经济制度的要求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所有企业的发展方向。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典型的组织形式,《公司法》要求公司按照国家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财务、会计制度,这是企业基本经济制度的基本要求。但是,我国传统的企业财务制度的职能已经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被税收职能、会计职能所取代,而企业财务的社会管理职能弱化,影响企业基本经济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加上企业实施发展战略,从单一经营走向多种经营,打破了传统的行业分类格局,使一些企业财务行为无章可循,出现了许多扰乱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有关各方权益等问题。因此,改革《企业财务通则》不仅是企业加强自我约束,实行科学管理的需要,而且是治理经济秩序,健全市场经济法制的要求。

二、明确《企业财务通则》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

改革《企业财务通则》,是财政部在企业财务管理立法上的一项重大举措。其指导思想应当是:从公共财政的角度出发,立足于政府公共管理目标,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条件下,满足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需要,围绕企业财务管理主体的不同职责,着力从企业财务体制、财务运行机制和财务管理方法上进行制度创新。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企业财务通则》应当体现以下原则要求:

(一)有利于规范企业相关管理主体的财务行为

主管财政机关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其制定的财务制度、实施的财政政策构成企业财务管理重要的外部环境之一。企业投资者为了追求资本的安全,并获得最大的投资回报,与经营者之间建立起委托代理的财务关系。企业经营者对企业的成败负有直接的经营责任,是企业财务行为的直接执行者。企业债权人不拥有企业经营管理权,其债权利益应当通过规范投资者、经营者的行为给予保障。企业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社会保险,任何企业都是作为一项主要财务内容管理的。《企业财务通则》不在于给各项财务收支规定范围及其标准,而在于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推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

(二)有利于贯彻国家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

国家根据不同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要求制定了不同的经济政策,包括产业发展和产业升级政策、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区域经济发展政策等,构成了现代企业重要的财务管理环境,对企业财务行为及其后果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企业财务通则》应当随时调整企业的财务行为规范,使企业财务活动符合国家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要求,从而实现企业发展战略和财务目标。

(三)有利于协调企业财务关系

企业作为市场竞争的独立主体,与投资者存在产权关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存在债权或者债务关系,与供应商或者销售商存在经济业务往来关系,与国家存在依法纳税、交纳政府性基金或者国有资源收益的关系,与经营者和其他职工存在劳动报酬关系。这一系列经济关系的实质,就是企业的财务问题。企业正常发展,需要和谐的、积极的人文环境和经济环境,无疑需要处理好这些财务关系。因此,《企业财务通则》应当为企业协调好内外财务关系提供规范。

(四)有利于监督企业经济运行

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组成细胞,其总体运行态势决定着企业的债务保障、资本回报、职工收入、纳税能力、企业发展等水平,与国民经济之间存在着“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产生基础性的影响。因此,《企业财务通则》在建立健全企业基础管理制度的同时,利用财务管理工具反映企业经济运行状况及其趋势,监督和保障企业经营按照自身发展战略和规划进行。

(五)有利于构建新型的企业财务制度体系

企业财务制度改革是循序渐进的,不能割断其历史的发展进程。改革《企业财务通则》,应当继承自1993年实行的企业财务制度有效的成分。同时,企业财务活动是与企业经营活动相伴生的,企业内部财务管理按照企业组织结构进行安排。因此,《企业财务通则》系统地对企业财务行为作出规范时,需要与《公司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等市场主体法律做好衔接。在此基础上,从企业财务体制、机制、制度上进行创新,设计出具有开放性的制度体系,为以后进一步改革与发展企业财务制度留下接口。

三、关于《企业财务通则》改革的内容

改革《企业财务通则》,既不能翻版1993年实行的《企业财务通则》及分行业企业财务制度,也不能重复税收管理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的内容,而是要跳出传统的思维定式,围绕与企业设立、经营、分配、重组过程伴生的财务活动,规定企业财务管理要素的内容,对企业财务行为进行规范。因此,改革的内容主要应从以下方面考虑:

(一)建立具有开放性的企业财务制度体系

1993年实行的企业财务制度体系,在内容上,是以《企业财务通则》为纲领,以10大行业企业财务制度为主体,以企业内部财务办法为补充的,而在形式上,则表现为似乎完整的、却是封闭的制度体系,缺乏发展的余地。《企业财务通则》改革后,1993年实行的《企业财务通则》将被取代,原有财务制度体系将分崩离析。新型的企业财务制度体系应以改革后的《企业财务通则》为主体,以企业财务行为规范、财政资金监管办法为配套,以企业集团内部财务办法为补充。由于企业财务行为是不断变化的,同时财政资金管理体现着不同时期的政策要求,相应地,企业财务制度也应当与时俱进,因而可以不断地调整、改革,并得到不断地发展。

(二)建立特色鲜明的企业财务管理规范

《企业财务通则》应当立足于政府公共管理目标,从政府宏观财务、投资者财务、经营者财务三个层次,构建资本权属清晰、财务关系明确、符合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要求的企业财务管理体制,围绕企业财务管理要素,对企业财务行为进行规范,促进企业建立激励规范、约束有效的财务运行机制。从管理对象来讲,企业财务管理要素是资金筹集、资产营运、成本费用、收益分配、财务信息、财务监督等动态的财务活动,不再是会计上所讲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静态的信息数据。也就是说,要着重从体制、机制、制度上解决企业财务管理问题,一改过去“重会计、轻财务”,“重核算、轻管理”的倾向。

(三)改革企业财务分配制度

一是规范涉及人工成本的费用开支规定,原从职工福利费列支的职工医疗、养老等项目应当按照规定比例直接从成本、费用中列支,相应取消按工资总额的14%提取职工福利费的办法,以减少财务与税收的矛盾;

二是允许企业从工资总额中划出职工奖励资金,以适应技术创新、降低能耗、安全生产、污染治理、市场开拓等各方面对建立企业激励机制的要求;

三是随着住房制度改革、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等改革进程,企业原则上不再安排职工集体福利设施支出,财务上应当取消税后利润提取公益金的规定;

四是结合证券市场发展和《公司法》修订的情况,对股份回购用于奖励职工的财务问题,应当作出规定,并将职工以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的政策纳入财务通则进行规范。

(四)建立和完善企业财务监督制度

企业财务监督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以及企业依法运营,需要建立有效的内部制衡,内部财务监督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它表现为财务对生产经营业务的监督、审计对财务的监督、职工对管理层的监督、投资者对经营者的监督。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健全企业的外部财务监督,包括来自政府部门的财政监督、来自社会大众的监督,对于维护各方权益和社会经济秩序,保障企业正常运行,具有重大意义。

四、处理好《企业财务通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的关系

社会各界关注《企业财务通则》的改革,更关注它与《企业会计制度》的关系。确实,这个关系如果处理不好,将使《企业财务通则》改革前功尽弃。应当说,两者之间存在着互补关系。企业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都是适用于全社会各类企业的。但是,他们之间是有不同分工,也有明显区别的。财务制度立足于维护公共利益,保障社会稳定,治理经济秩序,为全社会各类型企业包括其相关利益主体提供财务行为规范;《企业会计制度》是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报告,为企业投资者、经营者、内部职工以及外部的债权人、政府管理部门等提供决策依据。

比如,企业需要购买办公用品,那么,所需钱款从哪筹备?管理费用是否超支?谁来审批决定?谁去负责买单?这是财务管理问题;办公用品购完后,费用是否发生?数额是多少?列什么账目?报表上怎样反映?这是会计问题。再比如,企业对外担保,对方资信如何?怎样担保?风险怎样控制?谁有权审批决定?损失责任由谁承担?这是财务管理问题;对外担保发生后,怎么回事?金额多少?怎样登账?怎样披露?这是会计问题。

财务管理重在对财务行为的前期决策和过程约束,会计核算重在对财务行为的过程核算和结果反映。但是,财务管理需要利用会计信息,会计核算为财务管理提供基础,财务制度与会计制度又互为补充,相辅相成。

五、理解《企业财务通则》对企业财务管理的意义

《企业财务通则》对企业规范财务行为,正确处理财务关系,加强企业财务监管,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为各类企业提供了财务行为规范

国有企业属于全国人民所有,理所当然应当规范财务行为,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对于具备一定规模的非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协调经营者与投资者之间、不同投资者之间、企业与职工之间的财务行为,提高内部管理效率,或者为了开展市场竞争,或者为了创造良好的社会声誉,都需要规范有序的财务环境和共同遵循的“游戏规则”。《企业财务通则》对企业财务体制以及财务管理要素作出了全面规定,可以引导各类企业按照共同的准则和规范开展财务活动。

(二)维护企业相关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

企业是市场竞争中最为活跃的主体,在其内部、外部都存在着多种利益诉求。无论是投资者与经营者,企业与职工,或者是企业与债权人、政府部门,财务管理倚重任何一方,都会导致利益失衡,引起矛盾,从而影响企业健康运行。《企业财务通则》对各方面的财务诉求作出合理的安排,为维护企业相关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促进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企业财务通则》提出了企业内部财务体制的设置原则,对投资者财务、经营者财务的内容、管理职权及其财务责任进行了合理划分,并着力构建“激励规范、约束有效”的财务机制,体现了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需要,并为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控制制度提供了依据,有利于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

(四)健全公共财政职能

在公共财政框架下,财政除了保障“吃饭”以外,还承担着经济调控职能和经济监督职能。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细胞,也是财政政策实施的着力点之一。因此,各级财政部门需要依法、照章管理企业财务,并服务于企业的改革与发展。《企业财务通则》将政府赋予财政部门的职责转化为行政规章,将财政政策、财政资金、财务监督纳入企业财务制度体系,且明确了企业与政府财政部门之间的财务关系,将有效地扭转企业财务管理无章可循、职责不清的局面,同时从源头上整治企业财务秩序,化解财政风险。

六、企业实施《企业财务通则》应当注意的问题

《企业财务通则》对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影响是深远的,也是具有现实意义的。企业执行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做好新旧财务制度的平稳过渡

新旧财务制度体系截然不同,新的《企业财务通则》实施后,由于配套办法需要逐步出台,原有的行业企业财务制度以及其他财务规定暂时还不能宣告完全废除,但凡是与新的《企业财务通则》相抵触的,企业应当以新的《企业财务通则》为准;凡是新的《企业财务通则》没有规定的,企业还可以继续执行原有的规定;凡是原有规章和新的《企业财务通则》都没有规定的,企业应当随时向财政部门反映。

(二)改革职工福利费、公益金的管理制度

执行新的《企业财务通则》后,企业不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计提14%的职工福利费,也不再按照一定比例从税后利润提取公益金,原有的应付福利费、公益金账面余额,应当按照财政部有关财务政策结转处理。企业原来按规定在应付福利费列支的医药费或者医疗保险费等项目,应在国家规定标准内改从成本、费用中列支。取消公益金提取的规定,符合住房分配货币化和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的改革要求。但是,个别企业仍存在内部食堂、医务所等集体福利设施的,其经费应当区分为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两类,前者作为相关资产购建支出处理,后者作为企业管理费用列支。

(三)注意落实投资者、经营者不同的财务管理权限与责任

按照原有的财务制度,投资者、经营者容易造成角色互相错位、越位或者缺位。新的《企业财务通则》对于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明确应当由投资者审议决定,或者按照企业内部授权审批制度执行,并规定了相关的法律责任。企业首先应当对照检查各项内部财务管理办法,该修订的修订,该补充的补充,该制定的制定;然后在实际中严格执行,并加强内部财务监督,把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当然,投资者履行财务管理职责与权限时,应当按照规定通过企业股东会、董事会或者类似权力机构进行,而不是游离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之外指手画脚。

(四)贯彻企业集团统一性原则

面临市场经济和经济全球化浪潮,我国已经组建集团的企业应当加强集团发展的战略管理。与之相适应,《企业财务通则》应当由集团公司组织实施,避免集团内部众多成员企业各自为政,以调整企业集团内部财务体制,统一企业集团的财务政策,实施企业集团的发展战略,增强企业集团的竞争力;在集团外部,由集团公司统一归口主管财政机关管理,加强与有关部门、机构的沟通、协调,以争取有利的理财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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