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发展机制及其解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经济发展论文,机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12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1698(2000)01-0038-12
中国农业的阶级社会结构和其对中国宏观经济运行的影响
我们对农业做出了特殊的假设。按刘易斯的模型,对农业经济结构做出了两阶级的假设,也就是说,在农业社会里有两个阶级,一个阶级是地主,一个阶级是农民,如果农民中存在着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如果劳动力需要土地的话,而土地又是有限的,稀缺的,那么地主就可以尽可能提高地租,而农民为了维生,只要他从租的地里取得的收入能够维持生存,他就会租地,从这个意上来讲,农民的收入就会压到维生的水平。而农民的收入压到维生的水平之后,一旦农民要从农业转移到工业去,工业企业显然也要把转移过去的农民工资压到最低水平,显然这个最低水平也就是社会的维生水平。所以,只要经济不发生其它变化,工资就会压到维生水平。而且,只要剩余劳动还存在,工资就不会发生变化。这就是一个工资的水平曲线。
如果从马克思的角度出发,他谈到农业时,是把农业分成三个阶级的,一个是农场主,一个是租地资本家,一个是农民工人,在他那里和在李嘉图那里,和其他古典学派学者那里农业基本上还是资本主义经济,所以都可以把农业设想为三个部门。而在这三个部门里,如果农业劳动力过剩的话,由于劳动力供给机制,都会造成工资的不变和工资的维生水平。由于工资只够维生水平,当然就不可能产生工资的储蓄问题。所以,如果我们翻开一本发展经济学的教科书,想在那里找工资理论,还有一些,但如果你想在那里找一个利息理论,你会发现很难,包括古典学派的著作里面,从萨伊、斯密,或者李嘉图、马克思,从他们的著作里找利息理论也是很难,即使有,也是在第二十几章、三十几章里才写到。这是因为,如果工资是生存工资,工人不可能储蓄,那么调动工人储蓄也就没有必要,那么资本市场和利息在经济学家看来也都成为多余的东西了,当然也就不需要了,我当时看到这个问题,就一下卡住了。我1987年在学校开了一门课,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经济学》,开了一个学期,就发觉问题太多,开不下去。当然今天国内已经有好多这方面的教科书了。
后来我的研究表明这几个派别在研究时都有一个特殊的假设,而我本人现在做出了另外一个假设,就是中国农业只存在一个阶级,这个阶级就是农民。这个阶级的特征就是他们既占有土地,是土地的所有者,同时又是土地的利用者。所以从这个一阶级模型出发,我们可以找出它的两个特点。一个特点是:农民要进入生产过程,不需要进入劳动市场,也就是说,劳动的供求机制在农业上不再发生作用了,农民愿意种地,他就去种地,并不需要某个人批准他,也不需要和某个人去谈判。所以,农业劳动市场或农业土地市场不存在。第二个特点与第一个特点有关的,农业不再存在地租。当然必须声明的是,我们这里所设想的是个完全新古典的市场经济模式,在这个模式中,不存在政府,也不存在其它的不完全竞争的现象,都把它排除掉。所以我们也把中国农业的集体所有制想象为一种理想的集体所有制,这个集体完全会按照组成集体的那些成员的利益去活动。集体组织的领导们并没有什么个人的利益。从这种理想的状态出发,我们就可以把集体对农民的那些提留设想为集体对农民提供公共产品所需要支付的成本。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我们并不是把它看成地租。现在中国经济尽管跟这个理想相去万里。但是我们确实很难把目前现实中出现的农民的提留看成是地租。这样,我们就可以设想,第一,农民不需要交地租,第二,他不需要经过劳动市场和土地市场,这时,土地产品就属于农民自己所有。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显然可以设想,农民的工资,平均工资就等于土地总产品除以农民人数。当然,这里面存在许多加总的技术问题、理论问题,我们都先把它排除掉。
所以,农业的工资就由农民的平均产品决定,就是由农民的平均劳动生产率决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假定中国的农业平均劳动生产率已经超过了养活中国农民所需要的技术水平,也就是说,中国的农业能多少生产出一些剩余,那么,这些剩余就会成为农民工资的一部分,而这个部分显然是高于农民生存水平的。也就是说,我们可以假设,中国的农民不但可以生产出维持生存所需要的土地产品,而且能够生产出更多的土地产品。他们的工资就超出他们的维生水平。所以从这点出发,我们就可以看到,不管是刘易斯的还是过去所讲的那些维生水平工资,对中国农业可能很难适用。另一方面,我们可能设想,中国的农业实行地主所有制,这个所有制实现的必要前提之一,是农民要能够生产出剩余来,使得地主能够做为地租去占有它。所以农民现在得到的超出生存水平的部分,我们当然会把它设想为本来应交给地主的地租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讲,农民的平均产品目前在中国开始超出了农民的生存水平。另一方面,我们知道,农业如果有什么技术变化或新的生产率提高,那么由于农民的工资等于他们的平均产品,所以只要他们的生产率提高,他们的工资就会提高。所以,一个水平的工资曲线在中国农业就不再可能出现。这时,我们可能会出现一个上升的工资曲线,如果把工资曲线的出发点当作生存水平点的话,工资曲线就是上升的。如果认为工资曲线是随时间上升的,就可以这样理解。在图中,假设MR为边际劳动生产率曲线,这条线我们可以不把它作为农业劳动需求线,而把它想象为工业劳动需求线,而且设想工业所取得的劳动全部是由农业过去的。那么显然工业是一个资本主义部门,它需要的是从边际劳动生产率出发考虑问题,所以它决定的劳动供给是劳动边际生产率等于工资这一点,假设这一点上劳动需求是D[,1],显然在这一点上劳动工资就是劳动成本,这一点上的工资将高于生存水平。
工业部门要获得劳动力,只能从农业部门取得。但农业部门如果减少了一个劳动力,那么显然,农业部门剩余的农民的平均劳动生产率就会提高,比如他的土地等等都不减少。我们知道,剩余劳动的定义就是劳动的边际生产率等于0或者很低,至少它低于我们所假定的这个工资水平。所以一个剩余劳动离开,那么剩下的人尽管总产量也会减少,但由于走的是剩余劳动,总产量减少得不多,剩余劳动的边际产量本来就很小,所以剩下的农民所得到的平均产量会增加。对于农民来说,他所设想的工资至少是这样,就是我到了工业,我从工业拿到的工资,至少不低于我离开农业后,我的农民朋友所能拿到的工资。如果低于这一点,他就不会去工作,他就会留在农业。
在刘易斯理论里面,或者在他们过去所谈论的理论里面,即使农民离开农业,由于农业中有大量剩余劳动,由于农业的工资是跟地主谈判决定的,只要剩余劳动还存在,工资不可能上升。但我们这里,由于没有地主,所以他离开了,剩下的农业总产量尽管有少许减少,但是农业平均产量会上升。所以剩下的农民的工资会上升,那么对于他来说,他所需要的工业工资就会大于农业工资。由于我们假设工业工资和农业工资必须是安全相同的,所以就会有工业工资和农业工资的上升趋势。我引用了美国人马格林举的一个例子,有四个弟兄,他们从祖上得到的地平分了,四个人种四块地,每个人收入都一样,这时有某个企业来招工,这4个兄弟由于自己拥有土地,他们的收入显然超过生存水平,打个比方,假设他们每个人收入是80块钱,生存收入水平只要60块钱,显然,企业用60块钱的工资招工,是没有人去的。如果企业给80块钱,这时也不会有人去。因为有一个人走了剩下的土地由三个人种,每个人的土地就多了,所以每个人的产量,生产率就会多了,这块土地给三个人种,可能每个人收入会有90元钱。这里假设4个人都考虑自己的利益,如果每个人都考虑全家的利益,就会说我去吧,我收入少一些,全家收入会多一些,但我们假设每个人都考虑自己的利益,每个人都不愿意去,因为我去了只拿80块钱,可是家里留下的弟兄都拿90块,就都不愿意去。那么对于工业来说,它就只好把工资提高到90块,这样每个弟兄都可能愿意去。因为任何一个人走了之后,剩下的人也是拿90块钱。所以,只要存在土地的单一阶级结构,工资就可能上涨。但马格林是从另一个角度,是从新古典的角度来想农民的想法,并不是从我们想的这个角度来举的这个例子。
但举这个例子,是说明这个知识在西方经济学中早就有人谈到了。所以今天我们回头看看西方经济学,会发现我说的东西有很多人已经从不同角度说过,也就是他们都承认在农业只存在一个阶级的情况下,就是土地为耕种者所有的情况下,农业工资是可能上升的。我所要讲的就是农业工资是可能上升的。而从一阶级模型出发,我们就知道只要工资可能上升,工资里面就可能有储蓄。因为工资一旦上升,如果再来假定没有储蓄,就必须用经济学以外的东西来假定。如果我们用经济学的概念来解释,就要说明工人有储蓄,农民有储蓄。这样,我们就来说明储蓄的现象,储蓄的可能性。储蓄的多少今天就不讨论了。
从这个角度来看,我对当初研究中国经济的一些问题就有了解释的可能性。一阶级式模型在西方经济学中可以见到各种各样的解释,我们可以见到西方经济学,尤其是发展经济学的著作中,在讲到刘易斯的这条线时,也谈到如果存在小农经济,即使他们的工资上升,许多人认为工资上升,他们也不会储蓄,一个重要理由是,一旦小农经济出现了,由于他过去生活非常贫穷,他会把最初产量的提高用于生活上,用于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从这个意义上讲,人们认为土地改革尽管对社会平等,对消除社会贫穷有一定的好处,但对于经济发展是没有好处的,如果考虑到经济发展的机制,如果考虑到资本的积累。到了这里,他们就不再往下探讨,我不知道这里是不是有关于文化的一些因素。南美的一些工人、普通劳动者会把得到的东西全部消费掉,但在中国是另外一种情况,可是现在我们不来讨论文化现象,他们不再探讨下去,可能是不了解中国的文化的原因。但我刚才探讨的这个模型,许多都已走到了这一步。
一阶级模型在中国长期存在的可能性
由于我研究的是中国经济长期发展的趋势,如果这个一阶级模型在中国不可能长期存在,那么我们讨论它也没有什么意义。
我们都在讨论农业土地集体所有制如何进一步改革。目前的土地所有制我仍然把它称为一阶级的模式。如果我们中国的改革取消了市场经济,那么我们现在所谈的一阶级模型工资决定也就不会生效。现在我们所谈的是整个一套机制,这个机制就建立在劳动力自由流动上,农民和工人自由流动上,在计划经济下,这种自由流动也是不可能的。所以如果实行计划机制,那么我谈的中国经济发展机制和一阶级社会结构也就失去了意义。我谈的这些东西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中国不再实行取消市场机制的计划经济。
第二个问题,我们可以设想中国改革可能实行另外一种制度,就是地主所有制。在中国农村,可能还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那么我们的经济也可能出现刘易斯的情况,工资的上涨趋势,一阶级模型可能就不再存在。但中国经济出现地主所有制的可能性是比较小的。第一个理由是,中国近两千年来农业情况,更像自耕农制度,而不像地主制度,跟欧洲相比,自耕农制度在中国有着更悠久、更传统、更深刻的土壤。如果我们试图恢复1949年以前的制度,也不太可能。因为1949年以后,到了台湾的那个政府也和大陆一样,搞了土地改革,在台湾也实现了一阶级结构。所以有个朋友说,这个理论对台湾更适合。因为台湾更像市场经济,也像一阶级结构。当然,对台湾,经济学家一直也没有找出一个比较合适的解释。许多经济学者把它看成一个例外,海外许多人都把它看作美元的产物。
另外,如果我们考虑五十年代初对土地剥夺是一种不合适行为,而对这些人进行重新补偿或者恢复他们的私有权,给他们土地,可能性也非常小,东欧大多数是给予经济补偿,而不是直接给予他们土地。在中国,由于几十年来农村自然景貌的变化,使得土地重新再给原来的所有者很难实现。所以,即使我们承认私有权的合理性和五十年代初改革的错误,可能也更多的是金钱的补偿而不是土地的补偿。所以,恢复地主所有制可能性是比较小的。台湾五十年代的一本书里也说,如果反攻大陆,也不应该再把土地收回还给地主,这样会丧失大陆民心,好像是为了地主来反攻大陆的。他们认为当初搞还乡团就是一个失策。所以,他们认为,就是重新回到大陆,也继续承认大陆现有的土地制度。后来连他们自己也改变了农村的阶级结构。在关于中国土地革命所有制改革的讨论中,似乎也没有提出在中国实行地主所有制的方案。我个人认为,在中国实行两阶级农业结构可能性比较小一阶级模型在中国存在下去的可能性比较大。
还有一种设想是在中国实行国家土地所有制,所有土地属于国家,国家再通过某一种方式让农民耕种,这样会不会造成刘易斯的这种水平工资曲线?可能性也不大。因为国家取得土地所有制后,除非通过土地市场向农民转移土地,让农民耕种,这实际上已经出现了农业劳动市场,没有劳动能力的人或者劳动边际生产率达不到一定水准的人就得不到土地。但国家掌握土地所有制的一个缺陷是,国家可能必须保证得不到土地的那些人的生活水平。可是我们知道,最低生活水平就是生存水平了。如果从经济结构角度出发,从恢复刘易斯模型的角度出发,国家实行国有土地所有制的目的,就是把工资压到生存水准上,实行水平工资曲线,可是它又要保证那些没有土地的人也要取得生存水平,这两者之间是矛盾的。如果我们想保证那些没有土地的劳动力也达到生存水平,那么取得土地的农民的收入就必然高于生存水平。所以,即使国家取得土地,而且用市场经济的方式把土地分配下去,也不可能把农民的工资压低到生存水平并且保持不变。所以,实行国家土地所有制,并不能改变工资上升的模式。
另外,中国农业实行自耕农制度,可能比目前的集体所有制更适合我所假设的一阶级结构。直接的一阶级结构,就是每个农民占有自己的土地,每个农民不需要经过土地市场,不需要经过劳动力市场,就能和土地相结合,进入生产过程,就没有任何人来审查他的劳动力是不是有资格进入生产过程,他也不需要为使用土地而交纳地租。在这两个特征下,他所取得的工资仍然是高于生存水平的工资,同时,他的工资可能随着生产力的提高而提高。
另外一种观点是,在完全竞争的自耕农经济里,如果最初每个人只有一小块土地,竞争的积聚可能会造成土地的兼并,土地的集中,最后就造成了两阶级结构,一部分人占有土地,一部分人被迫去租种土地。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劳动市场也就形成,耕种土地也就必须交纳地租。这样就会出现刘易斯所说的两阶级模式,刘易斯所说的工资曲线也会出现。这种情况应该说是完全可能的,而且从这个角度看,自耕农制度可能是一种不稳定制度。但是,第一,我们可以设想,如果中国实行自耕农制度,可能很快就会出现租佃制度,但是只要租佃制度还没有占到基本的地位,或者说还没有占到压倒地位的优势,这时我们所讲的工资上升趋势虽然在租佃制度下会受到削弱,但要把它抵消掉,还需要租佃制度有个很大发展,发展到主导的地位,而这是需要一段时间的。所以,如果我们设想中国的自耕农制度向租佃制度转化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间,或者这段时间比我们消除剩余劳动所需要的时间还长,我们就可以把自耕制度向租佃制度的转化抽象掉,假设自耕农制度在一定时间内还是相当稳定的,在这段时间内,工资上升曲线还会继续发生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讲,即使中国农村实行的土地集体所有制会有所改变,但中国只要保持着市场经济,只要中国农村的结构保持一阶级的类型,那么这个上升的工资曲给就会存在,那么我所讲的经济发展机制也就会存在着。尽管它在某种程度上会被削弱,但它会存在。
中国经济长期发展的一种可能模型
由于我们把经济发展过程看作一个消除剩余劳动的过程,因为剩余劳动一消失,这个经济就必须使用新古典的理论来解释。不管我们的经济水平多么低,要想创造一套新的理论来解释它,似乎就不再有必要,因为新古典理论完全可以来解释。这也就是说,在有剩余劳动的情况下,我们很难应用新古典理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能才需要一种新的模式。
剩余劳动有各种各样的说法,《经济研究》第4期登了一篇关于剩余劳动衡量问题的文章。我们现在不具体谈数字,谈现实问题,我们只是假定中国还存在着大量的剩余劳动,而为了消除这些剩余劳动所需要做出的努力可给中国经济打下深刻的烙印,所以我们只是从消除剩余劳动这个角度来考察剩余劳动。
工资有个上升趋势,上升趋势的一个条件是随着生产率的提高而上升。但对于中国农业来看,如果我们假定土地不会扩大,同时假定农业技术不会由于经济内部的原因而提高,也就是说农业劳动生产率不会提高,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农业工资也不会上升,所以农业工资上升的唯一一个可能性,在于农业剩余劳动退出农业。从边际的概念来说,只要一个农民退出农业,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就可能有微小的上升,那么农业的工资就可能有微小的上升。如果没有任何剩余劳动退出农业,而农民本身人口还会由于城市人口退回农业而增加,那么农业剩余劳动就会增加,这样农业工资反而会下降,我们就反而会碰到农业工资下降的趋势。这里,刚才我们已经假定人口不变,所以中国农业工资要提高,唯一可能就是剩余劳动退出农业。而在中国经济发展中,已经出现了一个现代部门,这个现代部门,从长期发展的角度看,它对劳动的需求基本上只能从农业得到满足,就是说,它的发展要从农业取得劳动力资源。从这个意义讲,中国经济发展的工业部门和农业部门,都要求农业劳动力的转移,所以它都会促成农业工资的上升。
农业劳动力转移有许多方式,我是从价格机制的角度来讨论这个问题,实际上就是工资作用。所以刚才谈的工资问题也就是劳动力转移问题。当然我们是假定(中国经济)是个完善的新古典经济,所以这两个部门中(工业和农业)劳动存在着完全的流动性,没有任何其它流动的障碍,他们所追求的只是更高的工资,在这种情况下他来流动,哪儿工资高他流到哪儿。但是在一个竞争的状态下,工业工资和农业工资必然是相同的。从而使劳动力在这两个部门达到一定的配置,这里我们也设想这是一个充分就业的经济,在这个经济中,如果不能在工业就业,他就在农业就业,也就是说,所有剩余劳动都保持在农业里面,并且通过在农业里占有一份土地维持自己的生存或者取得比生存水平还要高的收入。
所以,中国经济发展的机制,可以用这样一个简单的方式说出,也就是说,中国的经济发展过程或资本积累过程就是一个工资上升的过程,是一个吸收剩余劳动力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现代部门扩张和农业部门转变的过程,农业劳动生产力转移的过程。在这整个过程中,工资机制起着支配过程的作用。只要工资上升,工业就必然会要求劳动边际生产率上升,因为它要求工资等于劳动边际生产率。这时,它就必然需要技术进步,因为工人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就可以做为技术进步的表现。
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是通过工业向农业要求劳动力,如果把乡镇工业都算成工业的话,它是农民自己办工业。工业假定为资本主义部门,它追求最大利润,所以它才根据工资等于劳动边际生产率来决定对工人的取舍,然后我们才引出这一套工资规律。
模型的若干重要问题
由工资我们就讲到资本,因为在中国,由于工资的上升趋势,中国的经济发展就会表现为技术进步的趋势、过程。如果我们假定中国人口在增长,那么资本积累就是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因为随着技术进步,同样资本吸收的剩余劳动会越来越少。为了吸引一定的剩余劳动力,需要的资本就越来越多,中国工资上升的趋势又减少了利润,而利润在过去的经济学里面,都被看成积累的唯一源泉。所以,过去谈资本积累,在我们脑子里映现的大部分是利润的资本化过程。而工资上升趋势无疑会危及这个利润资本化过程,因为它减少了利润,利润资本化过程就会减缓,同时技术进步等内部因素也会减弱。在这种情况下,中国资本积累成了一个重要问题,但是,我们由于工资上升,有了储蓄,资本积累过程就不再只是一个利益资本化的过程,而变成了利润和工资收入两者资本化的过程。所以,中国的资本市场就有了必要性。
我过去一直想刘易斯等人为什么不搞出一个资本市场来,后来我发现在他们那里,只有利润才能储蓄,只有利润所有者才是储蓄者,而利润所有者同时又是投资者,所以投资者和储蓄者实际上是一个人,那么尽管你可以把他想象成两个人,也没有必要设想出一套市场机制来。第二点,在他们那里,许多经济学家都假设利润是全部储蓄,工资只能全部消费,那么既然我们知道了收入分配过程,我们显然就知道了资本积累过程。因为我们知道收入怎样分配成工资和利润,我们就知道社会资源怎么分配成消费和储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来单独研究资本积累过程,似乎就没有必要。所以过去的那些学者尽管谈资本积累,但是重点是放在收入分配上。
可是现在一旦工人有了储蓄,过去的这一套公式就不能再承认下去。现在我们碰到的是另外一个问题,现在我们已经知道收入分配如何决定了,工资如何决定,利润如何决定,但是我们还不知道消费和储蓄怎么决定。因为工资中显然有一部分会拿来储蓄。所以我们必须找出另外一个概念,找出一个市场来决定储蓄和投资,或者说,我们需要找出一个资本积累的过程来。这就可以用来说明中国存在资本市场的理论上的必然性,这就说明资本市场会成为中国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部门。通过资本市场,中国就可以调动起比利润更多的储蓄,如果我们假定利润全部储蓄的话。
我们在谈到发展理论或古典学派时,他们在讲到一个资本家为什么会储蓄时,尽管有许多观点,但归结起来,不外乎一个是“动物血气”,就是他凭这个“血气”想投资,另外一个就是竞争的外在压力和追求利润的内在压力促使他们去投资,用经济的办法解释的并不多。到了70年代之后,搞金融自由化和金融深化提出用经济的办法,用资本市场的办法来解释资本积累。但如果我们深究一下,就会发现他们的理论基础是建立在另外一个条件下,他认为每个资本家或每个企业家可能有储蓄,但他的储蓄可能不够他投资所用,因为投资往往需要一个最低额。不够他投资所用时如果他不储蓄,自己投资初期又没有资本市场,他的这笔钱囤积在这儿,就不起作用了,或者被消费掉了。从这个角度讲,他们认为这是不好的,应该发展出资本市场,把这些暂时不能投资的小储蓄集中起来进行投资,让另外一些人投资。如果我们读过麦金农的一些著作,我们就会发现他的起点是工资消费、利润储蓄这个模式。在中国,这样的模式不太可能存在,在中国更可能存在的模式是利润也储蓄,工资也储蓄。从这个角度,我们再来引出资本市场,引出利息率等等。
资本市场出现,不但影响到现代部门,影响到工业工人和企业家的储蓄,显然也会影响到农民的储蓄行为或投资行为。而且在中国,农民是个特殊的集团,他们既储蓄,又投资。所以如果他们在工业部门投资,我们就可以设想他们是在现代部门投资,即使乡镇工业,我们也设想它是现代部门。然后,他们在现代部门的就业,我们就可以把它看作劳动力已经转移过去了。所以他们的投资和储蓄就会自动地造成这样的转移。另外,我们还可以设想,如果没有国家干扰,他们还会投资于农业,它们会更多地在农业方面投资,从而增加产量,他们的目的也是要获得最大利润。在这种情况下,产量提高,就可能造成价格下降,就会造成他们收入的减少,他们又会减少在农业上的投资。所以用农业投资来调整农产品价格。另外,他们在农业上的投资也会造成这么一个基本的可能性,农业剩余劳动在离开农业时,尽管农业总产量会减少,农民平均产量增加,由于人口不变,总产量减少,就意味着整个社会人均农产量的减少。这一点当然很难为理论所接受。这时我们就考虑到农民的投资,农民在农业的投资就可能使产量继续增加,才可能使农业剩余劳动转移出来,因为社会对农产品的需求显然是在提高的,或者至少保持在原有的水平上。所以,农民的储蓄投资或农民的积累就可能成为中国整个积累中的显著现象。这样,经由资本市场,通过利润收入者和工资收入者的储蓄和投资,中国的经济发展就可能成为一个不断积累,不断扩大生产和现代部门就业,吸收剩余劳动力,提高工资和利润,从而扩大工资和利润中的储蓄,从而继续扩大生产,继续吸收剩余劳动力这样一个循环往复,不断向上的过程,而最终就实现把所有劳动力都吸收完毕的经济发展的梯队。
最后,谈社会公平。有个库兹涅兹倒U曲线,他表明在经济发展初期,社会分配是比较公平的;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社会分配就会走向不公平;到经济发展完成之后,社会分配又会走向公平。当然对社会公平有不同的理解。我是这样理解的,如果在一个市场经济内,每个市场的参与者都能依靠自身的努力,满足自身的基本生活需求,同时又能随着经济发展,不断提高自己的收入水平或生活水平,这种情况就叫经济公平。这里主要是从绝对量的角度去理解,就是他的收入首先能满足自己的基本需求,第二,他通过劳动可以随着经济发展不断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准。而他本身的生活水准同别人的生活水准的差距是在扩大还是在缩小,不在考虑之列。这是从一个绝对量的角度来考虑。
过去,按马克思和刘易斯的理论,这样的社会公平是不可能实现的。尽管我们也设想他们的经济是充分就业经济,所以他们实现了我刚才定义的第一个条件,就是每个劳动者依靠自身的劳动,可以满足自己的基本需求,或者说是维生水平;但对于我说的第二个条件,就是能随着经济发展不断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准,在他们的模型里都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他们的工资总是一个水平线。不管经济如何发展,经济发展的好处都给利润所有者取得,而劳动者本身不可能取得这些好处,所以他们始终只能维持自己的生活水准。问题就是,如果我们设想纯粹的市场经济竞争模型,我们是否可能避免刘易斯理论或马克思理论所讲的这样一种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不公平现象”。在中国,他们的那种意义的不公平现象可能能够避免,或者说,我所定义的这种公平,不但能依靠劳动满足自己的维生水平,同时能随着经济发展不断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准,这是可能达到的,也就是说,他的工资是个上升的趋势。所以,经济只要一发展就会需要剩余劳动力,工业部门、现代部门就要吸收剩余劳动力,只要一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农业工资就可能上升,工业工资也就会上升。那么经济发展的过程就是一个工资上升的过程,就是一个劳动力不断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准的过程。这样,中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也将是一个比较公平的过程。
另外一个问题,是中国劳动者怎样利用他们的劳动收入来进行储蓄。也就是他们能进行积累,加入资本积累过程,也就是说,他们能够成为社会资本的所有者之一。所以能成为社会资本积累的积极参与者。因此他们能得到社会资本的收入,他们的收入很快能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工资收入,一部分是财产收入,他们的财产收入也会随经济的发展而提高。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的经济发展也许不会是一个给社会和公众造成巨大痛苦的不公平过程,也许可能成为一个相对比较公平的过程。这是经济公平的问题。
我所提出来的,只是一个趋势,这个趋势是绝对不可能完美地表现出来的。它能在多大程度上表现出来,是一个现实性很强的问题,这里面有许多阻碍和削弱它的趋势。比如说,一个农民可能把他的女儿送乡镇企业干活,拿的工资非常低,可能还不如她在农业拿的工资高。但是为什么还要让她去呢?就是因为如果她在家,土地也不会多什么产量,而她走了之后,土地也不会少什么产量,而她到乡镇企业去工作,还能拿到乡镇的工资收入,所以全家的总收入是增加的。所以,这个女儿转移到乡镇企业,或者说转移到现代部门,她的工资并没有起到一个上升的推动力,相反,她可能还起到一个拉下的推动力。因为这个家庭如果有四个劳动力,现在的平均收入反而降低了,因为这个女儿到乡镇企业拿的工资非常低,低于原来在农业取得的平均工资。这一点在农村可以大量见到,这就会成为阻碍或削弱,或者在这一现象非常广泛而严重的情况下,它会起到很大的作用。当然,还有其它很多阻碍或削弱这趋势的力量,而且这种力量我们还只是设想在完全竞争的情况下它能发挥作用,如果再考虑到不完全竞争,再考虑到社会、国家的干预,再考虑到我们国家目前的经济体制,那么这里面的问题就更多。
我们还可能存在着反面的趋势,这里我还没有设想出来,通过其它假设,其他朋友可能还会提出其它趋势。
我只是在农业工资上升方面做了一个数学模型,但其它东西,可能都需要严格论证,都需要数学模型。而一旦到了数学模型,可能就需要更多的假设,而且有更多的局限性,这都是需要进一步研究的。
我这篇文章是提出这么一个观点,如果中国不改变农业的社会结构,那么中国改革完成之后,可能实现的模式或机制是否就是我提出的这个模式,这个机制,是否中国改革完成之后,还可能实现另外一种经济发展机制或另外一种经济模式?这牵涉到我们个人对改革的评价。还望大家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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