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养鸡产业一体化经营的比较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产业论文,国际论文,一体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80年代中期,我国山东等一些地区率先推行农业产业一体化以后,引起了全国上下的关注,农业产业一体化也逐渐在全国各地被采用、推广和普及。然而在农业产业一体化的应用和理论研究方面仍然有一些问题尚未得到解决。本文拟通过对美国、日本、韩国和泰国养鸡产业一体化经营的比较研究,来讨论:①什么是农业产业一体化;②在产业一体化中龙头企业和农户之间存在什么样的关系;③产业一体化存在的客观条件;④美、日、韩、泰四国养鸡业产业一体化的特征。本文之所以使用产业一体化经营一词,是为了表明本研究从微观的角度,即从企业经营组织论出发研究产业一体化,同宏观方面的研究相区别。
微观产业一体化在英语中称为“Integration”, 日语的同意词是“统合”。该词的原义是把二者融合为一体。在各国的农业部门,产业一体化一般都率先在养鸡产业中被采纳。原因很简单,因为同种植业或者其他的养殖业相比,规模化养鸡同土地的联系更加疏松,而对市场的依赖性更强。因此,研究养鸡业的产业一体化的经营方式,有助于我国农业产业一体化理论和应用研究进一步深化和发展。
一、产业一体化经营的内涵
本世纪50年代初期,产业一体化经营方式已经在美国养鸡产业中被广泛采用,以后逐渐普及到许多其它国家。这种经营方式能够存在延续到今天,必然有它的合理性。在市场经济中,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使得人类的总生产能力相对地超过市场总需求,商品市场也由卖方市场转化为买方市场。由于卖方的激烈竞争和买方市场(包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需求变幻莫测,市场交易费用不断增加,减少了厂商的利润收入。这些市场交易费用包括:由于没有掌握确切的市场信息而造成的产品滞销的损失;获得确切的市场信息的费用;签订销售合同的费用以及广告费用等各种非生产性支出。厂商为了避免和减少这些非生产性损失,采用的措施是通过增添设备,在企业内部生产企业所使用的生产资料,取代从市场上购买,或者企业使用自己生产的生产资料生产下阶段的产品。另一种措施是,厂商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让协作对方按规定的价格、数量和时间购买或提供产品。这两种方式都属于垂直的一体化经营方式。厂商向其生产资料的方向发展,称为后向性的产业一体化,相反方向的即称为前向性的产业一体化。此外,还有横向的和循环的两种一体化经营形式。简而言之,产业一体化经营的内涵是,厂商通过其企业内部或者企业之间的有计划性的生产来取代变化无常的市场交易经营方式。
二、养鸡产业一体化经营中龙头企业同农户的关系
养鸡产业一体化经营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在同养鸡相关联的部门中,包括饲料、孵化、生产、加工、流通和零售,厂商同时掌握连续的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的生产、流通和销售。另一种形式是厂商同农户签订生产契约。较为普遍的做法是,厂商把雏鸡、饲料借贷给养鸡农户,然后收回肉鸡或鸡蛋。后一种即是我国目前普及的一体化经营方式。在后一种一体化经营方式中,我们认为,龙头企业(厂商)和农户处于对立和统一的关系之中。譬如根据鸡的生理特性,需要没有间断地得到精心管理,同雇佣三班工人在24小时轮流看管鸡场相比较,把鸡场承包给农户更加节省管理费用和工资支出。然而对于农户来说,饲养肉鸡的投资大,饲养周期短,容易受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有相当大的风险。如果采用同龙头企业的契约生产方式就有可能避免由市场需求变化所造成的风险。与此同时,农户还可以从龙头企业处借贷到流动资本或生产资料,有利于扩大生产规模和改善生产条件。龙头企业发展、扩大给农户带来更多的生产机会,而农户可以得到社会平均或以上的利益,可以安心和龙头企业合作。在这些方面龙头企业和农户的利益是一致的。然而,龙头企业从经营的角度出发,采用养鸡产业一体化的最终目标是达到企业利润最大化,即通过减少市场交易费用、企业内部管理费用、劳动力支出费用和扩大设备的利用效率来增加企业利润。龙头企业为了利润最大化,尽可能减少对农户的支付,而农户也尽力争取自身的利益,在这些方面二者的利益是对立的。农户在一体化中获利的多少,取决于他们同龙头企业的交涉力量。这一方面受市场供求的影响,另一方面必须看农户对龙头企业的依赖程度。
在养鸡产业一体化中,农户和龙头企业结合的方式可以分为五种:①契约生产形式。龙头企业同鸡场或农户签订合同,他们只能购买龙头企业独家的雏鸡、饲料,然后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和重量以及价格向龙头企业交售产品。②资本融资形式。对于缺乏流动资金的农户,由龙头企业担保向银行贷款,或者龙头企业直接借款给养鸡场,然后鸡场通过向龙头企业出售鸡肉或鸡蛋的方式偿还贷款。③流动资本所有形式。龙头企业和农户共同出资养鸡,龙头企业提供雏鸡、饲料等流动资本,鸡场提供固定资产和管理劳动。④部分所有形式。农户除了提供土地以外,其它的生产资料全部由龙头企业负责。⑤完全所有形式。土地、固定资产和流动资本全部属于龙头企业所有,农户仅仅只是管理鸡群。随着农户和龙头企业结合的方式从①向⑤推移,农户在养鸡生产中的管理意志、决定权力逐渐削弱,同龙头企业的交涉力量也逐步下降。
三、养鸡产业一体化成立的客观条件
由于养鸡产业有其生产和管理技术的特殊性,如果龙头企业想要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目标,必需具备一定的内部和外部条件。也即是说,并不是在任何条件下产业一体化经营都可以取得预想的结果。养鸡产业一体化成立的内部和外部的必要条件可以概括成以下七点:
(1)相关企业和部门在空间上的统一性。饲料加工、 雏鸡孵化场、养鸡和产品加工部门必须在交通便利的、一定的范围内集中。
(2)相关企业和部门在管理上的统一性。饲料加工、 雏鸡孵化场、养鸡和产品加工部门的生产由龙头企业统一计划、指挥、协调。
(3)内部和外部信息收集和管理的统一性。一体化内部各企业、 部门以及外部市场的信息能够得到准确、迅速地集中、分析和使用,特别是计算机联网。
(4)劳动生产效率的提高。 随着养鸡设备的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和管理技术的进步,每个工人管理鸡的羽数和企业的总饲养数量必须达到一定的规模。
(5)养鸡场的日常工作和临时工作分工。 在养鸡场中必须把补饲、给水和收蛋等日常工作和预防接种、设备检修、进雏出雏等10~20天需要一次的临时性工作分离开,从而使从事后一种工作的人员在一体化经营体内部的10~20个鸡场中循环工作。
(6)技术工作和普通工作分离。 在整个一体化经营中只采用极少数的技术人员,指导全企业技术工作。
(7)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在一体化内部,各企业、 部门以及参加的农户之间形成共同、长期利益概念,同时也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四、美国养鸡产业一体化经营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经济繁荣给鸡蛋和鸡肉创造了巨大的市场,同时也促进养鸡产业朝现代化的方向发展。养鸡技术的进步,特别是笼养和配合饲料的发明、普及,在提高养鸡场生产能力的同时,饲养每一羽鸡的固定资本的投资迅速增加。由于消费概念的改变,美国人均鸡蛋的消费量逐渐减少,在养鸡产业中造成很大的压力,竞争更趋激烈。鸡场的平均饲养羽数从1946年的2209羽增加到1967年的36999羽。70 年代后期养鸡经营规模的大型化、寡占化的倾向更趋严重,1982年51家饲养规模在100万羽鸡场的养鸡总数占全美国的57%。80年代初美国排行前4位鸡场的饲养规模是400万羽,1985年增加到500万羽以上,到90 年代它们的规模都超过1000 万羽。 养鸡产业中采用一体化经营的比率从60年代的17.4%,增加到70年代的35.4%,80年代的48.0%。进入90年代超过了50%,其中在养鸡规模100万羽以上的60个养鸡场中, 采用一体化经营的比率是70%。
到50年代初期,美国养鸡产业一体化经营已经非常普及,起因是养鸡的经济效益同饲养规模、产品加工、流通和零售业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当时一体化经营的主要形式有内部组织型、契约生产型和共同销售型三种。内部组织型是大规模的养鸡场建立自己的饲料加工厂、鸡蛋和肉鸡加工厂、雏鸡的孵化场。契约生产型是以饲料产业为龙头,在掌握加工、孵化部门以后,通过契约生产的形式让农户为其养鸡。共同销售型是龙头企业担任加工、包装、流通和销售等生产的下游部门工作,养鸡场仅从事鸡蛋和肉鸡的生产。龙头企业在产业一体化经营内部的统制力量从①式到③式逐渐减弱。进入80年代以后,美国的养鸡产业进入垄断阶段。在采用契约生产型和共同销售型一体化经营数量减少的同时,契约养鸡农户也大量破产。大规模的养鸡场为了降低饲料成本,进一步把一体化从饲料加工扩展到种植农场。在零售业方面为了避免零售商(如超级市场)分享利润,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连锁商店。90年代,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美国的养鸡业产业一体化经营为了使用国外的廉价劳动力,向国外投资和争取世界市场,成为跨国的产业一体化。
五、日本养鸡产业一体化经营
日本的养鸡产业直至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才开始采用一体化经营方式。日本的养鸡产业一体化可以分为商社和农协两个系列。虽然日本进口粮食的关税非常高,但是饲料由保税工厂进口是免税的,有丰厚的利润。日本的商社由于其复杂的背景,插手饲料的进口业有很长的历史,如三井物产从30年代中期就建立保税工厂,进口饲料、生产配合饲料。60年代随着日本经济的迅速发展,鸡肉和鸡蛋的需求急剧增加,饲料行业内部的竞争日趋激烈。部分商社为了促销饲料,建立种鸡场(和美国、英国、法国合资)、孵化场、肉鸡处理加工厂、鸡蛋的分等和包装工厂和超级市场。甚至有的商社还把他们的生产同系统内部的饭店、旅馆对鸡肉、鸡蛋的需求联系在一起。另一种商社型的一体化经营是从零售业发起的。这些商社掌握大规模的超级市场和食品加工厂,为了确保鸡肉和鸡蛋的货源,他们建立孵化场、饲料加工厂。商社一般都有自己的大规模的养鸡场。日本以商社为代表的龙头企业同养鸡农户的结合方式是,农户提供固定资本和劳动力,如土地、鸡舍以及管理劳动,龙头企业提供饲料、雏鸡。农户向龙头企业交售产品时,商社扣除饲料和雏鸡费。
日本的农业协同组合(简称农协)是以农民为主要成员,共同出资建立起来的农民自我服务性质的组织。它的组织系统包括地区、县和中央三级。业务包括信贷、购买、销售、生产指导和共济。目的是把分散的农民通过自己的组织团结起来,提高农民的交涉力量,同时通过集中起来购买生产资料和销售农产品,提高农民的收入。50年代中期,为了对抗商社的养鸡产业一体化,全国农协的购卖协会建立配合饲料工厂,其饲料的生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21%。销售联合会还在东京、横滨、名古屋、京都、大阪和福冈等六大城市建立全国鸡蛋的共同贩卖体系。进入60年代,农协开始涉足种鸡和雏鸡的孵化行业。全国农协贩卖协会和各主要养鸡的大县的农协都建立自己系统内的种鸡场。养鸡农户同农协的关系是,农户购买农协的雏鸡和饲料,再把肉鸡和鸡蛋出售给农协。农协除了在当地出售少量产品外,大部分加工后的成品都通过贩卖协会在全国范围内出售。此外,有的农协在肉鸡饲养中也采用契约生产的方式;有的农协出雏鸡、饲料,农户提供土地、鸡舍和劳动力,农协回收肉鸡时根据农户育肥的成绩支付费用。
日本养鸡产业一体化经营同美国相比有如下的特征:①美国的龙头企业是巨大的养鸡资本,而日本是农业部门以外的商业资本,商社对养鸡农户的一体化。②美国的饲料由国内生产,龙头企业为了降低成本直接伸手到种植农场;而在日本使用饲料中有70%以上依靠进口,饲料资本为了促销饲料而采用一体化经营。③同美国相比较,日本的养鸡农户受龙头企业的剥削更加严重。美国的龙头企业在向农户贷给雏鸡、饲料和收购肉鸡和鸡蛋是按预先签订的合同价格,不受市场价格变动的影响;而日本在同样的情况下,龙头企业按当时市场价格收购肉鸡和鸡蛋,除了支付饲料、雏鸡款外,还要扣除利息和手续费。
六、韩国养鸡产业一体化经营
韩国经济自1962年第一次实行经济开发计划到80年代末为止,得到高速发展。经济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向美国出口大量的工业产品。80年代中期深受国际贸易赤字烦恼的美国在要求韩国等国货币对美元升值的同时,强制要求加速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进程。韩国政府在美国的压力下,1993年开放新鲜及冷藏鸡肉、1995年开放冷冻鸡肉,并在1997年全面开放鸡肉的进口贸易。韩国政府为了提高该国养鸡产业的竞争能力,确保养鸡农户的收入,积极地扶植养鸡业的产业一体化。他们的方法是对龙头企业进行有选择的经济援助,并且在农户与龙头企业签订生产和贩卖合同上给予指导。
韩国的龙头企业种类较多,既有以孵化场或肉鸡、鸡蛋加工厂为核心的中小型龙头企业,也有以饲料加工、超级市场和食品加工业为核心的大型龙头企业。如韩一食品公司就拥有种鸡场、孵化场、饲料加工厂、零售商店和旅馆饭店。
韩国采用养鸡业产业一体化的特征是,龙头企业向契约农户提供饲料和雏鸡时的价格要低于市场价格,同时,龙头企业为了提高生产力,也对农户进行技术和经营方面的指导。然而,由于鸡肉和鸡蛋的生产价格往往同事先签订的契约合同价格不一致,在市场价格和契约价格偏离过大时,会造成混乱。如合同价格高于市场价格,龙头企业有可能毁约,直接从市场上购买;反之,农户也不向龙头企业交售产品。因此,有些研究者提出,在龙头企业和农户签订契约合同以及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政府机构有必要进行中介、指导和调整。政府对龙头企业的扶植是韩国养鸡产业一体化的主要特征。
七、泰国养鸡产业一体化经营
泰国的养鸡产业一体化经营集中在肉鸡部门。从60年代中期开始,泰国的鸡肉已经成为出口日本的主要产品。泰国的养鸡产业一体化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即华侨资本的一体化、泰国和日本资本合资的一体化以及华侨和日本资本合资的一体化。
华侨资本的一体化属于国际化的、多角型的综合一体化。它以饲料生产业为核心,把饲料原料生产、肉鸡生产、肉鸡处理、出口结合在一起。华侨资本通过代理商(一般也是华侨)把玉米的种子、肥料以及生活费用贷给种植农户,到了收割季节,农户用玉米清算这些费用。华侨资本拥有祖代种鸡场和父母代种鸡场,种鸡的饲养在直营的养鸡场中进行。商品鸡由直属孵化场孵化后,一半供契约生产使用,另一半通过市场出售。龙头企业同农户的契约生产有四种方式:①贷给农户雏鸡和饲料;②把所有的流动资本,包括生活费用都贷给农户;③农户仅提供土地,其它的包括养鸡设备都由龙头企业提供;④龙头企业把鸡舍都建设起来,农户仅仅是管理。在龙头企业的加工厂处理的肉鸡中契约生产的约占50%,其余的部分通过市场购买取得。因为这种方式可以避免由于肉鸡市场价格的起伏所造成的风险。泰国的肉鸡加工业都集中在万国市周围60公里以内,距离万国港只有1~2小时的路程。龙头企业在港口拥有巨大的冷库,以便随时出口。龙头企业把肉鸡处理场集中在万国市的另一个目的是,肉鸡出口的部位是带骨鸡腿和胸脯肉,其余部分和内脏可以在该市内销售。
泰国和日本资本合资的一体化是以肉鸡处理厂为起点、前向型的产业一体化,而华侨和日本资本合资的一体化却是后向型的。泰国和华侨资本同日本资本结合的目的是,泰国肉鸡的主要出口对象是日本,同日本的食品流通、零售业的结合可以密切地掌握日本市场需求的动向,减少风险。
泰国的养鸡产业一体化特征是:①以出口为主要目标,因此,他们的饲养和加工都集中在港口城市的周围;②龙头企业都从养鸡业外部,如饲料、加工处理、出口业向养鸡农户进行前向型或后向型的一体化;③龙头企业的加工处理部门,除了使用一体化内部的肉鸡外还从市场购入50%的肉鸡,表明泰国的养鸡产业一体化经营还没有割断同市场之间的联系,属于松散型的一体化;④龙头企业除了生产资料以外,还把生活资料都借贷给农户,表明农户对龙头企业的依赖性特别严重;⑤国外资本和华侨以及泰国资本的结合,垄断了鸡肉的出口业务。
八、结论和几点看法
本研究是从微观的角度,即从企业经营的角度讨论养鸡产业一体化的内涵。企业获取生产资料有两种途径:或者是通过市场购买,或者是在企业内部通过有计划的生产(包括契约生产)。在不完全竞争的市场内,由于信息的不完全,交易费用必然增加。厂商采用产业一体化经营的根本目的是减少交易费用和市场风险。
龙头企业为了保持生产资料的稳定、持续的来源、产品市场和降低生产成本,采用同农户契约生产的方式;而农户通过契约生产也可以获得相对稳定的需求市场。这无论是对龙头企业还是对农户,利益是一致的。但是在利润分配方面二者的利益是对立的。至于农户能够得到多大的利益回报,根据美国、日本、韩国和泰国经验,在市场经济体系下,取决于农户的交涉能力,即是说,农户对龙头企业的依赖程度越低,其交涉力量就越大。总而言之,农业产业一体化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它的发展和普及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诚然,政府的指导,以及通过制定法规来明确龙头企业和农户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必不可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