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期国有企业工会的角色转换与机制重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转型期论文,国有企业论文,工会论文,角色论文,机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7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18X(2014)02-0204-07 社会转型及国有企业改革背景下,国有企业工会职工权益维护者的角色逐渐凸显出来。在维护职工权益(简称“维权”)的实践中,国有企业工会面临诸多障碍与不足。本文基于对国有企业工会维权实践的研究,分析国有企业工会在现有制度环境下承担的角色、实际发挥的作用以及在与不同主体的互动中为维权所呈现的不同机制,进一步探讨社会转型期国有企业工会如何在各种障碍和困境中寻求前进之路。 一、国有企业工会的职责与其维权机制建构的必要性分析 切实维护职工权益是工会的天然职责。马克思指出:“大工业把一大批互不相识的人们聚集在一个地方。竞争使他们的利益分裂,但是维护工资这一对付老板的共同利益,使他们在一个共同的思想(反抗、组织同盟)下联合起来,因此,同盟总是具有双重目的:消灭工人之间的竞争,以便同心协力地同资本家竞争。”[1]韦伯夫妇(Sidney Webb and Beatrice Webb)认为:“工会者,乃工人一种继续存在之团体,为维持或改善其劳动生活状况而设者也。”[2]中国工会法则明确界定了工会的性质与职能,“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3]“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3]从定义上看,无论是国外的工会还是中国的工会,其存在的基础均为维护职工的权益。 但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中国工会囿于各种限制,在维权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与冲突。计划经济时期,国有企业工会并没有进入劳动关系之中,虽然法律规定了工会应该是劳动者的代表,但工会的实际状况还没有实现这一法律要求,工会仍然是行政化的组织。[4][5]在实践中,国有企业工会依附于国家,影响了工会利益代表性的发挥。[6]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和社会转型的加速推进,转型期工会的角色与功能变迁成为国内外学者关注的重要研究议题。经济体制改革以及劳动关系市场化转型迫切要求工会承担起维权的基本职能,要求工会在代表性、工作内容、活动方式、组织原则等方面都要转变,否则工会将要被市场经济所淘汰。[5]工会必须由计划经济时期行政化的工会运动向市场经济时代群众化的工会运动转变,将自己的立足点转移到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方面来,将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作为自己的基本职责。[4]郭保刚在对比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劳工政策之后,提出大陆的劳工政策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是如何疏导日益上升的劳工的不满情绪,避免大的社会动荡,需要通过工业民主的形式达到劳资和谐,通过工会与政府的集体对话达成社会统合主义的政策目标。[7]已有研究多将中国工会置于国际比较的视野之下,以西方的劳动关系理论、“法团主义”以及列宁的“古典二元论”为框架分析中国工会的“缺位”或“无能”,认为中国工会无法摆脱国家的控制而表现出较高的依附性和较低的自主性,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集体谈判后盾——罢工权,中国工会不能形成与资本对抗的力量、无法有效回应职工的诉求而丧失职工的认同与信任,中国工会在现行体制框架下显得消极而无奈,只有从根本上解决掣肘工会发展的体制问题,才能使中国工会释放出应有的生命力、回归其“利益代言人”的身份,而这一路径在中国遭遇了诸多无法逾越的制度障碍,使学界对中国工会的研究蒙上了悲观抑或激进的色彩。 但也有一些学者从实证经验出发,观察到中国工会渐增的利益代表性,认为工会在内外压力之下已悄悄地发生变化。洪大用认为,人文社会科学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文化、历史、社会紧密相连,在研究时不能简单套用西方的理论与模式,以避免忽视对一些现象的理论解释,使理论创新受到局限。[8]虽然中国工会目前处于与西方工业社会类似的市场化、契约化劳动关系之中,但由于中国独特的政治经济体制以及历史文化传统,对工会的研究与分析也应保持中国本土的理论自觉。在《社会变迁与环境问题——当代中国环境问题的社会学阐释》一书中,洪大用提出了从社会学角度分析中国环境问题的“社会转型范式”,用于分析环境问题产生的社会根源,探讨社会转型进程之中给环境保护带来的机会和条件。[9]以此范式来审视国有企业工会,我们会发现,工会目前呈现的问题既有深刻的历史根源,更与中国社会的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双重转轨密切相关。社会转型既为中国工会带来了诸多问题与挑战,同时也创造了难得的机遇和空间。而本研究基于对国有企业工会深入具体的考察,发现当前国有企业工会的实践既体现着历史传统的延续,存在着一些局限,又在维权方面呈现出较强的主动性和创新性。 本文暂且悬置对中国工会的宏大批判,宽容地理解国有企业工会在社会转型期所发挥的作用,并通过国有企业工会在维权方面所呈现的机制,尝试对转型期的中国工会进行解释性的分析。本文认为职工权益不应仅仅局限于法律的规定(Paper Law),而应有更为丰富的内容。权益既包含权利,亦即“权”所表达的关于职工权益的最基本内容,更有在此基础上的延展,此为“益”所代表的意蕴。洪大用认为,公正、和谐、发展是社会学的三项核心价值。[10]从社会学的角度诠释职工权益,也必然包括法律意义上“权”所未能表达的更广意义层面关于人性和谐发展的内涵。因此,本文所关注的职工权益,不仅考虑法律意义上“权”的层面,也注重人性和社会层面的“益”,认为对职工权益的维护,除了法律上规定的“劳权”之外,也要关注职工人性化的情感需求,如尊严、平等、参与、体面等。 本文将机制界定为社会行动者在追求相应目标的过程中所呈现的互动结构。具体到国有企业工会维权的机制,是指国有企业工会在与政党、职工、企业管理方等其他社会主体的互动中为维护职工权益所形成的限制、协调与制衡的关系模式。该机制主要包含两部分的内容:其一,互动主体。国有企业工会在维权的实践中,因互动主体不同而形成了不同的机制。其二,互动过程。机制不是单纯意义的静态结构或模式,而是跟随着实践内容以及互动主体不同而不断变化的。 在实践中,国有企业工会由于互动主体不同而在维权的具体机制上呈现出了多维性。对于国有企业工会来说,服从党的领导、贯彻党的主张是它能够在企业立足之前提,是获取政治合法性的主要途径。因此,本文首先要探讨国有企业工会在与政党的互动过程中维权的具体机制。 二、政治合法性需求与国有企业工会政治忠诚维权路径的选择 社会团体必须具有政治合法性,承担一定的政治责任,与政治秩序保持一致,才能确立该团体名正言顺的社会位置,获取丰富的行动资源。 (一)国家政治稳定与国有企业工会政治合法性的互动需求 张静从法团主义角度来分析工会,认为工会作为一种社会团体,社会位置是中介性的,社会角色是利益协调式的。工会要连接国家和自己代表的社会成员(职工),并将后者的诉求传达到体制中去。同时,工会也要管理约束成员的活动,提高成员的理性化、组织化水平,通过秩序的保证以寻求国家的确认和保护,使工会成为统一的、唯一的代表机构并被接纳到有关决策的咨询过程。[11]在国有企业改革中,一贯受企业庇护的职工被推向社会,在情感与经济双重危机的冲击下,职工时常通过各种形式进行抗争,引发了不少社会冲突与群体性事件。因此,党和政府需要工会承担起利益整合与社会团结的角色使命,稳定和凝聚职工,以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党在国有企业工会的组织嵌入 在重塑政党权威议题中,罗峰提出了党的“组织嵌入”这一概念,认为党通过嵌入(Embeddedness)社会组织、借助社会组织实现对社会的整合。党的嵌入一方面给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政治空间,另一方面通过组织引导使社会组织在发挥自己核心功能时,能理解尊重其他组织及个体的合理利益诉求,以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及公共利益的实现,也使社会组织具有较强的政治性。[12] 游正林认为,已有研究“夸大了工会与党之间的利益不一致性”,过分强调了工会的双重功能之间以及工会与党之间的冲突。[13]作为社会团体,工会离不开与执政党的互动。从历史角度看,中国工会是在党的领导下建立起来的,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具有重要的社会地位与政治地位。工会要服从党的领导,履行党赋予的基本职责,根据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并能够把党的意志和主张传递到职工群众中去。因此,中国工会十五大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首先就是要坚持党对工会的领导,这是中国工会的根本原则。对国有企业工会来说,坚持党的领导彰显政治性,主要表现在其作为国家工具在社会治理中发挥利益整合、秩序维护以及政治教化的功能。 实践中,无论是在组织结构上还是在思想意识上,党和工会在国有企业中皆密不可分。国有企业工会通过党委的支持进入企业党委会、监事会、董事会,在涉及职工利益的政策、决策中发挥源头参与的作用,成为国有企业工会维权的重要支撑。 (三)国有企业工会通过政治忠诚为取向的行动实现职工权益的维护 在现代劳动关系中,资本与劳动之间的冲突和对立,使国有企业工会发挥利益代表及利益整合的社会角色,具有重要的社会基础。国有企业工会的利益代表和传达,可以消解职工个人的、无序的、破坏性的抗争,在经济增长与公民生活权利保障之间实现恰当平衡。国有企业工会的政治忠诚,包括国有企业工会在组织上接受党的组织嵌入,在实践中主动为党分忧解困。当职工的维权诉求与党和国家的意志相冲突之时,工会发挥协调人、黏合剂的角色,对职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动员职工积极生产,疏导职工对企业的不良情绪。 在国有企业,工会常常和党聚合在一起发挥协同作用,而从意识和行动上排斥工会的独立与对抗的维权形式,不希望出现党和国家担忧的影响稳定的社会问题。因此,在某种意义上,企业党委和工会达成一种合意,党委保障工会在国有企业中的合法地位,工会贯彻执行党的意志,将党的主张传递到职工。党被国有企业工会视为生存的组织保障,离开党组织的支持,工会的自身发展都是问题,更难谈维权。国有企业工会组织只有得到党委的承认、支持,才能更好地开展工作。因此,对国有企业工会来说,虽然其在维权实践上谋求转型,但是它不愿也不会放弃党的领导。国有企业工会通过政治忠诚的行动取向,在争取党委的支持下,能够更好地实现维权的目标。 三、信任危机与国有企业工会情感沟通维权机制的建构 就工会的性质而言,它不仅仅具有政治性,更具有社会性。不仅发挥维护社会秩序、参与国家社会管理的政治功能,更履行它维护职工权益、为其所代表的职工群体服务的社会职能。在国有企业,工会必先通过获取党委的信任与支持得到立足,然后才能够开展维权行动。然而,如果无法获取成员的认同与信任,国有企业工会无事可为,最终必定会丧失其在党委获取的合法席位,遭遇多方面的合法性危机。 (一)国有企业工会面临的信任危机 工会是职工权益的合法代表,在实践中也已经开始向维权转型,但在职工的意识中,工会依然是孱弱而缺位的,对工会的作用依然保留着旧时的印象,无法形成内在的对工会的认同。正如奥尔森所言,工会所提供的产品——较高的工资、较短的工作时间和较好的工作环境大多为集体收益,职工普遍存在“搭便车”的行为,具体表现在工会活动极低的出席率。工会通常运用一些积极的选择性激励,为参加工会活动的人,提供非集体的收益,如物质好处、联谊活动、娱乐计划以及各种保险和救济。[14]在国有企业,这些非集体性的收益原本是集体性的福利,所有职工都平等地获取。国有企业改革后,福利性供给被从市场化劳动关系中剥离。在职工的普遍失落中,国有企业工会则希望通过这些传统福利的延续保持职工对工会的信任与情感,而这也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工会的目标。然而,另一个问题接踵而至,除了这些福利性物品的提供,工会也需要通过提供更核心的公共物品以确立自己在现代劳动关系中新的角色和位置,而这一道路显然极为艰难。虽然国有企业工会在政治方面获得较多支持,但工会与其参与者——职工之间缺乏有效互动。职工对工会抱持着怀疑、疏离的态度,国有企业工会朝向职工的维权实践得不到职工的认可与支持。 当中国的国有企业工会由于经济社会转型在角色职能转化与不被职工认可中挣扎之时,西方国家的工会也遭遇了工人满意度低、会员大量流失的危机。Jeremy Waddington基于对英国三个工会的实证调查发现,工人离开工会的主要原因是工人对于工会在维权能力和组织方面的不满,如工会不能很好地联系会员、不能帮助工人解决面临的问题、无力帮助会员提高工资及改善工作条件等。[15]通过访谈及问卷调查我们发现,中国国有企业的职工表现出来的对工会的不满与英国工人有很多相似之处,但原因却有诸多不同,这些不同根植于不同的社会文化。王思斌提出了情理行动概念,认为情理既包括重感情、人情,也包括在他们的共同生活实践中形成的道理、事理,以及他们认可的、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有关规定。[16]在国企改革中,职工地位与利益受损,但社会行动总体上却保持着自尊。与刚性的利益相比,自尊则具有更大的张力,在新体制不可逆转的情况下,职工的自尊有可能成为缓解与新体制阻抗的亲和力。[17]法律上作为职工代言人的工会如果忽视职工对工会的诉求与期待、忽视工人的主体性与自尊,必然不会得到职工的支持与认同,从而引发其存在的社会合法性危机。工会如果要做到切实维权,必须重新建构与它所代表的职工群体之间的情感关系,增强双方的相互信任。 信任具有重要的社会价值,被视为社会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减少不确定性给社会行动者以安全感。同时,信任体现的是一种期望、责任与义务,其根植于社会的文化道德规范。郑也夫提出“信任是一种态度”,表现为对“自然与社会的秩序性、对合作伙伴承担的义务、对某角色的技术能力”的三种期待。[18]具体到国有企业工会,是指职工对于国有企业工会在角色、责任以及能力等方面的期待,这种期待受社会文化道德规范、制度环境的影响而不断发生变化。关于信任的形成机制,彭泗清认为关系运作是建立和增强信任的重要机制,它既可以是利用关系网或请客送礼等工具性色彩较强的运作方法,也可以是通过相互尊重、交流思想感情等情感性色彩较强的运作方法。在长期的关系中,加深情感的关系运作方法更为有效。[19]赵德余提出,信任形成的关键是一系列的触发机制,通过这些触发机制不断地强化并形成稳定的预期。[20]而对国有企业工会来说,构建并增强职工的信任既需要进行关系运作(工具性的和情感性的),又需要通过构建一系列强化并稳定职工预期的触发机制,同时,还需要建立相应的社会约束机制,在增加职工的信任收益的同时,提高国有企业工会的守信概率。 (二)国有企业工会通过情感沟通建构与职工之间的信任以维权 陈骥认为,中国工会的改革实际内容是实现工会的群众化、民主化,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赢得职工群众的信赖。[21]布劳(Peter M.Blau)在论述社会整合时认为,“一个群体的形成包含着整合纽带的发展,这种纽带将个体们团结在一个集体单位中”,而对于群体和个体的交往来说,如果能给他们带来预期的报酬,互惠的好处将加强相互的吸引,并帮助个体成为该群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22] 在社会转型中,职工要适应机械化生产而在生产过程中放弃自身的主体性需要,将自己视为机器的一部分,无止境、无意义带来了过度压力。[23]国有企业工会通过及时的福利应答,在工作服样式选择、就餐标准和环境改善、住房和班车服务等方面充分尊重职工的意见和要求,赢得了职工的好感;通过稳定的经济援助机制,帮助职工在子女教育、医疗、生活等方面克服困难,建立了与职工极佳的情感联结;通过关注职工的情感而不仅仅将职工视为工作的机器,引导职工合理释放情绪和压力,协助职工进行工作与家庭平衡,对职工的心理问题进行积极干预,使职工能够快乐工作、快乐生活,构筑了与职工的密切关系;通过不断改善职工的工作环境、征求职工意见、尊重职工的想法及合理诉求,提供了职工表达及实现尊重需求的渠道,将职工从无意义的劳动中拯救出来,而进入一个充满感情和自决的人性环境。 国有企业工会与职工的情感沟通及对职工人性化、主体性需求的尊重,建构了职工对工会的信任,为工会在企业的立足以及权益的表达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四、多元互动与国有企业工会压力整合维权机制的形成 党委的支持、法律的规定以及职工的诉求为国有企业工会的维权实践提供了制度空间与社会基础。但是,就工会作为压力团体表达利益的方法和手段而言,国有企业工会付之阙如或力有不逮。 (一)国有企业工会作为压力团体呈现出“有压无力”的行动特征 压力团体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美国建国初期,早期压力团体的活动主要由企业家和商人组织起来、运用金钱的力量对政府政策施加影响。19世纪中叶以后,以劳工组织为代表的更多社会团体,开始在美国的社会和政治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它们通过院外游说、影响选择、操纵公众舆论等方式对政府施加影响。[24]在国外,工会作为压力团体除了对政府施加有益于劳工的政策上的影响之外,也会通过各种手段与策略对雇主施加影响、迫使雇主让步。恩格斯曾指出:“工会组织产生的直接利益,吸引着许多平时对政治漠不关心的人参加政治运动;同时,政治行动的一致性把平时相互隔绝的工会团结起来,保证它们相互支援。”[25]工会既是经济组织又是社会组织,在经济性上它强调垄断和高压策略,在社会性上它强调为工人提供一个喉舌和参与的机制。[26]西方工会达到目标的方式主要是集体谈判,如果谈判不能实现要求,就会通过罢工对政府和雇主施加压力,有时甚至会采用暗杀、爆炸等暴力方式。[27] 从国外的经验来看,企业工会能够形成相对于政府、雇主的压力,主要在于它们拥有至关重要的工具——集体谈判与罢工。在中国,尽管在法律上对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制度有明确规定,国家和全国总工会也采取了诸多有力措施推动建立集体谈判制度,但集体谈判与集体合同有效性仍存在诸多不足,溯及根源,主要在于工会对于职工的代表性和相对于企业的独立性存在问题,在国有企业雇主角色不明显,谈判缺位以及罢工权的缺失。[28]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在法律上确立了工会组织职工的罢工权,用以制约和防止雇主的不当劳动行为。[29]常凯认为,罢工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的基本权利,是劳动者对抗雇主以维护切身利益的主要的抗争手段之一。中国法律中并未禁止罢工,但也没有关于罢工权的明确规定。工会在职工由于自身权益受到侵害而无法获得及时、有效解决时而采取的罢工行动左右为难,不能以代言人的身份参与其中。[5] 综上,国有企业工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虽然在法律上具有维护职工权益、代表职工进行集体谈判的地位,但在现实中,国有企业工会由于缺乏职工的信任而代表性不足、对国家和企业存在一定程度的依附性而独立性不足,无法形成对企业的制衡。也即是说,国有企业工会虽然有维权的“名分”,但呈现出来的是国有企业工会“有压”而“无力”的状况。 (二)国有企业工会通过整合不同层面资源形成合力以维权 海曼认为:“通过工会主义,一个起制衡作用的控制结构的正式基础得以巩固,这个控制结构限制并且在某些方面抵消了雇主的优势力量。作为工人利益对抗雇主利益的工具,工会同时也参与到控制的外部关系中。”[30]而对于国有企业工会而言,力量优势不仅来自于职工,也来自于国家、国有企业工会的上级组织尤其是中国工会的最高层——全国总工会、工人运动的国际链接等。中国工会借由国家社会治理模式的调整,在国家控制放松之下通过在法律、政策层面的源头参与,为国有企业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行动奠定了法律和政治基础。而在官僚体系之中,位于上层的全国总工会和省(市)总工会能够为国有企业工会的维权行动提供有限的政治支持。国有企业工会通过与党委的“共建”利用企业党委在企业的组织资源为工会的维权行动,提供了有力支撑,使工会不仅能够在企业立足,更能够将工会的力量渗透于企业的经营管理层面,使企业的重大决策能够充分考虑工会的诉求。国有企业工会整合的另一重要力量即为其所代表的职工群体,通过在职工群体中的呼吁、宣传、策动,使职工成为工会面向企业行政行动的重要力量和坚实后盾。另外,国有企业工会还会根据国际工会运动状况而向企业行政施加相应的组织压力或构建相互信任的合作伙伴关系,使企业行政方能够将工会视为平等的谈判主体,从而在涉及职工的重大问题上进行协商、共决。(如图1) 图1 国有企业工会压力整合图 国有企业工会通过“政治忠诚”获取国家和企业党委的信任,通过“情感沟通”获取企业职工的信任,这些信任的增强都建基于国有企业工会维权功能的实现。在社会转型期,国有企业工会呈现出“有压无力”的总体特征,在与不同的互动主体中寻找力量支持,通过力量整合而实现维权的基本目标。以此,国有企业工会在维权过程中形成了不同的机制。(如图2) 图2 国有企业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机制 劳动关系的市场化转型、国家治理模式的社会转向、职工权利意识与理性精神的成长以及国有企业工会自主性的发展对国有企业工会的维权转型产生了一致性影响,形塑了国有企业工会维权的不同机制。 从社会功能的角度来看,国有企业工会作为职工权益代言人的面目出现,整合、汇聚并代表职工表达意见和诉求,通过集体的力量解决单个职工难以应对的劳动争议问题,发挥着利益代表和协调的多重功能,实现了职工权益和社会稳定的“双赢”。另外,国有企业工会作为社会组织既接受党的领导,又有一定的自主性;既代表职工,又与职工在一定程度上分离,成为一个具有自身独特利益能动性的社会组织。因此,考察现阶段的国有企业工会,不能囿于既有的理论视角限制其发展的延展性,而必须将它置于改革与转型的进程之中,观察其角色与功能的动态变迁,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追踪其本质属性。转型期国有企业工会角色转换与机制重构_国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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