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对“美好生活”的理解论文

浅析对“美好生活”的理解论文

浅析对“美好生活”的理解

◎甄真

摘要: 究竟何为“生活”,或者说何为“美好生活”,本文主要关注这个历来被看作“常识性”的问题并进行探析。

关键词: 美好生活 理解 探析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也在潜移默化地发生着变化,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追求生活的质量,开始对生活重新进行思考。

有文献报道,当较大钝性暴力作用于心前区,心脏因组织结构不同而产生不同步运动引起剪切力作用而损伤[24]。Baker等[25]提出,当钝性暴力致胸腔内压力或心内压力聚变时可导致心脏损伤,前者见于胸廓严重变形时,而后者多见于腹部受到暴力后压力通过血液传导而使心腔内压骤然升高时。暴力作用于前胸部,胸廓瞬间变形內移,心脏受胸骨和脊柱的夹挤而损伤[26]。刘维永等[27]通过家兔胸部碰撞实验提出,钝性暴力致心脏破裂多发生在舒张末期,致伤物的质量越大、接触面积越小越容易引起心脏破裂。

一、“美好生活”之释义表达

生活作为人类生命活动的存在方式,是主体的个人根据自己的意志和目的进行的生命活动,是我们生存的全部经验之总结与人的全面本质之展开。作为人的生命活动的生活具有“超越性”,与其他生物的生命活动有着本质的区别,每个人的生活自然不会仅仅是满足于“生存”,他们不会总是被动地去适应自然而接受自然所予以的一切,人之为人的根本在于其具有能动的创造力与改造能力。人类在社会中生存,更多的是在寻求一种意义、一种价值,他们渴望自由、追求幸福,这种富有“意义”的生存构成了人们的生活,生活成为人存在的全部内容之表达。

二、“美好生活”之关系范畴

生活是人为了生存和发展而进行的各种活动,主要包括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自身以及人与超自然的五大关系。这也就是说,生活的主体和承载者都是“人”,是人所特有的“属人”的活动。由于人具有主观能动性,生活因此也是现实的且是能动的,表明生活并非是受某种外在于生活本身的、绝对的、占支配地位的力量主宰的,它是人们按照自己的意愿创造出来的,不断地超越和创造出新的生活是生活本身所固有的特性。生活使自然、社会、人与人乃至整个世界得到统一,在现实生活的世界里,任何人和任何事都会彼此发生相互作用,也正是人的现实活动将整个世界统一于一体。

人们的社会关系归根结底是一种利益关系,由于利益不同而产生各自不同的动机与目标,有德行之人往往能够有效且合理地处理各种问题,从而不会影响他人和社会的利益。人类社会归根结底是由各种“关系”构成的,包括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自身以及人与超自然的关系;问题不在于各种关系的多少或其具体指什么,问题的关键在于作为具有理性的自由意志的人应该如何正确处理各种关系。应从现实的诸多社会生活问题出发,借助于道德观念、道德准则、道德理想等形式,为人类的生活实践提供有益的道德生活的原则和规范,从而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使人们能够认识到自己对自然、对他人、对社会和对自身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在明辨是非、善恶的基础上做出正确的行为选择以不断塑造和提升自身的道德人格品质。

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应用,积极推进港口岸电设施和液化天然气加注码头建设,西江干线10个LNG加注码头已纳入《长江干线京杭运河西江航运干线液化天然气加注码头布局方案(2017—2025年)》,其中广西梧州港首座LNG加注站已投入运营。目前,珠江三角洲港口群已配备了近500台LNG动力港作车,建成6座撬装式LNG加气站,水系主要港口的重要港区均已建设岸电设施。港口与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与港口作业污染专项治理,也在不断推进当中。

三、“美好生活”之实践意义

(一)“美好生活”之规范意义。寻求美好生活,首先要求道德,没有道德就不是人所应过的生活,也就自然失去了生活的本身意义——“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在此意义之上,人的生活本该是善的生活、好的生活,也即人要过“普遍的生活”。再者,美好生活不是“彼岸的”“沉思的”“形式的”世界,而是在“如何度过”的现实生活中体现的,存在于直接的、具体的人之交往实践中,任何的言语或表达都无法揭示伦理道德的全部。美好生活首先是规范的生活,反过来,“唯有在生活过程中才能真正把握”。[1]

(二)“美好生活”之引导意义。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体现着人们对善的理解和追求,以使得人们自愿按照规则去做事而又不会只是被动地接受,在此过程之中收获的是一种精神上的愉悦和满足。相对于人类精神生活中的真和美的维度,道德表达了人们对“善”的理解和应当如何去追求“善”,这就为生活指明了方向并同时体现了主体对世界、对自我所特有的行为方式的把握。道德的可贵之处即在人类社会生活中赋予了“生活”以“意义”,这样的道德就是一种具有精神性、理想性的存在。因为有了这种“特殊的存在”,才使得人类社会之生活以生存为基础却又不会止于生存。[2]伦理道德规范引导着人类向着更好的生活和更和谐的社会而努力,它的产生“是有助于个人的好的生活,而不是对个人进行不必要的干涉”。[3]

(三)“美好生活”之评价意义。人为了能够活着而选择继续生活,更是为了追求有质量且更有价值的生存而选择活着。当今的中国社会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诸多变化因素和各种不确定的环境情境常常使我们发出感叹:“何种生活才是我想要的?”如何正确看待和规划当今人类的美好生活已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人们讨论最多的话题了。其中,尤其要重视的是道德主体之个体选择的因素。

参考文献 :

[1]杨国荣.伦理与存在——道德哲学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33.

[2][加拿大]克里夫·贝克.学会过美好生活——人的价值世界[M].詹万生,等译.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247.

[3][美]威廉·K.弗兰克纳.善的求索——道德哲学导论[M].黄伟合,等译.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247.

★基金项目: 本文系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十九大专项课题“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要矛盾的内涵理解与阐释”阶段性研究成果(课题编号:GZY2017SZX33-Y)。

作者简介 :甄真,女,硕士研究生,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助教,研究方向:伦理学 )

(责任编辑 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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