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课程标准》的教育观,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课程标准论文,语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认真研读《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以下简称《新课标》),对照以往的《教学大纲》及传统语文教育思想,我认为《新课标》在语文课程观、教学观、学习观、教材观、教师观、学生观等方面都有“革命性”的变化,学习和推广、实践和实施这些教育理念应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职责。
一、语文课程观
《新课标》课程价值取向非常明确,那就是“一切为了每一个学生的发展”。《语文课程标准》指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必须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获得基础的语文素养。”“语文课程应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与发展。语文素养是学生学好其他课程的基础,也是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的基础。”这两句话,一句阐述语文课程要面向全体学生,一句阐述要面向学生的全面发展。
《新课标》明确了语文课程的“性质”,认为“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语文课程标准》在“总目标”下,提出各学段的“阶段目标”,体现了语文教学的整体性和阶段性。从“总”看,“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维度一条纵线,使语文素养成为一个整体;从“分”看,四个学段“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综合性学习”五个领域一条横线。
《新课标》还强调了语文课程的实践性和综合性。《语文课程标准》指出:“在教学中努力体现语文的实践性和综合性。”“语文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应着重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而培养这种能力的主要途径也应是语文实践。”语文课还是综合性很强的课程,“新课标”特别提倡“综合性学习”和“跨学科学习”,并竭力倡导语文与自然、社会、生活相结合,走开放性的“大语文”教育道路。
二、语文教学观
《新课标》认为语文教学的目的是为了培养学生的“语文素养”。《语文课程标准》提出:“语文课程应培育学生热爱祖国语文的思想感情,指导学生正确地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丰富语言积累,培养语感,发展思维,使他们具有适应实际需要的识字写字能力、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口语交际能力。语文课程还应重视提高学生的品德修养和审美情趣,使他们逐步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促进德、智、体、美的和谐发展。”
《新课标》倡导语文教学方式应该是“平等对话”。《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语文教学应在师生平等对话的过程中进行。”这一“对话论”观点直击传统语文教学的“满堂灌”“一言堂”,改“传话”为“对话”,并提倡“平等”的民主的师生关系。
《新课标》重视教学手段、媒体的“现代化”。《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要培养学生“运用现代技术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
《新课标》对语文教学评价也做了较大的改革。首先,认为“语文课程评价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考查学生实现课程目标的程度,更是为了检验和改进学生的语文学习和教师的教学,改善课程设计,完善教学过程,从而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发展”。其次,认为评价价值取向应是“全面性”,应“突出语文课程评价的整体性和综合性”,强调评价“要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几方面进行评价”。第三,认为评价的重点是“形成性评价”。《新课标》在“评价建议”中指出:“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是必要的,但应加强形成性评价。”第四,认为评价方法要多样,“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更应重视定性评价”。第五,认为评价主体要互动多元,“实施评价,应注意教师的评价,学生的自我评价与学生之间互相评价相结合”。
三、语文学习观
《新课标》首先强调要“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式的学习方式”。
研究性学习是《新课标》提倡的学习方式,它具有自主性、开放性、实践性和探究性的特点。
《语文课程标准》极力提倡“开展综合性学习活动、拓宽学生的学习空间,增加学生语文实践的机会”。列举了语文综合性学习的主要形式:1)语文知识的综合运用。2)听说读写能力的整体发展。3)语文课程与其他课程的沟通。4)书本知识与实践活动的紧密结合。
《新课标》又提出了发展个性、注重差异的崭新的学习理念。《语文课程标准》要求我们“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鼓励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尊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独特体验”“使他们逐步形成良好的个性”。
《新课标》还积极倡导“信息化学习”。要求学生从小学开始就“学习使用键盘输入汉字”“利用图书馆、网络等信息渠道尝试进行探究性阅读”,“搜集自己需要的信息和资料”。《新课标》还十分重视“电影、电视、广播、网络”等课外学习资源的开发。
四、语文教材观
《语文课程标准》在“教材编写建议”中明确地表达了异于传统语文教学的“教材观”。
1.面向时代。《新课标》提出:“教材编写要……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教材选文要具有……时代气息。”为“努力建设开放而有活力的语文课程”奠定基础。
2.多元文化。《新课标》指出:“教材应体现时代特点和现代意识,关注人类、关注自然,理解和尊重多样文化。”“教材要注重继承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这一要求体现了“立足民族文化、借鉴世界文化”的先进文化理念。
3.人文内涵。《语文课程标准》说:“语文课程丰富的人文内涵对学生精神领域的影。向是深广的。”因此编制教材,“选文要具有典范性,文质兼美,富有文化内涵”。
4.资源开发。《新课标》指出:“教材的体例和呈现方式应灵活多样。”“语文教师应高度重视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开发包括课内资源与课外资源、素材性资源与条件性资源、学科资源与活动资源、显性资源与隐性资源在内的所有资源。
五、语文教师观
《新课标》理念强调教师地位和角色的转换。教师不再是知识被动的传授者,而是一个主动的课程研究者、开发者和创造者。教师不再是学生学习的规定者,而是学生学习的指导者、帮助者、合作者。因此,积极的、能动的教师形象正逐渐取代消极的、被动的教师形象。
教师是课程的开发者。教师不再仅仅作为课程的消极接受者,而是要作为积极的课程开发者,这是《新课标》对教师提出的要求。教师开发课程主要表现在对“课程资源”的开发上。一方面教师要对“国家课程”进行“二次开发”,另一方面要开发新的“地方、校本课程”,再一方面还要开发“课外课程资源”。
教师是教材的研究者。从广义上讲“课程”包含“教材”,对“课程”开发,就是对“教材”的研究和利用。教师不应成为“教科书”的奴隶、“教学参考书”的“传话筒”,教师应有自己的观点、自己的思想、自己的独特理解、自己的审美情趣、自己的教学个性。所以《语文课程标准》才说:“教材要有开放性和弹性。在合理安排基础课程内容的基础上,给地方、学校和教师留有开发、选择的空间。”
“教师是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语文课程标准》说,“教师应转变观念,更新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养。应创造性地理解和使用教材,积极开发课程资源,灵活运用多种教学策略,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学会学习。”
六、语文学生观
所谓“学生观”就是教师对学生的看法,对学生在教学中地位的认识和理解,它关系到教学对象主体位置的确定,因此是教师首先要处理好的问题。《新课标》对这方面有鲜明的观点。
《语文课程标准》说:“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因此,学生必须从教学的“边缘”进入教学的“中心”,那些无视学生的主体人格,不重视学生多元个性差异,不承认学生个性化学习的观念和行为都是极其错误的。
《新课标》特别强调语文课程要“面向全体学生”,注重“学生全面发展”,这是我国素质教育的目的和时代对教育提出的要求。我们认为“面向全体学生”“学生全面发展”应是语文学生观的基本要义。
《语文课程标准》对传统教学大纲还有一个突破,那就是特别强调了对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这一点,我们认为是针对目前我国中小学生“动手能力弱”,没有自己的思想、没有自己的个性这一缺陷提出的。“在发展语言能力的同时,发展思维能力,激发想象力和创造潜能”“培养学生主动探究、团结合作、勇于创新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