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侯簋与西周服制——兼论西周邢国始封地望及有无“迁封”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西周论文,封地论文,有无论文,邢侯簋论文,邢国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87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6962(2010)03-0046-05
邢侯簋旧称周公彝,相传出土于河南洛阳,现藏于英国伦敦博物馆。该簋是邢侯初封后,为祭祀周公而作之器。该簋为四兽垂耳,侈口鼓腹,腹身饰象纹,足部饰蟠龙体纹,器高约20厘米,器身纹饰精美。该簋有铭文68字,在诸前贤研究的基础上,今将其隶定为:
惟三月,王令荣暨内史曰:“(匄)井(邢)侯服,锡臣三品,州人、重人、庸人。”拜稽首,鲁天子厥濒福,克奔走上下,帝无终令(命)于有周,追考(孝),对不敢坠,邵朕福盟,朕臣天子,用册王令,作周公彝。
该簋字体具有西周早期特征,又铭云“作周公彝”,当为周公子孙辈所作。郭沫若①、陈梦家②断该簋为康王时器,李学勤、唐云明先生将其笼统地断为“成、康时器”③。彭裕商先生以为“本期所饰象纹是一种流行于昭、穆时期的纹饰”,“本器的年代……应在昭王时。”④相比之下,笔者以为最后一种说法,近是。以前有的学者对该器铭文曾进行过系统研究,并指出邢侯簋铭所记为周初邢国迁封之事⑤,今天看来,存在问题不少。值得注意的,邢侯簋铭“(匄)井(邢)侯服”之“服”亦见于同期邢国青铜器《臣谏簋》,其涉及西周王朝服制的某些方面内容,颇值得作进一步深入的探讨。
一、先秦文献及西周青铜器铭文中的“服”
“服”字屡见先秦文献和西周青铜器铭文。《尚书·酒诰》言及殷商时期内、外服制:“自成汤咸至于帝乙……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越在内服:百僚、庶尹、惟亚、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君(今本作“居”,误),罔敢湎于酒。”《尚书》诸篇另屡屡言及西周时期的服制。如《康诰》:“汝惟小子。乃服惟宏王。”“有叙时,乃大明服。……明乃服命。高乃听。用康乂民。”《多士》:“有服在百僚。”《多方》:“尚尔事,有服在大僚。”《文侯之命》:“罔或耆寿在俊服,予则罔克”。以后,经《国语·周语上》、《尚书·禹贡》、《周礼·职方》等文献不断理想化,遂有“五服”乃至“九服”之名。周代服制亦屡见于西周时期的青铜器铭文。除了以上所举《邢侯簋》、《臣谏簋》铭并皆有与周代“服”制相关的内容外,《班簋》“更虢城公服”,《異觯》“册令(命)異更(赓)厥祖考服”,《驹父盨盖》“厥取厥服”,“厥献厥服”等皆载有西周服制方面的信息。其中对周代服制记载最为详备的则是国家博物馆所藏西周中期青铜器士山盘。
2002年由朱凤瀚⑥先生首次对该盘铭文进行了开拓性研究之后,黄锡全⑦、董珊⑧、陈英杰⑨、杨坤⑩、晁福林(11)、黄爱梅(12)等先生都对其释文及意义提出了独到的见解。根据专家的意见,该盘的时代基本可以确定为西周中期共王时期。今综合专家对铭文的解释,将《士山盘》中有关文字重新隶定为:“王乎作册尹册命山曰:于入中侯,出,徵鄀、刑(荆)方服,暨大藉服,履服,六孳服。中侯、鄀方宾贝、金。”迄今为止,专家对铭文解释,分歧甚大,但盘铭中提到鄀、荆方应向西周王朝承担某些义务,如派人力到大田进行耕种,贡纳祭祀用的屦(丝麻之类的物资)和谷物,为西周王朝中期对诸侯的管理模式提供了重要的材料。盘铭中的鄀方,在今河南淅川西南。因此,士山盘铭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西周王朝中期对南阳盆地一带诸侯国统治和管理的模式。
士山盘铭所反映的西周服制与《国语·周语上》所述服制有着一定的关联。为进一步说明该问题,兹将《国语·周语上》所述服制的有关文字录之如下:
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狄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宾服者享,要服者贡,荒服者王。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先王之训 也。有不祭则修意,有不祀则修言,有不享则修文,有不贡则修名,有不王则修德,序成而有不至则修刑。于是乎有刑不祭,伐不祀,征不享,让不贡,告不王。于是乎有刑罚之辟,有攻伐之兵,有征讨之备,有威让之令,有文告之辞。布令陈辞而又不至,则增修于德而无勤民于远,是以近无不听,远无不服。
《国语·周语上》这段文字出自周公之胤祭伯谋父之口,显然其应当有一定的历史依据。尽管以上文字难免掺入一些后人附会和增饰的内容,但顾颉刚先生以为《国语·周语上》所述五服之制“犹合当时局势,非凭空想”(13)。金景芳先生更认为,“《国语》所述五服之制,定是周公制礼的一个重要内容。它是为了调整周朝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为了加强中央集权的统治而制定的”(14)。征诸《国语·周语》的上述文字,大体上可以获得以下重要信息:
邦内甸服、邦外侯服对于周室有“日祭”、“月祀”宗教方面的义务,戎、狄荒服有“终王”之政治方面的臣属关系外,众多的四土之境的“侯、卫宾服”、“蛮、夷要服”对于周天子有“时享”、“岁贡”的更为具体义务。“享”屡见于《诗经》等先秦文献。《诗·小雅·楚茨》:“以为酒食,以享以祀。”《周颂·我将》:“我将我享,维羊维牛。”《商颂·殷武》:“自彼狄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毛传》、《郑笺》均释“享”:“献也。”从《诗经》中的文字可以看出,诸侯乃至狄羌均有向中央王朝献纳祭品、贡品的义务。“贡”分别见于《左传》、《国语》等先秦文献。《左传》昭公十三年说:“昔天子班贡,轻重以列,列尊贡重,周之制也。”《国语·鲁语下》说:“昔武王克商,通道于九夷、百蛮,使各以其方贿来贡,使无忘职业。于是肃慎氏贡楛矢、石砮,其长尺有咫。”以上“侯、卫宾服”、“蛮、夷要服”对于周天子所应尽的“享”、“贡”等义务不仅可由《士山盘》之“大藉服,履服,六孳服”得到印证,还可以从先秦文献和西周青铜器铭文中寻找到若干线索。
《左传》昭公十二年追述西周初年楚国史事:“昔我先王熊绎,辟在荆山,以处草莽,跋涉山林,以事天子,惟是桃弧棘矢以共王事。”《左传》僖公四年记载春秋时期齐桓公兴兵伐楚,管仲问罪楚人的所谓理由之一即楚国“贡苞茅不入,无以缩酒。”说明西周以来,楚国一直有向王室贡纳桃弧棘矢和苞茅之类方物的义务。《兮甲盘》则记载西周时期淮夷各族“毋敢不出其帛其责(积)”,同样说明,淮夷各族有向周王室贡纳布帛、谷物的义务,这和《驹父盨盖》“厥取厥服”,“厥献厥服”之记载颇为一致。
《国语·周语上》还告诉我们,周王朝为加强对四土内外诸侯、蛮夷、戎狄的控制与管理,德刑并用,即所谓“有不祭则修意,有不祀则修言,有不享则修文,有不贡则修名,有不王则修德,序成而有不至则修刑”。如果文治不能奏效,“则修刑”。“于是乎有刑罚之辟,有攻伐之兵,有征讨之备,有威让之令,有文告之辞。”顾颉刚先生指出,先秦时期“兵、刑无别”(15),所谓“刑罚之辟,攻伐之兵,征讨之备,威让之令”等在实质上并无二致。实际上,西周王朝在四土经营过程中,对包括殷遗民和殷属各族及周边徐戎、淮夷、玁狁、犬戎、鬼方、荆楚、肃慎等族体所采用的政策,不外乎政治安抚和军事征服两种手段。综上所述,先秦文献和西周青铜器铭文中所述“服”制和维护“服”制的手段大体如是。
二、邢侯簋铭中的“服”及邢侯的职责
邢侯簋铭“(匄)井(邢)侯服”之“服”,以前,郭沫若先生解释为“内服”,认为“更邢侯服者,谓继邢侯之内服”(16);陈梦家释此“服”为“命服”,认为“邢侯服”为赐给邢侯一套命服(17);唐兰则释“服”为“政事”,认为“周代把政事称作服”(18);杨树达先生释“服”为“职事”,认为“古文服字,皆用为职事之义”(19)。根据前文所论,则知释“服”为“政事”、“职事”为是。然由于“井(邢)侯服”之前一字,诸家根据《方言》多隶为“”,然对其意义的理解,则不小分歧。如郭沫若先生认为“”在此应假为“更”(20),陈梦家先生以为“”音同辖、芥、介,认为“”字当假借为《诗·七月》音介之“匄”,意为“赐予”(21)。唐兰先生的解释与陈梦家先生接近,但释“”为“授予”(22)。通读《邢侯簋》上下文,则知簋铭中丝毫没有透露出变更邢侯之“服”的信息,更非有的学者所说对邢侯“迁封”(23)之意。
综上所知,邢侯簋铭“惟三月,王令荣暨内史曰:‘(匄)井(邢)侯服,锡臣三品,州人、重人、庸人’”就比较容易理解了。其意为周天子令荣伯和内史授予邢侯职事。“荣”为西周采邑,《国语·晋语四》有“重之以周、邵、毕、荣”,韦昭注:“周,周文公;邵,邵康公;毕,毕公;荣,荣公。”《史记·周本纪》记载:“成王即伐东夷,息慎来贺,王赐荣伯作《贿息慎之命》。”《集解》引马融语:“荣伯,周同姓,畿内诸侯,为卿大夫也。”《国语·周语上》记载西周厉王时期荣夷公“好专利而不知大难”。日本金文学家白川静先生以为西周青铜器如荣彝、簋、荣子方尊、荣子盉、荣子旅鼎、荣子旅簋、荣子旅卣等器,都是“西周时代荣氏家族的遗物”(24)。由此可见,西周时期荣氏家族地位极高,仅次于周公、召公和毕公,周初荣伯任卿大夫,为王官而非诸侯,所以和内史一道,在邢地向邢侯代宣王命,授予邢侯职事,亦即簋铭所说的“井(邢)侯服”。簋铭接着说:“锡臣三品”,实际上就是下文所说的,赐给邢侯“州人、重人、庸人”三族族众。陈梦家先生说:“品很可能指臣隶”(25),可从。“州”、“重”、“庸”的地望,学术界多认为在殷商王畿一带,兹不详考。这里值得思考的,邢侯之“服”的具体内容为何,周王朝赐给邢侯“州人、重人、庸人”三族族众的意图是什么,换言之,西周时期邢侯的职责主要是什么,邢侯簋铭并没有详细说明。对照前文对先秦文献和西周青铜器铭文中“服”制的分析可知,周天子隆重授予邢侯职事,似与《士山盘》铭中的“大藉服,履服,六孳服”及《国语·周语上》所说的“侯、卫宾服”、“蛮、夷要服”对于周天子的“时享”、“岁贡”义务有着本质的不同。事实上,结合相关西周青铜器铭文资料,不难确知,周天子授予邢侯的政事主要在于对北土戎狄各族的军事征伐。
据《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记载:“凡、蒋、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邢为周公之子的封国,受封时间应该在周公之后。西周邢国初封之地,以前,学术界尚存在不小的争议。据文献记载,商代已有邢之地名。《史记·殷本纪》记载:“祖乙迁于邢。”邢台曹演庄中商文化遗址自1954年发现,1956年、1957年先后进行两次发掘(26)。曹演庄遗址不仅是已发现的同期商代考古遗址中规模较大的一处,其主体堆积的年代和地理位置也表明该遗址具有极重要的考古价值。结合文献记载,许多学者推测,该地区丰富的中商文化遗存也许与祖乙迁邢有关(27)。1978年河北元氏西张村出土的臣谏簋(28)铭文有“邢侯搏戎”之语,有的学者据此推测西周邢国初封之地在今河北邢台(29)。1991年,邢台南小洼遗址的发掘(30)真正揭开了探寻西周时期邢国的序幕。通过发掘,发现了房屋、井、灰坑、窖穴、陶窑等西周时期遗址,出土了包括青铜礼器、玉器、陶器、蚌器在内的大量遗物,特别是一块西周时期刻辞卜骨的出土,为确定西周邢国地望提供了考古学依据。此后,1993年-1999年间,河北省文物研究所对附近的葛家庄遗址进行了连续性考古发掘工作(31),发掘了西周时期墓群,是西周邢国考古的一个重大发现。葛家庄遗址位于邢台市区西缘,地势较高。通过钻探,共发现西周墓葬500余座,车马坑50余座。到1998年底已发掘西周墓葬240座、车马坑29座(32)。其中有大型墓5座,中型墓31座,其余均为小型墓。5座大墓多为甲字形和中字形墓,且均随葬车马坑。M201和M202在二层台上发现大型铜器痕迹,此外,在大墓中还出土有较精美的原始瓷器以及玉佩等高规格随葬品。考古学家推测,墓主当是诸侯一级的人物,结合到文献记载中的邢国地望,这些大墓应该是邢侯墓。综合以上考古学材料,基本可以判断,西周初年封建的邢国就在商代祖乙迁邢的邢台一带。
西周王朝将周公之子封建于此,其政治目的和军事意图颇为明显。从政治上讲,邢台一带处于殷商王畿旧地,殷商贵族顽固不化,将该地区牢固地控制起来,对于西周政权的巩固和北土局势的稳定颇关重要。从军事上而论,邢台一带历来为军事要地,地理位置颇为重要。十六国时期张宾向石勒献策:“邯郸、襄国(按:今邢台),赵之旧都,依山凭水,形胜之国”(33)。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十五《直隶顺德府》说该地“西带上党,北控常山,河北之襟要,河东之藩蔽也”,并特别强调“邢州尤为山东要地。”西周时期,太行山两侧散居着大量赤狄、白狄部落,迄春秋时期仍力量相当强大。李学勤先生认为,周初于今河北省中南部另建一邢国,当与周初特定的历史地理状况有着颇为密切的关系。为控制燕山地区并进而向东北发展,周初于今北京一带建立燕国。但燕国距中原地区相当遥远,由燕国通往周王朝中心的道路,经过太行山东侧,很容易被从诸陉突出的戎狄诸族所隔断。因此,很需要在今河北中南部设立与周王朝有密切联系的诸侯国,作为燕、卫两处重镇之间的枢纽(34)。
李学勤先生以为与邢侯簋同期遗物麦尊所记为邢侯初封之事(35),甚是。麦组铜器的年代,目前多数学者都认为属康王,唐兰先生认为应在昭王后期(36)。《麦方鼎》、《麦方盉》均有麦“从邢侯征事”之辞,进一步说明周天子授予邢侯之“服”,亦即西周时期邢侯的主要职责即在于控御戎狄,屏藩西周王朝的北土。1978年春,河北省元氏县西张村出土一组十分重要的西周青铜器(37)。其中最重要的一件臣谏簋铭曰:“戎大出于軧,井(邢)侯搏戎。诞令臣谏以□□亚旅处于軧。”邢侯所搏之戎的族属,学术界尚存在不小争议。李学勤、唐云明先生袭江永之说,认为邢侯所搏之戎当为白狄(38)。沈长云先生则认为此戎为隗姓赤狄(39)。张怀通先生则以为邢侯所搏之戎为殷遗民(40)。事实上,第一种说法近是。张全喜先生考证说,西周昭王时期铜器臣谏簋铭文所论邢侯所搏之戎,很有可能即为两周之际犹居于今河北省北部诸部中的一支。其中可能性最大的即为姬姓鲜虞(41)。综上所述,西周时期封建邢侯的目的和邢侯的职责颇为明晰,那就是使其椐地一方,平定戎狄,控御北土,稳定西周王朝在的白狄北土的统治。李学勤先生说:“结合文献与铭文,看出邢国的历史始终与戎狄有关。周初建国,便与戎人交战,后来一直是周朝防御戎狄的屏障”(42)。李先生所言极是。直到春秋初年,秦襄公攻戎救赵后二年,《后汉书·西羌列传》仍有“邢侯大破北戎”之记载,由此可见,邢国在西周时期在平定戎狄、经营北土过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三、关于西周邢国始封地望及有无“迁封”问题
目前,邢国史研究中争议较大的问题,即邢国初封地望及西周时期邢国是否存在“迁封”问题。在田野考古工作尚未全面展开之前,学术界对以上问题认识颇为模糊。造成这一重大分歧的原因主要在于古代文献记载过于简略,且疑点颇多。许慎《说文解字》说:“邢,周公子所封,地近河内怀。”以后,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明确提出:“平皋有邢丘,故邢国,周公子所封。”然《汉书·地理志》平皋县下,颜师古注引臣瓒语:“《春秋传》狄人伐邢,邢迁于夷仪,不至此也。今襄国西有夷仪城,去襄国百余里。邢是丘名,非国也。”唐兰先生说:“邢国的始封地,应如许慎说,在今河南省温县东,即汉之平皋县,后迁夷仪,才是今河北的邢台县,即汉之襄国县,臣瓒所说‘襄国西有夷仪城’可证。班固把襄国县说成‘故邢国’是根据迁夷仪后的邢国说的。”(43)有学者重申唐兰先生的观点得到了少数学者的支持(44)。与唐说不同的,早在20世纪30年代,刘节先生提出邢国始封地在伾或成皋故城(45)。时隔半个世纪,另有学者提出邢国始封地在今河南巩县境(46)。事实上,随着田野考古工作的全面展开及历史地理学研究的逐步深入,这一问题已基本解决。根据前文所论,“商代祖乙迁于邢”及周初所封建邢国均在今河北省邢台一带,已经得到了较为坚实的考古学资料的印证。陈昌远先生结合有关文献和考古学资料,从学术批判的角度,纠正了前人错误说法,明确指出邢国始封地就在今河北邢台市(47)。陈先生的观点由于得到日益丰富的考古学资料的佐证已逐渐为学术界所认可。
既然如此,西周时期邢国就不存在从河内一带“迁封”至河北邢台的问题。邢国在北方戎人大举入侵的背景下,离开邢台一带,迁至夷仪的时间,当鲁僖公元年(公元前659年)。《左传》僖公元年对邢国这次迁徙的经过记录颇详。如此看来,西周时期邢国并不存在“迁封”问题。今将此问题再次提出,并作简单讨论,其目的在于昭示古史学界,“古史问题的惟一解决方法”就是“考古学”(48),“要建设真实的古史,只有从实物着手的一条路是大路”(49)。
注释:
①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考释》上编第六册《周公簋》,科学出版社1957年。
②陈梦家:《西周铜器断代》(五),《考古学报》1956年第3期。
③李学勤、唐云明:《元氏铜器与西周邢国》,《考古》1979年第1期。
④彭裕商:《西周青铜器年代综合研究》第279页,巴蜀书社2003年。
⑤杨文山:《青铜器邢侯簋与邢国迁封——两周邢国历史综合研究之二》,《文物春秋》2002年第1期。
⑥朱凤瀚:《士山盘铭初释》,《中国历史文物》2002年第1期。
⑦黄锡全:《士山盘铭文新释》,《中国历史文物》2002年第2期。
⑧董珊:《谈士山盘铭文的服字》,《故宫博物院院刊》2004年第1期。
⑨陈英杰:《士山盘铭文再考》,《中国历史文物》2004年第4期。
⑩杨坤:《士山盘正谊》,《中国历史文物》2004年第6期。
(11)晁福林:《从士山盘看周代服制》,《中国历史文物》2004年第6期。
(12)黄爱梅:《土山盘铭补义》,《中国历史文物》2006年第6期。
(13)顾颉刚:《浪口村随笔》卷二《畿服》,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
(14)金景芳:《中国奴隶社会史》第124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
(15)顾颉刚:《浪口村随笔》卷二《古代兵刑无别》,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
(16)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考释》上编第六册《周公簋》,科学出版社1957年。
(17)陈梦家:《西周铜器断代》(五),《考古学报》1956年第3期。
(18)唐兰:《西周青铜器铭文分代史征》第161页,中华书局1986年。
(19)杨树达:《积微居小学述林》第78页—第79页,中华书局1983年。
(20)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考释》上编第六册《周公簋》,科学出版社1957年。
(21)陈梦家:《西周铜器断代》(五),《考古学报》1956年第3期。
(22)唐兰:《西周铜器断代中的康宫问题》,《考古学报》1962年第1期。
(23)杨文山:《青铜器邢侯簋与邢国迁封——两周邢国历史综合研究之二》,《文物春秋》2002年第1期。
(24)白川静《金文通释》卷一下。
(25)陈梦家:《西周铜器断代》(五),《考古学报》1956年第3期。
(26)河北省文物管理委员会:《邢台曹演庄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58年第4期。
(27)邹衡:《论汤都亳及其前后的迁徙》,《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0年;邹衡:《邢台与先商文化、祖乙迁邢研究》,《三代文明研究(一)》,科学出版社1999年;秦文生:《祖乙迁邢考》,《三代文明研究(一)》,科学出版社1999年。
(28)河北省文物管理处:《河北元氏县西张村的西周遗址和墓葬》,《考古》1979年第1期。
(29)李学勤、唐云明:《元氏铜器与西周邢国》,《考古》1979年第1期。
(30)河北省文物研究所:《邢台小南洼周代遗址西周遗存的发掘》,《文物春秋》1992年增刊;李军、石从枝、李恩玮:《邢台小南洼周代遗址考古新收获》,《三代文明研究(一)》,科学出版社1999年。
(31)任亚珊、郭海瑞、李恩玮:《1993-1997年邢台葛家庄先周遗址、两周贵族墓地考古工作主要收获》,《三代文明研究(一)》,科学出版社1999年;段宏振:《邢墟考古简论》,《中国考古学跨世纪的回顾与前瞻》,科学出版社2000年。
(32)任亚珊、郭海瑞、李恩玮:《1993-1997年邢台葛家庄先周遗址、两周贵族墓地考古工作主要收获》,《三代文明研究(一)》,科学出版社1999年;《中国考古学年鉴(1999)》第103页,文物出版社2001年。
(33)《晋书》卷一百零四《石勒载记上》。
(34)李学勤:《麦尊与邢侯的初封》,《邢台历史文化论丛》,河北人民出版社1990年。
(35)李学勤:《麦尊与邢侯的初封》,《邢台历史文化论丛》,河北人民出版社1990年。
(36)唐兰:《西周铜器断代中的康宫问题》,《考古学报》1962年第1期。
(37)河北省文物管理处:《河北元氏县西张村的西周遗址和墓葬》,《考古》1979年第1期。
(38)李学勤、唐云明:《元氏铜器与西周邢国》,《考古》1979年第1期。
(39)沈长云:《元氏铜器铭文补说》,《邢台历史文化论丛》,河北人民出版社1990年。
(40)张怀通:《邢候所搏之戎考》,《文物春秋》1999年第2期。
(41)张全喜:《也论西周铜器“邢侯所搏之戎”》,《文物春秋》2001年第3期。
(42)李学勤:《麦尊与邢侯的初封》,《邢台历史文化论丛》,河北人民出版社1990年。
(43)唐兰:《西周青铜器铭文分代史征》第163页,中华书局1986年。
(44)杨文山:《邢国封建考》,《河北学刊》1986年第5期;杨文山:《青铜器邢侯簋与邢国迁封——两周邢国历史综合研究之二》,《文物春秋》2002年第1期。
(45)刘节:《古邢国考》,《禹贡》第四卷第九期,1935年。
(46)杨文山:《邢国封建考》,《河北学刊》1986年第5期。
(47)陈昌远:《古邢国始封地望考辨》,《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1年第3辑。
(48)李玄伯:《古史问题的惟一解决方法》,《现代评论》第1卷第3期,1924年。
(49)顾颉刚《古史辨》第一册《序》,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