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制约因素及对策建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基本原则论文,对策论文,制约因素论文,文化体制改革论文,建议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进程带来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持续推进,这一过程实质上是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各个领域体制改革包括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过程。经过半个多世纪的艰辛探索实践,我国的文化体制改革已形成了具有实践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的系统发展的理论,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提出了系统的新思想、新理论,为新时期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提供了更加明确、科学的理论基础和发展目标。因此,我们有必要在新的历史语境中,探讨我国在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过程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存在的制约因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 探索建立一个比较完善的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的文化管理体制,更好地繁荣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满足人民的多层次精神文化需求,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一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一基本目标的指导之下,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共产党就开始建立适应中国国情的文化管理体制。总体而言,新中国成立以来文化管理体制的建立与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49-1978年。文化管理体制的主要原则是服务于计划经济,因此,文化体制的主要特点就是以计划经济的方式进行文化生产、经营与管理,这一时期文化体制的主要特点是从属于政治、服务于政治。第二个阶段则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至党的十六大召开,这一时期党和国家找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明确了“党和国家工作的重点必须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并由此找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正确道路,即实行全面改革和对外开放。经过24年的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的整体经济实力和文化软实力得到了根本性的提高,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五位一体科学发展取得的丰厚物质基础,为中国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提供了潜在的必要条件。但是这一时期,由于没有意识到文化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的促进作用。人们专注于经济建设,加之这一个时期经济基础还不足以为文化体制改革提供充分的保障,文化工作者参与改革的内生动力不强,人们传统的文化消费习惯也不足以为改革后的文化单位生存提供良好的支撑,因而文化体制改革取得的是局部进展。第三个阶段则是党的十六大以来至现在。在这一阶段,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项改革和对外开放使当代中国的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实现了历史性跨越,经济基础更加坚实,各项改革措施更加协调,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刺激人们产生了强烈的文化消费需求;同时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既为满足这种强烈的文化消费需求提供了充要条件又带来了文化安全等问题,这双重因素催生了我国现阶段文化生产与文化消费相对繁荣的局面,也使文化体制改革成为当务之急。 正因为认识到这种必要性和紧迫性,党中央从建立新中国之初就一直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管理体制并不断进行发展与完善,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更是明确地倡导文化体制改革。1996年10月,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改革文化体制”的指导思想与原则;1997年9月,党的第十五大报告进一步提出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落实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要求;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了“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的具体任务;2005年12月,在《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形成了文化体制改革的系统方针政策;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理论体系。2013年以来,党中央相继召开了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和文艺工作座谈会,对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文化体制改革的指导更加系统明确,实践探索更加理性科学。在新的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语境中,这些纲领性文件为我国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奠定了理论基础和基本原则。概而言之,我国文化体制改革应服从下述基本原则: (一)以建设文化强国为目标 “文化强国”战略是2011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所提出的重大决策。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作了具体阐述。2013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进一步明确了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方向与目标。其核心导向就是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体而言,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必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二是必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建设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三是增强全民族的文化创造活力,开创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持续进发、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全面提高、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的新局面。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讲话中还规划了具体的方法路径:第一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第二是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提高文化产品质量,继续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唱响主旋律,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科学素养。第三是增强文化软实力。坚持把文化的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在社会效益的基础上追求经济效益,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第四是提高文化产业的竞争力。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基础上,提高文化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水平,构建和发展现代传播体系,增强国有公益性文化单位活力,完善经营性文化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扩大文化领域对外开放,营造有利于高素质文化人才大量涌现、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造就一批名家大师和民族文化代表人,树立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① (二)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生产经营机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生产经营机制,是我党自20世纪40年代以来吸收苏联文化管理模式并结合中国国情逐步建立的,在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时期,一直被作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和集中统一政治管理体制框架内不可分割的一个组成部分。按照这一制度体系,在微观的文化生产经营机制中,文化艺术产品的生产经营一直按照指令、计划进行。当然,这一体制机制对建国之初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确立与发展起了关键性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尤其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并坚持“把全党工作的重点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作为改革发展的目标,这一体制暴露出许多问题。因此,自中共十六大以来,完善文化管理体制与生产经营机制,构成了当代中国文化管理体制的核心问题。 当代中国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生产经营机制的改革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一是形成科学有效的宏观文化管理体制,完善文化法律法规体系,强化政府文化管理和服务职能,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二是形成富有效率的文化生产和服务的微观运行机制,增强文化企事业单位的活力和竞争力。三是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在文化领域的主导作用,调动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文化建设。四是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五是形成完善的文化创新体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进内容创新和人才储备,使原创性文化产品在市场上占有重要地位。六是形成以民族文化为主体、吸收外来有益文化,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文化开放格局,进一步提升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② (三)确立文化体制改革的阶段性目标 2011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文化体制改革的阶段性目标。2014年3月,中宣部部长刘奇葆同志在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重述了这个目标:即到2020年前,文化体制改革应在下述六个方面有所推进:一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使社会良好思想道德风尚进一步弘扬,公民素质明显提高。二是适应人民群众需要的文化产品更加丰富多元,精品力作不断涌现。三是文化事业全面繁荣,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四是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全面形成。五是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充满活力、富有效率,以民族文化为主体、吸收外来有益文化、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文化开放格局进一步完善。六是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发展壮大,文化繁荣发展的人才保障更加有力。③ 二、当前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制约因素 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系统论述,为我们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奠定了理论基础。但是,正如我国各项改革正处于攻坚期和深水区一样,文化体制改革同样存在诸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 (一)文化服务体制运行不畅 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致力于完善文化运行服务机制。目前,各级党委政府逐步落实“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④。目标要求,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基础设施,实施了诸如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建设、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送戏下乡、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基层文化阵地建设等一系列国家层面与地方层面的重大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开展了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等重大文化惠民活动,国家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供给能力也有了大幅度提高,各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正逐步形成,人民群众享受到了一些基本的公共文化服务。 但是,我国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与困难,尤其是在基层和实际的工作执行过程中,更是存在着许多制约文化发展的因素。这些因素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文化权益得不到普遍保障,比如,在文化设施上,大部分文化设施都是有偿使用,导致一部分经济条件较差的人民群众得不到基本的文化服务。再比如。由于欠发达地区市、县、乡政府生存与发展压力大,财政资金严重不足,而农村电影放映由于中央和省下拨资金时,要求有一定比例的配套资金,加之规范的考核检查机制没有建立起来,导致农村村民应该享受到的一年免费看12场电影的目标不能实现。二是文化财政支持政策不够灵活。目前,我国利用财政支持政策培育文化产业的发展,在这个过程中也出现了诸多问题。比如,许多县以上政府部门通过财政政策鼓励文艺院团下乡演出,但由于作为主力军的国有剧团数量不足,而民营剧团又享受不到这一政策支持,导致这一政策在执行过程中难以贯彻到位。三是农村基层文化管理出现空位。目前,我国农村尤其是贫困地区的许多乡镇已经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综合文化站了,许多村没有专职或兼职的文化辅导员,导致了这些地区的文化管理工作名存实亡。目前,基层文化的低俗化、恶势力化,与这种管理上的空位有着或多或少的联系。 (二)文化事业单位用人制度僵化 文化事业单位是中国特色事业单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国外非营利文化单位和组织类似。但是,由于历史原因,我国文化事业单位的用人机制仍沿用着计划经济的人事管理模式,造成了用人制度的僵化。 具体而言,文化事业单位用人制度的僵化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人员聘用制度的僵化。目前,根据国务院及各级政府的统一部署,文化事业单位基本上都实行了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但是并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聘用与辞聘的正常流动机制。同时,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机制尚未完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的体系建设处于起步阶段,严重影响制约了事业单位人员的流动。二是内部分配制度的僵化。在事业单位内部,收入分配制度目前是全国一个通用标准,按照行政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设置标准和条件,没有给省、市、县或事业单位充分的自主权,仍然是实质意义上的“大锅饭”。三是文化管理机构的固定化。目前,文化事业单位仍然隶属于不同的文化主管部门,并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独立法人治理结构。四是财政支持模式的僵化。目前我国文化事业单位的财政来源主要是国家财政拨款,其中相当一部分财政资金用于人员工资福利等,没有真正意义上实现事业发展、项目活动带动的财政拨付机制,鼓励社会参与、支持资助的体制机制远没有形成。五是文化事业单位与文化企业界定不清晰,导致了某些事业单位过度追求文化的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的不良现象。比如一些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通讯社、重点新闻网站和时政类报刊等新闻媒体和承担政治性、公益性出版任务的出版单位,存在着重视经济效益、按照事业单位人员标准分配同时又按照企业标准分配的双重分配机制。 (三)文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没有确立 新中国建立后,文化产业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一个组成部分,即使在“文革”时期也没有中断,如印刷出版发行业、工艺美术产业和文物艺术品业、演艺业、广告业、电影发行放映业、文化旅游业等文化企业一直存在发展着,由于隶属于不同的部门管理,没有将其统称为文化产业进行归类,当然也就没有将这一产业视作文化经济一部分的意识。2000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个计划的建议》中正式提出了“文化产业”这个概念。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文化产业得到了长足发展,许多数据显示,已经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并逐步向国民经济支柱型产业方向健康发展。 但就文化体制改革涉及的文化企业而言,仍然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包括:第一,文化企业制度不健全。目前,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和部署要求,相当一部分经营性文化单位和一部分差额预算管理单位如国有文艺院团等实施了转企改制,即转制为文化企业,一批报业、传媒、出版、演艺等公司和集团发展壮大为有相当实力的国有或者国有控股企业。然而,在转企改制的过程中,由于各种政策的不配套,各项改革措施并没有协同落实,因而用人制度、企业管理制度并没有随之建立起来,使得许多文化企业仍然在或明或暗地执行着事业单位的政策,享受着事业单位的福利待遇,严重影响了单位领导和职工开拓市场、丰富群众多样化文化需求的积极性,束缚了文化生产力的发展。而那些已经转制为公司或集团的文化单位,也还没有真正建立起符合市场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没有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主创新的市场主体。第二,营利模式过于单一。由于转企改制的时间较短,一些文化企业尚没有充分做好面对市场的准备,没有形成多元的盈利模式,相当一部分文化企业依然依靠财政扶持基金的帮扶。第三,人才储备不足。由于文化产业是新兴产业,相关人才的储备极其匮乏。目前,进入文化企业的人才,大部分都是在计划经济的文化氛围中接受教育的,难以适应文化产业复合性的知识要求。第四,国家文化管理模式滞后。在文化企业改制的过程中,随着企业性质的改变,国家对相关企业的管理滞后于企业需求。比如,国家层面对文化企业发展的税收差异化调节机制没有建立起来,如娱乐业仍按照5%~20%的税率征收营业税,目前也没有列入营改增目录范围;在土地使用、融资政策等方面的特殊政策落实不到位。因此,重塑中国文化企业在社会主义文化市场中的主体地位,是下一步我国文化产业良性发展的核心与关键。 三、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对策建议 上述制约因素表明,我们需要进一步分析我国文化体制存在的问题,全面系统地推进文化体制改革。 (一)完善宏观文化管理体制 宏观文化管理体制是一个与宏观经济管理体制相对应的概念,是对全社会文化事业繁荣和文化产业发展进行统筹调控和管理,为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消费创造必要的条件,从而激发全社会的文化创造活力,实现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实质上,宏观文化管理体制是现行政治体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更是“四个全面”战略部署中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进一步完善宏观文化管理体制必然涉及政治体制等领域的改革,主要任务是理顺文化单位与文化主管部门的关系。 具体而言,进一步完善宏观文化管理体制应当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强化政府对文化的管理,科学界定党委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的职责范围。目前,宣传、编制、文化、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都在某种程度上担负着文化管理的具体职责。改变当前文化管理过程中的九龙治水局面,减少部门管理越位与缺位同时存在的问题,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首要任务。二是明确区分国有文化单位的属性与职能职责,确定其是公益性事业单位还是经营性企业单位,科学进行分类管理,逐渐建立起由市场配置资源与政府进行引导并重的良性发展体系。三是加大对科技与文化融合的研究与引导。文化与科技的融合是未来文化发展的重要趋势,文化产业与信息技术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关系,要抓住国家实施的“互联网+行动计划”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打破利益藩篱,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整合管理网络基础设施、网上内容、行业单位等部门的职能职责,建立加快推动新兴媒体和传统媒体、传统演艺产业融合发展的、科学的网络管理领导体制,逐步建立完善正面引导与依法管理相结合、线下发展与线上推广相结合的管理体系。四是建立完善的文化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健全文化法规体系、依法管理文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文化强国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前提和基础。由于文化艺术属于上层建筑中的社会意识形态部分,其管理体制的特殊性导致文化领域法律法规数量少,仅占全部法律法规总量的2.7%,而且层次低、分布不均、权威性弱。要从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重视文化法规体系建设,重点是对现有的文化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梳理,修订有关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文化改革发展的现行法律法规;加快制定文化改革发展、特别是公共文化服务、演艺产业等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尽快改变如演艺产业法律法规和行业组织管理不完善与滞后带来的诸多制约改革发展的问题。五是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统筹全社会文化生产经营资源,统筹农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惠民政策措施,切实解决文化惠民“一公里”梗阻问题,真正促进城乡文化发展的一体化体系建设,真正让农村社区的群众共享优秀文化成果。 (二)完善文化生产经营微观运行机制 宏观文化管理体制的效能必须依靠文化的微观运行机制来实现。因此在明确文化生产组织性质的基础上,完善文化生产经营的微观运行机制。对文化事业单位,按照“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⑤的改革思路,在实行全员聘用制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改革,优先解决文化工作者的社会保障问题,促进人才的自由流动,根据文化人才成长规律,制定特殊优惠政策,吸引高层次文化人才引领学科发展;充分尊重事业单位的独立法人地位,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理事会制度,激活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依法处理问题的能力,特别是对单位内部人员的管理和分配机制,切实增强文化事业单位的活力。对于已经转制为企业的文化单位,进一步加大诸如税收、土地等方面政策的扶持力度,支持其面向资本市场进行融资或吸引社会资本进行股份制改造,促进其按照现代化企业要求真正建立运行机制,建立起“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的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 (三)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的初步建立,是新时期30多年以来文化体制改革取得的最大成绩,充分调动了民间文化组织参与文化改革发展的积极性,有效改变了单一的文化融资渠道,促进了我国文化产业的高速发展,从而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和最有发展潜力的行业。下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思路仍然是继续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在文化领域的主导作用,建设培育好促进文化企业自我发展的新机制,继续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和重要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文化建设,特别是参与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依靠社会组织建立第三方评价和反馈机制,推动文化惠民工程与人民群众特别是基层群众对精神文化的需求有效对接,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适合他们的文化产品,切实提高社会科学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同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四)完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是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的前提条件。要尽快厘清政府和文化市场的关系,减少政府无序干预,利用协会等群众组织的规范制约作用,处理好意识形态领导权与文化企业自主发展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切实保障文化企业科学发展。文化企业在发展壮大过程中,既要遵守市场经济的普遍规律,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运行机制和发展模式,也要遵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律,坚持先进文化引领,坚持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树立优秀文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发挥榜样带动作用。这就要求文化主管部门进一步简政放权,将能够进行市场调节的部分交给市场,扎实推动歌舞、杂技、话剧类等市场化元素多的院团,非时政类的报刊发行、电影电视制作发行等单位进入市场,真正成为引领先进文化的国有或国有控股集团公司。对一些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和高雅艺术等不能够由市场进行资源配置的文化艺术门类,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保护职责,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法律规章,确保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进一步弘扬和传承。 我们处在一个知识经济全球化与世界文化多元化的时代,和其他领域改革一样,文化体制改革也处在深水区和攻坚期,其改革的不断深化过程,也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创新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过程。无论是文化体制机制与内容的传承创新,还是文化与科学技术的融合创新,都会成为中华民族文化发展不竭的动力,都会产生具有中国特色、中国气派的原创性文化产品,都能够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使中国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在国际上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力和竞争力,从而形成以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为主体、吸收外来有益文化的文化良性互动格局。我们相信并期待这一天的早日到来。 注释: ①参见中宣部理论局编:《指导新时期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纲领性文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文章选》,学习出版社2013年版,第1-7页。 ②参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05]14号)。 ③参见《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9页。 ④《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 ⑤《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05]14号)。 ⑥《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34页。标签:文化体制改革论文;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论文; 社会管理论文; 市场管理论文; 社会改革论文; 文化政策论文; 社会体制论文; 社会主义社会论文; 经济论文; 时政论文; 文化产业论文; 文化事业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