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聚焦主业深化三转”、落实“八项规定”、“纠四风”等重要精神,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和举措,同时把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也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全面从严治党成为新常态。本文将结合深圳地铁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情况,阐述如何在新形势下建立忠诚干净、敢于担当的纪检队伍,构建大监督格局,解决企业所面临的腐败风险,全面推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
关键词:国有企业;队伍建设;大监督
一、地铁工程建设的主要情况
(一)国内地铁建设存在的问题
众所周知,地铁是民生工程,倍受广大市民的关注。而地铁建设的工程规模大,投资金额大,建设周期长,参建单位多,管理链条长等特点,决定了地铁建设背后隐藏着巨大的腐败风险。加上最近几年地面交通的快速发展,各线城市交通压力持续上升,修建地铁成为解决交通拥堵的重要手段,因此许多城市开始大力修建地铁,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地铁建设的热潮。这种在国内范围内新兴的大型工程建设,很容易出现市场监督机制跟不上,规范管理不到位,信息不完全公开,信用体系不完善等情况。在此背景下,如果没有严密的监督机制和风险防控体系,整个地铁建设过程的各个环节都会出现监督不到位,就可能出现贪污腐败问题,出现腐败问题就会衍生工程质量问题,同时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除此之外,由于地铁建设施工中存在拆迁征地、地面塌陷、交通变道、噪音影响、绿化破坏等安全隐患,导致了许多复杂的外部环境问题出现,并可能引起周边单位及居民的意见,对地铁建设产生各种不良影响。而施工环节,主要由各施工单位把控,既有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水电、中国建筑、中国交建这样的中央控股、直接管理的国家重点骨干企业,也有工程土建、设备采购及安装、信号控制、供电等不同专业的地方供货商,关联企业多达上百家,存在管理难度大、接口单位多、流程环节多等问题。上述这些复杂的内外因素,直接影响地铁建设的进度和工程质量,而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就是预防腐败的风险防控体系。如何打造一支过硬的纪检队伍,建立一套由各参建企业共同参与,形成监督合力,从企业内部和市场外部进行规范和约束,将管理和业务的各个环节进行管控的反腐败机制,以保证地铁建设的健康发展,是国内各城市地铁建设单位需要共同研究的课题。
(二)深圳地铁目前的现状
目前,国内地铁建设主要有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南京、成都等城市,深圳地铁与国内其他城市的地铁建设和经营不同。在建设方面,深圳地铁在二期工程5号线BT模式建设的基础上,将BT建设模式引入三期工程建设中,全面推进7、9、11号新线建设,总线路长约108公里,建设总投资金额约800多亿元,是全国范围内最大规模地采用BT建设模式。采用BT模式的特点在于,需要业主单位和BT建设方之间在建设项目的投融资、工期周期、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和成本控制等方面,形成多层次、多环节的有效工作对接,同时在党风廉政建设的各个层面建立交流沟通的工作机制,以保证整个BT项目平稳快速推进,实现优质工程、廉洁工程的建设目标。在经营方面,深圳地铁延续了深圳城市“开拓创新”的拓荒精神,在国内地铁同行中首次启动了对建设、运营、投融资和上盖物业开发“四位一体”的经营思路和“1+3”管控模式的探索,全面尝试地铁企业对房地产开发与金融投资的市场化运作发展之路。“四位一体”的发展模式与传统的地铁经营模式相比,所涉及的面更广,彻底改变了国内地铁行业一成不变的经营理念,将经营模式从原有的建设、运营两项业务迈向建设、运营、投融资、上盖物业“四位一体”的复合型运作模式,通过这种模式,不再依托政府财政和在政府担保下向银行贷款,而是采用地铁物业开发和投融资平台两种全新模式,以此取得资金来源,反哺地铁的建设和运营。不同的建设模式和经营模式相结合,彻底改变了地铁行业在政府政策层层保护下生存的局面,提出以“自我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发展方向,以全新的地铁发展模式,在市场的大环境中求生存和求发展,大大减轻了地方财政对地铁的负担,并加快了地铁建设的步伐。但是,这种BT建设模式和市场化经营模式的建立,必须要有一个更加完善、更加有效的新机制进行约束,而这个新机制需要有素质过硬的纪检监察队伍,联合各参建单位等外部力量,形成大监督格局。
二、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存在的几个问题
(一)机构设置与专职人员配备不足
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不全,人员配备不合理,是当今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从而导致工作受到了严重的制约和限制。例如,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人员大部分为兼职纪检委员或工作人员,不是专职人员,这就会造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以党政党务工作为主,廉政工作容易流于形式,更多的是被动应付上级检查,真正主动开展工作的很少。加上一些国有企业缺少相应的考核机制,造成监督检查工作形同虚设,大部分情况下只开展了廉洁宣教活动,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监督检查,导致纪委监督责任缺失,以及企业整个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缺位。
(二)业务能力不足,缺乏实操培训
立场坚定,作风过硬,业务全面,办案能力强是对纪检监察人员基本要求。虽然中央至地方各级机关设有纪委或纪检监察机构,配备了高素质的纪检监察队伍,但是国有企业的专兼职纪检监察人员仍普遍存在业务能力不足、缺少系统培训的问题。例如,由于缺少相应的专业和培养计划,不少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干部是从生产经营、工程建设等岗位转岗过来,之前从未接触纪检监察这方面的业务,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以及相关法律知识不够了解,再加上缺少系统专业的实操培训,缺乏办案经验,使得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受到了很大制约,大大影响了工作效率,导致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的不能得到真正履行,把握新态势开展监督工作,运用“四种形态”正确处理各类违纪问题的能力也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相关制度不完善,缺乏权威性
按照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反腐倡廉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相关要求,国有企业在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大部分为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生产、审批流程等方面的制度,针对纪检监察工作需要而进行制定的制度不多,因而真正能发挥监督检查惩处作用的制度更是少之又少。还有一些企业在建立纪检监察相关的制度时,只看重形式而忽略了可操作性,没有紧贴企业的中心工作,对关键环节的要求不具体,对重要指标没有量化,导致制度出台后,缺少指导性和权威性,不适用于企业本身业务的监督和约束。相关制度机制缺失,仅有的制度又不能满足企业的业务监督,不能将建立有效的“制度笼子”,这就好比野马脱缰,必然导致腐败。
(四)监督缺少独立性,容易受到限制
就企业而言,不可否认,主要以生产经营为目标,重视生产经营的各项指标和市场。这就容易导致部分国有企业只关注生产经营情况,忽略了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甚至认为过于强调纪检监督会影响业务开展,妨碍企业发展,从而对纪检监察工作有误区,对监督工作不支持。纪检监督工作陷入被动,内部出现了不敢监督,不想监督等现象,即使监督也是敷衍了事,没有真正发挥纪委的监督职能,使得整个企业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缺少必要的监督,不能有效防范企业在运行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也违背了中央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精神。
(五)监督力量分散,合力效应不足
地铁集团和部分参建单位同属国有企业,都设有纪委或纪检监察机构,但是由于不是同一单位或涉及的业务、项目不同,监督力量没有形成合力,没有达到“1+1=2”的监督效果,反而可能出现各扫门前雪,甚至相互推诿的现象,这就导致各单位业务来往的监督呈现出真空状态,给权力寻租和金钱交易的腐败行为提供了生存的土壤。如何消除这种真空状态,让各单位监督力量形成合力,共同抵御腐败滋生,不仅是地铁工程建设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国有企业可能面临的问题。
三、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对地铁工程建设及生产经营的影响
(一)建设板块方面
地铁工程建设项目投入资金巨大,参与单位及人员众多,加上工程浩大、建设周期长,所涉及的环节繁多、程序复杂,这就需要从地铁集团、参建单位、施工标段、基层工地整条纵线建立起预防腐败的防线,将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监控到位。但是,由于地铁工程建设具有资金额度大、涉及面广等特点,纪检监察人员也面临着被腐败分子利用权力、金钱、美色等诱惑、拉拢、腐蚀的危险。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纪检监察人员没有天生的“免疫力”,一旦思想松动,触摸纪律“红线”,就会出现“灯下黑”的问题。因此,如何保证纪检监察队伍的政治立场,提高风险意识,端正生活作风,严肃工作纪律,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是治理地铁工程建设腐败的重要保障,也是国有企业开展内部环境治理、提升经营效益、保障工程建设的关键所在。
(二)运营板块方面
地铁运营本身的成本高,开支项目繁多,各项费用支出巨大,加上行业特殊,运营公司下属部门众多,员工队伍庞大,关联单位多,管理难度大,所涉及地铁运营的采购及维保项目大部分又是单一来源等,这些因素决定了地铁运营容易出现不同层面的灰色地带,存在较高的腐败风险。在进入网络运营模式后,随着地铁线路延伸,这些地带也不断扩大,监督难度不断增加,风险防控所面临的压力也不断增大,这就要求在地铁运营的各项业务中,根据不同业务的特性和风险点,建立严密的监督机制,形成全方位的风险防控体系,这个体系的核心就是需要业务全面、工作效率高、执行力强的纪检监察队伍。
(三)物业开发板块方面
在国内地铁行业中,深圳地铁率先涉足市场化程度高、专业性强的上盖物业房地产开发新业务。一直以来,地产行业是属于高风险、高回报的行业,房地产市场存在着违规销售、谋取私利、扰乱市场秩序、权钱交易等各种风险,行业监管难度大。面对市场化的运作,仅仅依靠纪检监督是不够的,必须借助审计的技术手段。因而,在纪检监察队伍中配备专业的审计人员,适时的开展内部审计和委外专项审计,是保证地铁物业开发业务健康发展的基础。
四、内部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应对措施
(一)人员和机构的配置
严格按照中央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必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的精神,充分发挥企业纪委在纪检监察制度体系的顶层设计职能,全面完成对企业各层级纪检监察组织架构建设,初步实现层级授权管控,启动适合本企业中心业务的纪检组织建设工作。明确各层级纪委的工作关系,在各层级纪委设置配套纪检监察审计工作机构,配齐、培训必要的纪检、审计专职工作人员,保证人员力量充足,各层级间建立“上下联动、多级管控”纪检工作体系,形成各层级纪检机构“统一布局,协调联动”的运作与管控模式,实现纪检组织对企业内部监督的全覆盖。
(二)完善制度建设
在已建立的纪检工作制度体系基础上,根据新组织架构和中心业务实际,着眼量化考核,持续完善各层级纪检工作管理制度,通过将考核结果与本企业的绩效考核直接挂钩,将纪委书记、纪委委员的年度考评结果与个人绩效考核直接关联等刚性手段,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工作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运行体系。企业督促下属各级单位完善相应的纪检监察配套制度、业务流程以及管理模式,通过“量体裁衣”,制订切合自身业务属性,具备可操作性的配套监督制度,初步构建层级监督、分级负责的监督体系,为纪检监督提供基本遵循和制度保障。
(三)人员选拔和培训
打造素质过硬纪检监察队伍,是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纪检监察事业发展的坚实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正朝着常态化、多样化的方向发展,纪检监察工作迫切需要大批优秀人才和审计专业人才。国有企业也不例外,企业纪委只有高度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人才的培养,真正把培养纪检人才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专题培训、组织学习、鼓励自学、跟岗实习等方式,强化问题意识,提高综合素质,发现和挖掘纪检人才,不断提高纪检队伍的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作用,为做好纪检监察事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四)建立长期的纪检监察工作体系
做好纪检监督工作,将反腐倡廉落到实处,就必须紧密围绕中心业务,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建立长期有效的工作体系。深圳地铁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体系、宣教体系、廉洁风险管控体系、“共建联控”工作体系和监督追责惩处体系等五项工作为重点,对内构建“不想违、不能违、不敢违”的综合防控体系,对外创建以“共建联控”为平台的联合防控工作体系,形成了多角度、多层面,具有地铁特色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是地铁工程建设顺利推进和企业经营效益的不断提升的重要保障。
五、联合外部纪检监察队伍,形成监督合力
(一)地铁参建单位纪检监察队伍的情况
地铁工程建设体量大,参建单位多,资源丰富。以央企为例,地铁参建央企单位党建、纪检机构健全,人员配备齐整,制度完善,企业管理经验丰富,特别在党组织建设和廉政建设方面,各自拥有独到的经验,具备联合防控地铁建设中的廉政风险的政治基础和组织基础。整合资源,与参建企业党组织间建立有效沟通渠道,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形成由内及外、双向监督的全方位预防职务犯罪的新机制、新体系是深圳地铁对强化纪检监察工作的大胆尝试。
(二)建立共建联控平台,提升纪检队伍综合能力
前面谈到监督力量分散,合力效应不足的问题,深圳地铁经过长期摸索认为,要形成监督合力必须要在地铁集团与各参建单位间搭建共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平台,统一方向、统一目标、统一步伐,形成大监督格局。以深圳地铁为例,地铁建设涉及众多的关联企业和纵横交错的复杂管理链条,决定了廉洁风险控制必须具备广泛的参与性,单方面控制难有成效。在与央企充分对接的基础上,从2009年开始,深圳地铁牵头联合中国中铁、中国电建、中国建筑三家BT参建单位,在全国首创了持续深化完善的“共建联控”工作机制,进行了工程建设领域在联合监督方面的首次成功尝试。通过搭建工作平台,加强纪检合作,强化队伍建设,整合监督力量,促进信息对称,深化联动协作,合力推进地铁廉政建设,彻底改变了过去各家单位纪检队伍在廉洁防控工作中“各自为政、单打独斗”的分散工作局面,有效整合了监督资源,形成了强大的廉政监督和预防工作合力。
(三)拓展共建联控平台,各单位纪检队伍形成合力
2015年12月24日,吸收承担深圳地铁三期工程建设第二阶段任务6、8、10号线的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央企加盟“共建联控”专项工作平台,进一步拓展了平台的业务覆盖面,将“共建联控”成员单位由原BT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单位,拓展至地铁新线建设总承包单位。
2016年7月14日,深圳地铁在“共建联控”原有平台基础上,新吸收承担地铁上盖物业塘朗城项目建设的深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共建联控”成员单位,成员单位由原来的12家增加到13家,将“共建联控”工作从地铁建设板块延伸到物业开发板块,进一步深化地铁物业开发合作项目的党建和廉政建设工作,实现“廉洁开发、优质开发”。新成员单位的加盟,进一步增强不同业务属性单位纪检监察队伍交流,大大提高了各单位纪检监察队伍的业务能力和信息共享,构建了多个单位纪检队伍共同开展风险预防的工作机制,通过聚集各单位纪检监察队伍的力量,构建地铁经营建设全方位覆盖的“大监督”格局。
纪检监察队伍是党的忠诚卫士,是监督执纪问责的关键所在。深圳地铁结合地铁建设的共和自身模式的特性,全力打造立场坚定、业务过关、素质过硬的纪检监察队伍,并创建共建联控平台,与各参建单位纪检监察队伍形成合力,在保障地铁建设事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参考文献:
[1]中央纪委驻商务部纪检组,探索综合派驻工作八法,中国纪检监察报,2016年9月28日
[2]张硕辅,践行“三严三实” 强化自身建设 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中国纪检监察期刊,2015年第18期
[3]李松,关于当前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风险与压力的调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内刊,2015年第5期
[4]陈木钦,对破解国有企业监督瓶颈的思考,国企清风(季刊),2014年第2期
论文作者:丘威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3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3
标签:纪检监察论文; 地铁论文; 工作论文; 单位论文; 业务论文; 队伍论文; 体系论文; 《基层建设》2018年第32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