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 内蒙古 017399
摘要:为了探索有效的防冲措施,煤矿企业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资金,配备了各式各样的冲击危险监测预警装备和解危卸压设备,但实际情况来看,效果并不明显,冲击地压事故仍时有发生。
关键词:煤矿安全;冲击地压;监察方法;
在防治冲击地压法规、规定相对滞后的情况下,采用准确界定冲击地压矿井、规范防治冲击地压监察方式、督促采用防治冲击地压标准配备、明确监察重点等途径,可以满足现阶段防治冲击地压安全监察工作需要。
一、煤矿安全开采的重要性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及企业对煤炭资源的需求,我国近几年来成立了多个大型的煤炭开采基地。但同时,由于煤炭开采过程中安全措施没有做到位,使在煤炭开采过程中受伤或死亡的人数也在逐年递增,这主要是由于在煤炭开采过程中对地压的冲击而导致气压突然升高对人体产生的冲击所导致的受伤甚至是死亡情况。对于这种情况,随着煤炭开采事业的发展,负责人员也在不断地总结着经验与教训,对煤炭冲击地压的防治技术也制定出了一系列的可行性方案,可以有效地确保在煤炭开采过程中的安全。
二、冲击地压矿井界定
如何界定受冲击地压威胁矿井,目前还没有一个类似于瓦斯矿井、突出矿井的明确界定标准。最早的标准《冲击地压煤层安全开采暂行规定》规定:冲击地压矿井的鉴定工作由煤炭工业部指定单位负责,鉴定结果由煤炭工业部公布。作为实施煤矿安全监察的主体,煤矿监察机构没有合理的方法确定哪些矿井属于受冲击地压威胁的煤矿;作为被监察的主体,绝大部分煤矿企业不愿主动申请“带帽”。为了有效应对这一现状,受冲击地压威胁较早的兖矿集团规定:凡发生过冲击地压的矿井、经鉴定或评估论证有潜在冲击地压威胁的矿井,一律按冲击地压矿井进行管理。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对煤矿冲击地压灾害和现状分析的基础上,探索制定了适用于界定受冲击地压威胁煤矿的标准。即,具备以下三项之一的,认定冲击地压矿井:(1)生产(建设)过程中曾发生过冲击地压的;(2)生产煤层及顶底板有强冲击倾向性,且上覆岩层有能够积蓄足够能量的关键层;(3)采深超过800 m,且采掘过程中有煤炮或钻孔钻进中有卡钻、吸钻、异响等动力现象的。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根据此标准,确定了40处煤矿为冲击地压矿井;还有13处采深超过800m的煤矿,未发生动力现象,处于高度关注期。因此,煤监机构可以集中防冲专业力量,重点开展对这些矿井的防冲安全监察。
三、监察方式探索
防治冲击地压安全监察,从初步认识到逐渐成熟,经历了5年多的时间。煤监机构从2012年将冲击地压列为重点监察专业,实施重点安全监察。从理清监察依据,规范监察方式,引导煤矿建立完善的防冲保障体系,探索防冲标准配备方案等方面进行了探索研究。
1.监察依据。目前开展冲击地压安全监察时,可依据的法规较少,主要有4部:(1)《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2)《煤矿安全规程》(2011)第81至90条。(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5号)。(4)《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劳动部令第4号)。上述法规多是粗线条的规定,因此在安全监察中,更多的是依据部门规定和企业集团制定的规定(企业标准),主要有:1)《冲击地压煤层安全开采暂行规定》(〔87〕煤生字第337号)。2)《冲击地压预测和防治试行规范》(煤炭部1987)。3)《关于印发〈山东煤矿冲击地压重点监察意见〉的通知》(鲁煤安监字〔2010〕43号)。4)《山东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规定(试行)》(鲁煤安管〔2010〕161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6)《关于加强煤矿井下生产布局管理控制超强度生产的意见》(发改运行〔2014〕893号)。7)各集团公司的防冲技术规范或规定。
2.规范监察方式。防治冲击地压的监察,一般采用3种方式:(1)实施重点监察。从规范防治冲击地压监察角度出发,制定的《山东煤矿冲击地压重点监察意见》,明确从煤矿防冲队伍建设、冲击危险预测、落实治理措施、治理效果检验等环节入手实施安全监察。重点监察矿井的监察频度一般2~3倍于其他矿井。(2)开展年度预防性技术监察。每年的年末,对煤矿新一年度的采掘工程部署等资料,开展技术监察,掌握煤矿新一年(季)度受冲击地压威胁采掘工作面的施工时间段,有重点的对现场实施监察,督促煤矿落实防冲措施。(3)不定期的组织专家开展专家会诊查隐患活动,共同研究解决防治冲击地压过程中的突出问题。
3.防冲综合保障体系。煤矿冲击地压防治,既是专业性很强工作,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开采设计、组织管理、制度建设、技术管理、应急处置、教育培训、信息沟通等诸多方面的内容,几乎涵盖了煤矿管理的方方面面,仅靠先进的装备和技术手段远远不能满足防冲工作的需要,还需要有一套规范的防冲运作体系。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进行充分调研基础上,制定了指导煤矿企业建立全方位、系统性防冲管理体系的《关于规范山东煤矿冲击地压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督促煤矿企业建立由组织保障、制度保障、技术保障、资金保障、信息保障、教育和培训保障、监督约束和激励保障七个分支体系组成的综合保障体系,分层次、岗位制定防冲工作流程(流程图),实行规范运作。
4.防冲标准配备方案。煤矿选用什么样的冲击地压监测预警装备,装备什么水平的卸压、解危设备,采用哪些预防性的防冲技术措施,才能够有效实施防治冲击地压,此前没有一个规范的说法。在监察和调研中发现,并非装备的大而全就能够保证有效防冲,装备过多一定程度上会分散了技术人员精力,不便于抓住重点。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煤矿企业共同探索了一套防治冲击地压“标准配备”方案,向山东煤矿企业进行推荐。(1)采取预防性防冲技术措施。1)开展年度专家论证。每年12月份,根据煤矿采掘工程部署,由企业集团或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组织专家,对新年度的煤矿防冲工作进行综合分析论证,划定年度防冲重点区域,指导煤矿制定有针对性的防冲措施。2)组织防冲专项论证。年度专家论证时确定的重点防冲区域进行采掘活动前,煤矿企业应编制防冲设计(专项措施),组织专家对防冲设计(专项措施)的合理性、有效性进行专项论证。(2)监测预警装备标准配置。受冲击地压威胁的煤矿,应配备包括微震监测系统、应力在线监测系统和钻屑法装备的冲击地压监测预警装备,应分别明确三种监测方式的冲击预警指标。1)微震监测系统。应装备能监测全矿井范围(所有受威胁区域)微震事件的装备,不推荐选用局部微震监测系统或多个局部微震监测系统的组合。2)应力在线监测系统。所有防冲重点区域内的采煤工作面回采过程中,应采用应力在线监测系统对煤柱体应力进行连续监测,可以装备掘进工作面的应力无线监测。3)钻屑法监测钻机和机具。必须采用钻屑法对划定的区域进行监测和卸压效果检验。(3)卸压、解危设备配置方案。受冲击地压威胁的煤矿,应配备足够的能够适应防冲工作需要的防冲钻机和机具,有效实施采掘工作面超前预卸压和解危卸压等工作。钻机扭矩一般不小于260N.m,钻孔直径不小于110mm。
冲击地压灾害发生的频度和强度明显增加,已发展成为威胁我国深部煤炭资源安全开采的主要动力灾害之一。有必要把我国矿井分为基建矿井、一般矿井和冲击地压矿井3类,不同的矿井实施不同的防冲技术方案。
参考文献:
[1]王新宇,探讨煤矿防治冲击地压监察方法研究.2017.
[2]赵圆满.煤矿顶板管理及冲击地压防治实用技术.2017.
论文作者:于磊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8年第2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2/22
标签:地压论文; 煤矿论文; 矿井论文; 重点论文; 装备论文; 煤炭论文; 安全监察论文; 《防护工程》2018年第23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