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化:庄子对主体价值评价观的认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庄子论文,主体论文,评价论文,价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2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22X(2003)06-0112-03
庄子是我国古代一位十分重要的思想家,多年来一直被学术界所关注。不少学者认为庄子宣扬主观唯心主义、相对主义,混淆是非,取消知识,是十足的颓唐主义者。其实,如果从价值论的角度出发审视庄子的思想,我们可以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
一
庄子说:“疾偏死,鳅然乎哉?木处则惴栗恂惧,猿猴然乎哉?三者孰知正处?民食刍豢,麋鹿食荐,蝍蛆甘带,鸱鸦嗜鼠,四者孰知正味……毛嫱丽姬,人之所美也:鱼见之深入,鸟见之高飞,麋鹿见之决骤,四者孰知天下之正色哉?自我观之,仁义之端,是非之途,樊然淆乱,吾恶能知其辩!”[1](《齐物论》)不少论者依据上文断言庄子混淆是非,宣扬相对主义。其实,这是一种误解。我们如果从价值论的角度出发分析庄子之言,不难得出截然不同的结论。
马克思说:“‘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与否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2](P406),“是人们所利用的并表现了对人的需要的关系的物的属性。”[3](P139)价值反映的是主体需要与客观世界之间的一种关系。
由于不同的主体具有不同的属性和需要,他们与客体之间自然形成不同的价值关系。因而,人类、泥鳅、猿猴、麋鹿、蜈蚣、猫头鹰等不同主体与客观世界理应形成不同的价值关系。人只能睡在床上,床对人的休息产生价值;泥鳅只能呆在水中,水对泥鳅的生存产生价值:猿猴只能住在树上,树木对猿猴的生活产生价值。反之,人如果长时间睡在水中就会生病,长时间呆在树上就会害怕发抖。就作为住处而言,水和树对人毫无价值可言。人喜欢食用禽兽之肉,禽兽之肉对人的充饥形成价值;麋鹿喜欢食用茂盛的绿草,绿草对麋鹿的充饥形成价值:蜈蚣喜欢食用小蛇,小蛇对蜈蚣的充饥产生价值;猫头鹰和乌鸦喜欢食用腐烂的老鼠,老鼠对猫头鹰和乌鸦的充饥产生价值。反之,如果让人食用绿草、小蛇和腐烂的老鼠,人就会痛苦不堪。就作为食物而言,绿草、小蛇和腐烂的老鼠不对人产生价值。毛嫱和丽姬是古代绝色女子,人人爱看,对人的审美形成价值;但是,鱼见到他们却深入水底,鸟见到她们却高飞天空,麋鹿见到她们却决蹄狂奔,她们对动物不产生审美价值。可见,如果以人的居住、饮食和审美标准去观察周围的动物,人类就会“是非之途,樊然淆乱”[1](《齐物论》),迷惑不解,不知何为“正处”、“正位”和“正色”,不会谈论是非曲直。由此可见,庄子在这里提出了主体价值评价标准的多元存在问题。在庄子看来,如果人们仅仅从单一的价值评价标准(庄子称之为“自我观之”)出发观察和分析问题,就会陷入价值认识的误区。
二
“所谓价值,就是客体与主体需要之间的一种特定(肯定与否定)的关系。”[4](P62)价值反映客体的属性满足主体需要的程度,而主体价值评价是主体对其自身需要的一种自我意识。因而,价值评价标准的多元化,无疑是由多元化的主体需要与变化的客体二者的存在决定的。庄子对此有充分的认识。
首先,庄子认为,多元化主体存在的客观事实是导致价值评价标准多元化的重要原因。
庄于善于想象,擅长运用寓言的形式表达自己奇异的思想,许多动物被他赋予独特的思想内涵;因此,分析庄子笔下的花鸟虫鱼,有助于理解庄子的思想。
穷发之北,有冥海者,天池也。有鸟焉,其广数千里,未有知其修者,其名为鲲。有鸟焉,其名为鹏,被若泰山,翼若垂天之云,抟扶摇羊角而上者九万里,决云气,负青天,然后图南,且适南冥也。斥笑之曰:“彼且奚适也?我腾跃而上,不过数仞而下,翱翔蓬蒿之间,此亦飞之至也,而彼且奚适也?”此小大之辩也。[1](《逍遥游》)
公子牟隐机大息,仰天而笑曰:“子独不闻夫坎井之蛙乎?谓东海之鳖曰:‘吾乐与!出跳梁乎井干之上,入休乎缺甃之崖。赴水则接腋持颐,蹶泥则没足灭跗。还虷蟹与蝌蚪,莫吾能若也。且夫擅一壑之水,而跨跱此井之乐,此亦至矣。夫子奚不来入观乎?’东海之鳖左足未入,而右膝已絷矣。于是逡巡而却,告之海曰:‘夫千里之远,不足以举其高;千仞之高,不足以极其深;禹之时,十年九涝,而水弗为加益;汤之时,八年七旱,而崖不为加损。夫不为顷久推移,不以多少进退者,此亦东海之大乐也。’于是坎井之蛙闻之,适适然惊,规规然自失也。”[1](《秋水》)
斥鴳自身不能高飞远行,以自己的能力作为价值评价的标准,而怀疑大鹏远走高飞的本领。井蛙生活在一眼破井中,封闭于井口大的世界中,以为天下之乐莫过于游戏于水井之中;只有当海鳖对它讲述了东海之大后,井蛙才意识到自己的无知!庄子认为,人的心灵也是这样。在庄子看来,任何个人都生活在特定的时空中,并且受到特定的文化氛围的熏陶,都具有独特的经历;因而,人们在分析和观察问题时,总是以自己的经验和知识为基础,对自己经历的一切做出自己的判断,这就形成个人成见,庄子称之为“成心”。庄子认为,“未成乎心而有是非,是今之适越而昔至也”[1](《齐物论》)。任何个人的认识和评价都是同个人的偏见联系在一起的,不同的个体都不可避免地赋予自己的世界观和价值观独特的个性,这就形成了认识和评价的障蔽。他说:“瞽者无以与乎文章之观,聋者无以与乎钟鼓之观,岂唯形骸有聋盲哉?夫知亦有之。”[1](《逍遥游》)在庄子看来,个人心智的不足,就像盲人不能看到美丽的华彩和聋人无法听到动人的乐声一样,是不可避免的。由于个人总是不能认识事物之全,每个人仅能得到有关客观世界的一偏之见,因而,不同的个人经常发生认识和评价上的歧异,以致引起争论。
在庄子看来,个人寿命有时,“其生之时,不若未生之时”,而客观世界广阔无限,所以每个人仅能认识世界的一小部分,不能认识全部的世界,“计人之所知,不若其所不知”[1](《秋水》),个人的知识是微不足道的。另外,个体的意识还具有强烈的个性色彩,这就更使得单个人的认识和评价具有严重的相对性。
同时,庄子认为,个体自身状况的差异不仅导致个体产生不同的认识和评价,而且还导致个体具有不同的能力,不同的个体能力进一步导致个体产生不同的需要和信念。
梁丽可以冲城而不可以窒穴,言殊器也;骐骥骅骝一日而驰千里,捕鼠不如狸狌,言殊技也;鸱鸺夜撮蚤,察秋毫,昼出瞋目而不见丘山,言殊性也。[1](《秋水》)
梁栋可以用来撞毁城墙,但却不能用来堵塞洞穴;骏马一日可以驰骋千里,但捕鼠的本领却不如野猫和黄鼠狼;猫头鹰夜间明察秋毫,能捉住跳蚤,但白天太阳一出却看不见高山。可见,不同的事物具有不同的性能,在不同的情况下可以发挥不同的作用。庄子认为,人也是这样。由于个人的能力不同、兴趣不同和志向不同,不同的个人在社会中的表现也就千差万别。
知士无思虑之变则不乐,辩士无谈说之序则不乐,察士无凌谇之事则不乐……招世之士兴朝,中民之士荣官,筋力之士矜难,勇敢之士奋患,兵革之士乐战,枯槁之士宿名,法律之士广治,礼教之士敬容,仁义之士贵际。农夫无草莱之事则不比,商贾无市井主事则不比,庶人有旦暮之业则劝,百工有器械之巧则壮。[1](《徐无鬼》)
在庄子看来,人的能力不同,有的人擅长思考,有的人擅长言谈,有的人擅长观察,有的人擅长理政,有的人擅长军事,有的人擅长外交。人的需要不同,有的人爱名,有的人好利,有的人恋权,有的人贪财。由于不同的个人表现出不同的特长,在社会发挥不同的作用,因而,不同的个人对社会自然产生不同的需求,与社会形成不同的价值关系,进而导致产生不同的主体价值评价标准。
其次,庄子认为物质世界是复杂的,其复杂性主要表现在物质的运动性、变化性和无限性(注:请参见拙文《宽容:庄子的认识论精神》(载《齐鲁学刊》1998年第6期)。)。由于客体就是在社会实践中与人类的需要发生联系的物质世界的一部分,因此,在庄子的思想逻辑中,客体也是运动的、变化的和无限的。
参与社会实践的主体的认识水平、工作能力、个人需要和信念是复杂的、多元的,与主体发生关系的客体是变化的、无限的,因而,不同主体的价值评价标准自然不是单一的,而是多元的。
三
由于庄子意识到多元的主体价值评价标准和价值趋向存在的客观性,因而,庄子说:“道行之而成,物谓之而然。恶乎然?然于然。恶乎不然?不然于不然。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无物不然,无物不可。”[1](《齐物论》)在庄子看来,任何主体的价值评价标准的存在,就像人类双脚踏出的万条道路一样,是自然形成的。这就如同世间万物的名称一样,是约定俗成的。因此,任何主体价值评价标准都具有两面性:“然”与“不然”,肯定的一面和否定的一面。如果我们从主体价值评价标准肯定的一面去看待它,任何价值评价标准都是值得肯定的,这就是所谓“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如果我们从主体价值评价标准否定的一面去看待它,任何价值评价标准都是应该推翻的,这是所谓“不然于不然”。正是由于认识到多元的主体价值评价标准存在的客观性,庄子主张人们要勇于正视和承认这一事实。
鉴于众人都是以自己的知识和经历为背景,以自己的立场为坐标做出价值评价的事实,庄子认为任何个体价值分析和评价都是个人的一偏之见,都是“分也,有不分也;辩也,有不辩也”[1](《齐物论》),都是有取有舍,有得有失。所以世人“欲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则莫若以明”[1](《齐物论》),与其喋喋不休于是非曲直,不如以平静的心情去关照事物的本来面目。世人与其“自贵而相贱”,不如“是不是,然不然”[1](《齐物论》),以包容的心胸看待不同的个体价值趋向。
古之人,其知有所至矣。恶乎至?有以为未始有物者,至矣,尽矣,不可以加矣!其次以为有物矣,而未始有封也。其次以为有封焉,而未始有是非也。是非之彰也,道之所以亏也。[1](《齐物论》)
过去,一些学者依据庄子的上述之言断定庄子宣扬主观唯心主义,取消知识。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庄子上述之言谈论的是价值评价的境界问题。
由于主体价值评价的标准是多元存在的,而多元的主体价值评价标准存在合理性的一面,因而,价值评价的最高境界应该是,将多元化的主体价值评价标准的存在看作不存在。这就是所谓“古之人,其知有所至矣。恶乎至?有以为未始有物者,至矣,尽矣,不可以加矣!”在这里,“物”之意旨为价值评价。价值评价境界的第二层境界是,承认多元化的主体价值评价标准的存在,但不加区别。这就是所谓“其次以为有物矣,而未始有封也”。价值评价境界的第三个层次是,承认多元化的主体价值评价标准的差别,但不作道德评判。这就是所谓“其次以为有封焉,而未始有是非也”。价值评价境界的最低层次是,对不同的主体价值评价标准,分高下好坏,作道德评判。这就是所谓“是非之彰也,道之所以亏也”。
从客观上讲,价值评价标准随着时间、地点和条件的变化而变化,世界上从来没有,将来也不会有单一的价值评价标准。有鉴于此,庄子认为价值标准“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1](《齐物论》)。任何价值评价标准都存在肯定和否定两个方面,都是一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因此,庄子主张“不同同之之谓大”[1](《天地》),“有万不同之谓富”,希望人们宽容不同的价值趋向,号召人们“因是因非,因非因是”[1](《齐物论》),不要斤斤计较于是非曲直,而要采取冷静的态度超然于价值评价之外。
四
“价值”是客体与人之间的一种关系”[5](P59),所以价值评价标准既受客体的制约,也受主体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属于意识形态范畴。
从现实上讲,特定主体的价值评价标准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特定主体的选择。由于特定的主体受到特定的生产生活条件的制约,因而,特定的主体应该拥有相对稳定的价值趋向和价值评价标准。但是,在不同的社会制度或同一种制度的不同发展阶段,由于生产力水平的不同和科技文化发展的差异,人们的兴趣和需要也会有所变化,因而,价值趋向在不同的社会制度或同一种制度的不同阶段表现也会有所不同。
从理论上讲,“人们是自己的观念、思想等等的生产者,但这里所说的人们是现实的、从事活动的人们,他们受着自己的生产力的一定发展以及与这种发展相适应的交往(直到它的最遥远的形式)的制约。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是被意识到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实际生活过程。”[6](P30)因而,任何主体价值评价标准都是历史的产物,都是暂时的、相对的。
因此,庄子虽然对主体价值评价标准的相对稳定性有所疏忽,但是,他主张宽容及多元化的价值观念,要求世人以宽广的胸襟看待人间的是是非非,这既符合社会历史的实际,又符合理论发展的逻辑。庄子主张宽容不同主体的多元价值趋向,有利于发展人的个性,激励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故有益于社会的健康发展。因此,庄子的多元化主体价值评价观值得继承和发扬。
收稿日期:2002-09-11
标签:齐物论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