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之谜——基于尚德电力的案例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之谜论文,董事会论文,案例论文,电力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文是一个案例研究。我们以尚德电力失败事件,提出一个争议性问题:董事会制度安排究竟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发挥法律所赋予的决策与监督作用? 董事会制度安排与股份公司相伴而生,只要有股份公司,就一定有董事会。按照主流的文献讨论,董事会的主要作用就是两个:决策与监督。这一思想也在相应的法律、法规,如《公司法》以及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相关制度中得到体现。 部分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多起英美企业失败、舞弊等事件,董事会与董事会制度安排成为对策的一个核心部分,包括强制性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安排、设立专业委员会等,其目的之一就是提高董事会的独立性,能够更好地监督管理层。2001年、2002年陆续爆出安然、世界通讯等公司舞弊事件,进一步增强社会对董事会的关注,要求强化董事会的监督职能。纽约证券交易所还为此发布了相关的公司治理规则,对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独立性,给出具体的要求与规定。中国证监会在银广夏事件之后,也发布了相应的公司治理指引,并在之后进行多次修订;上海、深圳交易所也分别发布相关的公司治理文本,给出最优或推荐的董事会标准或实践。按照中国证监会、SEC、NYSE等监管部门的观点,采用符合要求的董事会结构,能够更好地发挥董事会的职能。 2001年9月,施正荣创立了无锡尚德太阳能有限公司;2004年公司利润接近2000万美元,其太阳能产能已经位列全球第五;2005年12月,“尚德电力”(Suntech,NYSE:STP)在纽约证券交易所采用存托凭证(American Depositary Receipts,ADRs)方式上市;2007年12月26日,尚德电力股价达到历史最高点(88.35 USD/ADR),公司市值超过154亿美元,施正荣个人财富达到50亿美元。2011年年报显示,尚德电力的资产负债率约为80%,其中短期借款、可转换票据等债务接近23亿美元;2012年9月22日,因公司股价连续低于1美元被纽交所停牌;2013年3月20日,无锡市中级法院裁定尚德电力破产重整;2014年4月7日,顺风光电收购无锡尚德议案正式通过。 尚德电力曾是太阳能行业世界范围内的领先企业,2010年度销售收入29亿美元、净利润2.38亿美元。作为在美国主板上市的首个中国民营企业,公司曾创下4亿美元的IPO融资纪录。后文的分析表明,公司的衰败主要与尚德电力的创始人、也是实际控制人施正荣错误决策、通过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直接相关。一个曾被视为典范、标杆的企业,短期内由盛而衰,尚德电力案例留给学术界讨论的话题很多。本文主要关注的是:一个曾经行业领先的企业,在被公认为公司治理严格的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拥有规范的董事会和声誉卓著的独立董事,但这一切为什么没有能够阻止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盲目决策以及关联交易掏空等行为?换言之,如果一个如此规范的董事会都无法阻止公司控制人的侵害行为,那么,董事会究竟能够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本文其余部分安排如下:第二部分介绍尚德电力的发展与崛起;第三部分分析尚德电力经营失败的3个主要原因;第四部分介绍了尚德形式上完善董事会制度;第五部分提出了“董事会之谜”:董事会发挥作用的途径和作用机理还是理论上的“黑箱”;第六部分讨论以是否被做空等切入,比较3组不同的中概股公司董事会特征;第七部分是讨论与小结。 二、尚德电力:前世今生 根据尚德电力的上市公告书、相关媒体报道等,我们可以勾勒出尚德电力从创立到破产重整的主要发展历程。 董事长、CEO施正荣1992年毕业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获得太阳能电池专业博士学位。2001年9月,无锡尚德正式成立,施正荣以40万美元现金、160万美元专利技术入股,占公司股权25%。同时,无锡市当地8家国有企业以600万美元现金形式参股。 2000-2001年,国际油价徘徊在每桶20美元上下。2003年年初,国际油价冲破30美元/桶,2005年6月突破60美元/桶,此后一度上扬。由于太阳能产业被视作可能的替代能源,原油价格的上升很容易引起市场对该产业的憧憬和追捧。2004年德国发布《新能源法》。这些都为光伏发电市场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2003年,尚德首次实现盈利,当年净利润不足100万美元,2004年净利润增长至1975万美元。2005年,尚德太阳能电池产能120兆瓦,位居全球第五,仅次于夏普、壳牌等国际大公司。 2005年,在无锡市政府的支持下,施正荣对尚德进行了一系列股权重组,核心是国有资本退出,尚德变成一个纯粹私营的企业。 2005年12月19日,“尚德电力”控股无锡尚德,并采用存托凭证(ADRs)方式在纽交所上市。作为中国大陆首家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民营高科技企业,融资额约为4亿美元,成为截至2005年年底在美IPO融资额最大的中国民营企业。上市当天收盘价21.2美元,施正荣所持股份(46.8%)的市场价值约为14.29亿美元。 2006年12月,尚德电力太阳能电池年产能达到270兆瓦,公司股价也从2005年年底逐渐升高。2007年12月26日,尚德电力的股价达到历史最高点每ADS 88.35美元。以尚德电力股份总数计,公司市值为149.54亿美元;施正荣持5285万股,占比34.3%,个人持股市值51.29亿美元。 尚德电力股价在2007年历史最高位之后便开始下降,至2012年下半年,跌至将近1美元。2012年8月1日起,股价开始低于1美元。尚德电力股价的大幅下跌,表明市场已经不认可尚德的相关表现。2012年9月25日,尚德电力发布公告称,公司因为股票价格不满足纽约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收到退市警告。 2004年至2010年期间,除了2008年净利润下降近78%,其他年份均为上升趋势。但2011年迅速下滑,从2010年的2.27亿美元跌至2011年的-10.19亿美元。 2013年3月18日,无锡尚德的债权银行联合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无锡尚德破产重整申请,表明债权人已经对施正荣及其管理团队失去信任。2013年3月20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破产法》裁定,对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实施破产重整,无锡尚德对债权银行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无异议。 2014年4月7日,顺风光电发布公告,称公司收购无锡尚德股权权益的决议案获股东以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公开资料显示,收购标的是无锡尚德所有股权权益;收购价款为30亿元。 一个曾经全球行业领先的企业,从2005年年底上市、市值最高接近150亿美元,到2014年4月被顺风光电以30亿人民币的低价收购。其中巨变令人不由质疑:所属行业为朝阳产业、受到各级政府的政策支持、产能曾位居全球前列、第一家走上美国主板的中国民营企业,这样一个完全可视为行业标杆的优秀企业为何会在短期内从巅峰迅速跌落?公司价值的损失完全是外部因素还是也有公司自身的原因、特别是来自管理层的人为原因? 三、关联交易与错误决策:尚德电力失败的原因分析 导致尚德电力由盛而衰的原因应该是多方面的,既有太阳能行业的因素,如“全球光伏产业增长迅猛,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品成本持续下降”①;也有政府政策驱动的因素,弱化了行业内企业的风险意识。2010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将太阳能光伏产业列入我国未来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要领域。直接后果就是地方政府官员在政绩(经济转型和招商引资)的激励下,过度支持光伏行业。产能过剩带来太阳能电池和组件价格直线下降,造成太阳能类企业陷入困境②。但产业、地方政府因素之外,尚德电力自身的经营决策是导致公司财务状况恶化、经营陷入困境的主要原因。整体而言,关联交易、重大决策失误和管理层失察,是其中比较突出的几个问题。 市场环境复杂多变,任何商业决策,必然存在风险与不确定性。即便在好讼成风的美国,法庭也会尊重管理层的经验与才能,不会轻易从事后结果不好来评判管理层是否存在决策失误。除非有明显证据表明,董事会和管理层违反了他们所承担的“信托责任”(Fiduciary Duty)及其具体表现形式“忠诚义务”(Duty of Loyalty)和“谨慎义务”(Duty of Care)。其中,通过关联交易把利益转移到施正荣家族,明显且直接违反了“忠诚义务”;重大决策失误中,“谨慎义务”缺失也非常明显;管理层失察直观上属于“谨慎义务”缺失,但实际上很有可能是违反了“忠诚义务”。 (一)关联交易与利益输送 2005年12月,尚德电力成功上市、筹得3亿美元。之后,公司发展顺利,营业收入自2005年起一直是行业领先。也就是从2006年年底起,施正荣开始在尚德电力之外构建关联方,通过关联交易将尚德电力的利益输送给关联方。按照公开资料披露,“亚洲硅业”和“辉煌硅科技”的实际控制人都是施正荣,它们与尚德电力构成关联方。下面,分别介绍这两个关联公司与尚德电力之间的主要业务往来以及对尚德电力带来的影响。 1.亚洲硅业及关联交易事项 “亚洲硅业(青海)公司”(简称亚洲硅业)于2006年12月在青海成立,施正荣通过“BVI亚洲硅业”持有亚洲硅业95%的股权。2009年5月,青海新能源研究所有限公司将所持5%股权转让给施正荣,施正荣实际持有亚洲硅业全部股权。其后,2009年尚德电力购买亚洲硅业20%股权,共计支付1750万美元;2010年12月1日,尚德电力处置了亚洲硅业的股份,获得现金2390万美元,取得投资收益410万美元;2011年5月4日,施正荣个人拥有的子公司D&M公司购买亚洲硅业91.3%的股权。 如果尚德电力与亚洲硅业之间仅仅存在上述股权投资关系,那么,这种关联关系不会明显损害尚德电力的利益,除非2010年处置亚洲硅业股权的价格严重低估。但是,亚洲硅业在其存续期间里,主要业务对象就是尚德电力。在一系列关联交易背后,存在明显损害尚德电力股东利益的行为。 亚洲硅业主要是在尚德电力的支持下、利用尚德电力的资金发展起来的。比如,2006年12月亚洲硅业设立。2007年1月,就与尚德电力签订了16年期、总额15亿美元的“照付不议”(pay or take)合同,规定2008年下半年开始供应多晶硅,之后延迟到2009年上半年执行。作为长期合同的一部分,尚德电力向亚洲硅业提供了1000万美元的长期无息贷款;尽管迟至2009年上半年才开始向尚德电力交付产品,但2007年、2008年,尚德电力向亚洲硅业分别预付了1260万美元、3600万美元货款。 尚德电力给亚洲硅业的采购合同,不低于、甚至高于市场可比价格,以此向施正荣家族输送利益。限于公开资料不足,我们无法确定亚洲硅业在其有限的存续期里,具体给尚德电力供应的晶体硅数量、取得的利润。但从尚德电力披露的信息来看,2010年、2011年,尚德电力向亚洲硅业采购多晶硅的金额分别为7690万美元和9230万美元;据报道,2012年第一季度,亚洲硅业向尚德电力供应的多晶硅价格约每公斤30美元,而国内最大的多晶硅公司保利协鑫售价每公斤26美元。如果以这种比率(超过同行业15%)来推算,尚德电力多向亚洲硅业——实际上是施正荣家族——转移利润支付了2603万美元③。 为亚洲硅业提供担保,最后转化为尚德电力的实际债务。2010年3月,公司给渣打银行上海分部发了一封安慰信(A Letter of Comfort),相当于尚德电力为渣打银行向亚洲硅业提供的5亿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2013年3月,渣打银行和其他8家中资银行共同向尚德讨债。事实上,该笔担保对尚德电力进入债权诉讼起到了推动作用,对尚德电力的资金流动性也造成了影响。 2.辉煌硅科技及关联交易事项 2006年9月,辉煌硅科技(BVI)在英属维京群岛注册,控制人是施正荣和妻子张唯。2008年5月,尚德电力购买辉煌硅科技18.0%的股权。2009年5月31日起,辉煌硅科技开始重组,2010年12月尚德电力100%控股重组后的辉煌硅科技。按照公开资料,施正荣家族通过辉煌硅科技、借助关联交易,从尚德电力获取的利益包括: 2008年、2009年,尚德电力向辉煌硅科技预付的账款余额分别为2.306亿美元和2.003亿美元,而同期年采购金额分别为0.637亿美元和1.01亿美元。预付款金额远远高于年采购额,同时,还持续支付采购款,造成事实上向辉煌科技提供免费资金,供其使用。 2008年、2011年,尚德电力先后购买辉煌科技18%和82%的股权,支付2140万美元和12340万美元。这部分款项,理论上,应该归施正荣家族所有。 此外,2008-2010年,尚德电力从辉煌硅科技购买原材料,金额分别为6370万美元、1.01亿美元和7210万美元。我们不清楚这部分的价格是多少,是否高于市场同类产品平均售价。如果有,那么,尚德电力就存在向控制人施正荣家族额外输送利益的嫌疑。 (二)重大决策失误 诚如前述,因为市场环境动态、复杂多变,不能以事后的结果来评判决策是否存在失误。但是,如果决策过程中存在明显的违反“谨慎义务”之处,为股东带来损失,就可能存在重大决策失误。 如何评价决策过程董事们是否履行了“谨慎义务”?法庭上一个常用的原则就是:经理人是否像对待自己的财富一样,认真、谨慎对待股东的资产。尚德电力出现的重大决策失误,比较突出的有两个:一个是与MEMC签订长达10年的供应合同而后毁约,产生超过2亿美元损失;另一个是投资薄膜太阳能领域带来损失。从下文分析可以看出,尚德电力管理层的决策过程存在违反“谨慎义务”的可能。 1.MEMC采购合同 2006年7月26日尚德电力发布公告,与MEMC Electronic Materials,Inc.签订有效期10年的“照付不议”硅片供应合同。合同总金额在50亿~60亿美元之间,年供应量逐年递增、价格呈下降趋势。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为了使MEMC能够满足尚德电力的供应需求,尚德电力向MEMC提供6.25亿美元的无息贷款,MEMC用这笔贷款扩大产能以满足该长期供应合同;根据照付不议合同,如果尚德电力年采购量小于采购合同中的最小量,MEMC会保留贷款中未采购的那部分金额;另外,MEMC取得认股权证,可以购买尚德电力4.9%的股权。 2008年第四季度开始,现货硅价格大幅下跌。虽然2009年2月MEMC适度修改合同,部分降低了供货成本,但2011年第二季度尚德电力还是终止了与MEMC的合同,直接经济损失高达2.119亿美元④。包括:勾销认股权证的未摊销成本9190万美元,放弃MEMC供应合同的预付账款及贷款1.2亿美元。2011年合并财务报表中,税前亏损额为10.51亿美元,那么仅仅因为终止MEMC供应合同,尚德电力遭受的损失就占当年总亏损的20.17%。 我们将该合同认定为重大决策失误,首先是因为合同存续期限过长。面对太阳能组件、特别是多晶硅等材料价格不断上涨的市场状况,如何有效控制成本,是所有太阳能生产企业都必需考虑的问题。我们查阅了同期其他全部太阳能企业的多晶硅采购合同,合同期通常为4~7年,10年期合同显然过长、不符合通常的商业惯例。作为高科技产业,光伏行业的技术变革可以用日新月异来形容。10年期固定价格供货合同意味着,预期多晶硅和硅片在未来10年里不会有新技术、更有竞争力的新产品出现。这显然不符合行业实际情况。其次,10年期合同的附加条款不合理。条款之一,尚德电力用贷款支持对方MEMC生产线建设,这样的条款在光伏行业的硅片采购合同中并不具有普遍性⑤;条款之二,MEMC取得认股权证可以购买尚德电力4.9%的股权,这一条款在同期同行业公司的采购合同中可谓绝无仅有。从“谨慎”角度出发,追随商业惯例与相应规则,是普遍的做法;如果需要采用不同于市场惯例的商业条款,通常应该是为自己争取更有利、更优惠的条件,而不是最大限度地降低交易对手的风险与义务,这不仅有悖“谨慎”义务,也违反“忠诚”股东原则。 2.投资薄膜太阳能领域 2007年5月,尚德电力宣布投资3亿美元,在上海浦江高科技园发展硅薄膜电池。但2010年8月,尚德电力关停上海薄膜生产基地,转产多晶硅电池。该事件造成损失估计8440万美元,包括计提的减值损失5460万美元及支付的未来租赁费2980万美元。另外,上海薄膜设备计提减值损失5460万美元后,账面价值540万美元,据此推测已经投资6000万美元。此外,2009年尚德电力和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太阳能材料与器件研究所,联合投资成立了四川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无锡尚德为控股方),进行碲化镉薄膜电池项目的研发与市场应用。但2011年第三季度,公司又决定停止四川尚德的薄膜研发活动。公开资料无法确知尚德电力在这个项目上的具体损失,但媒体报道金额过亿美元。 上海薄膜生产基地生产线采用美国应用材料公司SunFab技术,其生产出的薄膜电池转换率仅为7%。之所以采用SunFab技术,主要是考虑薄膜电池技术流程简单,对原材料依赖性低、能耗少。但2008年金融危机后多晶硅价格直线下跌,由于电池总成本中多晶硅占50%,因此多晶硅电池的成本也大幅下跌。2010年7月美国应用材料公司停止继续研发与维护SunFab技术。因此,尚德电力被迫于当年8月关停了上海薄膜生产基地,转产多晶硅电池。 同样问题也出现在碲化镉薄膜电池研发项目上。四川尚德的碲化镉电池转化率仅为8%,而世界领先的太阳能光伏模块制造商First Solar同期的碲化镉电池转换率已达11.7%,实验室数据更是高达17.3%。由于转化率过低,2011年公司又停止了四川尚德的薄膜电池研发工作。 综上可以看出,研发能力不足、技术落后、对太阳能电池技术发展趋势把握有误,是造成尚德电力两次投资失败的重要原因。具有光伏行业专业背景的公司高管层,对产业的技术方向没有一个准确判断,导致尚德电力在非常短的时间里,连续两次犯错。这一切不由令人质疑公司高管的业务水准,同时也怀疑董事会、管理层在做出投资决策时是否过于草率,没有恪守本应遵守的“谨慎”与“关注”义务。 (三)管理层失察 这是一个与关联交易、董事会决策失误同时相关的事项。2012年7月30日,尚德电力发布公告称,“公司正在对一项与投资环球太阳能基金(Global Solar Fund,S.C.A.,Sicar,简称GSF)相关的担保物权进行调查。根据最新调查,尚德电力预计与该担保物权相关的抵押物可能不存在(May Not Have Existed),公司可能是欺诈受害者。” 该事件起源于2010年5月,尚德电力为国家开发银行提供给Solar Puglia Ⅱ,S.ar.L(GSF的投资公司)大约5.542亿欧元贷款进行担保。而且尚德电力还需要在卢森堡(Luxembourg)的一家商业银行存入现金抵押近3000万欧元,相当于一期的分期付款。同时,GSF的母公司——GSF Capital Pte Ltd.——用5.6亿欧元的德国政府债券为尚德电力提供反担保⑥。2012年7月,尚德电力计划套现在GSF中的投资,因此雇佣外部顾问对整个过程进行评估。评估发现,该债券可能不存在,公司成为受害者。 那么,尚德电力与GSF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为什么行业领先者尚德电力会被GSF“欺骗”?这一事件对尚德电力带来的损失有多大? 2008年2月,GSF在卢森堡成立,主要从事欧洲地区太阳能光伏电站开发、建设和运营的投资,尚德电力为主要投资人。尚德电力2008年年报披露,公司决定继续对光伏行业内的公司进行战略投资,其中就包括GSF。尚德电力对GSF的总投资合计2.58亿欧元,占GSF股权的86%;施正荣通过Best(Regent)Aisa Group Ltd.持有GSF 10.67%的股权。尚德电力是GSF的有限合伙人(LP),持有50%的投票权;GSF Capital Pte Ltd通过其分支机构,持有GSF 3.33%的股权,担任普通合伙人(GP),负责管理GSF。Mr.Romero是GSF Capital Pte Ltd的最终控制人。2008年GSF的股权结构图如图1所示。 2009-2011年间,尚德电力向GSF投资的电站项目销售光伏组件,实现约3.5亿美元的销售收入。2010年和2011年,GSF的投资项目先后完成了105MW与40MW的建设项目,被投资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重估增值,这为尚德电力带来金额不低的投资收益。此外,尚德电力对GSF承诺持续投资2.58亿欧元,截至2011年年底,实际投入1.56亿欧元。2012年7月,尚德电力计划套现对GSF的投资时发现,GSF母公司所声称的5.6亿欧元德国政府债券,其实并不存在。最终,尚德电力在GSF项目的损失达59.6亿元人民币。 从图1可以看出,GSF本质上属于尚德电力的关联企业,施正荣本人通过Best(Regent)Aisa Group Ltd.与尚德电力合计持有GSF超过40%的股份(100%×10.67%+35.1%×86%=40.856%)。而GSF的最终控制人、GSF的A类管理人Mr.Romero,曾有为尚德工作的经历。因此,不论在产权、还是高管方面,GSF与尚德电力都具有密切联系。在这样一个背景之下,尚德电力竟未能事先察觉5.6亿欧元德国债券的真伪。最基本的,尚德电力的高管没有遵循“谨慎义务”。一个简单的调查程序就能核实反担保品的真实性,但尚德显然没有这么做。更进一步看,尽管没有证据支持,但不能不怀疑,如此密切的关联往来之下,尚德对反担保债券真的是“毫不知情”吗?后者显然上升到违反“忠诚义务”的高度。虽然只是一种猜测,但至少能够推定在GSF反担保问题上,尚德管理层可能不仅仅是普通失职。 上述3组事件对尚德电力最终失败的影响包括:公司盈利能力大幅降低,从之前的超额利润,到2011年巨额亏损;现金流失严重,生产经营能力严重受损;公司负债率上升、流动性减弱,最终导致债务危机。也正因为如此,我们认为,这些事件直接导致尚德电力“由盛而衰”,最终被低价收购。重大决策失误、关联交易掏空、管理层失察,为什么尚德电力的董事会不能有效阻止这些情况发生?理论上,董事会的主要作用就是有效决策和监督,是尚德电力董事会制度不完整,还是董事会制度自身不能够发挥预期的作用? 四、尚德电力董事会:标准结构 对照纽约证券交易所《IPO指引》(IPO Guide)和《上市公司手册》(Listed Company Manual)中的“公司治理规则”、中国证监会《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的“公司治理规则”,以及其他相关要求,我们可以发现,尚德电力已经具备了形式上完备、甚至是典范的董事会制度安排。 根据纽交所的规定,尚德电力作为境外发行人能够豁免遵守《上市公司手册》中对董事会的相应规定,但公司还是建立了规范的董事会治理体系。从2005年上市至2011年,公司的董事会规模维持在5~7人,除了施正荣兼任董事长和CEO、1~2名的内部董事外,其余均为独立董事,独董比例在60%左右。表1列示了尚德电力历年董事会的构成情况。 这些董事的教育与从业背景等信息见表2。董事会之谜--以尚德电力为例_尚德电力论文
董事会之谜--以尚德电力为例_尚德电力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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