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Buryi测试故事的起源与发展_伯邑考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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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邑考故事源流略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源流论文,故事论文,伯邑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王國維先生在其名文《殷周制度論》中,有如下一段著名的表述:

       中國政治與文化之變革,莫劇於殷、周之際。……周人制度之大異於商者,一曰立子立嫡之制,由是而生宗法及喪服之制,并由是而有封建子弟之制,君天子臣諸侯之制;二曰廟數之制;三曰同姓不婚之制。此數者,皆周之所以綱紀天下。①

       王先生的這一論斷,在三代史研究中影響極大。雖然後來的一些學者,或對該文進行了種種補訂,或對文中的某些觀點提出了一些質疑。但就大體而言,所謂“立子立嫡之制”,確乎是周代秉持的一項基本原則,宗法制、封建制等周代政治架構,均以此爲基礎展開。而若違背這一原則,也的確常常導致政局的動蕩,從而引發後世史家的口誅筆伐。如西周末年的幽王之亂,春秋時期的王子頽、王子帶之亂,均與嫡庶錯位密切相關。又如《孟子·告子下》中所載:“五霸,桓公爲盛。葵丘之會,諸侯束牲載書而不歃血。初命曰:‘誅不孝,無易樹子,無以妾爲妻。’”其中“無易樹子”與“無以妾爲妻”,均是“立子立嫡”的題中之義。可見,在齊桓公宏大的霸業生涯中,恢復周代故有的政治體統是其中重要的一項内容,而“立子立嫡”又是其核心所在。齊桓公前後組織了首止之會②、洮之會③,極力襄助周襄王繼統,體現的正是“無易樹子”這一宗旨。“立子立嫡”在周家政治架構中所占的地位,由此亦可見一斑。

       了解了這一點之後,我們不難發現一個饒有意味的現象:在西周建國之前,竟然有兩代周王,在選擇繼承人時都没有遵循這一原則,而是公然地舍長立幼。其一是周太王,即古公亶父。據《史記》卷三一《吴太伯世家》載:

       吴太伯,太伯弟仲雍,皆周太王之子,而王季歷之兄也。季歷賢,而有聖子昌,太王欲立季歷以及昌,於是太伯、仲雍二人乃奔荆蠻,文身斷髮,示不可用,以避季歷。季歷果立,是爲王季,而昌爲文王。太伯之奔荆蠻,自號句吴。荆蠻義之,從而歸之千餘家,立爲吴太伯。

       古公亶父在立太子的時候,没有選擇泰伯,也没有選擇仲雍,而是選擇了排行第三的季歷。原因是“季歷賢,而有聖子昌”。其二,則是周文王。據《史記》卷三五《管蔡世家》載:

       武王同母兄弟十人。母曰太姒,文王正妃也。其長子曰伯邑考,次曰武王發,次曰管叔鮮,次曰周公旦,次曰蔡叔度,次曰曹叔振鐸,次曰成叔武,次曰霍叔處,次曰康叔封,次曰冉季載。冉季載最少。同母昆弟十人,唯發、旦賢,左右輔文王,故文王舍伯邑考而以發爲太子。及文王崩而發立,是爲武王。伯邑考既已前卒矣。

       這便是周家的第二次舍長立幼。值得注意的是,古公亶父與周文王,被後世認爲是奠定周家基業的兩代聖王,而非幽王、惠王那樣的不識大體之君。那么,爲何周家的兩任盛德君主,均未遵守“立子立嫡”這一政治原則?更重要的是,面對這兩起事件,後人又是如何理解,并進行轉述的呢?

       關於古公亶父與周文王的“舍長立幼”,《殷周制度論》中其實也有所解釋。王國維先生認爲,由於當時仍是殷商時期,那一場“殷、周間之大變革”尚未發生,而殷代素無嫡庶之制,“是故大王之立王季也,文王之舍伯邑考而立武王也,周公之繼武王而攝政稱王也,自殷制言之,皆正也”④。不過筆者認爲,由於年代久遠,文獻難徵,真實的情況究竟如何,恐怕已經很難考定了。就泰伯的記載而言,便未必僅是“示不可用,以避季歷”那么簡單。古公亶父時期,周人剛剛開辟關中,甚至還處在“陶復陶穴,未有家室”(《詩經·大雅·緜》)的歷史階段,而東面尚有强大的殷商。在這一時期,泰伯要“奔荆蠻”,横跨大半個中國,在尚未開辟的東南方建立政權,這實在是匪夷所思的事情。楊寬先生在《西周史》中,就直截了當地指出,“當太王時,周的勢力絶不可能到達吴國,必須待周公東征以後,周的支族才有可能封到吴國。”⑤又,《史記》卷三一《吴太伯世家》載:

       太伯卒,無子,弟仲雍立,是爲吴仲雍。仲雍卒,子季簡立。季簡卒,子叔達立。叔達卒,子周章立。是時周武王克殷,求太伯、仲雍之後,得周章。周章已君吴,因而封之。乃封周章弟虞仲於周之北故夏虚,是爲虞仲,列爲諸侯。

       據此,楊寬先生做了一個非常精彩的推斷:“事實上,太伯、仲雍是虞的始祖,所以仲雍又稱虞仲。《左傳·僖公五年》記載晋獻公第二次假道虞國進伐虢國,虞國大夫宫之奇向虞君進諫,講到的開國歷史,就説:‘大伯、虞仲,大王之昭也,大伯不從,是以不嗣。’足以證明虞的始祖是太伯、仲雍。至於吴國,應該是虞的分支”,“從當時商、周關係以及周對戎狄部族的戰鬬形勢來看,太王傳位給幼子季歷,而讓長子太伯、次子仲雍統率部分周族遷到今山西平陸以北,創建虞國,是一項很重要的戰略措施。從虞國既可以向北開拓,向東又可以進入商朝京畿地區,向南越過黄河可以進入洛水流域,這樣,就可以成爲周向東方開拓的重要據點。《詩經·大雅·皇矣》:‘帝作邦作對,自大伯、王季。惟此王季,因心則友,則友其兄,則篤其慶。’過去經學家對‘作邦作對’,不得其解,把‘對’解釋爲‘配’,説是‘配天’。崔述見到太伯、王季連稱,又以爲‘似太伯己嘗君周而後讓之王季也者’(《豐鎬考信録》卷八)。其實,所謂‘帝作邦作對,自太伯、王季’,就是説上帝建立了一對邦國,這一對邦國創始於太伯、王季。也就是説太伯從周分出去建立的虞,和季歷繼承君位的周國,成爲配對互助的國家。”⑥雖無更多的佐證,但綜合種種迹象來看,這不失爲最合理的一種推測。

       至於伯邑考,《史記》卷三五《管蔡世家》言伯邑考“前卒”,又《逸周書·世俘解》載:“辛亥,薦俘殷王鼎。武王乃翼矢珪、矢憲,告天宗上帝……王烈祖自太王、太伯、王季、虞公、文王、邑考以列升,維告殷罪。”⑦則可知武王克商的時候,伯邑考已經去世。雖然不能算早夭,然而年紀并不太大⑧。除此之外,《管蔡世家》又載“伯邑考,其後不知所封”。武王同母兄弟九人,除伯邑考之外,人人皆有封地,甚至連勾結武庚叛亂,犯下重大過錯的蔡叔度,其子胡在“率德馴善”之後,周公仍然“復封胡於蔡,以奉蔡叔之祀”。昆仲之中,唯獨伯邑考後嗣無聞,這不能不令人感到奇怪。據《左傳·僖公二十四年》載:“王怒,將以狄伐鄭。富辰諫曰:‘不可。臣聞之:大上以德撫民,其次親親,以相及也。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親戚以蕃屏周。管、蔡、郕、霍,魯、衞、毛、聃,郜、雍、曹、滕,畢、原、酆、郇,文之昭也。邘、晋、應、韓,武之穆也。凡、蔣、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⑨據此,則伯邑考“其後不知所封”的狀況早已存在:春秋前期,人們在歷數文王後胤封國的時候,便已完全没有伯邑考的位置。筆者以爲,這個“不知所封”,有可能并不是因爲史籍失載,而是緣於伯邑考無後。證據便是“伯邑考”這一稱呼。《白虎通義》卷九《姓名》載:“文王十子,《詩傳》曰:‘伯邑考、武王發、周公旦、管叔鮮、蔡叔度、曹叔振鐸、成叔處、霍叔武、康叔封、南季載。’所以或上其叔、季何也?管、蔡、霍、成、康、南皆采也,故置叔、季上。伯邑叔何以獨無乎?蓋以爲大夫者也。”清陳立注:“‘上其叔季’,意謂叔季在名上,如叔鮮、叔度、季載之類。管、蔡等地皆采地,非名,伯邑考爲大夫,無采地,故伯上無文也。”⑩而據《禮記·喪服小記》:“父爲士,子爲天子諸侯,則祭以天子諸侯,其尸服以士服。”(11)若伯邑考果有後裔,則不應無封地;若有封地,則不應仍舊以“伯邑考”來稱呼這位文王的嫡長子。盛壯早逝,加之無後,伯邑考或許生來便比較病弱,甚至有什麽隱疾,導致其完全無法在政治上有所建樹,加之武王發、周公旦“左右輔文王”,那么文王“舍伯邑考而以發爲太子”,也就可以理解了。當然,以上種種,全然是臆測之辭。真實情況究竟如何,恐怕已經永遠消失在歷史深處了。

       儘管我們今天來看周初這一段茫昧難徵的歷史,可以接受“疑以傳疑”,甚至可以接受“付之闕如”。但對於周人來説,恐怕感受便全然不同了。周代建國前後的几任君主,均是周人心目中的聖王,《詩經》的雅頌部分,對他們進行了長篇累牘的歌頌。然而太王、王季、文王,其生平行事不僅在若有若無之間,其中竟還夾雜着“舍長立幼”這樣的記載,這無疑是難以忍受的。大概出於這一動機,從很早的時候開始,便有人對這一段歷史進行了種種渲染與改寫。當然,經歷了這樣的渲染、改寫,相關的記載已經很難被稱爲信史,我們只能姑且稱之爲“故事”。以泰伯爲例,至遲到了春秋時期,便已存在着關於泰伯相當完整的故事。如《左傳·閔公元年》載晋大夫士蔿曰:“大子不得立矣。分之都城,而位以卿,先爲之極,又焉得立?不如逃之,無使罪至。爲吴大伯,不亦可乎?猶有令名,與其及也。”(12)可見,在春秋早期,泰伯已經被認爲是開拓吴國的首任君主,并被賦予了避位讓賢的美德。又如《左傳·哀公七年》記載了子貢對答大宰嚭之辭:“大國不以禮命於諸侯,苟不以禮,豈可量也?寡君既共命焉,其老豈敢棄其國?大伯端委以治周禮,仲雍嗣之,斷髮文身,臝以爲飾,豈禮也哉?有由然也。”(13)則可知到了春秋後期,泰伯、仲雍不僅避位讓賢,還擁有了“斷髮文身”這樣的曲折經歷。再如《論語·泰伯》篇:“子曰:‘泰伯,其可謂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讓,民無得而稱焉。’”邢昺疏引鄭玄注云:“泰伯,周太王之長子。次子仲雍,次子季歷。太王見季歷賢,又生文王,有聖人表,故欲立之而未有命。太王疾,太伯因適吴、越採藥,太王殁而不返,季歷爲喪主,一讓也。季歷赴之,不來奔喪,二讓也。免喪之後,遂斷髮文身,三讓也。三讓之美,皆隱蔽不著,故人無得而稱焉。”(14)則可知泰伯的故事在流傳過程中,又進一步衍生出“三讓”的情節。至此,古公亶父的“舍長立幼”,已經有了一個相當完滿的解釋。當然,在流傳的過程中,這些情節之間也産生了某些細微的矛盾,如《史記》卷三五《管蔡世家》云“太伯、仲雍二人乃奔荆蠻,文身斷髮,示不可用”,而《左傳·哀公七年》中子貢則説“大伯端委以治周禮”;又如所謂泰伯“三讓”的情節,司馬遷也并没有採信。但就總體而言,這一故事的核心情節,可以説形成得非常早,且相當完善。由於這種早熟與完善,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内,泰伯“以天下讓”的事迹,都被毫無疑問地當作信史看待;我們今天再來審視這一傳説,也很難進一步考察其生成流變的更多綫索。

       從這個角度來説,歷代文獻中散見的關於伯邑考的記載,就顯得非常寶貴了。古公亶父選擇季歷,周文王選擇武王發,就事件性質而言,其實非常類似。但不知出於何種原因,古人對於伯邑考未得即位的原因,在先秦時期并没有給出明確的解答;圍繞着伯邑考,早期也并未形成一個泰伯式的、情節完整的故事。於是,極富趣味的現象發生了:由於没有定於一尊的權威闡釋,在後人的筆下,伯邑考的故事遂逐漸沿着兩個完全相反的方向發展;伯邑考的形象,也由此擁有了兩種全然不同的解讀。在嚴絲合縫、異口同聲的儒家經典歷史中,這不啻於留下了一個黑洞洞的缺口。但是,這個缺口的存在,不僅可以讓我們清晰地見證“傳説中的中心人物”究竟是如何“越放越大”的(15),更重要的是,也爲我們考察中國早期歷史叙事的形成機制,提供了一個絶佳的範本。

       就文獻的年代而言,最早提及“文王舍伯邑考”這一典故的,應該是《禮記》中的《檀弓》篇:

       公儀仲子之喪,檀弓免焉。仲子舍其孫而立其子。檀弓曰:“何居?我未之前聞也。趨而就子服伯子於門右”,曰:“仲子舍其孫而立其子,何也?”伯子曰:“仲子亦猶行古之道也。昔者文王舍伯邑考而立武王,微子舍其孫腯而立衍也。夫仲子亦猶行古之道也。”子游問諸孔子,孔子曰:“否。立孫。”(16)

       這一段文字中,賓主之間的舉止言談,皆有似啞謎。據鄭玄注,檀弓之所以服“免”,乃是爲了“故爲非禮,以非仲子”。而公儀仲子的非禮,則在於其“舍其孫而立其子”——根據“立子立嫡”之制,嫡長子過世之後,應以嫡長孫爲嗣。子服伯子爲了緣飾公儀仲子的這一行爲,便援引文王與微子爲例,稱“仲子亦猶行古之道也。昔者文王舍伯邑考而立武王,微子舍其孫腯而立衍也”。事件本身很簡單,是非曲直也一目了然。值得玩味的是,子服伯子在援引“古之道”的時候,究竟是如何看待“文王舍伯邑考”這一事件的呢?對此,鄭玄注曰:

       文之立武王,權也。微子適子死,立其弟衍,殷禮也。(17)

       應該説,鄭玄的這一注釋,相當貼切地道出了子服伯子的本意。如前文所論,伯邑考與泰伯的失位,原本就是性質類似的事件。那麽,後人在重述伯邑考故事的時候,便很自然地會在有關泰伯的傳説中尋找靈感。必須注意的是,泰伯的事迹,其實包含着兩個旨趣有所區别的核心情節,其一,古公亶父察覺到了“季歷賢,而有聖子昌”,故執意將王位傳與季歷。聖人有經有權,此乃是太王所行的“權道”。其二,才是泰伯的主動配合,“文身斷髮,示不可用,以避季歷”,顯示出偉大的“以天下讓”的德行。很明顯,子服伯子援引伯邑考的事例,乃是從第一重角度出發,對於文王的“權道”加以頌揚,并以此爲公儀仲子的行爲開脱。至於伯邑考本人有何反應,則暫時不在其考慮範圍中。有趣的是,自此之後,這成爲了後世重述伯邑考故事的一種基本策略。最明顯的,如《孔叢子·雜訓》篇所載:

       穆公問於子思曰:“立太子有常乎?”答曰:“有之,在周公之《典》。”公曰:“昔文王舍適而立其次,微子舍孫而立其弟,是何法也?”子思曰:“殷人質而尊其尊,故立弟。周人文而親其親,故立子。亦各其禮也,文質不同,其禮則異。文王舍適立其次,權也。”公曰:“苟得行權,豈唯聖人,唯賢與愛立也。”子思曰:“聖人不以權教,故立制垂法,順之爲貴。若必欲犯,何有於異?”公曰:“舍賢立聖,舍愚立賢,何如?”子思曰:“唯聖立聖,其文王乎!不及文王者,則各賢其所愛。不殊於適,何以限之,必不能審賢愚之分。請父兄群臣,卜於祖廟,亦權之可也。”(18)

       關於《孔叢子》編撰的年代,目前學界仍有争議。子思與魯穆公的這一番對話,或是真實發生過,或許僅是從《禮記·檀弓》的記載中衍生分化出來的。無論如何,其將“文王舍伯邑考”乃是“權道”這一立場表達得淋漓盡致。聖人或可行權,常人則需從經,即所謂“唯聖立聖”。這便很好地彌合了文王舍長立幼與“立子立嫡”這一周家大經大法之間的矛盾。自戰國以來,這也成爲了解釋伯邑考故事最流行的一種立場。如《淮南子·氾論訓》云:“古之制,婚禮不稱主人,舜不告而娶,非禮也。立子以長,文王舍伯邑考而用武王,非制也。禮三十而娶,文王十五而生武王,非法也。……故五帝異道,而德覆天下;三王殊事,而名施後世。此皆因時變而制禮樂者。”(19)又如《尚書中候》云:“文王廢伯邑考,立發爲太子。王曰:修我度,導德紀。後恒稱太子發。……我終之後,恒稱太子。”(20)《史記》卷三五《管蔡世家》所持的立場,也與之完全一致。一直到南宋時期,胡安國在《春秋傳》中,依舊秉持着這樣的觀點:“昔太伯奔吴而不反,季歷嗣位而不辭。武王繼統受命作周,亦不以配天之業讓伯邑考,官天下也。(21)”足可證這一立場影響之深遠。而由於這種闡釋强調的是“聖人行權”,故這一故事,在後世還具備了一種奇妙的用途:每當君主不欲按照“立子立嫡”的次序安排繼承人時,“文王舍伯邑考”的故事往往會適時出現,成爲他們“亦猶行古之道”的最好借口。如《漢書》卷六八《霍光傳》載:

       元平元年,昭帝崩,亡嗣。武帝六男獨有廣陵王胥在,群臣議所立,咸特廣陵王。王本以行失道,先帝所不用。光内不自安。郎有上書言:“周太王廢太伯立王季,文王舍伯邑考立武王,唯在所宜,雖廢長立少可也。廣陵王不可以承宗廟。”言合光意。光以其書視丞相敞等,擢郎爲九江太守,即日承皇太后詔,遣行大鴻臚事少府樂成、宗正德、光禄大夫吉、中郎將利漢迎昌邑王賀。

       無獨有偶,《梁書》卷四《簡文帝紀》,記載了梁武帝在昭明太子去世之後,立蕭綱爲太子的詔書:

       五月丙申,詔曰:非至公無以主天下,非博愛無以臨四海。所以堯舜克讓,惟德是與;文王舍伯邑考而立武王,格于上下,光于四表。今岱宗牢落,天步艱難,淳風猶鬱,黎民未乂,自非克明克哲,允武允文,豈能荷神器之重,嗣龍圖之尊。晉安王綱,文義生知,孝敬自然,威惠外宣,德行内敏,群后歸美,率土宅心。可立爲皇太子。

       徐陵在《丹陽上庸路碑》中,也以“若發居酆”(22)來形容簡文帝蕭綱。當然,若我們做細致一些的考察,則對於伯邑考故事的解讀,在此大方向之内,同樣存在着一些細微的差别。如《春秋繁露·觀德篇》載:

       泰伯至德之侔天地也,上帝爲之廢適易姓而子之,讓其至德,海内懷歸之。泰伯三讓而不敢就位。伯邑考之群心貳,自引而激,順神明也。(23)

       “自引而激”,據蘇輿注,應爲“自引而退”之誤。這一段文字雖有錯亂,但大致意思還是清楚的。根據這一説法,則伯邑考亦有主動避位讓賢的舉動。很明顯,董仲舒在重述泰伯、伯邑考的事迹時,有意將二人的故事一體化,故給伯邑考也加上了“自引而退”這樣的情節。不過,在此之後,似乎没有什么人再做過類似的嘗試。與之相反的,是《册府元龜》卷一四八《帝王部·知子》中的記載:

       堯知子丹朱之不肖,不足授天下,於是乃權授舜。授舜,則天下得其利而丹朱病。授丹朱,則天下病而丹朱得其利。堯曰終不以天下之病而利一人,而卒授舜。舜子商均亦不肖,舜乃豫薦禹於天,遂禪禹。周文王爲西伯,舍伯邑考而立武王。(24)

       在這一段文字中,則似乎將伯邑考視作了丹朱、商均一流的人物,故文王“不以天下之病而利一人”。這便與董仲舒的努力方向全然相反了。當然,這一説法,也并未衍生出更爲完整的故事。故就總體而論,“聖人行權”這種闡釋口徑,代表了後人對於伯邑考故事的一種主流的理解。

       然而,不知從何時開始,對於伯邑考未能繼統的原因,出現了一種全然不同的解説方式。就現存的文獻而言,其最早來源於皇甫謐的《帝王世紀》:

       (紂)囚文王,文王之長子曰伯邑考,質於殷,爲紂御,紂烹爲羹,賜文王,曰“聖人當不食其子羹”。文王食之。紂曰“誰謂西伯聖者?食其子羹尚不知也”。(25)

       在此之後,梁元帝蕭繹在《金樓子·興王篇》中,也採信了這一傳説:“時謂西伯爲聖,紂疑而未達。長子伯邑考質於殷,爲紂御,紂烹之爲羮賜文王以試之,實聖,當不食子羮。文王得而食焉。紂笑曰:‘誰謂西伯聖者,食其子而尚不知。’”(26)關於這一故事的真假,其實很早就有人做了辯証。如宋代鄭樵在《通志》中,就曾直截了當地説這一故事乃是“誕語”(27),其不可信一望而知。但是,爲文王的“舍長立幼”找一個可以接受的理由,可以説是伯邑考故事生發衍變最核心的動力與機制。文王“行權”這種説法,雖然可以接受,但總嫌伯邑考面目不明。況且聖王之嫡子,竟然缺少相應的品行,畢竟令人覺得不够完滿。於是,不知從何時開始,人們另起爐竈,編造了這樣一個與傳統説法毫無關係的新傳説。伯邑考的形象,也因此由一個面目模糊的配角,一躍成爲代父而死的賢子。

       就這一故事的情節進行考察,筆者認爲,它很可能是從關於“梅伯”的故事中轉移分化而來的。大約從春秋時期開始,出現了許多商紂王大肆殘殺賢臣的故事。如《韓非子·難言》篇記載:“故文王説紂而紂囚之,翼侯炙,鬼侯腊,比干剖心,梅伯酰。”(28)而到了《吕氏春秋·恃君覽·行論》篇:“昔者紂爲無道,殺梅伯而醢之,殺鬼侯而脯之,以禮諸侯於廟。”(29)則梅伯不僅慘遭“醢”刑,還多了一個商紂王“以禮諸侯於廟”的情節,即紂王將梅伯之醢分賜諸侯。這個故事,在戰國時期應該是廣泛傳播的,故屈原《离騷》有“后辛之菹醢兮,殷宗用而不長”,《天問》中也有“殷有惑婦,何所譏?受賜兹醢,西伯上告”之語。據此,則接受了梅伯之醢的諸侯中,其中便有周文王。《天問》王逸注曰:“言紂醢梅伯以賜諸侯,文王受之以祭,告語於上天也。”(30)不難發現,這與文王“食子之羹”的傳説,已經有了不少共同之處了。不過,必須指出的是,在戰國乃至西漢時期,“梅伯”與“伯邑考”二人的故事,依然是判然兩分的。如《淮南子》的《氾論訓》中,引用了伯邑考的例子,以之作爲“五帝異道”、“三王殊事”的例證;但與此同時,《俶真訓》中説“逮至夏桀、殷紂,燔生人,辜諫者,爲炮烙,鑄金柱,剖賢人之心,析才士之脛,醢鬼侯之女,菹梅伯之骸”(31),《説林訓》中説“紂醢梅伯,文王與諸侯構之”(32),則足可證在西漢早期,兩人的事迹是清清楚楚分開的,代表着不同的故事母題。但是,正如上文所論,到了皇甫謐的《帝王世紀》中,伯邑考的故事發生了一次猛烈的轉向,來自梅伯故事的情節,在經過改造之後,被加到了文王與伯邑考身上。當然,這一轉向的發生,未必是在魏晋之際。《史通·採撰》篇云“皇甫謐《帝王紀》,多採《六經》圖讖”(33),則有可能在之前的某些讖緯文獻中,兩人的故事就已經逐漸合流。不過由於文獻不足,我們已看不到關於這一轉向的更多痕迹了。

       雖然這一故事或失於妄誕,但由於其很好地迎合了人們的心理,在後代的典籍中,這一説法也漸漸開始産生了影響。如北宋劉恕在修《通鑑外紀》時,就將這一傳説放到了文王時期的史事中。“昌長子伯邑考質於殷,爲紂御。紂烹之爲羮賜昌,曰‘聖人當不食其子’。昌得而食之。紂曰:‘誰謂昌聖,食其子尚不知。’”(34)又如元代方回在《續古今考》中説:“則天子之軍而或無道,雖十其六軍之數,不足以御有道之諸侯,乃天之理也。紂爲無道,烹伯邑考,而賜西伯以羮,又囚西伯欲殺之。置炮烙之刑,剖比干之心,天下諸侯不保首領,起而誅紂。武王雖起六軍,八百國雖各以兵會,然戰於牧野,不過用革車三百兩,虎賁三千人,紂率其衆若林,前徒倒戈,血流漂杵。”(35)再如元代黄溍在《日損齋筆記》中談道:“《禮記》曰文王舍伯邑考而立武王,《帝王世紀》謂文王囚羑里時,伯邑考已爲紂所殺。則是伯邑考既死,武王不得不立,非舍也。《史記》云文王崩太子發立,豈伯邑考未死,文王已舍之而立武王爲太子耶!”(36)而這一故事的流行,甚至反過來影響了對於《天問》的理解。如關於《天問》中“受賜兹醢,西伯上告”的解釋,王逸注已見前引,而柳宗元在《天對》中説:“肉梅以頒,烏不台訴!孰盈癸惡,兵躬殄祀!”(37)朱熹在《楚辭集注》中説:“言紂醢梅伯以賜諸侯,文王受之以祭,告語於上帝。帝乃親致紂之罪罰,故殷之命不可復救也。”(38)可見,關於“受賜兹醢”的“兹”究竟何指,一向是非常清楚的。然而,到了明代陸時雍的《楚辭疏》中,這個“兹”,就開始兼指梅伯與伯邑考了:“陸時雍曰:紂烹伯邑考以賜文王,文王食之。紂曰:‘孰謂西伯聖者乎?食其子而不知。’斯時紂之恶亦酷矣。文王飲聲不言,臣罪當誅,况其子乎?醢梅伯以賜諸侯,得罪於天下矣,西伯乃上告帝。帝怒而致罰,殷之命遂以不救。”(39)明末清初的李陳玉在其《楚詞箋注》中,也接受了這種調和的説法:“且紂醢梅伯,又醢西伯之子伯邑考,以其肉賜西伯。西伯上告天帝,帝爲之動,親就上帝之罰,殷之命遂以不長。”(40)足可證這一種關於伯邑考的故事,雖然有稗官野史之嫌,但其影響仍然不小,甚至不少人信以爲真。同樣,這一故事在流傳過程中,其情節也經歷一個漸漸豐富的過程。只不過這一過程,并非在傳統的經典性文獻中完成的,而是體現在來自民間的講史、平話中。元代至治年間刊行的《武王伐紂平話》中,便已出現了完整的伯邑考救父的情節,并成爲了明代許仲琳《封神演義》的藍本。如《平話》卷中寫道:

       姬昌心内思惟,今日先憂後喜,必有紂王宣命至也。道了,有太守并使命一行見姬昌。禮畢,二人言曰:“今奉王敕,姬昌免囚歸國。今賜肉與姬昌食之,如食了肉羹時,姬昌去國。你兒百邑考見在朝歌等候。”遂取肉與姬昌。姬昌心内思惟:此肉是我兒肉,若我不食此肉,和我死在不仁之君手也。姬昌接得此肉,喜而食之。姬昌告來使曰:“此羹甚肉?此肉甚好。”費孟聞言,心内思之。姬昌非是賢人也!

       費孟却回去見帝,至於殿下,山呼了,紂王問曰:“卿與姬昌肉羹,如何?”費孟奏曰:“姬昌接得此肉,亦無疑阻,笑而食之。非是賢人也。”紂王知得,大悦,敕令教使臣再去,教放了姬昌,即辭國去。……姬昌辭了三人,得脱囚牢之苦。姬昌上馬便去,出羑里城半舍之地,姬昌下馬用手探之,物吐在地,其肉盡化爲兔兒。姬昌大哭。至今有吐子冢,在蕩陰四里地是也。(41)

       饒有趣味的是,這種小説家言的想象之辭,甚至在當時就已經回饋到了大傳統中。如元代納新在其《河朔訪古記》中,記載了這樣一條見聞:

       紂囚文王將殺之。或曰:“西伯聖人也,不可殺。”紂曰:“吾聞聖人有靈德,吾將騐馬(焉)。”乃殺伯邑考,醧之以食文王。文王食之,已而嘔於姜(羑)里之門外,於是衆信文王爲聖人。因以土封其嘔處,謂之嘔子冢。其冢今尚存,土人訛爲狗子冢。(42)

       可謂若有其事,神乎其神。至此,關於伯邑考的故事,可以説已經分化爲兩個迥然不同的方向;而伯邑考的形象,也同時具備了兩種截然相反的解讀方式。當然,“文王舍伯邑考”這一方向,由於出自《禮記》、《史記》這樣的經典文獻,故這一系的故事,可以説代表了大傳統中的主流意見;而“商紂王烹伯邑考”這一方向,則更主要的是在小傳統中流行。然而吊詭之處在於,隨着《封神演義》的流行,以及與之相關的戲劇,乃至影視作品的出現,對於伯邑考形象的後一種闡述,反而遠較前者來得深入人心,成爲了衆人心目中這位文王嫡子的標準形象。

       通過考察伯邑考故事生成衍變,乃至截然兩分的過程,我們也可以清楚的看到:當真實的歷史湮滅之後,繼之而起的往往是一段奇幻的觀念史的生成過程。這不禁令人想起顧頡剛先生對於中國古史的著名判斷:

       第一,可以説明“時代越後,傳説的古史期愈長。”……周代人心中最古的人是禹,到孔子時有堯舜,到戰國時有黄帝神農,到秦有三皇,到漢以後有盤古等。第二,可以説明“時代越後,傳説中的中心人物越放越大。”如舜,在孔子時只是一個“無爲而治”的聖君,到《堯典》就成了一個“家齊而後國治”的聖人,到孟子時就成了個孝子的模範了。第三,我們在這上,即不能知道某一件事的真確的狀况。我們即不能知道東周時的東周史,也至少能知道戰國時的東周史;我們即不能知道夏商時的夏商史,也至少能知道東周時的夏商史。(43)

       而可以想見的是,隨着時間的流逝,這種種觀念史的創造,往往與真實的歷史混雜難分。像傳統文獻中關於堯、舜、禹、湯、文、武、周公的記載,究竟有多少源於真實,多少源於後人的附會,由於缺少其他資料的佐證,今天已經難以斷言了。《竹書紀年》中“舜篡堯位”、“太甲殺伊尹”的記載,讓我們意識到在當時,對於這一系儒家聖人,很可能有着迥然不同的刻劃,然而畢竟驚鴻一瞥,語焉不詳。而在這牢不可破中,居然有一個人的事迹,在早期并未形成統一的解釋,後人照貓畫虎,却又未能同心同德,以至於留下了這么大的一個破綻;更重要的是,還留下了一路上磕磕碰碰的痕迹。這便爲我們了解中國早期經典歷史的形成,提供了一個絶佳的觀察窗口。而這一過程中所展現出的生成衍變的内在機制,對於早期觀念史生成的研究,無疑也有着寶貴的參考價值。

       注释:

       ①王國維《觀堂集林》,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231、232頁。

       ②《春秋經·僖公五年》載:“公及齊侯、宋公、陳侯、衞侯、鄭伯、許男、曹伯會王世子于首止。秋,八月,諸侯盟于首止。”《左傳·僖公五年》載:“會于首止,會王大子鄭,謀寜周也。”杜預注:“惠王以惠后故,將廢大子鄭而立王子帶,故齊桓帥諸侯會王大子,以定其位。”孔穎達《春秋左傳正義》卷一二,中華書局影印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本,1980年,第1794、1795頁。

       ③《左傳·僖公七年》:“閏月,惠王崩。襄王惡大叔帶之難,懼不立,不發喪,而告難于齊。”杜預注:“襄王,惠王大子鄭也。大叔帶,襄王弟,惠后之子也,有寵于惠后,惠后欲立之,未及而卒。”《左傳·僖公八年》:“八年春,盟于洮,謀王室也。鄭伯乞盟,請服也。襄王定位而後發喪。”孔穎達《春秋左傳正義》卷一三,第1799頁。

       ④王國維《觀堂集林》,第233頁。由於王國維先生此文巨大的影響力,後來的學者在討論殷周兩代繼承制度時,也往往援引此例作爲證據。如晁福林先生在《試論宗法制的幾個問題》一文中説:“伯邑考爲文王長子,若行宗法,則伯邑考當立,即令伯邑考早死,也應當立伯邑考之子,以行嫡長繼統之制,但是文王却立次子發(即周武王)爲繼承人。可證武王繼立時尚無宗法可言。”(《學習與探索》1999年第4期,第127頁)高明先生在《論牆盤銘文中的微史家族》中説:“文王舍伯邑考而立武王,當時周禮尚未定形,故文王舍長立賢。”(《考古》2013年第3期,第60頁)。而不同意王國維先生“殷周變革”觀點的學者,則往往竭力將此二者解釋爲特例,如楊朝明先生的《周先王繼承制度研究》(《文史哲》1999年第5期)。

       ⑤楊寬《西周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62頁。

       ⑥楊寬《西周史》,第63頁。

       ⑦黄懷信《逸周書校補注釋》,西北大學出版社,1996年,第213頁。

       ⑧關於伯邑考的早亡,還有另一條旁證,即是《詩經·大雅·大明》“有命自天,命此文王。于周于京,纘女維莘。長子維行,篤生武王。保右命爾,燮伐大商”中的“長子維行”。據毛傳,“長子”解釋爲“長女”,但王先謙在《詩三家義集疏》中,不同意毛傳的觀點,認爲此處“長子”即是周文王的嫡長子伯邑考:“‘長子維行’,毛訓‘長女’。但武王之先有伯邑考,雖曰早死,此亦文王大姒之長子,不應竟置不論。若即以長子指伯邑考,‘維行’解如《箋》説維德之行,然后接詠武王,文義大順。……經義史年,一一吻合,事在不疑,可質後世矣。”其説頗有理。王先謙《詩三家義集疏》,中華書局,1987年,第832頁。

       ⑨楊伯峻《春秋左傳注》,中華書局,1990年,第420-423頁。

       ⑩陳立《白虎通疏證》,中華書局,1994年,第419頁。

       (11)孔穎達《禮記正義》卷三二,中華書局影印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本,1980年,第1496頁。

       (12)楊伯峻《春秋左傳注》,第258-259頁。

       (13)楊伯峻《春秋左傳注》,第1641頁。

       (14)邢昺《論語注疏》卷八,中華書局影印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本,1980年,第2486頁。

       (15)顧頡剛《與錢玄同先生論古史書》,《古史辨自序》,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4頁。

       (16)孔穎達《禮記正義》卷六,第1273頁。崔述在《豐鎬考信録》中提出,“檀弓此章乃辨立孫立子之異,以下文‘舍其孫’例之,則文當云‘舍伯邑考之子而立武王’。或記偶脱‘之子’二字,亦未可知。”(《崔東壁遺書》,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180頁。)文獻原本的面貌如何不易斷言,但從後世相關的記載來看,原文作“文王舍伯邑考而立武王”的可能性更大。如下文所引的《孔叢子》作“文王舍適立其次”,《淮南子》作“立子以長,文王舍伯邑考而用武王,非制也”,《尚書中候》做“文王廢伯邑考,立發爲太子”。包括前引《史記·管蔡世家》作“文王舍伯邑考而以發爲太子”,意思均明白無誤,並無脱漏“之子”二字的可能。可見至遲到漢代早期,“文王舍伯邑考而立武王”就已經是人們習見的説法。

       (17)孔穎達《禮記正義》卷六,第1273頁。

       (18)傅亞庶《孔叢子校釋》,中華書局,2011年,第113-114頁。

       (19)何寜《淮南子集釋》,中華書局,1998年,第916-917頁。

       (20)[日]安居香山、中村璋八《緯書集成》,河北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412頁。

       (21)胡安國《春秋傳》,岳麓書社,2011年,第300頁。

       (22)徐陵《丹陽上庸路碑》:“震維舉德,非曰尚年,若發居酆,猶莊在漢。”“發”指的是周武王姬發,“莊”指的是漢明帝劉莊。吴兆宜注:“《後漢書》東海恭王疆,建武二年立爲皇太子。十七年而母郭后廢,遂讓位于顯宗。顯宗明皇帝,諱莊,光武第四子也,母陰皇后。按昭明太子早卒,簡文帝乃高祖第三子也,故云。”許逸民《徐陵集校箋》,中華書局,2008年,第1056、1076頁。

       (23)蘇輿《春秋繁露義證》,中華書局,1992年,第271頁。

       (24)王欽若《册府元龜》,中華書局,1989年,第248頁。

       (25)見《史記·管蔡世家》張守節《正義》所引。此外,《太平御覽》卷八六對這一則記載也有收録。

       (26)許逸民校箋《金樓子校箋》,中華書局,2011年,第143頁。

       (27)鄭樵《通志》卷三下《三王記第三下》:“按文王以伯邑考質于商,爲紂御。紂曰:‘吾聞聖人不食其子’,乃烹伯邑考,以羮遺文王。文王得而食之。紂曰:‘孰謂昌爲聖人。’此皆誕語也。”中華書局,1987年,志四八。

       (28)王先慎《韓非子集解》,中華書局,1998年,第22頁。

       (29)陳奇猷《吕氏春秋新校釋》,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1398頁。

       (30)洪興祖《楚辭補注》,中華書局,1983年,第114頁。

       (31)何寧《淮南子集釋》,第157-159頁。

       (32)何寧《淮南子集釋》,第1222頁。

       (33)浦起龍《史通通釋》,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116頁。

       (34)劉恕《通鑑外紀》,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312册,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第691頁。

       (35)魏了翁撰、方回續:《古今考、續古今考》,臺灣“商務印書館”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853册,第209頁。

       (36)黄溍《日損齋筆記》,中華書局,1985年,第5頁。

       (37)柳宗元《柳宗元集》,中華書局,1979年,第393頁。

       (38)朱熹《楚辭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第69頁。

       (39)陸時雍《楚辭疏》,《續修四庫全書》第1301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427頁。

       (40)李陳玉《楚詞箋注》,《續修四庫全書》第1302册,第35-36頁。

       (41)丁錫根點校《宋元平話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442頁。

       (42)納新《河朔訪古記》,臺灣“商務印書館”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593册,第44頁。

       (43)顧頡剛《與錢玄同先生論古史書》,《古史辨自序》,第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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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Buryi测试故事的起源与发展_伯邑考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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