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粮食宏观调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_宏观调控论文

加强粮食宏观调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_宏观调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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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是极不寻常的一年。面对国际粮价大涨大落的复杂形势和国内重大自然灾害的严峻局面,粮食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政策,正确把握形势,改善宏观调控,深化企业改革,加强监督检查,创新体制机制,发展流通产业。经过全国粮食部门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宏观调控稳粮价取得明显成效,抗灾救灾保供应取得突出成绩,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继续深化,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步伐加快,保证了全国市场、受灾地区和奥运举办城市的粮油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保护了种粮农民利益,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为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2009年金融危机不断向实体经济蔓延,国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世界经济经过几年高速增长后开始出现衰退,国内粮食生产和供求形势、价格走势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促进粮食稳定发展的任务更加繁重,保持粮食价格合理水平的难度更加凸显,提升粮食质量和规避经营风险的要求更加迫切,粮食流通工作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粮食宏观调控、库存监管、产业发展和体制改革亟待加强和完善。

统一思想认识,正确把握粮食流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1.中央关于粮食工作的新政策新部署,给粮食流通工作提出新要求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粮食工作作出了新的部署。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在经济发展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们一定要更加重视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千方百计确保农业特别是粮食安全不出问题。温家宝总理指出,粮食始终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基础,任何时候都不能有闪失。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粮食流通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指明了方向。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再次强调,在粮食这个问题上,必须要有长远眼光和战略思维,必须瞻前顾后、留有余地,始终如一地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坚持不懈地抓好粮食生产,决不能因某些品种和局部地区供求关系的变化而出现认识上的反复,决不能因年度的丰歉而出现工作上的摇摆。

在粮食工作指导思想上,我们要坚持立足国内、保障粮食基本自给和努力保持粮食供求平衡相统一,切实保障粮食有效供给。既要防止粮食短缺供不应求、“米贵伤民”,威胁国家粮食安全;又要防止粮食价格走低、“谷贱伤农”,影响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在粮食支持保护政策上,要坚持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和财力增强相统一,进一步完善粮食支持保护制度。既要健全粮食补贴制度,逐年较大幅度增加农民种粮补贴,支持增粮增收;又要健全粮食价格保护制度,继续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理顺比价关系,充分发挥市场价格对增产增收的促进作用。

在粮食宏观调控机制上,要坚持落实中央要求和调动地方积极性相统一,加快构建“供给稳定、储备充足、调控有力、运转高效”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既要求各地区明确和落实粮食发展目标,强化扶持政策,落实储备任务,承担国家粮食安全责任;又要建立主产区利益补偿制度,加大对产粮大县财政奖励和粮食产业建设项目扶持力度,充分调动农民种粮、地方抓粮的积极性。

在粮食产业发展措施上,要坚持粮食生产、流通和消费相统一,促进产销区粮食产业协调发展。加大对主产区的扶持,完善粮食风险基金政策,加快取消主产区资金配套;加强和充实粮食储备,完善粮食进出口和吞吐调节机制,保持粮食价格合理水平;加大对粮食产业建设项目的扶持,加强粮食物流体系建设,改善粮食仓储条件;积极搞活流通,支持销区企业到产区采购,完善产销衔接;加强对粮油消费的引导,提高全社会节粮意识,强化从生产到消费全过程节粮措施。

2.国际国内粮食供求和价格形势变化,给粮食宏观调控提出新要求

从国际市场看,2008年粮食价格经历了大起大落“过山车”式的变化。上半年,国际市场小麦、稻谷、玉米和大豆等主要品种价格大幅度上涨,引发全球“粮食危机”。下半年,石油价格大幅度下跌,引发世界粮价上涨的能源因素消失;金融危机发生之后,粮食的金融属性明显减弱;全球实体经济发展减速,工业用粮(油)消费需求疲软,世界主要粮油品种价格快速回落。2008年12月末,国际市场主要粮油品种价格水平较高点时下跌了40%-50%。目前美国玉米运到国内完税价格为1620元/吨,考虑品质差价因素,与国内南方玉米港口分销价格基本持平;美国软红冬小麦完税价格为1860元/吨,较国内同品质小麦价格低100元/吨;大豆完税价格为3300元/吨,较国家收购价格低400元/吨。价格飙升刺激了谷物和油料生产,2008年度世界谷物产量创历史新高,达到22.16亿吨,同比增长4.5%,其中小麦产量增长12.3%,油料产量增长6.9%。但是全球主要粮油品种库存消费比为历史低水平,国际市场粮油品种价格仍处于此次波动之前的历史高位。

从国内情况看,2008年粮食生产再获丰收,总产量创历史新高,粮食供求状况进一步改善。稻谷产需趋紧状况有所好转,小麦和玉米继续保持产大于需的格局,大豆产需缺口继续扩大,预计2008年进口大豆3700万吨。近年来我国粮食库存充裕,库存消费比远高于国际上公认的17%-18%的粮食安全线。中央储备规模稳定增加,地方储备逐步充实,国家临时存储粮食库存较多,为做好粮食宏观调控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目前存在的主要矛盾仍然是粮食库存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不平衡。在国有粮食企业库存中,大米、小麦的库存比重分别为20.9%和59.8%,大米偏少,小麦偏多;大豆和食用植物油库存比重较低;成品粮特别是小包装成品粮库存偏少。在区域布局上,主产区粮食库存占全国总库存的73.2%,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只占12.1%和14.7%。目前主产区正在增加收购,库存量还将增加,而销区和产销平衡区的一些地方库存比较薄弱。这要求我们进一步发展粮食产销衔接,做好粮食移库工作,充实薄弱地区粮食库存,在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的情况下,防止某些品种、局部地区的供求严重失衡和价格剧烈波动。

当前,国际市场粮油价格大幅下跌与国内粮食产量大幅增长的情况同时出现,增加了国内粮价下行的压力。为了稳定国内粮食市场价格,2008年国家先后三次下达粮食临时收储等计划5050万吨,其中玉米临时收储计划3000万吨,稻谷临时收储计划1750万吨,大豆临时收储等计划300万吨,最近再次下达第四批临时收储计划800万吨。这些措施有效地遏制了粮食价格下跌的势头,但是价格下行的压力仍然存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另一方面,考虑到粮食生产成本增加、种粮比较效益较低的情况,还需要继续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保护农民利益,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在国内市场粮价高于国际市场的情况下,要防止有的品种过度进口冲击国内市场。因此,今年粮食宏观调控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工作任务更加艰巨,必须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适时适度吞吐调节,加强进出口调控,妥善应对国际市场对国内市场的不利影响,维护国内粮食市场稳定,保护国内粮食生产。

3.粮食市场主体结构和库存结构发生新变化,给粮食库存监管工作提出新要求

随着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和国家多项宏观调控措施的实施,粮食市场主体结构、库存结构都发生了新的变化。一方面市场主体日益多元化,搞活了粮食流通,但也发现部分企业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不严格、不规范,不易摸清库存底数,加上分布点多面广,给粮食库存监管工作增加了很大难度。另一方面,国家和地方各级储备粮规模不断加大,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范围扩大,中央和地方储备粮、最低收购价粮、国家临时存储粮等政策性粮食占到国有粮食库存总量的80%左右,粮食库存监管工作任务日益繁重。特别是近年来粮食价格波动大,个别企业存在“转圈粮”、挤占挪用收购资金、粮食销售后不及时减账、违规销售粮食等现象。这些都是当前粮食库存监管工作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必须进一步健全监管制度、完善监管办法、充实监管力量、加大监管力度。

4.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给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健全体制机制提出新要求

经过30年的改革和发展,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粮食资源基础性作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符合我国国情的粮食流通体制已经初步建立,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但在改革和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当前比较突出的,一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历史包袱还未完全解决,经营性亏损挂账负担沉重,产权制度改革滞后,企业改革和发展缺少必要的后续政策支持。二是在粮食收购中,托市主体收购已经成为主要形式,地方国有粮食企业和多元主体的积极性没有很好发挥,市场形成粮食价格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粮食市场主体发育不够,有带动力、辐射力的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不多,大多数企业规模小,产业化经营水平不高,市场竞争力较弱。四是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分布不平衡,一些地方严重不足,部分基层粮库长期超负荷运转,缺乏资金维修改造,粮食市场体系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五是粮食流通和加工企业技术含量不高, 自主创新能力不强,质量标准基础薄弱,不适应建设现代粮食流通产业的需要。解决好这些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健全体制机制,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加快推进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

突出工作重点,扎实做好2009年粮食流通工作

根据中央的精神,结合粮食流通工作面临的形势,2009年粮食流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部署和全国发展改革工作会议的要求,实施好《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促进食用植物油产业健康发展保障供给安全的意见》和扩大内需的政策措施。坚持服务“三农”,促进粮食稳产农民增收;坚持改善民生,切实保障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坚持改革创新,理顺粮食流通体制机制;坚持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重点任务是:抓好收购促增收,充实储备强基础,清仓查库摸家底,加强调控稳市场,深化改革促发展。具体要做好以下5项工作:

1.抓好收购,充实储备,增强粮食宏观调控物质基础

一是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切实抓好粮食收购工作。手中有粮,心中不慌。抓好粮食收购是政府掌握粮源的关键,是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扩大农村消费的重要举措,也是粮食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要认真总结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情况,进一步完善执行预案,加强政策宣传,提前做好启动预案的准备工作。要认真执行国家临时收储粮食政策,确保理解政策无偏差,执行政策不走样,落实政策不缩水。在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过程中,要发挥好地方粮食部门和粮食企业的积极作用。中储粮公司要与地方粮食部门加强沟通协商,在收购库点的选择上要征求地方意见,在费用拨补上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地方粮食部门要主动配合,协调地方粮食企业,积极支持中储粮公司完成好政策性粮食收购任务。各级粮食部门要加强对粮食收购工作的组织和指导,督促国有粮食企业发挥主渠道作用,引导多元市场主体积极入市收购,鼓励企业增加粮食商业收储,加强对企业落实国家粮食收购质价政策的监督检查。各类粮食收购企业要准确把握质价政策,坚持优质优价,以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也不得抬级抬价损害国家利益。各类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必须保持必要的库存量,承担社会责任。

二是充实地方粮食储备,进一步增强地方政府调控粮食市场能力。各地要按照国务院规定和有关部门下达的分省(区、市)地方粮食储备规模指导性计划,利用粮食丰收的有利时机,抓紧充实地方储备。要根据粮食应急工作需要,进一步优化地方储备粮布局和品种结构,充实成品粮油应急库存。大中城市、重点地区和薄弱地区要增加小包装成品粮油应急储备库存,确保10天以上的市场供应量。其他地区也要建立必要的地方粮食储备,增强地方政府应对市场异常波动的能力。

三是加强中央储备粮行政管理,进一步优化中央储备粮布局和品种结构。及时下达中央储备粮年度轮换计划,跟踪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进一步完善轮换机制,推进中央储备粮轮换通过规范的批发市场进行交易,使中央储备粮轮换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宏观调控需要。结合中央储备大豆和食用植物油增储等工作,继续优化产销区中央储备粮的布局和品种结构,逐步增加大米、大豆、食用植物油等品种的储备数量。加强对中央储备粮的日常监管和质量抽查,确保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轮换规范。

2.清仓查库,摸清家底,为国家宏观调控提供可靠决策依据

全面查清国家库存粮食的数量和质量,准确掌握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是国家实施粮食宏观调控的重要决策依据。确保粮食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进行一次清仓查库,摸清家底,既做到政府心中有数,也让群众感到放心”的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要求和部际联席会议的部署,组织和抓好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

这次清仓查库是2001年以来的又一次全国范围大规模的粮食库存大检查,既是对粮食库存家底的一次大清查,也是对粮食部门工作的一次大检验。检查的重点是,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中央临时储备、临时储存进口粮和国家临时储存粮)、地方储备粮的数量、品种和质量情况,国有粮食企业储存商品粮的数量、品种、质量和粮权归属情况,企业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以及与信贷资金对应情况,政策性粮食存储企业的补贴资金下拨使用情况,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的情况,并选择部分在当地市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进行粮食库存情况的典型调查。检查的要求是,全面检查要落实“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省级复查、国家有关部门抽查要采取随机抽样、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确保库存清查扎实进行,进一步摸清粮食库存底数。

3.稳定粮价,保障供应,切实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调控

一是继续做好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工作,掌握好调控时机和力度。根据宏观调控需要和市场价格情况,合理确定销售底价,分期分批安排最低收购价粮食和国家临时存储粮食的竞价销售。各地粮食部门和托市主体要督促有关承储企业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规定出库,保证销售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对政策性粮油交易过程和合同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交易行为,严格交易管理,确保交易活动正常进行。对干扰客户正常交易和设置障碍影响粮食出库的承储企业,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是加强粮食移库工作和产销衔接,充实薄弱地区粮食库存。中储粮总公司及相关分公司要认真做好最低收购价粮的出库、发运、接收、入库和监管等工作,各有关省 (区、市)粮食局要积极协助,力争按时完成移库任务。为鼓励销区到东北产区采购粮食,国家继续对入关的粳稻和大米给予运费补贴,东北地区和销区省份要加强沟通,督促落实购销合同。对确需紧急调运的粮食,各地要及时上报,以便协调铁路、交通等部门统筹安排运力,保证作为重点物资运输。各地要积极探索建立多形式、深层次、长期稳定的粮食产销合作关系,稳定销区粮源渠道。

三是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加强粮食应急体系建设。启动过预案的地区,要按要求抓紧做好仓储设施、应急加工和供应网点的维修工作,恢复应对粮食应急状态的能力,并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预案和相关实施细则。没有启动预案的地区,要学习借鉴启动预案地区的经验,完善本地区预案,切实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增强应急保障能力。

四是进一步做好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加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分析。督促各类粮食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组织开展巡查和培训,提高统计质量。认真组织社会粮食、食用植物油和油料供需平衡调查,做好粮油加工业统计工作,掌握粮油供需和加工业发展状况。进一步健全粮食市场监测体系,扩大监测范围,密切关注国内外粮油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加强信息监测和统计调查分析,及时提出粮食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建议。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公布粮食政策信息和供求、价格信息,加强新闻宣传,正确引导粮食生产、流通和消费。

五是牢固树立“以兵为本”服务宗旨,加强全天候军粮供应保障体系建设。继续加强粮源筹集能力、成品粮油储备能力、应急加工能力、应急运输能力和军粮供应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突出抓好军供企业改革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进一步优化军供网点布局,加强规范化管理,提升服务功能。

4.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加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建设

一是深化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做大做强粮食购销主渠道。完善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政策措施,继续解决企业“三老”中的遗留问题,加大基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力度,以骨干粮库为主体,实行兼并重组,组建公司制、股份制粮食购销企业,完善粮食购销网络,进一步优化布局和结构。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管理的指导,切实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夯实主渠道基础。严格规范国有粮食企业产权改革行为,落实对外资兼并重组国有粮食企业的安全性审查和监督。

二是大力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促进企业增效、农民增收。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冲击,积极争取财税、金融等部门的支持,择优扶持若干个有竞争力、带动力、效益好的大型骨干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物流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收购、兼并基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延伸和完善产业链条。推动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发展粮食科研、生产、收购、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发展精深加工,培育知名品牌,增强企业竞争力。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促进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增加就业岗位中的带动作用。

三是加强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落实国家扩大内需政策,结合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积极发挥行业管理职能,切实推进粮食仓储、物流、烘干设施、油料及食用油库等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做好项目需求、方案论证和申报审核等前期工作,加强在建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重点建设东北地区的哈尔滨、建三江、长春、大连等玉米和稻谷物流节点;黄淮海地区的郑州、诸城、邢台、宿迁等小麦物流节点;长江流域的南京、武汉、长沙、九江、成都等稻谷物流节点;加强和巩固在建的物流节点。认真研究编制粮食加工业发展规划、食用油加工业发展规划,加强对粮油加工业的政策指导和协调服务,积极引导粮油加工企业整合资源,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升产业竞争力。组织实施一批国家科技和产业化项目,积极推动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在粮食流通领域的应用,启动国家级粮食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的组建工作,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粮食行业科技进步和跨越式发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四是继续推进粮食市场体系建设,提高粮食流通效率。继续组织实施全国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抓紧建设北京、上海、云南、广西、新疆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加快完善全国统一的粮食竞价交易系统,扩大交易市场联网范围,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和监督机制,提高交易效率。加强农村粮食流通体系建设,基层粮食部门要合理规划布局,选择一部分信誉良好、服务周到、管理规范的基层粮食企业,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指导企业盘活资产,发展乡村粮油超市、连锁店、配送中心等新型粮食流通业态,巩固和发展农村粮食流通网络。鼓励和支持多元粮食市场主体发展,大力培育农村粮食经纪人和粮食经济合作组织,搞活粮食购销和经营。

五是继续推进农村粮食产后安全保障工程和“放心粮油”工程,促进科学健康消费。扩大农村粮食产后安全保障工程试点范围,推广安全储粮技术。各试点省份要加强组织管理、指导和协调,做好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和组织实施工作,确保试点专项按期完成并取得实效。有条件的地方要争取财政支持,广泛筹集资金,推广农户安全储粮。深入开展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工作,加强放心粮油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要求,推广节粮先进技术,倡导科学消费理念,减少粮食损失浪费。

5.完善制度,加强监督,进一步推进粮食依法行政

一是继续贯彻执行两部条例,健全粮食法制体系。认真执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加快健全粮油仓库管理、粮食仓储设施管理、粮食质量监管等配套制度,提升企业粮油储藏技术应用水平,规范国有粮食仓储设施管理。建立健全各级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完善粮油质量标准体系,开发和推广粮食卫生快速检验技术,提升粮食质量卫生检验能力。落实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出库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认真总结两部条例实施经验,加强《粮食法》的研究工作。

二是依法加强对粮食市场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地要健全粮食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体系,不断提高监管执法队伍素质。依法加强粮食市场监管,认真组织开展粮食收购政策落实情况、国家临时存储粮食销售出库和跨省移库情况、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等专项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成品粮油市场检查。继续加大对涉粮案件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完善案件查处工作机制,提高粮食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依法加强对全社会粮食市场主体的监管,继续做好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和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审核工作。依法开展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加强对取得收购资格企业的指导、监管和服务,寓监管于服务之中,提高监管服务水平。严格按程序开展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工作,加强对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企业的监督检查,为中央储备粮的储存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四是切实加强粮食仓储规范化管理,继续狠抓安全生产。全面开展粮食仓储规范化管理活动,进一步提升粮食仓储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指导和检查,重点防范粉尘爆炸、火灾、粮食烘干和浅圆仓、立筒仓作业中的安全生产事故,加强对储粮化学药剂和大型设备的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本文系聂振邦同志在全国粮食局长会议上的工作报告,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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