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鹏在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闭会时指出,“三个代表”思想对人大工作有重大意义——会议表决通过种子法等三部法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人大常委会论文,重大意义论文,人大论文,思想论文,代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报北京7月8日讯 记者傅旭、胡健报道:今天下午,历时6 天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闭会,李鹏委员长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指出,我们要根据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需要,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加大监督力度,适时制定保护和促进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发展的法律,努力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国家意志,使我们制定的法律真正反映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下午的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决定,国家主席江泽民签署第三十三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并于2000年9月1日起施行。
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国家主席江泽民签署第三十四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并于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决定,国家主席江泽民签署第三十五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并于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会议先后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哥伦比亚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突尼斯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澳大利亚领事协定的决定草案。
会议还先后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1999年中央决算的决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任免名单。
在会议结束时,李鹏委员长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江泽民同志最近反复强调,中国共产党要始终成为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中央的决议和精神。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对进一步推进人大工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指导意义。
李鹏指出,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立法法已于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一部规范我国立法制度的重要法律,一定要贯彻好、实施好。在立法活动中,要严格依照法定的权限,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要严格地执行立法程序,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对立法法所规定的听取意见的多种形式,要大胆实践,不断完善,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一些重要的法律案,在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之后,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做法,各方面的反映较好,今后要继续坚持,努力拓宽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并及时完善相应的规则和程序,使立法工作更加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
李鹏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及其常委会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因此,各级人大必须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时刻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忠实地代表他们的利益。各级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密切保持同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联系,经常倾听他们的意见,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只有这样,人大的各项工作才会做得更好,才会真正符合“三个代表”的要求。
李鹏最后说,本届常委会的任期已经过半。经过大家共同的努力,我们在立法和监督等各项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还很艰巨,任期内的一些重要工作目标尚待完成。让我们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工作,不负重托,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继续作出贡献。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田纪云、姜春云、邹家华、王光英、程思远、布赫、铁木尔·达瓦买提、吴阶平、彭珮云、何鲁丽、周光召、曹志、丁石孙、许嘉璐、蒋正华和秘书长何椿霖出席会议,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