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_人类中心主义论文

如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_人类中心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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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8273(2010)09-0009-06

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一方面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定为当代中国必须高举的一面旗帜,另一方面又再三重申我们必须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那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以人为本的原则究竟有着什么样的内在联系?我认为,作为研究“人学”的学者,我们在进行理论探讨的同时,更应深入思考以人为本原则的实际运用,即思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究竟怎样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这一当今最大的实际问题。把以人为本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基本原则,有着强烈的针对性。它是针对原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所遇到的一系列问题,并且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才提出来的。它是应实践的需要才形成的。应当说,在以人为本这一原则提出来之前与提出来之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具体实践有所不同,我们应当探讨这些不同点。

在进行经济建设的过程中,不能把经济发展本身作为目的,而只能把经济发展视为为人的利益服务的手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始终应当把“人”而不是“物”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以人为本的命题无疑是针对“以物为本”。以人为本在一定意义上,只有相对于“以物为本”才是成立和正确的。显然,以人为本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在人与物两者之间把人放在首位。而所谓经济,当然属于“物”的范畴,这就是说,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在经济利益、经济发展与人的利益、人的发展之间应当把后者放在首位,不应当为了经济发展而去发展经济,发展经济背后始终有一个更重要的目的,这就是人的发展。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中国共产党在改革开放后确立的基本路线。相对于“以阶级斗争为纲”而言,这是一个改变,是一个重大进步。但能不能从“以经济建设为中正”引申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宗旨就是发展生产力、发展经济,这值得研究。尤其是当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以人为本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后更值得研究。我们看到,正是由于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曲解为一切都是为了经济的发展,出现了“为了生产而生产”,而不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而生产”的现象。我们为什么要进行生产,在一些人的脑海里,只有GDP和利润的概念,只有把“蛋糕做大”的概念。也就是说,他们对生产目的的认识只是停留在“物”的层面,而没有进一步深入到“人”的层面。在一定意义上他们只是为了“交换价值”而生产,而不是为了“使用价值”而生产。

欲知目前存在的“见物不见人”现象已经严重到何等程度,只要看一看当今人与商品之间的关系就一清二楚了。人类生产商品只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但现在的实际情形恰恰相反,不是商品为了满足人的需要而生产,而是人为了消费商品而存在。不是商品为人服务,而是人围绕着商品活动。在人与商品之间,处于主体地位的不是人而是商品。马尔库塞对这种“商品拜物教”现象揭露说,一再唤起新的需要使人们去购买新的商品,并使他们相信他们在实际上需要这些商品,相信这些商品能满足他们的需要,结果把人们完全交给了商品世界的拜物教。

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1](p.373)现在一些人往往记住邓小平这段话的前半部分,即只记住邓小平提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事实上这段话的前半部分与后半部分是不能割裂开来的,后半部分邓小平明确了我们解放与发展生产力的根本目的之所在。后半部分所说的“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都是围绕着人展开的。这段话,前半部分是手段,后半部分是目的。这段话贯穿着以人为本的原则。事实上,生产力的首要因素是人,人的需要是生产力发展的内在动力。改革就是解放生产力,但改革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理论告诉我们的真理。我们决不能违背。

由此看来,当今我们贯彻以人为本首先要做的就是改变这种“见物不见人”的现象,摈弃“商品拜物教”,真正按照人的需要来组织生产,使我们的社会不是以商品、财富为中心,而是以人为中心。如果真正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那么我们在任何时候都必须非常清醒地认识到,以人为本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发展经济扩大社会物质财富的内在要求和根本目的。须知,在发展生产力、发展经济时是不是自觉地服从于这一内在要求和根本目的,其手段、结果往往有着天壤之别。

在引导人们奔“小康”的过程中,不能仅仅引导人们一味追求物质享受,而应把以人为本正确地理解成“以满足人的整体需求为本”,从而应当致力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不能仅仅用“物质水准”一个维度来作为衡量是否实现“小康”的标准。

对于以人为本的解释,关键在于怎样来解释“以人的什么为本”。

人都是有需求的,以人为本就是要尽力去满足人的需求,但实际上人的需求是全面的、综合性的,我们千万不能以人的某一方面的需求为“本”,而应当以人的全面的需求为“本”。具体地说,我们不能把以人为本仅仅理解为去满足人的物欲,而是应当满足人的物质、精神、文化、心理等各方面的需求。

人的最现实的存在就是人有着需求,不管从哪个角度去分析人,需求总是人的最基本的动力,人具有需求才会去进行有意义的活动。正因为如此,人们也就很自然地把人作为出发点,即以人为本直接地与如何满足人的需求联系在一起。

问题在于,人的需求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需求呢?如果我们把以人为本理解为“以人的‘需求’为本”,那么“需求”的内涵是什么呢?无可非议,人的需求首先是对物质生活资料的需求。对此,马克思表述得十分清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2](pp.78-79)马克思在这里揭示了一个最简单不过,但又至关重要的事实:人类首先要满足的是对物质生活资料的需要。

如果人只是一种需要物质生活资料,也就是说是只知满足自己物欲的“经济动物”,那事情也就简单了,社会只需从这一方面去满足人也就可以了。但事实并非如此。人的需求不只是生存需求,还有发展和享受的需求。当人的生存需求得到基本满足以后,人就产生了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活动的需求。人为了满足自己的生存需求而从事生产劳动,通过生产劳动满足其生存需求,而生存需求的满足和满足生存需求的活动又产生出新的需求。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曾经把人的需求分为五个层次,从低级到高级的需求分别是:生存的需求、安全的需求、爱情的需求、尊严的需求、自我实现的需求。他所说的后四个层次的需求正是在第一个层次的需求满足的基础上,或者说在满足的过程中产生出来的新的需求。人超越物质生活需求而产生的这些新的精神、文化、心理等方面的需求,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如果说在人类“最初的社会形态”即自然经济形态中,由于生产力极其低下,社会产品极其贫乏,人的需求只能在一个极其低下的层面上得到满足,也就是说,满足了其物质生活需求就等于满足了其基本的甚至全部的需求。而一旦人类进入现代文明社会,生产力空前发展,物质财富相对富裕,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只是满足其物质生活方面的需求,那么人们会因其他方面的需求得不到满足而感到贫乏、空虚。马克思就因为资本主义社会不能满足人的这些需求而对资本主义社会提出了尖锐的批评,从而希望建立新的社会,即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来全面地满足人的物质、精神、文化、心理等各方面的需求。

今天我们强调以人为本应当“以人的全面的需求为本”,具有极强的针对性。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全世界许多地区,特别是西方世界都走上了消费主义的道路。所谓消费主义就是把物质消费作为生活的宗旨,也就是把对物质生活资料的需求作为人的主要的甚至全部的需求。在消费主义的驱使下,人们信奉的是“越多越好”和“越奇越好”的原则,在整个社会的消费中有三多,即多买、多用、多扔。“好”不仅与“多”联系在一起,而且与“奇”联系在一起。人们追求多,还追求奇。什么叫奇呢?这样的东西大家都有没什么好,只有我独有才是好东西。在消费主义支配下人所满足的需求实际上不是人的真实的需求,而是虚假的需求。所谓“虚假的需求”,是那些为了某些特殊的社会利益,从外部强加于人的需求。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广告宣传一再唤起新的需求使人们去购买最新的商品,并使其产生错觉,误认为自己确实离不开这些商品。社会已成功地把人变成只从物质生活方面来满足自己的“单向度的人”。马克思当年所描述的下述图景活生生地呈现在世人面前:“每个人都千方百计在别人身上唤起某种新的需要,以便迫使他做出新牺牲,把他置于一种新的依赖地位,促使他进行新花样的享乐”,“产品和需要的范围的扩大,成为对不近人情的、过于讲究的、违反自然的和想入非非的欲望的精心安排的和总是考虑周到的迎合”,“工业的宦官投合消费者的卑鄙下流的意念,充当消费者和他的需要之间的皮条匠,激进他的病态欲望,窥伺他的每一个弱点,以便然后为这种亲切的服务要求报酬”。[3](pp.85-86)在西方世界盛行的消费主义不能说在我们中国没有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一提及我们必须以人为本,以不断满足人的需求作为我们的宗旨,就很有可能把那种虚假的需求,把片面的物质需求作为我们的主要的,甚至是全部的需求加以追求和满足。在当前的中国把以人为本的原则落实到满足人的需求,落实到人的消费行为上,我们所要做的一方面是在那些尚未摆脱贫困,温饱问题还没有解决的地区,坚持把人的物质需求作为主要的需求,另一方面在那些基本的物质生活已有保障,已享受小康生活的地区则应当引导人们全面地、综合性地满足自己的需求。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让金钱、商品成为人的工具,而不能让人成为金钱、商品的奴隶。

在处理“资本与劳动”,即“死劳动与活劳动”之间关系的过程中,应当把人的劳动置于资本和一切死劳动之上,把以人为本具体化为“以人的劳动为本”,即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立在首先依靠广大劳动人民的劳动基础之上,让劳动人民当家作主人。

不能否定,当今推动中国经济发展有着两个要素:一是资本;二是劳动。马克思曾经在《雇佣劳动与资本》的著作中论述了在资本主义社会中“雇佣劳动”与“资本”之间的尖锐对立。马克思的《资本论》更是深刻揭露了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对“雇佣劳动”的残酷剥削。我们现在处于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因此我们不可能存在着马克思当年所说的“雇佣劳动”与“资本”之间的尖锐对立。但能不能说在当今中国“雇佣劳动”与“资本”之间已完全协调一致没有矛盾了呢?事实告诉我们并非如此。事实上,只要是资本还存在着,它的本性就不会改变,它必然通过与雇佣劳动构成一种对立关系来维护和发展自己。也就是说,它的存在本身就是对雇佣劳动的一种剥削。由此说来,在当今中国确实还存在着一个如何正确处理“资本与劳动”的关系问题。

非常遗憾,当今一些人在面对“资本与劳动”之间的关系时,他们一屁股坐在资本一边。他们只看到资本对当今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而完全无视人的劳动的作用。他们常常以“只有资本才为当今中国所稀缺,而劳动力遍地都是”为由,为资本大唱赞歌。我们必须正视当今中国所存在的劳动失去价值,“活工具不如死工具”的现实。

他们的这种重资本轻劳动的立场是完全与以人为本的原则相对立的。如上所述,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放到至高无上的地位,而资本说到底也是一种“物”,“资本”与“人的劳动”的关系在一定意义上也是“人”与“物”的关系。把“资本”置于“人的劳动”之上,是明显地把“物”置于“人”之上。马克思的一个重大理论贡献就是无可辩驳地论证了资本不管怎样它总得依靠活劳动才能创造出价值,也就是说,只是由于劳动者所展开的活劳动赋予了资本活的生命,才使资本进入价值形成过程。从一定意义上马克思在当年就已说清楚了资本与劳动两者之间为什么是“劳动”为本。因此,只要我们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我们只能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坚定地首先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劳动来创造财富。

当然,我们只是在一定意义上说资本是“物”,事实上资本也体现了一种生产关系。对于这一点,马克思在论述资本时是讲得非常清楚的。马克思说:“资本不是物,而是一定的、社会的、属于一定历史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后者体现在一个物上,并赋予这个物以独特的社会性质。资本不是物质的和生产出来的生产资料的总和。”[4](p.922)马克思明明白白地告诉人们,资本是现代存在物的存在形式和存在规定,而资本成为存在的普遍抽象形式,不仅是指物作为社会的物的抽象形式,而且是指人作为社会的人的普遍抽象形式。如此说来,如何处理“资本”与“劳动”之间的关系,实际上就是如何处理“资本的拥有者”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

说及如何处理“资本的拥有者”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我们更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当然,资本的拥有者是人,依靠出卖自己的劳动为生的也是人,但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首先应当以后者为本。

我们只是在与“物”相对的意义上才提出以人为本中的人是一种作为普遍存在物的人,但实际上一谈到具体的人,我们必须追问这里所说的人究竟是指什么样的人。

仅仅认识人具有共性是远远不够的,还应在此基础上承认人有其特殊性。包含在人这一概念之下的各种人的群体的利益总有不相一致,甚至冲突之处。在这种情况下就存在着以人为本究竟是以包含在“人”这一概念之下的哪一部分人的群体为“本”的问题。显然,以人为本只能以包含在“人”这一概念之下的那些人数最多,同时又处于最底层、最弱势地位的人的群体的利益为重。

事实上,承认不承认人有特殊性,承认不承认在“人”这一概念下的人的不同群体的利益不相一致,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是否面对客观存在的现实的问题。即使我们宣布现阶段我国已经消灭了阶级,但我们不可能同时也宣布我国连阶层的区别也已不存在。曾经有人通过研究,根据在政治权利、知识以及资本等方面的多寡提出我国目前存在着若干个阶层,这些不同阶层的社会地位、经济收入、人生诉求等都有着很大的差别。我们虽然不能断言这些不同阶层和群体的利益是完全对立的,但总不能抹杀它们之间的差异性。既然在现阶段我国还存在着不同阶层与群体之间利益不相一致的现实,那么在制定政策方针时就不可能做到把所有这些阶层和群体的利益都均等地照顾到,而只能有所侧重。那么究竟侧重于哪一边呢?在选择时,我们既要考虑到哪些阶层与群体对推动社会发展的“权重”,更要顾及到哪些阶层与群体属于社会最基本的成员而同时又处于最弱势的地位。

在一定意义上目前我国存在的不同阶层与群体利益的不一致,都根源于资本与劳动的不相一致。具体地说,就是根源于“资本的拥有者”与“劳动者”之间利益的不一致。我们在贯彻以人为本时,就不能一味地把资本拥有者的利益作为人的共同利益加以维护与推崇,而必须首先保护劳动者的利益,也就是说,更多地关注劳动者的利益。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就是坚持劳动者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没有广大劳动者当家作主,就没有真正的社会主义。

在推进生态文明的过程中,不能像西方的无政府主义者、浪漫主义者和后现代主义者那样笼统地反对人类中心主义而主张生态中心主义,应当仍然坚持人的尺度,不是一般地反对人类中心主义,而是反对人类中心主义的资本主义形式,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变成按照人的正确的价值取向重建人与自然相互关系的过程。

中共十七大鲜明地把建设生态文明的历史任务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上。关键在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一些人一讲到建设生态文明,马上与西方的无政府主义者、浪漫主义者和后现代主义者走到一起去了,他们把生态危机的根源归结于人本身,认为一切都是人自身追求物质文明、工业文明所造成的,他们从反对人对自然的掠夺出发进而反对人类中心主义。而他们所提出的消除生态危机的办法也无非就是放弃人类中心主义。

显然,他们的基本立场是与以人为本的原则相对抗的。如果我们不玩语言游戏的话,那么完全可以把“人类中心主义”与以人为本视为同一个东西,坚持以人为本实际上就是坚持“人类中心主义”。如果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其他所有领域都适用,而只有在一个领域,即在生态领域并不适用,在生态领域不可能也不应该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那么以人为本的原则就没有普遍性。事实上,即使在生态领域我们也必须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

在西方世界,研究生态问题的除了一些生态中心主义者,还有生态马克思主义者。而生态马克思主义者的观点值得我们借鉴。生态马克思主义者强调,人类在检讨自身对自然界的态度的同时,不应放弃“人类尺度”,提出要重返人类中心主义。他们从“绿色政治”的营垒中分化出来,重建以人类中心主义为宗旨的新的生态政治。在哲学上,他们要建立一种以“人类尺度”分析人与自然关系的现代的自然观。生态马克思主义者佩珀明确指出:“生态学的马克思主义就是人类中心主义和人道主义”。[5](p.232)他比较明确地阐述了他把生态学的马克思主义理解为人类中心主义的缘由:如果不是把人而是把自然置于中心地位,颠倒人与自然的关系,认为真正的主人是自然,而人仅仅是自然的奴仆,把人与自然的关系神秘化,那么必然带来各种反人道主义的体制,结果是自然没有当上主人,而大部分人却成了一小部分人的奴隶。人按照本性是理性的,人目前在面对自然时所表现出来的种种贪婪性、疯狂性是由现行的社会经济制度导致的,人按其本性与自然并不冲突。因此只要改变了现行的社会经济制度,人的种种贪婪性、疯狂性就会相继消失,而恢复其理性。这样人就会按照理性的方式合理地、有计划地利用自然资源,满足人类物质上有限而又丰富多彩的需求。在这种人与自然关系的新模式中,人居于中心地位,自然是人的可亲可爱的家园,人与自然形成一种和谐的关系,真正实现自然主义与人道主义的高度统一。

还有一位生态马克思主义者J·B·福斯特在阐述自己的观点时明确提出了以人为本(putting people first)的命题。在他看来,在展开保护环境的斗争时,最重要的是必须牢记以人为本。他这样说道:“必须以人为本,尤其是以穷人为本,而不是以生产甚至环境为本,应当强调满足人的基本需要和长期保障的至关重要性。这是我们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更高的不道德进行斗争所要坚持的基本道义。”[6](p.49)他还强调:“我们必须寻找一个以人为本的方式来保护环境。”[6](p.50)我们只有真正贯彻了以人为本的原则,才能有效地保护好生态环境。其中一个理由是,贯彻了以人为本的原则,可以减少环境破坏带来的风险,“尤其是对那些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没有直接风险的人来说更应如此”。在J·B·福斯特看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握有生产资料、拥有资本的人,会带来很大的风险,而且往往是“直接风险”,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广大出卖劳动力为生的“穷人”所带来的风险可能要比对这些资本家带来的风险小,但是这仅仅是就“直接风险”而言,一旦涉及“间接风险”就是另外一回事了。事实上,如果这里的风险把“间接风险”也包括在内,那么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给“穷人”带来的风险远甚于对“富人”带来的风险。从这一意义上说,只有实施以人为本才能有效地减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穷人”所带来的风险,特别是环境方面的风险。在J·B·福斯特看来,一些处于社会底层的人出于对社会不公正的不满,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持强烈的反对态度,由于环境保护运动往往不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不公开提出争取环境公正的目标,从而常常不为这些人所接受,不能与这些人走到一起。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把以人为本、“以穷人为本”、争取环境公正的原则引入环境保护运动,那么就可以把争取社会公正的斗争与争取环境公正的斗争结合在一起,都统一到反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总运动中。

在建设生态文明的过程中如何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这是一个重大课题,这些生态马克思主义者的论述能够给予我们很大的启示,但关键还在于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地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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