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_党政分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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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中国共产党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核心力量。我们党作为执政党,肩负着历史的重任,经受着时代的考验,必须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决定》从思想、党风、组织各方面提出的加强党的建设的方针和措施,其目的都是为了努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保证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顺利进行。

如何适应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要求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呢?

第一,要继续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坚持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武装全党,牢固确立党在新时期执政的思想理论基础。注重从思想上建设党,是我们党的建设的优良传统和基本经验。民主革命时期,正是毛泽东抓住了党的思想建设这个中心环节,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思想,即毛泽东思想教育和武装全党,才在中国这样一个特殊社会环境中,党内农民成分占绝大多数的情况下,成功地建设了一个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无产阶级政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同志深刻地总结了我们党执政以来的经验和教训,特别是实行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系统地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理论,为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形成并成为党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指导思想,标志着我们党执政以来在思想理论上的成熟。因此,党的十四大明确指出:要坚持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武装全党。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的《决定》也指出:“要继续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要地位,推动全党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发展。”这就要求我们采取切实措施,把加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和教育的任务落到实处。民主革命时期,通过延安整风,确立了毛泽东思想在党内的指导地位,提高了全党的马克思主义水平,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取得了中国革命的第一次伟大胜利。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通过党内深入地进行思想教育,进一步确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全党的指导地位,成为党的一切工作的指导方针,我们党一定能够领导全国人民取得中国革命的第二次胜利。

第二,紧密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增强党的执政的物质基础。党的建设是同党的政治路线密切联系的。加强党的建设,目的就是要保证党的政治路线的贯彻执行。党在现阶段的基本路线,已被实践证明是一条符合中国实际,符合广大人民利益和要求的马克思主义的政治路线。社会主义要战胜资本主义,归根到底取决于创造比资本主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只有经济发展了,增强了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才能充分显示出来,反对和平演变才有坚实的物质基础,也只有把经济搞上去,加强党的建设才有坚实的依托和基础。前苏东国家共产党丧失政权,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经济上不去,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集中发展重工业的经济指导方针,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使人民生活水平长期得不到应有的改善。总结这些教训,党的建设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保证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提供强大的物质基础。紧密联系党的基本路线加强党的建设,必须注意排除各种“左”的和右的错误倾向的干扰,“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确保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三,坚持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作用,改进党的执政方式和活动方式。执政党的领导,主要是对国家政权的领导。因此,党通过什么方式领导国家政权,处理好同国家机关的关系,充分发挥党和国家机关等非党组织两方面的积极性,是党和国家政权建设的带根本性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邓小平同志着重强调了二条,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二是必须努力改善党的领导。为了改善党的领导,邓小平同志提出了以法治国和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体制等一系列重要思想和原则。比如,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从中央到基层,一切党组织和党员都必须成为守法执法的模范,任何党的组织和党员的活动,都不能同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相抵触。又比如,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进一步完善党的执政方式。总结“文化大革命”中党的建设遭受严重破坏的教训,针对我们党和国家领导制度中存在的权力过分集中的弊端,邓小平同志提出了“党政分开”的原则。党政分开即党政职能分开。由于党和国家政权机关的性质不同、职能不同、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不同,因此应该明确党政职能,使之各司其职,使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变成国家的法律和政策,依靠国家力量保证其得到贯彻执行。按照党政分开的原则,正确理顺党政关系,充分发挥党政两个方面的积极性,是一个实践和探索的过程,必须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使之逐步完善。在这方面,我们总结和汲取前苏共的教训,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作用决不能削弱和动摇,不搞西方式的议会民主,不搞多党制,决不能重蹈前苏共和戈尔巴乔夫把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由党(中央)转移到议会和总统手中,从而丧失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作用的历史教训。

第四,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加强党的执政的组织基础。党的组织是贯彻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实现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因此,我们党历来重视党的组织建设,特别是在当前全面推进加强党的建设这个新的伟大工程中,党中央在抓好党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同时,强调要把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作为突出环节,并在四中全会的《决定》中,对在新形势下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培养和选拔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等党的组织建设的几个主要问题,从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方向上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认真按照《决定》的这些要求加强党的建设,就能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党的组织,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关键环节是把干部队伍,特别是地县以上的领导干部队伍和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好。党的干部队伍是党的事业的骨干。干部队伍建设问题在党的建设中是带有根本性的问题。正如四中全会《决定》所强调的:“培养和选拔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是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不动摇,保持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不断把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推向前进,关键在于我们党,首先在于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都处于党和国家的各级领导岗位上,他们的素质特别是政治素质对于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因此,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他们不仅在业务上要成为胜任本职工作的内行,而且首先要努力成为忠诚于马克思主义、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会治党治国的政治家。这些政治家应该具备什么样的素质呢?《决定》列举了五个方面的要求。按照这些要求,把党的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的高层领导核心培养成为忠诚于马克思主义、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会治党治国的政治家,才能避免前苏共失败的历史教训的重演。

第五,惩治腐败,取信于民,巩固党的执政的群众基础。现在我们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是正确的,党的主流是好的,大多数党员和干部是廉洁的,但在党和国家机关中也确实存在着腐败现象。腐败现象突出表现,一是利用职权贪污受贿,敲诈勒索,权钱交易,化公为私,挥霍人民财富,腐化堕落等现象,以及大量的各种不正之风等准腐败现象;二是干部人事工作中的各种不正之风,这是一种比经济上贪污受贿等危害更烈的腐败现象;三是各种严重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近年来各种形式主义之风越演越烈,虚报浮夸,瞒上欺下,“大跃进”中的那种弄虚作假的遗风在相当一些地方又萌而复生。形式主义也是官僚主义,也是一种官场腐败现象。我们要反对腐败,也必须连同各种弄虚作假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起铲除掉。腐败在本质上是剥削制度、剥削阶级的产物。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制度,同任何腐败现象都是不相容的。我们党过去有着反腐败斗争的优良传统。但腐败是一种历史现象。在我国社会主义现实条件下,还存在产生腐败的土壤和温床。我国是一个封建社会有着长久历史的国家,封建主义和其他剥削阶级思想影响盘根错节,遇有适宜条件就有故态复萌,通过各种形式顽强地表现出来,实行对外开放,各种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也会趁机渗透进来。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由于新旧体制并存,由于市场经济的负面作用,由于新制度和新机制还不健全不完善,这些也给腐败现象的滋长和蔓延提供了有利条件。加上前些年我们党内的思想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忽视和削弱。所有这些,都是近年来各种腐败现象急剧地膨胀起来的根源。

腐败是一种自我演变,是执政党丧失执政地位的主要危险。政党执政的基础是群众,是大多数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失去群众基础的执政党,失去民心的执政党,要想稳定和保持其执政地位是不可能的。这不仅对于其他政党来说是如此,对于社会主义国家的工人阶级执政党来说也是如此。所以,陈云同志提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因此,党风问题必须抓紧搞,永远搞。”(《陈云文选》(1956—1985)第245页)邓小平同志也说:“我赞成陈云同志讲的, 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 ”(《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58页)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四大以来,我们党在惩治腐败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的斗争中,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反腐倡廉的任务仍然十分艰苦,同时也需要探寻惩治腐败的新路子。其一,反腐倡廉,重在教育。腐败,危害最大的是政治腐败。政治腐败,也就政治权力的腐败,就是掌握权力的公职人员滥用职权,特别是利用职权谋私利的行为。因此,加强党风建设,搞廉洁政治,首先要从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在反腐倡廉中要严以律己,以身作则,起表率作用。要牢固树立无产阶级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在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经得起掌权的考验,经得起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考验。其二,反腐倡廉,更要靠法制。建立健全党和国家机关的规章制度,完善党和国家各级领导人员的行为规范,是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的根本途径。邓小平同志提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只有真正坚决地做到了这些,才能彻底解决搞特权和违法乱纪的问题”。(《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3、332 页)他还说:廉政建设“还是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9页)其三,反腐倡廉,还必须健全党和国家的监督制度,特别是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制度。毛泽东1945年在同黄炎培谈到共产党如何跳出由盛而衰的历史周期率时,提出了依靠民主,依靠人民监督政府,防止消极腐败现象发生的重要思想。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同志也多次强调,要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党内和党外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党组织和群众对党的领导干部和党员的监督,才能保持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防止党和国家的领导干部和党员由人民的公仆变成骑在人民头上的老爷,使党和国家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永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永葆无产阶级的政治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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