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乡镇企业 应与农业产业化相结合,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乡镇企业论文,农业产业化论文,应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已成为江西国民经济中增长最快、增量最大、最具活力的一块。据统计,全省乡镇企业产值近十年平均每年增长41%,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1.4个百分点。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不仅安排了大量农村劳动力就业,增加了农民收入,反哺了农业,而且有力地支持了农村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然而,与全国相比,江西乡镇企业的发展水平还有不少差距。农业人口中人均占有乡镇企业工业总产值,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29.2%,比邻近的湖北、湖南、安徽差距达3.17倍、1.54倍和2.37倍。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不少。如何赶上甚至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各地都在积极探索。有些地方在探索中曾经历了艰苦曲折的路程,也付出过昂贵的学费。如有的追求两头在外的“苏南模式”;有的以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为主的“温州模式”;有的模仿大进大出的“广东模式”,但都因不服当地水土而收效甚微,或以失败告终。于是,人们在经历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过程以后清醒过来,逐渐认识到发展乡镇企业与农业产业化相结合是加快江西农村经济发展的最佳选择。
所谓“农业产业化”是针对传统计划经济下农业再生产各环节——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内在联系被割断而提出来的。它的内涵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加工企业为依托,以广大农户为基础,以科技服务为手段,实现种养加、产供销、农工商一体化经营。因此,它既是农业经营体制的第二次改革,又是乡镇企业借势大发展的契机。
一、“结合”的可能与条件
发展乡镇企业与农业产业化相结合,是根据江西的省情提出来的:
首先,江西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为乡镇企业发展与农业产业化结合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江西是华东地区幅员最广阔的省份,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矿产资源、旅游资源等都较丰富。全省人均耕地面积居华东诸省(市)之首;各种经济作物也较多,特色农业已形成规模;鄱阳湖是全国第一大淡水湖;竹木储量大,森林覆盖率达50.4%,在全国名列第二位,被称为“江南林库”;矿产资源配套较齐,其中铜、钨、钽铌、稀土、铀等被誉为江西的“五朵金花”,大理石、高岭土、花岗石、萤石等非金属矿产在全国也占有重要地位。
其次,大多数乡镇企业都是依靠农业哺育成长起来的,并反哺于农业的发展,这样,就形成了乡镇企业与农业比翼齐飞、互相促进的良性循环发展规律。1996年,全省农村社会总产值1512亿元,比1990年增加1101亿元,其中,乡镇企业总产值增加652亿元,占农村社会总产值增加额的56.7%,1996年全省乡镇企业总产值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53.5%,比1990年提高13个百分点。1996年全省乡镇企业支付职工工资128.6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净增部分的26.5%来自乡镇企业。尤其是凭借农业大省优势而发展起来的农副产品加工业,屡屡避开市场波浪起伏的冲击,有力地推动农业规模化经营。不少地方成功地创造了“建一个龙头,带一片基地,兴一项产业,富一方群众”的经验。
再次,各地逐步形成了一批主导产业,为乡镇企业发展与农业产业化结合奠定了较为坚实的物质基础。例如,赣州地区从1993年开始,每年以40万亩以上的速度开发脐橙、甜柚等优质水果,至今果园面积已达262万亩,水果产量达48万吨,产值6.2亿元,还摸索出“山上建基地、山下搞加工、山外拓市场”一套经验,闯出了一条农工贸产业化的新路;上饶地区推行“岸边养猪,水面养鸭,水中吊蚌,水下养鱼”的开发模式,使生物链循环和产业链延伸,取得了资源最佳配置;抚州地区按照“田里抓高效,山上抓再造,栏里抓发展,水面抓提高”的发展思路,选准特色产业(产品)重点发展,扬优成势,初见成效。其余各地(市)农业产业化经营也都形成了一定的气候,积累了不少经验。
最后,农村服务体系的基本形成,为发展乡镇企业与农业产业化结合拓宽了外部条件。据调查,全省农村各级各类服务组织已发展到2万多个,从业人员达35万余人,常年活跃在流通领域的就有10余万大军,城乡集贸市场2852个,年成交额达303亿元,农民个体或者联合从事加工和流通的队伍正在扩大,信息、科技和销售三大服务体系正在建立和健全,它们集生产、加工、销售和技术推广为一体,以资产为纽带,联结农户,在各个环节为农民服务,已初步形成了以村级服务为基础,乡级服务为主导,农民个体和联合服务为重要补充的社会化服务网络。
二、“结合”的对策与建议
实行发展乡镇企业与农业产业化相结合,对江西农业经济的发展还是个新课题,经历时间较短,需要总结经验,认真研究,不断创新、完善、提高。
在思想认识上,应把发展乡镇企业与农业产业化相结合提高到战略地位上来贯彻落实。要充分认识到这是实现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综合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是农业走向市场经济,在市场经济中发展壮大的重要手段;是带动农产品整体质量水平提高的有效途径。这对农村经济实现两个根本转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各地要把发展乡镇企业与推进农业产业化放在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位置,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职责,加强考核,制订出长远和近期规划,分步实施,做好思想发动与典型引路工作。
在发展策略上,应壮大龙头企业,培育主导产业。一方面,应重视龙头企业在“结合”中的作用。长期以来,江西农业之所以投资回报率不高,根本原因在于农业仅限于初级产品生产,因此,乡镇企业要把着重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作为战略方向,适当集中,与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从而形成众多的强有力的经济生长点,转移更多的农业劳动力。在相同的条件下,农业占用劳动力减少,农业劳动生产率就越高,这是现代农业发展的一般规律。在具体做法上,应选拔一批规模较大,起点较高,产品较新的龙头企业进行扶持;组建突破区域界限和所有制界限的企业集团,从资金、技术、项目上大力支持,真正做到谁有辐射能力,谁当龙头就扶持谁发展,使其壮大成为骨干企业,增强辐射、牵引能力。与此同时,根据国内外市场需要,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力度,加大科技投入,为加工龙头企业提供源源不断的优质原料。通过乡镇企业与农业产业化的紧密结合,促使两者素质的同步提高,生产出一批优质高效产品,创出一批名牌,占领国内外市场,带动一方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立足本地资源优势,以市场为导向,因地制宜确定和扶持培育主导产业。根据江西省情,应稳定以粮棉油为主的种植业,大力发展养殖业和林果业,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丰富的矿产资源。巩固提高传统特色产业,使其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扩大市场占有率,注意开发名、优、特、新产品,并形成商品生产基地。
在建立新的运行机制上,应加大改革力度。其核心是处理好“结合”中各个环节的利益分配问题。从农户到龙头企业到经销商大多为不同的利益主体,如利益发生冲突,又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势必会使“结合”链条阻塞、扭曲。解决这个问题,一是大力发展股份合作制经济,积极引导龙头企业与广大农户通过入股的形式结成利益共同体,实现第二次分配;二是坚持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探索从再生产环节上建立统一的管理组织,负责整个产业体系的经营决策,并调整各个利益主体的分配关系;三是加强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合同管理,充分利用经济的、法律的手段,确保合同正常履行。
在制订方针政策上,既要慎重又要积极更要配套。发展乡镇企业与农业产业化相结合,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发展内在动力推动下自发性的体制创新,并非政府强制推行的变革,更非人们主观臆造的产物,因此,基本方针应该是:因地制宜、稳步实施、循序前进、逐步提高。切莫硬推或过多干预,更不要搞“一刀切”。应注意政策的整体效应,重在配套,防止“撞车”。产业政策应向那些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显著的项目倾斜。投资政策应实行主体多元化,发挥农民、企业、社会的积极作用。农民是经营主体,也是投入主体,除货币投入外,还应鼓励他们以劳动力、土地使用权和其他实物多形式投入;信贷政策应把支持“结合”中的乡镇企业作为扶持重点;目前各部门都有资金投入项目,应指定一个综合部门牵头,以政策为导向,强化协调工作,扩大投资领域,与“星火计划”、“扶贫计划”、“丰收计划”、“菜篮子工程”等结合起来,加大投入,形成拳头。科技政策应在技术市场、成果推广、技术培训等项目中优先持持,尤其对科技人员应实行贡献与报酬挂钩的激励政策,解决目前人才短缺的现状,使其在发展乡镇企业和农业产业化中大显身手。此外,应在京九沿线、昌九工业走廊和农副产品生产地与集散地兴建一批贯通城乡、辐射省内外的批发市场、期货市场,并积极培育中介组织。
总之,加快发展乡镇企业与农业产业化结合进程,是江西农村经济历史发展阶段的战略选择,对于江西这样一个财力较弱、工业基础较差的农业大省尤为重要。通过这种办法,逐渐积累资金,为迎接二十一世纪农村工业化,城市化作好各方面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