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教育主体论论纲,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思想政治教育论文,主体论文,论论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基于对传统思想政治教育客体论的理论反思,借鉴当代主体性哲学和主体性教育的研究成果,科学地认识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主客体关系,尤其是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特征,构建思想政治教育主体论,这对于思想政治教育在现代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仅提出一种个人的研究思路,希望能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有所助益。
一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里,主体与客体是一个认识论命题。就概念而言,广义的主体是指在普遍存在的事物相互作用中能动的、主动的一方,与之相对应,客体则是指受动的、被动的一方。狭义的主体和客体不是以事物之间的作用,而是以人的活动的发出和指向为尺度来区分的。在这个意义上的主体是活动着的人,客体则是人的活动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和作为活动对象的人。我们通常所说的主体和客体及其相互关系,大体上是以这种狭义的主客体概念为前提的。[1]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和人的主体性的空前觉醒,这种传统的“主体——客体”思维模式,尤其是在解释人与人的关系上,受到了人们的质疑。现代哲学认为,在这种狭义主体观的视野内,每个人从自我出发思考和行动时,必定是以自身为主体的,因而其思考和行动的对象无论是他人或他物,就都成了客体。但他人同样可以是从自我出发思考和行动的主体,如果我们仅仅把别人当作客体,就会受到对方的抵制或反抗,使自己陷人尴尬乃至困难的处境。把这种狭义的主体概念推向极端,就是仅仅以一个小我(自我)为主体,而他人和他物均为客体的唯我论的主体观。这种狭而又狭的主体观,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是不可取的。基于对这一狭隘主体观的反思,现代主体性哲学鲜明地提出:他人不等于客体,他人同样是具有主体性的平等的主体。由此,人与人的关系不应是单纯的主客体关系,而是“主体——主体”的关系。而且,在主体与主体的交往中形成了主体问关系,由此而衍生出主体的交互主体性。
不同的态度和思路必然导致不同的过程和结果。教育学将“主体——主体”的思维模式引入到研究中,用以解释师生关系这一最重要的也是最复杂的教育问题,通过对这一问题的理论争论与实践总结,逐渐显现、成熟了主体性教育思想。主体性教育思想认为,传统的教育理论总是将学生置于被动的纯粹客体地位,强调教师是“教育者”,将学生看作“被教育”和任意塑造的对象,看作“被给予”的水桶,将教育活动看作教师对学生的单向作用,提倡学生对教师的一味服从,视教学过程为“授——受”过程,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为“权威——依赖”关系。它所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在教育活动中,学生作为完整人的主体动能性往往被忽视,这就必然阻碍学生个性能力的自由发展,损伤和压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实际上,教学活动是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创新型人才的最基本途径,是作为教与学的主体即教师与学生之间相互作用的交往活动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教师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体,学生是学习和自我学习的主体,他们共同构成教学活动的两端,建立起交互作用的共同体。师生关系就是教师和学生在教与学的活动中通过直接交往所建立起来的交互主体性关系。
二
思想政治教育虽然不是一般的教育活动,具有特殊性,但其属于人类教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遵循教育活动的一般规律。我们不难理解,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主体和客体也应该属于教育活动中主体和客体的范畴。由此,笔者认为,思想政治教育主体论的基本论域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主客体关系、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内在区分和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主体性。
就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主客体关系而言,目前学术界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过程中,教育者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教育对象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客体,二者构成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主客体关系。[2]另外一种观点认为,教育对象作为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点,决定了它在教育过程中的主体地位,由此,提出“教育对象是教育过程中的主体,教育者发挥主导作用”的主导主体论。[3]就前一种观点来说,其错误在于,由于教育对象及教育手段的特殊性,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所面临的不是一般生产活动中人与物的关系,而是具有主体性的人与人的关系,因而不能用传统的单一的“主体——客体”思维模式来说明教育者和教育对象的关系。就第二种观点而言,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主客体关系用以说明的是教育者和教育对象在教育活动中的关系,但在主导主体论中,“主体”是实体概念,“主导”是属性概念,主体、主导并列不符合逻辑,二者不能构成一对关系概念,不能准确地说明教育者和教育对象的关系。现代教育理论认为,教育并不是主体改造客体的活动,而是主体之间的活动,教师和学生以教育资料为客体,都是教育过程中的主体,也即教育过程是师生共同参与的双边性活动。同样,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也是教育者和教育对象之间的互动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教育者与教育对象二者以教育资料为共同客体,都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二者通过语言、符号等中介,与教育资料构成“主体——客体”的关系。另一方面,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教育者与教育对象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二者之间的活动是主体之间的交往,构成了“主体——主体”的关系。这两种关系分别反映了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两种实践活动:前者主要是教育者主体或教育对象主体的精神生产活动,后者则主要是主体间的交往活动。生产中必然存在着主体间的交往,交往由生产引起和带动,反过来又引导和拉动生产的发展,二者密不可分地统一于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据此,笔者以为,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教育者与教育对象是以教育资料为共同客体的一种双主体协同发展的关系。
教育者主体和教育对象主体作为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两极,同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具有平等的主体地位,但二者并不是同质的,而是具有各异的内在规定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从思想政治教育的两极来看,教育者和教育对象都是具有主体性的人,但教育者一极是相对成熟或具有某种优势的主体,是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的实践主体;教育对象一极是未成熟主体,处于人类类主体性与个体主体性相融合的阶段,是人类活动中的认识主体和发展主体。二是从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来看,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实现教育对象的全面发展,或者说在主体论的视野内,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最高目的就是发展未成熟主体的主体性。虽然说教育者主体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同样得到了发展,但是这一发展并不是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根本目的和本质目的,而只能是派生目的,或是一种次级目的。三是从思想政治教育的对象性关系来看,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包括有物质层面、知识层面、主体际层面的多重对象性关系,其中,教育者和教育对象所构成的主体关系是这一活动中对象性关系的主体部分。尽管说教育者和教育对象双主体人格平等、相互作用、相互依存于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但二者在对象性关系上并不均衡。教育者把教育对象的思想政治品德水平的提升和主体性发展视为自己的目的,视为自己本质力量的现实化。但教育对象并不视教育者的提高和发展为目的,而只是把教育者视为自己模仿和认识的对象、视为自身社会化活动的主导者和推动力量。教育者主体对于教育对象主体来说,更具有的是工具性价值,而不是目的性价值;更多的是引导性因素,而不是目标性因素。
在教育者主体和教育对象主体互动发展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教育者的主体性与教育对象的主体性同时存在,相互依附,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教育者的主体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教育者是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设计者。教育者在组织教育活动之前必须理解教育目标,认识教育对象,钻研教育内容,选择教育方法,设计教育程序。(二)教育者是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组织者。从教育活动的开始到教育活动的结束,教育者总是要充分组织各种教育资源,充分发挥教育对象积极、能动的主体性因素,保证教育任务的完成和教育目标的实现。(三)教育者是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过程中的主导者。一方面,教育者把社会要求的政治观点、思想体系、道德规范传递给教育对象,通过内化外化的过程,引导思想政治教育对象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品德。另一方面,教育者根据教育对象反馈的信息,了解教育中存在的问题,矫正自己的教育方法,使整个教育过程向着有利于教育任务完成、教育目标实现的方向发展。教育对象的主体性则表现为:一是能动性。教育对象能够借助感觉、知觉等认知形式,认识到自身思想政治品德水平和社会要求之间的差距,激发参加和接受思想政治教育的需要;同时,他还能对教育者传递的思想道德信息进行选择、接收和改造,对自己的思想活动进行自我认识,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水平。二是自主性。教育对象具有独立的主体意识,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和自觉积极的学习态度,他们在教育者的启发指导下,自主地选择接收思想信息,自主地调节自己的思想活动和行为。三是创造性。一方面,教育对象能够在参与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摸索和创造出思想政治教育的新形式、新方法;另一方面,他能在与教育者主体的互动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自己的思想政治品德结构。要指出的是,在更具普适性的广义主客体观看来,“万事万物都既是主体,又是客体,人类也不例外。”[4]在突出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主体性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必然受到种种客观外在因素的限制,必然具有受动性、依附性,它们同样是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特征的有机组成部分。
三
思想政治教育主体论并不是对思想政治教育方式方法的更新替代,而是一种思想政治教育观念的变革,这对于现代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而言,无疑提供了方法论的意义。
从思想政治教育主体间关系来看,教育者和教育对象在思想政治教育实践过程中结成了“交互主体”的关系,因此,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必须强调教育者和教育对象之间的平等互动。传统思想政治教育把教育对象视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客体,否认了教育对象的主体地位,也就不可避免地削弱了教育对象的主观能动性。实际上,教育者和教育对象同样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渗透,二者在地位上是完全平等的。而且,教育者主体和教育对象主体之间的交互主体性是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得以顺利完成的决定性因素。在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中,只有教育者和教育对象相互理解、平等交流,达到主体之间的互识共识,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才能得以实现,教育对象的思想政治品德水平才能得以提高。教育者与教育对象作为独立的主体平等交往,双向互动,这与现代社会人们对民主个性的向往是一致的,理所当然地成为现代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基本指向。
从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发展来看,教育者与教育对象在思想政治教育实践过程中是双主体协同发展,因此,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必须强调教育者和教育对象的双向提高。在以往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中,由于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集中指向教育对象,习惯上,我们只重视和研究教育对象思想政治品德水平的提高,而忽视了教育者在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中的发展。实际上,教育者必须具备相应的主体意识和主体素质,才能成为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主体。[5]否则,教育者居于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地位,却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主体功能,就必然会影响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和质量,这样,教育对象也就不可能得到充分发展。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教育者和教育对象通过相互作用,教育对象的主体性不断得到进化和发展,教育者的主体性不断得到丰富和提高,双方共处于一个和谐、协同的活动统一体中,这顺应了现代社会的发展趋势,也成为现代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必然趋势。
从思想政治教育主体论研究的立足点来看,坚持把教育对象作为主体,充分发挥教育对象的主体性,在于促进思想政治教育在现代社会的发展,尤其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对人的主体意识、主体精神、主体的创造性所提出的要求,因此,必须把重视弘扬和培育人的主体性,纳入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体系。人的社会化过程极大地唤醒了人作为社会主体的意识,使人愈来愈成为具有自我分析和判断能力的能动主体。尤其是市场经济的发展,它要求人们破除一切依附关系和依附观念,增强自我意识和自主能力,破除一切等级观念和特权思想,增强平等意识、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呼唤着人的主体性的充分发展和发挥。人的主体性的培育成为了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成为了时代的主题和任务。时代的主题和任务就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题和任务,培育和发展人的主体性,必然也成为现代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重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