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政[1]2004年在《《资源枯竭型国有企业退出问题研究》评介》文中研究指明东北财经大学产业组织与企业组织研究中心主任于立教授及其课题组,近年来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对资源枯竭型国有企业退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他们在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辽宁省政府资助项目的基础上,最终形成了《资源枯竭型国有企业退出问题研究》这本着作。该书是
徐世江[2]2007年在《渐进转轨进程中国有企业退出的效率分析》文中研究指明从经济实绩看,计划经济体制相对于市场经济体制的低效率倾向早已得到广泛认同,从而也就引发了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全世界范围的经济体制转轨浪潮。在转轨国家,由于传统计划时期国有企业一直是政府配置经济资源的关键性微观主体,其经济行为涉及国民经济体系的各个方面,因此如何对国有企业进行适应性改革,也就成为了经济转轨的核心性和关键性问题。与俄罗斯等主要激进转轨国家在转轨之初就对国有企业实施迅速而大规模的私有化不同,我国转轨初期的国有企业改革并未深入到产权层次,直至1997年国有企业退出战略才正式推出。尽管如此,我国国有企业退出的比例却是相当高的:以国有工业企业为例,截至2005年其累计退出比例已经达到75.02%。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政府最终选择了国有企业退出战略,而不是继续采取非产权处置式的体制内改革呢?国有企业退出的潜在效应又应体现在哪些方面?而选择何种标准、以哪些指标、何种方法来对国有企业退出的经济效率进行全面衡量才是合理的呢?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实际关乎能否全面地对国有企业产权改革乃至整个渐进转轨进程进行综合判断和客观评价的问题。正因如此,本文力图对我国经济体制转轨与国有企业退出之间的内在必然联系作进一步研究,并以此为突破口,对我国国有企业退出效率问题进行探索性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如下:第一,对国有企业退出问题的国内外研究文献进行了系统梳理和和客观评价。国外文献虽然涉及了国有企业退出的原因、影响和最优路径选择等问题,但却没有充分考虑各国经济转轨的实际进程及其对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现实影响,因而对国有企业退出效率的内涵与综合绩效的研究也就不够全面。国内学者在国有企业退出原因、退出壁垒等方面的分析更具现实解释力,但却存在着的或是以产业效率分析、或是以制度变迁效率分析来替代综合效率评价的以偏概全倾向。本文认为,对国有企业退出效率的分析,既要考虑渐进转轨的宏观背景,又必须具有全面性和实证性。第二,分析了我国国有企业退出的内在动因,揭示了经济体制转轨与国有企业退出之间的内在必然联系。一方面,构造了政府持有国有企业产权的效用函数,并通过动态考察国有企业在上缴经济剩余、创造财政收入和吸收城镇就业等方面的能力演化趋势,解释了国有企业退出的体制内原因;另一方面,阐述了国有企业治理机制由“外部人控制”向“内部人控制”模式的极端化演进过程以及非国有企业在经济转轨进程中所形成的对国有企业的功能替代问题,从而证明了国有企业退出的体制外原因。第叁,确立了国有企业退出效率的适用评价标准。在全面分析现有效率标准各自优缺点的基础上,说明了国有企业退出效率的适用评价标准,应该是主要综合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生产力标准和科斯交易成本最小化标准的成本—收益标准。应用该标准来考察国有企业退出效率,当涉及收益判断时,应该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生产力标准为基础,将着眼点放在其是否真正促进了社会生产力提高上;而当涉及成本分析时,又必须以科斯的交易成本最小化标准为基础,充分关注利益相关者集团之间的利益协调问题。第四,阐述了国有企业退出的潜在效应和效率内涵。以合约理论的视角看,国有企业的性质可以归结为一种嵌入了生产、就业、社会保障与福利等单项合约的综合经济制度。这样,国有企业退出的潜在效应应该同时体现在收益和成本两个方面:国有企业退出的收益可分解为存续国有企业的市场性重构、制度性就业迁移、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正规化等,而其成本则主要由摩擦成本、实施成本和后摊成本构成。基于此,国有企业的退出效率就可以理解为配置效率和交易效率的综合,前者反映着由国有企业退出所引发的社会存量资源再配置和增量资源配置的效率变化情况,后者则可以视为制度变迁视角下国有企业退出过程的顺畅程度。第五,对国有企业退出效率状况进行了实证检验。根据国有企业退出的适用效率评价标准和效率内涵,以综合效率为出发点,实证性地说明,无论是国有企业退出的配置效率还是交易效率,都表现出不断改善的趋势,特别是配置效率更是颇为显着。因此,国有企业退出战略的实施,充分显示了政府在经济转轨过程中的经济理性和社会理性。第六,立足于经济转轨的实际进程,提出了增进国有企业退出效率的思路与对策措施。以我国国有企业退出进程的持续性和进一步对存续国有企业实施退出处置的必要性为切入点,对增进国有企业退出效率的市场性约束条件和制度性约束条件做出了综合研究,并据此提出了增进国有企业退出效率的市场推进战略、制度深化战略和短期政府干预战略。
李旭超[3]2017年在《市场扭曲、资源错配与中国全要素生产率》文中认为TFP是解读中国经济的重要视角。TFP不仅取决于科研推动的技术创新,还取决于企业之间资源配置效率。2015年,中国R&D占GDP比重快速增长至2.05%,超过OECD国家的平均水平,但TFP对GDP增长的贡献却为-34.6%,这表明了资源错配的严重性。立足现实问题,研究中国资源错配的特征、来源、影响及机制,是重要且紧迫的。造成资源错配的因素多而复杂。现有文献的研究框架或者"局部分析",只研究特定的因素的影响,或者"整体分析",只研究所有潜在因素的综合影响,因而无法比较特定因素相对于其它因素的重要性,也就不能找出"矛盾的主要方面"。本研究构建可以融合"局部分析"和"整体分析"的统一的理论框架,研究市场扭曲和资源错配影响全要素生产率的"水平效应"、"规模效应"和"动态效应",并根据不同因素从多维度将资源错配进行分解,从而在整体的资源错配中分离出某一特定因素的影响或者多种因素之间的交互影响。进而,从产权结构扭曲、企业退出机制扭曲、税收负担扭曲、规模扭曲和空间配置扭曲等多个现实问题切入,对理论进行应用和实证检验。主要的结论有:产权结构扭曲,体现为因企业所有制性质不同而在配置资源时"歧视"对待,造成扭曲和错配。本研究将TFP损失分解为国有部门组内资本错配、非国有部门组内资本错配和两部门的组间资本错配叁部分,从多角度分析所有制因素的影响,并比较不同再配置路径的效果。主要结论有:(1)尽管国有企业的微观TFP向非国有企业收敛,但其组内配置效率较差,企业生产率不能充分发挥。(2)虽然非国有部门配置效率比国有部门高,但其配置效率改善速度落后于其经济比重提升的速度,非国有部门组内资本错配成为制造业效率损失的最主要来源,市场的配置功能亟待提高。(3)健全和完善市场体系,推动非国有部门组内再配置,能最大程度释放改革红利,其次是国有部门的组内再配置。在非国有部门配置体系不佳的情况下,盲目推动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并不能有效缓解效率损失问题。僵尸企业丧失盈利能力,只能依靠政府支持或外部融资才能维持存活,代表了企业退出机制的失灵和扭曲。本研究分析了中国制造业僵尸企业的基本特征,并实证检验僵尸企业影响加总TFP动态演化的机制。实证结果显示,2008-2009年相比,2011-2013年中国制造业僵尸企业的资产占比和负债占比都显着提高,且负债占比增长更快,资产负债状况恶化,处理僵尸企业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僵尸企业资产占比每提高1个百分点,省份#行业层面的加总TFP增长率降低0.162个百分点。进一步地,将加总TFP增长分解为纯技术进步、资源再配置、企业进入和退出四个效应之和。僵尸企业对纯技术进步效应和资源再配置效应都有显着的负作用,对企业进入效应的作用为正,对企业退出效应的作用不显着。税收负担扭曲是僵尸企业造成资源错配的另一机制。僵尸企业一方面不具盈利性,纳税能力低,减少税源,另一方面其生存需要依赖财政补贴或外部融资支持,加剧财政紧张,导致具有纳税能力的正常企业面临更高的实际税负。实证结果发现,僵尸企业显着提高了正常企业的实际所得税税率,并且财政赤字越高的省份,僵尸企业占比对正常企业实际所税税率的影响也越大。税负向高效率企业的转移,而财政资源通过补贴流向僵尸企业,造成企业层面的资源错配。僵尸企业占比越少的行业,其正常企业的实际所得税税率受其它行业僵尸企业占比的影响越大,造成行业层面的资源错配。规模扭曲指企业规模和企业规模分布偏离最优态。本研究从资源错配的视角出发,分析中国企业规模分布特征及其形成机制。实证结果表明,中国企业规模分布偏离了由生产率分布决定的最优。规模扭曲系数与生产率负相关,高效率的企业被"约束"而无法长大,低效率的企业被"补贴"而不合理膨胀,这提高了规模分布的帕累托指数,使得大企业和小企业数量不足,而中间规模企业过多;资源错配破坏了企业规模与生产率的对应关系,造成先进生产力利用不足,而落后产能过度扩张,同时削弱了相关产业政策的有效性。空间配置扭曲,体现为资源在空间(区域)层面的配置体系不符合效率原则。本研究在统一的核算框架下将资源错配分解为区域间错配和区域内错配,并探讨影响区域配置效率的因素。实证结果表明,中国的资源错配主要表现为区域内的错配,区域之间的配置相对区域内的配置更有效率。金融市场的发育、国有企业改革能显着促进区域内资源配置的改善,政府干预市场、市场分割显着提高资源错配程度,而劳动力流动性、FDI和进出口对区域内资源配置改善的作用不显着。
陈天慈[4]2004年在《中国产业壁垒问题研究》文中认为产业壁垒问题是产业组织研究的核心课题之一,也是我国产业发展和企业改革中亟待深入研究的关键问题。产业壁垒从最一般意义上说,指的是厂商进入或退出不同的产业、市场和地域时遇到的障碍,即产业进入壁垒和产业退出壁垒。虽然在“完全可竞争市场”的假设中,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可以毫无成本地进入或退出不同产业,通过企业在利益驱动下的进入和退出行为,促使社会资源在不同产业之间得到优化配置,推动产业结构的演进和产业组织的创新。但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企业的市场进入退出存在着大小不同的产业壁垒。产业壁垒的存在,有可能对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起到阻碍作用,使在位企业安享垄断利润,也有可能促进市场结构的集中以及规模经济的形成,并推动技术进步。 产业壁垒问题的研究对于深入细化分析我国产业市场的垄断竞争态势、勾勒出我国产业组织现状、厂商行为特征以及据此制定科学的产业组织政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从产业壁垒的角度来分析产业组织问题,显然不是对产业组织理论的创新,西方产业组织理论已经在这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研究成果,但是这项研究在我国仍然是一个尚待开发的领域。 本研究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为指导,借鉴西方产业组织理论的分析框架以及在产业壁垒研究方面的理论成果,将转型期的制度因素纳入产业壁垒研究当中,在对我国产业的进入壁垒和退出壁垒做一般性分析的基础上,对我国产业过度进入与退出困难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本文严格区分了“过度进入”与“过度竞争”等概念的不同,并深入分析了我国产业过度进入的结构性、策略性和制度性因素。在此基础上,本文探讨了进入壁垒合理化的产业政策选择,指出消除过度进入现象的根本方法不在于政府加强产业进入管制,而在于进一步的市场化改革以及给予非公有制经济更大的发展空间。将产业的进入与退出壁垒结合起来做比较全面的研究是本论文的一个特色,从制度因素角度重点研究我国国有企业的退出壁垒问题,及衰退产业的退出问题以及政府的退出援助政策,是本论文做的一些有益的尝试。
刘钢[5]2006年在《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与国有资本退出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国有企业改革经历了“放权让利”的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叁个改革阶段。与此相适应,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也经历了叁个步骤,一是对高度集权的国有产权制度进行分解,实现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二是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现国家出资人产权与企业法人产权的分离;叁是根据“有进有退”的国有企业改革战略,在需要保留国有企业的行业和领域建立规范的法人产权制度,在一般竞争性行业对国有产权进行根本性的改革,即将国有产权转变为非国有产权,实现国有资本的退出。在计划体制下,一般竞争性行业集中了大量的国有资本,分布着大量的国有企业。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行业退出,既是国有产权的性质和特点决定的,也是由国有资本运营的低效率和国有企业的经营困境决定的。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行业退出,要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选择适合于企业自身实际的退出方式。国有资本的退出存在着体制性的障碍,退出成本的障碍、退出环境的障碍以及退出的资产规模性障碍等。国有资本退出的微观对策包括:在国有资本退出问题上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和更加积极的措施;合理处理下岗职工劳动关系,调整下岗职工分流和再就业政策;大力推动国有股减持;采取多种措施,切实解决国有企业过度负债问题。国有资本退的宏观对策包括:大力发展非国有经济,促进非国有投资主体的成长;积极发挥财政在国有资本退出中的作用;加快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推动和促进产权交易市场和资本市场的成长和完善。青岛市商业总公司所属企业的改制有叁种情况:一是将国有净资产出售给企业全体职工,实现全员持股,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二是将全部国有净资产出售给企业经营层,改制为自然人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叁是将全部或部分国有净资产出售给企业外部的法人投资者,改制为多元持股的公司制企业。青岛市商业总公司的企业改制模式为实现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的退出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吴春莺[6]2006年在《我国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研究》文中提出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是事关中国区域经济均衡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本文以中国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为研究对象,研究中国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规律,为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提供依据。 本论文采用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在对国内外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相关理论和实践进行多方面比较与借鉴的基础上重点对下述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 首先,本论文对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机理研究使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这一基本概念的内涵得以界定,设计了我国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的一般流程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本论文有关我国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的研究体系,为研究在清晰的线索下的展开奠定基础。通过国外典型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的比较研究,使我国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获得可借鉴的经验与教训。 其次,以我国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模式、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中主导产业的选择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过程中国有资源型企业退出机制叁方面研究构建我国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的理论体系:从不同角度展开对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模式研究,在确定基本模式的基础上分析资源型城市各种产业转型模式适用条件与范围并将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模式进行对比分析,为资源型城市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宜的模式进行产业转型提供理论依据;在结合资源型城市特点对资源型城市主导产业进行选择的研究中,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分析、资源型城市主导产业选择的定性分析以及资源型城市主导产业评价方法构成了资源型城市主导产业选择的核心内容,构建了资源型城市主导产业选择指标体系与评价模型;因为在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过程中,资源枯竭和国有企业改制的难题交织在一起构成资源型城市经济、社会问题的重要根源。本文分析了国有资源型企业退出的特殊壁垒并提出国有资源型企业退出途径,通过对企业内外部多种因素进行综合判断,提出选择适当的退出途径的依据。 再次,以主导产业发展与产业群培育、资源型国有企业退出援助为核心
张婉玲[7]2017年在《中国工业企业“死亡阴影”问题研究》文中提出企业退出并非毫无征兆的突然破产倒闭,在退出前的一段时间生产率是不断下降的,直至其完全退出市场,并且退出企业退出前的生产效率要低于在位者,即所谓的“死亡阴影”。“死亡阴影”说明企业的退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退出市场前企业效率的高低,即低效率是企业退出的重要因素。在中国经济“新常态”的大背景下,传统产业供给过多,产能过剩给行业带来巨大的压力,中国工业企业面临同业内部恶性压价,产品价格走低,需求不振的现实状况,这极大打击了企业投资和技术研发积极性,制约了经济发展,也阻碍了科技进步,导致企业面临经营困境。化解产能过剩,对“僵尸企业”兼并重组势在必行,因此研究中国工业企业“死亡阴影”对于“僵尸企业”的识别意义重大。此外,如何在衰退期寻找一个预示企业退出的规律性指标对研究单个企业生存,化解企业生存风险也具有现实意义。论文借鉴国外关于“死亡阴影”研究成果基础上,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对本土工业企业具体分析。以1998-2007年中国工业企业为研究对象,采用描述性统计和比例风险模型分析中国工业企业的生产效率,以此来研究中国工业企业是否存在“死亡阴影”即退出企业效率是否低于在位企业以及还存在哪些影响企业退出的因素。研究结果表明,“死亡阴影”在中国工业企业中普遍存在,即退出企业在退出前的生产率不断递减。除企业效率外,企业规模、企业年龄、行业集中度等指标都不同程度影响企业“死亡阴影”。本文特别研究了所有制背景下,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退出前生产率状况。描述性统计法揭示了非国有企业同全样本企业的“死亡阴影”是显着存在的,并且在系数上较为接近,而国有企业的“死亡阴影”表现不显着。在此基础上,为了保持研究的一致性和可靠性,进一步利用比例风险模型,得出的结论是一致的,在经济转型背景下的国有企业不遵循“死亡阴影”这一法则。因此,为进一步提高中国工业企业生产率,势必要不断完善企业退出机制,破除企业退出的各种体制壁垒,使各种资源得到有效配置。对企业而言,企业效率是企业保持生命力的关键,只有提高生产率才能有效化解生存危机。
杨蕙馨, 王军[8]2004年在《进入退出与国有企业的退出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准确把握企业进入退出在产业组织理论中的位置,分析企业进入退出壁垒,并将其与中国的制度因素相结合,考察进入退出壁垒的失效,从而可以看出进入退出理论在为国有企业改革提供思路与对策方面的重要意义。
曹卓[9]2005年在《国有企业退出中职工安置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国有企业退出中的职工安置问题”,即如何转变职工的身份,如何对国有企业职工进行必要的补偿,以及实施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再就业工程等一系列相关问题,是在讨论国企改革时不容回避的一个实际问题。它既是国企改革的一个后果,又将是国企改革能否继续顺利进行下去的一个必要前提。一方面,如果国有企业退出中(后)的职工安置问题解决不好,那些应该退出的国有企业就难以退出,改革的目标就无法实现。另一方面,职工安置问题不仅是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它关系着千千万万职工的生计与家庭的命运。如果解决不好,势必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为改革的进一步顺利进行带来更大的障碍。因此,本文选取“国有企业退出过程中职工安置问题”作为研究题目的意义在于:第一,在有关国企改革理论的基础上,拓宽了“国企退出理论”的研究范围,使理论的延伸更加贴近于实践;第二,将“职工安置”问题作为独立的研究内容,强调了这一问题在国企改革中的重要性。 本文由四个部分构成,导论部分主要阐明了选题的背景及意义、研究方法、基本思路和文章的创新之处;第二部分对国企失业职工安置的相关理论文献进行了梳理。包括“经济人道主义”、“卡尔多—希克斯效率”、“隐性合约理论”和“失业理论”;第叁部分通过对国有企业退出现状、不同退出路径下职工安置现状的考察与分析,发现在个人、企业、社会环境叁个层面上,职工安置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一部分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针对国企退出中职工安置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安置思路和对策建议,包括一般性的对策建议和具体的对策建议。 通过对国企退出过程中失业职工安置问题的分析与研究,本文得出以下结论:(1)国家、国有企业和国有企业职工叁者之间长期以来存在的“隐性合约”关系,是国有企业退出和对职工进行安置的原因;(2)依据“卡尔多-希克斯效率”标准,对国企退出过程中失业职工进行安置是必需且合理的;(3)经济人道主义是国企退出和职工安置所要实现的目标;(4)依据上述叁个理论,在国企退出中的职工安置问题上,国家应当承担起主要责任,从根本上解决国企失业职工安置问题。 本文的创新之处有:(1)提出“退出质量”的概念,将“职工安置效果”纳入衡量国企“退出质量”的体系;(2)构建了国企“职工安置”问题研究的理论体系。对国有企业职工安置问题产生的原因、解决问题所应该遵循的原则以及问题解决所要达到的目标进行了深入分析,建立了相对完整的国有企业职工失业职工安置问题研究的理论体系;(3)提出国企“职工安置”要充分考虑企业的行业特性和人力资本的专用性程度,分别制定不同的对策。
刘小鲁[10]2005年在《地方政府主导型消耗战与制度性退出壁垒》文中指出本文利用消耗战的框架分析了地方政府在设置国有企业制度性退出壁垒过程中的策略选择。在本文的分析中,地方政府通过补贴等方式将亏损企业维持于市场之中,而这一行为客观上对其他地区的企业生存形成压力。在这种政府主导的消耗战中,地方政府决定退出壁垒持续的时间。分析的结果表明,如果设置壁垒能够给地方政府带来更高的净收益,或者地方政府能够更多地将维持退出壁垒的成本转嫁出去,那么退出壁垒持续的时间将越长。
参考文献:
[1]. 《资源枯竭型国有企业退出问题研究》评介[J]. 吕政. 中国工业经济. 2004
[2]. 渐进转轨进程中国有企业退出的效率分析[D]. 徐世江. 辽宁大学. 2007
[3]. 市场扭曲、资源错配与中国全要素生产率[D]. 李旭超. 浙江大学. 2017
[4]. 中国产业壁垒问题研究[D]. 陈天慈. 厦门大学. 2004
[5]. 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与国有资本退出问题研究[D]. 刘钢. 中国海洋大学. 2006
[6]. 我国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研究[D]. 吴春莺.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06
[7]. 中国工业企业“死亡阴影”问题研究[D]. 张婉玲. 天津财经大学. 2017
[8]. 进入退出与国有企业的退出问题研究[J]. 杨蕙馨, 王军. 南开经济研究. 2004
[9]. 国有企业退出中职工安置问题研究[D]. 曹卓. 西北大学. 2005
[10]. 地方政府主导型消耗战与制度性退出壁垒[J]. 刘小鲁. 世界经济.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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