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两孩”后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方面研究论文_孙倩 廖博

“全面两孩”后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方面研究论文_孙倩 廖博

湖南省长沙市田家炳实验中学 410001

摘 要: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应当根据新形势作出调整。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调整,应当力求实现三个方面转变,努力构建国家和社会相结合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体系。

关键词:计划生育 全面两孩 三个转变

一、全面两孩后计划生育奖励政策转变的意义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明确了“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法律,并且决定自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2015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提出了“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具体要求。按照奖励扶助政策服务于生育数量调节政策的原则,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服务于“一孩化”的奖励扶助政策显然就不合时宜了,必须加以修订。因为奖励对象一般都是限于执行政策的模范,而且一般情况下都是少数,目的在于通过鼓励和褒奖个人,使受奖者有荣誉感、能得到实惠,从而起到引领和带动群众响应国家号召、自觉执行政策的效果。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生育两个子女的家庭将成为绝大多数,显然不宜使用“奖励扶助”的概念了。但是,在生育意愿普遍走低的现实情况下,为了鼓励群众按政策生育,生育两个孩子,就需要在终止独生子女奖励(不包括已经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那部分“老人”)的同时,把计划生育奖072016年4月(上)励与普惠型公共政策结合起来,构建新的育儿津贴制度,对按政策生育的家庭给予扶助。

二、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向三个方面转变的具体内容

1.由奖励一孩家庭转变为扶助按政策生育的家庭。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将不再认定独生子女家庭,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实施针对独生子女及其家庭的奖励扶助政策。为了鼓励和帮助群众按政策生育,减轻家庭的抚养负担,使人们生得起、养得好,同时也是为了体现国家在生育中的责任,有必要制定针对计划生育家庭的育儿津贴制度,实际上相当于一些国家的“奶金”制度,向按政策生育的家庭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

2.由差别性奖励扶助转变为公平统一的奖励扶助。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权利平等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共享”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将要取消以往生育政策上的区别对待,如城乡差异、地区差异、民族差异等,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与此相适应,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的调整,也应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取消或弱化各种差异。

3.由物质奖励为主转变为综合帮扶。在未来的帮扶工作中,应当拓展帮扶内容,高度重视非经济需求,把精神文化生活、日常生活照料、养老家政服务等放在重要位置。而要满足这些家庭多方面的需求,不仅需要政府的高度重视,也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尤其要注意利用非政府组织,充分动员和组织社会资源,如社工、志愿者等,积极参与到帮扶工作中来。

三、奖励政策向三个方面转变的途径研究

1.应当重视制度建设的顶层设计。科学的制度设计是任何一项公共政策得以顺利实施的重要基础,设计国家层面的制度体系则是保障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落实的重要措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的顶层设计,应当解决好系统内外两个方面的统筹协调。并且要根据宏观经济状况和帮扶对象的实际需求,进行科学规划和总体安排,制定具有较强规范化和操作性的制度体系,确定适应帮扶对象实际需求的帮扶内容,尽可能实现国家层面的统一,以避免向地方赋权过多导致的地区差异过大和社会不公问题。当然,也应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合理确定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不同分担比例。

2.推进由物质补偿型向能力培养型的转变。以往的奖励扶助主要是为了补偿这些家庭实行计划生育为国家和社会作出的贡献,或者说是为了补偿他们的利益损失。然而,由于奖励扶助力度太小,不足以补偿他们当下的利益损失,尤其是不能减小他们与其他家庭之间在发展能力上的差距。所以,在未来的改革和调整中,应当努力实现价值取向由物质补偿型向能力发展型的转变,把增强这些家庭对未来生活的信心和发展能力、解决这些家庭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作为重点,不仅要把心理文化帮扶与经济帮扶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还要帮助他们解决好未来生活的实际问题,消除他们的养老忧虑,使他们重拾生活的信心,确立面向未来的生活态度。

3.努力构建国家和社会相结合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体系,充分发挥两个方面的优势,实行经济帮扶和非经济帮扶并重的策略。在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工作中,国家主要承担经济职能,提供经济资源,负责安排帮扶项目和所需资金,并组织和协调社会力量参与到帮扶工作中来;社会组织及社工和志愿者主要承担服务功能,负责提供人力资源和技术服务,如开展面向计划生育家庭的生产技术培训,以及面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服务。

参考文献

[1]吕红平 我国的生育政策:变化轨迹与未来调整[J].人口与社会,2015,(4)。

[2]杨云彦 等 人口转型期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3。

论文作者:孙倩 廖博

论文发表刊物:《素质教育》2017年11月总第25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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