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19世纪生物学的社会理论_斯宾塞论文

论19世纪生物学的社会理论_斯宾塞论文

论19世纪生物学主义的社会理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生物学论文,主义论文,理论论文,世纪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19世纪自然科学——主要是生物学——的新发展为现代社会科学中系统思潮的形成提供了具有深刻影响的理论背景。科学史学家W.C.丹皮尔指出,在19世纪科学的飞跃进步中,从物理学到生物学和生命现象的兴趣转移“最有效地扩大了人们的心理视野,促成思想方式上的另一次大革命”。(1)

19世纪的元年,科学家创造了“生物学”一词。生物学这一新术语的产生,并不是给一个旧学科戴上顶新桂冠,而是意味着人们已开始对一个新的研究领域进行全面的开发。其中,人们探讨的主要问题集中在生物的构造、机能及其演变方面。回首十九世纪,生物学研究取得了几项令人耳目一新的重大成就:

19世纪的10年代,号称“生物学独裁者”的博物学家G.居维叶通过比较解剖途径研究各种动物的构造。他不仅认识到动物的各个器官因在机能上彼此依存而形成一个系统,而且还提出动物器官的特定的构造(结构)与其特定的机能(功能)之间存在着后者起主导作用的密切联系。

20年代,生物学家K.E.v.贝尔的胚胎学研究首次表明,动物胚胎的发展是由单个卵细胞到某种复杂的动物有机体,也就是由同质转变为异质,由一般的类型过渡到特殊的类型,由分化较少演进成分化较多。

30年代,生物学家M.J.施来登和T.施旺相继提出植物和动物的细胞学说。根据他们的见解,细胞是植物和动物有机构造和生长发育的基础,所有的生命有机体都是由细胞按一定的规律生长发育的结果,因而在整个生物世界中存在着以细胞为具体特征的普遍的内在联系。

50年代,C.R.达尔文发表了关于生物进化的理论。他第一次论证了从最低级的生物到最高级的人类都是原始单细胞胚胎在漫长历史过程中生长发育的结果,而那些胚胎又是由通过化学方式产生的原生质或蛋白质形成的。他的进化论实际上是生物学中各门学科有关联系与发展理论的一个综合,它代表了生物学在19世纪的一场革命。

生物研究的突飞猛进使人们对复杂的生命现象的认识不断深化,进而形成了具有丰富内容的三大理论观点,即生物体是一个有机整体;生物体的结构和功能相互联系;生物体这种有机整体在结构和功能方面从简单到复杂逐级进化。在当时,这些观点的影响大大超过了自然科学的范围,它们风靡于整个学术界,尤其对探索复杂的社会现象的人们以革命性的启迪。

(二)

在另一方面,与19世纪生物学这一剧变紧密呼应的则是A.孔德、H.斯宾塞和A.迪尔凯姆等人倡导的生物学主义的社会理论。

孔德作为实证哲学的创始人和社会学的奠基者,他明确提出并详细阐述了其社会有机论思想。他认为,19世纪的人类社会已进化到了所谓“实证阶段”,此时实证科学已能够被用来理解这个社会。而孔德自己也着实是用生物学这门实证科学来认识社会现象的。在他看来,人类社会作为生物界从植物到动物逐渐进化的最终产物,它本身同样是个有机物。人类社会由彼此联系和相互作用的各个部分构成,这些构成部分相对于社会而言则拥有自己的机能。孔德为使其社会理论得以科学化,对生物学作了大量的发挥和引伸。他甚至直接从生物学中借用概念和术语,将人类社会与生物有机体进行具体的类比,从而设定了生物学中的个体有机论与社会学中的社会有机论之间的对应性。例如,生物有机体可以划分为细胞、组织和器官,而社会有机体也可以分解为社会的细胞——家庭,社会的组织——阶级和种族,社会的器官——城市和社区。

这里应该指出的是,从严格的意义上讲,孔德的社会有机论观念并不很恰当。人类社会与生物机体之间虽有某种同型性,但它们之间还存在着明显的非同型性。与生物机体完全不同的是,人类社会的结构具有可变性。用后来的功能主义的语言来说,当功能需要得不到满足时,社会系统能够通过对旧结构的改造和向新结构的变迁而使功能需要得到满足。因些,社会系统的某种结构可能演化和消亡,但整个社会系统却依然存在并向前发展。所以将人类社会简单地比拟为生物机体缺乏充足的理由。然而,“社会有机体”这一概念的提出,却从一个特殊的角度突出和强调了关于社会的整体性质。它促使人们认识到,人类社会的各个组成部分绝不是孤立的或机械性的存在物,与此相反,人类社会通过其组成部分之间的有机式联系而形成某种新的生动而现实的整体。于是,整体大于局部,综合优于分析,在逻辑上便成为社会有机论的思想内核。从这个意义上讲,孔德的社会有机论历史地构成了现代系统思想的一种潜在形态,它也滋润了社会科学中功能主义理论的萌发。

(三)

斯宾塞承继并发展了孔德的社会有机论思想,进而在历史上最先提出了功能主义理论的原型。斯宾塞按照进化论的观点构造了一个“综合哲学”的体系,并将《生物学原理》(1867)和《社会学原理》(1896)一并纳入其中。他把世界看作是由三大基本的领域所组成,它们分别是无机的(物理、化学的)、有机的(生物、心理的)和超机体的(社会的)。他从其“第一原理”中演绎出有机论,并试图论证生物有机体与社会有机体在组织原理上的可比性。在斯宾塞的眼里,社会是与生物相同的有机体,因而可以用生物学规律来解释社会现象。社会的分工十分类似于生物体中器官的分工。社会上存在着神职人员、军人、工人和农民等各路人马的原因就在于社会恰如人体,它是由不同的器官组成的,这些方方面面就象人的头脑、四肢和内脏器官一样发挥着自己的作用,而作为社会有机体细胞的个人则是社会整体的一个“生理单位”。

与孔德相比,斯宾塞的生物学主义倾向更为突出。不过,虽然他们两人都坚持社会有机体的观念,但斯宾塞并没有象孔德那样将人类社会与生物机体两者的进化性质视作同一。按照斯宾塞的观点,社会现象乃是一种“超有机现象”,因为社会不仅在系统的联系方式上所依赖的主要是符号,而且其所有组成单元都具有自觉的意识性和目的性。这样社会有机体要比其他一切有机体为高级。于是无机体、有机体和超机体这构成世界的三大部分便处在进化的不同阶段或系统的不同层次上。显然,孔德的社会有机论所顾及到的仅仅是社会的整体性质,而斯宾塞的“综合哲学”则已经注意到了进化过程中不同系统的层次性质。正是在这一思想其础上,斯宾塞进一步提出,在社会分析中结构和功能是两个相互对应的基本概念;进化的方向性在结构上体现为社会异质性的增大,也就是社会结构的分化,而它在功能上则显示为各部分间彼此依赖性的增强,他由此而开创了一条以结构功能分析为特征的社会系统理论的先河。

(四)

迪尔凯姆是一位很有哲学修养的社会学家,他继孔德和斯宾塞之后从更为一般的意义上论述了其社会有机论思想。在《社会学方法论》(1895)一书中,迪乐凯姆明确指出,整体的特性与其各个组成部分的特性有重大的区别。整体是由部分“聚合”产生的,它是另外一个不等于其部分之和的新的东西,虽然包含在一个有生命的细胞中的只是一些自然物质的分子,但这些分子已经“聚合”在一起,而这种“聚合”恰恰是标志着生命诞生这崭新现象的根据。从实质上看,“聚合”并不象人们有时认为的那样,它不过是把一些已知现象和既定特征在外部联系起来,毋宁说它本身就是在事物的全部发展过程中相继产生的那些新颖性之源。在高级生物与低级生物之间,在生命有机体与非生命有机体之间,在简单质体与其赖以形成的无机物分子之间,唯一的区别就在于相同的基本构成元素的不同的“聚合”方式。在这里迪尔凯姆虽然尚不能象现代系统科学那样深入地提示出“聚合”的具体机制,但他已鸟瞰式地洞见到一个重要原则:整体新颖性的起因大于“聚合”,即整体的组成部分之间的内在关联。根据这一原则,社会是一个与个人性质截然不同的新的整体,通过许多个人“聚合”而形成的这个系统呈现为一个具有固有性质的特定实体,社会现象便理所当然地不能还原为个人心理现象。因此,优先分析社会整体有着特殊的意义。这就是迪尔凯姆社会学理论的哲学基础,也是他方法论思想的中心所在。

迪尔凯姆按照斯宾塞的观点,从结构和功能两个方面去考察整体性社会现象,并将斯宾塞的社会进化模式进一步确定为社会劳动分工论。他将社会的功能关联具体的划分为无分化的“机械关联”和有差异的“有机关联”这两种聚合方式,用以说明一群个人究竟是如何“聚合”成有内在关联性的社会整体,以及从初级的原始氏族社会结构到高级的有了劳动分工的现代社会结构的进化。在“机械关联”中,社会成员彼此相似,个人之间差异不大,人们怀有同样的感情,赞成同样的道德标准,承认同样的神圣事物。原始氏族社会中的情况就是这样。而在“有机关联”中,社会成员不再类同,人个之间彼此有别,社会的和谐统一产生于或表现为其成员的个性分化。这种情况出现在有了劳动分工的现代社会中。在这两种形式的关联中,社会都是协调一致的。同时对于前者,人个之间尚无分化;而对于后者,正由于互不相同,协调一致才通过某种方式得以实现。不过,机械关联是朴素的、简单的、初级的,而理性一致的有机关联则体现了一种更为高级的关联形态。

迪尔凯姆在主张优先分析社会整体时,将系统的组成部分视为完成整体的基本功能、满足整体的需要和必要条件的东西。为避免目的论之嫌,迪尔凯姆强调,社会现象一般地并非为了产生有益的结果而存在,人们必须确定的不过是在所研究的社会现象与社会有机体的需要之间有没有某种对应关系,以及这种对应关系到底在哪里。于是,发现社会整体中一现象所发挥的作用,即功能,便导致了社会中的功能解释。

实际上,功能解释本身蕴涵着关于系统存在的本体论假设。因为功能解释的出发点在于把任何研究对象当作一个整体或整体中的一部分。在这个整体中,各组成部分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依存,以不同的形式为实现一个共同的目标——整体的存在或演变、维持或发展——做出各自的贡献,或者说履行各自的功能。换言之,将社会现象视为某种系统或某种系统的组成部分乃是进行功能解释的理论前提。因此,功能解释与系统思想不仅居于同一方法论范畴,而且确切地讲,前者不过是后者的一个侧面,或一种衍生物。

如果说19世纪中的生物学成就构成了社会科学中系统理论的历史背景,那么,与此交相辉映的生物学主义的社会学学说便拉开了社会科学中系统理论的现实序幕。正如现代哲学家和社会学家R.保隆所指出的。“自从有了生物学这门学科后,方法论就发生了一个决定性的变化:科学不再是解析的科学而基本上必然是综合性的科学了。这一变化后来奠定了社会学的历史统一观的基础。”(2)

注释:

(1)丹皮尔,《科学史及其与哲学和宗教的关系》, 商务印书馆1975年版,第344页。

(2)阿隆,《社会学主要思潮》,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版,第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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