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神秘的民间速记--“花的数目”*_苏州码子论文

并不神秘的民间速记文字——“花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间论文,神秘论文,文字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花数”是明清至民国时期苏州一带负责田地买卖和管理地主租务的账房所使用的记账符号。这些特殊的文字曾经流行于苏州和松江等地区,今天,能够认识这些文字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了,这是一种正在消失的民间文字。它包含着重要的商业史、农业史和社会史信息,对“花数”的解读不仅对于研究我国的民间文化,探讨我国商用数字和汉字产生、发展和演变的历史轨迹有着一定的意义,也有助于深化对近代经济史、商业史、农业史、社会史的研究。目前,学界尚未见到此类文章,笔者不揣浅陋,仅就接触到的苏、松两地(主要为吴县、吴江、松江、青浦)租册上所见的“花数”,试作辨认解读,错误之处,尚希方家指正。

关于花数,目前尚无确切的定义,《苏州文史资料》第1—5辑中对之有简单地提及。龚恩栽《专为地主服务的“知数”》中说:“买卖田地的‘经账’,有特用的花字,叫做‘花数’;一张花数,外行人看不懂,上面有都、图、字圩、佃户名字等等。”① 尤建霞《苏州的地主与农民》中也说:管理地主租务的账房“书写田亩面积的亩分厘毫和租额的石斗升合都有特殊简体,称作‘花数’;这些人就称为‘知数师爷’”②。从上述两段话中可知,“花数”是一种用来表示“田亩面积的亩分厘毫和租额的石斗升合”的简体“花字”。这种简体字自然应包括“数”和“字”两部分。就笔者所见,民国时期的租册通常混合使用着三种数字:其一为小写数目汉字(即一、二、三等,以下简称小写数字);其二为大写数目汉字,又称会计体数码(即壹、贰、叁等);其三为苏州码子(以下简称苏码)。“花数”的“字”除了表示亩、分、厘、毫和石、斗、升、合等单位的符号外,还应包括表示日期以及表示货币单位的元、角、分、厘等符号,参见图1。

图1 《周礼和栈租册——亨字号》

资料来源:苏州市档案馆,档案号:15—1—179。

图1为民国时期吴县周礼和租栈的收租记录,为便于说明,笔者将该图划分为A、B、C三部分:图中右边A部分是用大写数目汉字记载着田地所在的都图圩的位置、佃户的姓名及其承种田地的亩数和应交的租额;图中B部分即写着“坵”字的一栏相当于备注,是对前面内容的补充说明,记载着佃户所种“坵”(即地块)数及每“坵”的面积,“坵”字之下的“符号”即是表示每“坵”面积的“花数”。该页佃户徐龙福租种二亩三分二厘田,分作两“坵”,一“坵”为一亩四分二厘八毫,另一“坵”为九分。民国36年该田“拆田”(即田地分割),归徐曾金和徐金水二人分种,二人姓名之下的那些符号也是“花数”,其内容是每人各自耕种“一亩一分一厘四毫”,租额均为“一石零四升二合”。图中C部分则是民国19年到29年所收租款的详细记录,该部分页眉上的三个数字符号(十七元)、(十二元五角)和(十元)是苏码,注明当年应缴的钱租数,其下为缴租的日期和实缴数额。日期书写采用的是“简体组合字”如(十二月十三)、亦应归入“花数”之列,而记载钱租金额的数字均用大写数目汉字。图中显示:尽管租收记录混合使用了三种数字,但记载重要的数据如田地的面积、银币金额时,使用的是大写数目汉字,而非重要的数据或备注性的数据则使用苏码和小写数字,如图中民国“念(即廿)壹年”的钱租记录:“十二月十三收洋伍元五月廿三收洋贰元少五元五角”,该年佃户徐龙富应缴钱租为十二元五角(见页眉备注),分作两次共缴了七元,页下注明“少”(五元五角)。可见,大写数目汉字用于正规严肃的文书之中,书写规范工整;而苏码和小写数字则用于非正式的文书之中,书写随意潦草。下面对“花数”的“数”与“字”分别予以介绍。

一 苏码的起源及演变

苏码是明清以来流行于民间的一套“商用数字”。它广泛应用于中药店、裁缝店、日用杂货店、五金店、屠宰场以及钱庄、银号等等的经商场合,又称为“草码”或“码子字”。一般认为,它最初产生于中国明代工商业最发达的城市——苏州,因而得名。其实,苏码流行的地域极为广泛,几乎遍及全国各地,就笔者所知,使用苏州码子的地区除了江、浙、沪外,还有东北、北京、陕西、甘肃、河北、河南、湖北、云南、广东、海南以及香港、台湾等地。在民间运用中,由于地区和行业的不同,苏州码子的叫法也有所不同。如在江南称“苏州数码”,在华南称“番码”,在四川称“川码字”,在河南称“码子字”;用于记账时叫“账码字”,在服装行业叫“衣码字”,在蔬菜交易中称“菜码字”,在药材交易中称“药码字”,在肉货交易中叫“肉码字”(常写在肉皮上),在木柴交易中称“柴码子”,在桑叶交易中又称为“桑码子”,在码头或仓储行业称“码单”等等。

可以说,在阿拉伯数字推广普及以前,苏码是中国民间最为通用的数字符号。关于“苏州码子”或“草码”一词,除了《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甚至《小学数学词典》外,许多专业性的辞典诸如会计类、经济类、商业类等均有解释或介绍③。如《现代汉语词典》中对“苏州码子”的解释为:“我国旧时表示数目的符号,从一到十依次写作”。对于苏码的产生、来源与演变,至少从1960年代以来,在众多学者的论文及专著中均作了严肃的考证和探讨,如何章陆《中国古典数学中的数码与算式》④、钱宝琮编《中国数学史》中“中国数码”一节⑤、蔡美彪主编《中国通史》中“天文学与数学”⑥ 一节、李俨、钱宝琮著《李俨钱宝琮科学史全集》⑦ 第二卷“中国数学史话”一节、胡汉宸《中国数码字由来与演变》⑧ 以及徐品方和张红合著的《数学符号史》⑨ 中第一章“算术篇”等均对苏码的历史演变轨迹作了较为详细的考证和梳理。

上述学者的考证认为,苏码脱胎于算筹。算筹是中国古代的计算工具,它的起源大约可上溯到公元前5世纪,后来写在纸上便成为算筹记数法。根据史书的记载和考古材料的发现,古代的算筹实际上是一根根同样长短和粗细的小棍子,一般长为13—14cm,直径约0.2—0.3cm,其材料多用竹子制成,也有用木头、兽骨、象牙、金属等材料制成。用算筹来表示数字符号时,有纵横两种排列方式:

至迟到春秋战国时代,又开始出现严格的十进位制筹算记数并总结了筹算的记数规则。公元3—4世纪成书的《孙子算经》记载说:“凡算之法,先识其位。一纵十横,百立千僵。千十相望,万百相当。”算筹的纵横相间排列,目的是以免数字混淆错乱。算筹表示数字后也在不断地演变。南宋大数学家秦九绍对这套使用了一千多年的数学符号进行了大胆的改革,创造了一套专用的记数符号,后人称为南宋数码,如下所示:

秦九绍的记数符号较之古代的记数符号有四处改进:一是出现了圆圈表示零;二是增加了符号“”表示4;三是增加符号“”表示5;四是增加了符号“”表示9。据李俨和钱宝琮的解释:“原来是古文的五字,现在借用作四的数码,大概取其四面分歧的意义。代表五加零,代表五加四,写起来都比较简便。”⑩ 到16世纪,南宋数码进一步演变,除表示1、2、3的数码兼用纵横二式外,其他数码都单用南宋数码的横式,叫“暗码”。到清朝时,这套商用数码的(5)演变为,因为我国古时画圆圈时习惯上从右上角起顺时针方向旋转一周;(9)也由笔顺变成了

改进后的这套符号就是所谓的“苏州码子”,随着明代工商业的繁荣发展,这套记数符号也流传到全国各地。

近年来,媒体不断报道了各地有关苏码的档案或民间史料的“重大发现”,但多是些介绍性的文章,值得一提的是张建昌《苏州码子的实证应用与价值分析》(11),该文对西安市长安区清末民初时期“百忍堂”商号经营史料进行了实证研究,总结了苏州码子的运用规则和方法,从中国传统文化的角度分析了苏州码子的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王天富《陨山汉水真丰腴甲骨文字活民间》(12) 对于流行于湖北郧县民间的“肉码字”(即苏码)的演变过程、使用领域、留存原因进行了探讨。作者比较了“肉码子”与甲骨文,认定至少有一半以上的“肉码字”是与甲骨文同源共体的记数符号。特别是“肉码字”中的“”(五)“形状酷似结绳”。由此,作者认为“肉码子”为原始社会晚期或奴隶社会时期留存下来的“残留在民间的甲骨文活化石”。无独有偶,受到王文启发的秦德标在《肉码文字的起源和应用》(13) 中,详细介绍了三峡宜昌小峰风景区一带的“肉码字”的日常应用情况,通过大量的引经据典式的考证,认为“肉码字”“起源于轩辕黄帝之鸟文。经过历代先祖们的创造发展,成为一种完整的数码计量文字体系,广泛的流传于整个三峡地区。”很显然,王、秦两位作者撇开了前人的研究成果,另起炉灶,从零开始,推测臆断之处甚多,兹不一一列出。王、秦二人作为非专业的研究人员,其探求历史知识的精神和热爱故土文化之情,实属难能可贵,即使文中出现了瑕疵与不足,也无可厚非。然而,令人费解的是,他们文中明显错误的观点却得到某些著名的文字专家的大加肯定。更遗憾的是,“王天富的学术观点发表后,在全国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中央电视台、《中国青年报》、《解放日报》、《文摘报》、《湖北日报》等几十家新闻媒体报道了这一消息”(14)。对此,前人的研究早有现成答案,本文无须做过多的评论。

以往介绍苏码的文章大多用的是“正楷字”。实际上,这些码子是用毛笔手写的“草体”,“草码”的称呼即由此而来,而草体的书写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和不规范性,笔画的粗细长短、字体的肥瘠大小相差悬殊,字与字之间排列布局疏密不一,颇有汉字书法艺术上所谓“疏能跑马密不透风”之特征。和苏码一样,其他“花数”均带有很强的个性化色彩,每人书写习惯、书写风格、文化素养各不相同,其字体呈现出千姿百态、丰富多彩的特色。加之“草码”与小写数字的混用以及“数”与“字”之间的连笔书写,大大增加了辨认的难度。为了便于释读,本文的“花数”是用ACDSee Pro Photo软件裁剪自租册上的“原始”字体,这些租册来自于苏州、吴江、常熟、松江、青浦、嘉定等地档案馆,对于这些零星的、单独的数与字的出处,不再逐一注明。

二 苏码和小写数字的写法

下面为一至九十九的苏码:

零到十:(二十写作,三十写作)。

十一至二十(从左至右,下同):

二十一至三十:

三十一至四十:

四十一至五十:

五十一至六十:

六十一至七十:

七十一至八十:

八十一至九十:

九十一至九十九:

对于手写体的小写数字,需要提及的是四、五、六、七和百、千、万的书写:四写作,五写作,六写作,七通常仍写作,但与其后的字如“毫”“升”等字连写时发生变体,七的第二笔画竖弯钩“”向左转,写成“”。如七毫写成、七升写成(详情见后),(“七”这种写法也可能来自古体字,如甲骨文、金文和小篆分别写做)。百写作,一百至九百分别写作:。千写作,即“千”字的第一笔画,有时又写成,可视为“千”的草体字。一至四千依次为。万仍写作,一至五万依次为。尽管苏码可以表示多位数,如58,945写作,但实际上多位数往往由草码和小写数字混合写成,如(974)、(4195)、(2412)、(3008)。

(一)“数”与日期的写法

清末至民国时期,租册中的纪年有三种:年号纪年、“中华民国”纪年和公历纪年,日期多为阴历。其年份的书写无甚特殊之处,需要说明的是月日的写法。“月”写作,即竖钩“”,是“月”字的最后一笔横折钩“”的再简化。其中十月、十一月、十二月分别写作,即月字“”分别加上一横、二横和三横而成。阴历每月初几的“初”字写作,即“初”字的右半部“刀”。其实,这种以部分代替整体、以简化字代替繁体字的省笔字体在租册中颇为常见,如催头(即催甲(15))的“头”写作“豆”(繁体“頭”左半部)、减租的“减”写作“”、糙米的“糙”写作“造”、粳米的“粳”写作“更”,米价的“价”写作“介”、“出钱”(即找零钱之意)的“出”写作生,来自“出”的草书,田荒的“荒”写作

某月某日通常是上下连笔,左右布局,“左日右月”,组合成一方块,试举数例如下:

(一月初九),(元月廿七),(二月十九),(三月初四),(三月十四),(四月十五),(五月十四),(五月二十),(六月十七),(六月廿二),(七月初六),(九月卅),(十月初二),(十月初三),(十月初五),(十月初六),(十月初七),(十月十八),(十月二十),(十月廿八),(十一月初五),(十一月初六),(十一月初八),(十一月十一),(十一月廿八),(十二月初一),(十二月初十),(十月十五),(十二月十六),(十二月廿四),(十二月廿七)。

(二)“数”与度量衡的连写

租册上常见的度量衡单位主要有田地的面积单位(亩、分、厘、毫)、实物租米的容量单位(石、斗、升、合)和钱租的货币单位(元、角、分、厘)等,这些单位均有各自的简单符号,与这些单位连用的“数”一律用小写数字(笔者尚未见到例外)。

1.田地的亩、分、厘、毫

“一亩”写作(吴江、松江)或(吴县),即“亩”的前两笔画一点一横,表示“一亩”;“分”吴县写作“”,即“分”的第一笔画,有时写作一撇一点,似“分”的草写;“厘”写作横提“”,笔者体会,可能由“厘”的最后一笔即一横转化而来;“毫”写作(吴县)或(吴江)。苏州一带的“一毫”田又称作“一毛”田,而“毛”的最后一笔为竖弯钩“”,“毫”写作,可能由“”左转演变而来,以与“厘”区别。“分”、“厘”单独书写时,其笔画舒展,但其后有字时,其笔画蜷缩,要判断两者之区别,关键在于视其笔锋之走势,如是三分,是三厘。下面为“数”与亩分厘毫的连写实例:

一至九亩:、(八亩缺)、(吴县);(吴江、松江、青浦)。一至九分:。一至九毫:。一至九厘:(吴县);(吴江)。

上面简介了表示亩分厘毫的单字符号以及与小写数字的连写实例,相对易于辨认,但古时的书写规则是自上而下、从右至左,上下字之间常常连笔,使笔画和字体发生些微的变化,下图是吴江市档案馆藏的一份关于催甲经领田地亩数的纪录,为便于辨认和说明,笔者也将此图进行了处理(即图2中的表格,其英文字母A、B、C、D为笔者所加)。

图2 催甲经领田亩数

资料来源:《关于松陵佃户完租名册卷1945年》,吴江市档案馆,档案号:204—1—45。

图2中A行是催甲的编号,使用的是苏码,B行是催甲姓名,C和D行是用“花数”记录的田地亩数。现将C行的“花数”对应“翻译”如表1,D行的“花数”留待感兴趣的读者自己认读。

2.租米的石、斗、升、合

“石”吴县写作,吴江写作,由“石”的草体演变而来。“斗”写作,即“斗”的第一二笔画一横一竖,形似“十”字;“升”写作,源自草体的左半部即“”。“合”写作一撇“”,是“合”的第一笔画。当它们与数字连写时,其字形也发生微妙的变化,且看下面连写的实例。

一至五石:(吴县);(吴江);以下的一、二、五、八、九石依次为(吴县),仔细观察,该“石”字是由逆向笔顺书写成的;一至九斗:;一至九升:。一至九合(“合”在租册中一般为最小的容量单位,所以常常省略)。

表2的“花数”剪裁自三本租册(16),均是租栈收取实物租米的记录。现将其内容上下对应“翻译”于表2中:

3.“租洋”的圆、角、分、厘

晚清至1935年国民政府实行法币改革之前,我国流通的货币主要有“洋”和“钱”两种,“洋”指银币,其单位为圆、角、分、厘;“钱”指铜币,其单位为“文”,但直到1949年,地主收取法币,习惯上仍称其为“洋”、“租洋”或“兑租洋”。一般来说,大额货币用“洋”,小额货币用“钱”。租册上,“圆”写作“元”或。如(五十五元)、(二元)、(三元)、(九元)等。“角”写作,即一个三角形“△”,如“一角”即可写作。若末尾为“角”,其前的“元”可省略,如(二元四角)、(十六元五角);“分”写作,由“分”的草体演变而来,如2分写作、五分写作。作为货币单位的“厘”和田亩面积“厘”的写法一样,“一厘”写成,“二厘”写成。分厘有时组合书写,成方块形状,省略单位“厘”。如(三分三厘)(一分二厘)、(五分一厘)、(三分六厘)。民国后期,通货膨胀如脱缰之野马,法币急剧贬值,物价暴涨,每石租米的折价动辄成千上万,钱租的收入随之“翻番”,数额越来越大,出现了巨额的钱租记录。我们在前面已发现,多位数实际上是由草码和小写数字混合而成的,那么,其书写是否有规律呢?下面是来自吴江租册上的钱租记录(17),仔细观察我们会发现其书写规则:其一,“竖小写,数上位下”。即“数字”与“数位”上下书写时,“数字”用小写数字(而万位数上下书写时却使用了苏码,可视为一个例外);其二,“横苏码,数位省略”即横向书写时,则用苏码,且省略数位。因为苏码来自算筹,而算筹采用的是十进位值制,即一个数码表示什么数,要看它所在的位置而定,所以,用苏码记数时,数位常常省略。这一规则也适用于“数”与度量衡单位的连写情况,这一点至为重要,因为有的草码与小写数字容易混淆,如是八升而非二升。依笔者之见,其主要的原因是为了速写:因为“数”与“字”上下书写时,小写数字便于连笔,若横向书写时,苏码则更为简捷。如50可写作,也可写作。总之,书写时选择小写数字或是草码,一切以快捷、简便为原则,具体见表3中的实例:

上表中的图片均裁剪自《关于松陵佃户完租名册卷1945年》,吴江市档案馆,档案号:204—1—45。

“钱”写作,由繁体“錢”的最后一个“部件”“戈”演变而来。而钱的单位“文”常常省略,所以表示钱的多少时仅用数字而已,兹无须赘述。

三 “花数”的特点

由上可知,花数实际上是一种速记符号,它的“数”是阿拉伯数字传入中国之前的一种最为简捷便利的数字,它的“字”简单明了,直观形象、易学易记、书写方便快捷,其显著特征可以简单归纳如下:

(一)笔画简单。

大多数的“花数”只有一至二画,如(石、斗、升、合),尽管这些符号如此简单,表面上花里胡哨,好似一种行业“暗码”,实则它们犹如窗户纸一样,一点即破,因为它们多取自其行业中使用频率最高的几个汉字的“首笔画”(亩、分、石、升、合)或“末笔画”(厘、毫、斗)。因此,对于“识字人”来说,它们并不十分抽象,因为它们背后皆有“字源”,只是民间的省笔字而已。

(二)二字合一。

综上所述,“花数”是旧中国收租账房用来记账的一套速记符号,这套符号表面上花里胡哨,好似一种行业“暗码”,实则不然。对于行业内的人员来说,可谓是形象直观,易学易记。我们可用一句话概括“花数”的诀窍:“花数无非是几个常用字的首笔画或末笔画而已”。应当指出,作为一种历史文化载体的“花数”,它本身所蕴含和承载的经济、社会与文化的信息肯定远远超出其字面本身的意义。时至今日,“花数”已经消亡而成为一种非物质文化。毫无疑问,识别“花数”是解读其背后历史信息的基本条件,因此,对“花数”的研究不无一定的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

注释:

① 政协苏州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写:《苏州文史资料第1—5合辑》,1990年重印,出版社不详,第364页。

② 《苏州文史资料第1—5合辑》,第349页。

③ 关于“苏州码子”或“草码”的解释可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1202页;黄文选等编:《小学数学词典》,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年,第2—3页;郭道扬主编:《会计百科全书》,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44页;杨纪琬、娄尔行主编:《经济大辞典·会计卷》,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1年,第593页;新会计大辞海编委会编:《新会计大辞海》,沈阳:沈阳出版社,1993年,第988页。

④ 何章陆:《中国古典数学中的数码与算式》,《杭州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60年第1期。

⑤ 钱宝琮编:《中国数学史》,北京:科学出版社,1964年,第143页。

⑥ 见蔡美彪:《中国通史·第四编·宋辽金元时期》,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549页。

⑦⑩ 李俨、钱宝琮:《李俨钱宝琮科学史全集》第2卷,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596—597页。

⑧ 胡汉宸:《中国数码字由来与演变》,《北京经济瞭望·北京财贸学院学报》1996年第2期。

⑨ 徐品方、张红:《数学符号史》,北京:科学出版社,2006年,第20—24页。

(11) 《江苏商论》2006年第8期。

(12) 王天富:《陨山汉水真丰腴甲骨文字活民间》,《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0年(专辑)。

(13) 秦德标:《肉码文字的起源和应用》,载于湖北省高等院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三峡大学三峡文化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湖北省三峡文化研究会编:《三峡文化研究》第6辑。

(14) 见冰客:《肉码字:残留在民间的甲骨文活化石》,载《湖北文史资料》第72辑,2002年第3期,第151页。

(15) 催甲是旧时地主雇用的负责发放租繇(收租通知书)和催收田租的人员。

(16) 三本租册分别为《交通银行关于承受项下顾务本栈苏州稻田租册银行租册》,上海市档案馆,档案号:Q55—2—1369;《田业银行租册》,苏州市档案馆,档案号:I24—1—200;《关于各承种租田及怀新栈收租名册卷》,吴江市档案馆,档案号:204—3—837。

(17) 见《关于周爱莲栈租籍卷》,吴江市档案馆,档案号:0204—03—0428。

(18) 唐汉:《唐汉解字——汉字与人体五官》,太原:书海出版社,2003年,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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