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养老保险体制对金融稳定的影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养老保险论文,体制论文,稳定论文,金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维护金融稳定是当今世界大部分国家货币管理当局的职责。事实上,影响一国金融稳定的因素十分广泛和复杂,作为社会保障体制重要组成部分的养老保险体制就是一个重要的影响一国金融稳定的因素。本文分析完善养老保险体制对金融稳定的影响。
一、我国养老保险体制及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主要内容,是构筑社会安全网的基础。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形成的社会保障制度实际上是企业保障制度,这个制度建立初期的指导思想是对个人实行免费,保障费用由国家和企业承担,尽管初期遵循了社会统筹的原则,但后期却变成了完全由企业支付,这种做法一直延续到上个世纪八十年代。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展开,我国对社会保障制度也进行了全面的改革,进入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后,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之一,目标是建立一个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保障的完善的保障体系,同时对于社会保障的资金筹集、管理机构、资金的运用与经营及监督机构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这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开始向适应市场经济制度要求的方向发展。但是,这一体制存在着制度设计不合理和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方面的问题。
(一)制度设计不合理。
我国现行养老保险体制是根据国务院于1997年7月发布的《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建立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简称“统账结合”模式。这一模式是现收现付制和完全积累制的一种结合,但它与“部分积累制”仍然存在区别。在该制度下,个人账户只是一种记账手段,管理机构可以在不同的个人账户之间进行资金挪用,个人账户实际上并没有积累资金,无法用于投资,不具有积累制的特点。因而,“统账结合”制从实际运行来看,仍然是一种现收现付的制度。出现这一问题的根源在于在制度设计时,试图把“转轨成本”留在制度内解决。这一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第一,空账问题突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但在制度设计中,并没有将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基金分开,而是把它们放置在一起共同管理,由于社会统筹基金并不能满足对已退休职工(俗称“老人”和“中人”)养老金的支付,在实际中,直接采取了占用个人账户基金的办法,使个人账户成为空账。
第二,养老保险替代率高,没有资金保证的养老金支付额很大。企业保障制度下的对国有企业职工养老全包的体制虽然经过改革发生了变化,但是政府为了维持政策的延续性,仍然维持了较高的养老保险水平,且政府必须维护职工养老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以使其分享社会发展的成果,这也提高了养老保险的替代率,使得养老金支出大于统筹收入,形成没有资金保证的承诺,从而引发挪用个人账户基金的现象。
第三,企业遵缴率低。由于政府将其对退休职工的保险责任推给社会,那些退休人员较少、养老负担较轻的企业除了承担自身的保险费用外,还需承担退休人员较多的企业的一部分养老费用,使得这些企业尤其是其中的非公有制企业,缺乏加入保险计划的动力。此外,由于个人账户的资金很有可能被挪用,而法律并没有对它们做出明确的制度承诺和制度保障,这部分企业将尽量选择留在制度之外。造成企业遵缴率低的原因还包括企业经济效益滑坡,客观上无力支付职工的养老保险费、企业的短期行为、部分企业借改革改制之机将下岗职工和老弱病残人员当包袱甩给原企业、一部分企业资不抵债,被迫破产但资产变现难等。
第四,统筹层次低且条块分割,地区差距进一步拉大。在“统账结合”制下,部分积累起来的养老保险基金主要集中在那些人口年龄结构相对年轻、经济相对发达、职工个人收入水平相对较高的地区,而那些老工业基地、职工年龄构成相对老化的地区,养老保险基金积累不多,甚至入不敷出。由于养老金制度对收入分配、经济的稳定和增长存在影响,相对落后地区存在的个人账户空账将进一步拉大地区之间的差距。
(二)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缺少成熟的资本市场。
本质上,养老保险是一种劳动补偿的延迟支付,人口老龄化与退休费用的急剧增长,使得养老保险制度不得不对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做出新的调整,决定了养老保险基金必须进入资本市场。养老保险基金的社会保障属性要求其投资建立在资本市场比较规范、成熟的基础上,从而在养老保险基金与资本市场共同成长、相互促进的过程中,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
首先,我国债券市场发育不全。一方面国债虽然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但由于我国利率尚未市场化,其收益率并不能反映无风险利率,与银行存款利率相差无几,不能满足养老基金的收益率要求,而且市场规模偏小,统计数字表明,目前我国的流通国债规模仅占居民储蓄与养老保险基金积累滚存余额两者之和的很小比例,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养老保险基金不可能通过国债市场来进行优化的资产组合;另一方面,我国公司债券发行存在严格的资格限制,发行主体限于大型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市场规模较小;并且,债券利率也有严格的上限,债券利率不能成为区分企业质量的有效信号。利率限制还可能造成“道德风险”:有偿债能力的企业发行的债券利率较低,难以筹集资金,而发行较高利率债券的企业风险较大,往往难于偿还。
其次,我国股票市场不规范。上市公司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稳定的财务状况是投资获得稳定的收益率的前提。然而,我国许多上市公司质量较差,股票收益率较低。即使有部分企业业绩较好,却很少配发稳定的红利,养老基金很难从股票红利中获得较高的报酬率。对养老保险基金来说最为不利的是,我国股市存在很大的投机性,虽然买卖股票获得的资本利得可能较高,但是这种资本利得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与养老基金投资要求的安全性不符,而且这种利得不具有长期稳定性,同样不符合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要求。
再次,我国资本市场的避险工具少。金融产品可以分成交易产品和支持产品,我国当前资本市场上主要有股票、基金和债券等交易产品以及上证指数、深证综指等支持产品。在发达国家成熟的资本市场上,适应市场规模不断扩大、金融风险日益全球化的变化,为了更有效地分散风险,在过去二十多年的时间里已经形成了股指期货、金融期权等金融创新产品。反观我国资本市场,金融产品单一,可投资的品种比较少,更缺乏金融创新产品,从而无法满足投资者多元化、多层次的投资需求,限制了养老基金的进入,阻碍了资本市场发展。
(三)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效率低。
养老保险制度设计中,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未分账管理,个人账户没有形成基金积累,难以进行投资营运,即使在辽宁改革试点中,个人账户已形成一定的基金积累,但由于未按市场化的方式运作,资金以国债和银行存款为主要投资渠道,投资回报率也难以保证。政府承担的养老保险责任过重,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空间狭小,难以形成有规模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行业。政府主导下的基金投资效率低下。缺少有效的保障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运作的市场监督体系。
二、养老保险体制对金融稳定的影响机制
第一,我国的养老保险隐性负债属于中央政府的社会养老隐性担保,巨大的隐性负债造成了中央财政的巨大风险。按着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的初衷,本来“老人”部分随着时间的推移数量会逐渐减少,但由于时点问题没有确定,“中人”部分日益注入“老人”行列,历史欠账也越来越多,这部分欠账最终只能由国家财政负担;个人账户长期空账运行,空账数额越来越大,最终也只能是财政出资填补;由于近年来离退休人员快速增加,企业想方设法让员工提前退休,把包袱甩给社会保险,将统筹外的支付项目往统筹内挤,原来没有进入社保的人也塞给社会保险,由社会保险支付退休金等等,造成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日益扩大,加之收缴下降,势必形成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缺口不断扩大,而这种不断扩大的缺口最终还是要财政负担。养老保险隐性负债显现时,国家财政要负最后平衡的责任,因此必然导致持续的变相透支,威胁人民币币值稳定,进而影响金融稳定。
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的存在,使居民风险储蓄意愿增强,风险预防性储蓄的利率弹性接近零,利率政策对风险预防性储蓄转化为消费失效。居民风险储蓄意愿增强,储蓄增长快,资金过分集中于银行,在我国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治理机制仍然不完善的情况下,必然形成较多银行不良资产。而中央银行信贷资金的财政化运用,如财政透支,化解金融风险贷款,将形成中央银行的非自主性资产,导致中央银行资产僵化,使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操作缺少主动性、灵活性和有效性。这些因素皆不利于金融稳定。
第二,养老保险基金本身所具有的长期协调性、稳定性、规模性及追求长期稳定投资回报的特点,对资本市场的制度、结构和效率以及稳定性将产生极其重要而又复杂的影响。首先,养老保险资金基金化及养老保险基金进入市场,可以培育机构投资者,增加机构投资者在资本市场中所占的比重,优化投资主体的结构;可以改善资本市场的清偿能力,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形成一个充满活力的稳定的金融体系。其次,基金制养老制度的建立,使社会保险性储蓄迅速增加,带动总储蓄的增长,为资本市场提供了大量资金来源,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增长,为金融稳定提供扎实的宏观基础。再次,养老保险基金对于投资工具的选择往往集中于那些长期投资回报率较高的资产组合,从而能够强化资本市场的长期性投资,有利于改善资本市场结构,提高资本配置效率。最后,出于获取长期稳定回报的需要,养老保险基金要求投资具有相当大的安全性,这就使其对资本市场中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分布及回报分布产生了重新归整的内在要求,对新的金融产品提出了需求,直接或间接地推动资产类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衍生产品以及综合类产品的产生,不断推动金融创新。由于现阶段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存量规模太小,上述对金融稳定产生作用的机制难以发挥作用。
第三,养老保险覆盖面窄、统筹层次低和条块分割及人们对政府支付能力产生怀疑强化了人们为预防未来风险而加大储蓄的心理动机,影响居民的消费信心。在积极财政政策运用后仍然不能有效扩张消费的情况下,极有可能迫使政府进一步加大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扩张力度,为金融稳定埋下隐患。
第四,当养老保险基金具有了一定规模并消除了进入资本市场的障碍后,对其投资的监管是否有效将影响金融稳定。如果监管不力,直接的影响是养老保险基金的违规运作将扰乱资本市场秩序,给资本市场带来巨大风险,危及金融稳定,此外还可能因为危及自身的安全而遭致重大损失,从而通过上述第一种机制影响金融稳定。
三、政策涵义
一是迅速采取措施做实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实账化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两者进行分开管理的基础,有助于现行制度的平稳运行,避免倒退为现收现付制;有利于减小基金缺口,避免将财政逼到最后兜底的境地,避免财政风险;有利于消除人们对政府支付能力的不信任,使居民的经济行为回归理性,保证宏观经济政策产生预期效果;有利于扩大养老保险基金规模,发挥其对资本市场的稳定作用。
二是有效扩大养老保险基金规模并使其进入资本市场。充分认识养老保险基金与资本市场的相互作用,发展资本市场,为养老保险基金发挥金融稳定的作用创造条件。成熟的资本市场能够提供种类丰富的投资工具和多元化的投资渠道,能够保证交易行为的透明度以及较高的市场的流动性,从而可以降低交易成本,使各种交易活动具有较高的效率;有利于养老基金分散风险、选择较优的投资组合,较好地实现保值增值。
三是对进入资本市场的养老保险基金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宏观层次上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明确职责,中观层次上建立专业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部门,微观层次上强化各个主体特别是投资管理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充分利用外部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这些措施的实行将防止养老保险基金的违规运作给资本市场带来冲击,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的自身安全。更为重要的是,必须尽快完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于资本市场的相关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