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政区地名研究_中国历史地图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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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政区地名考四则,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政区论文,福建论文,地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摘要 《临汀志》所说州治所有四,经考证有误,汀州治所仅有一迁。《旧唐书·地理志》福州辖有“梅青县”当作“梅溪县”;而县又为场之误。《中国历史地图集》之释文谓至元三年南胜县所迁之治即今平和县也有误。元时期福建行省的置废分合颇为频繁,但论者甚少,这里特作资料补充。

关键词 福建政区置废 治所 迁徙

一、汀州与新罗、杂罗、长汀三县考

汀州号称岩郡,自然条件较差,迟至西晋才有新罗一县,且在刘宋即废,直到唐代设立汀州,始增长汀、杂罗、宁化三县。那时,地为蛮僚所居,人口不过13702,经济、文化仍然落后,对其州县的记载十分简单,出入也较大。兹先引录如下。

《元和志》卷二九“汀州”:“开元二十一年(733年),福州长史唐循忠于……光龙洞,检责得诸州避役百姓共三千余户,奏置州,因长汀溪以为名”;长汀县:“郭下”;漳州龙岩县:“先置在汀州界杂罗口,名杂罗县,属汀州。天宝元年(742年),改为龙岩县,大历十二年(777年),皇甫政奏,改隶漳州。”

《旧唐书·地理志》“汀州”:“开元二十四年(736年),开福、抚二州山洞,置汀州。天宝元年(742年),改为临汀郡。乾元元年(758年),复为汀州”;又云:“长汀,州治所”,长汀、龙岩、宁化三县,“并开元二十四年(736年),开山洞置”。

《新唐书·地理志》“汀州临汀郡”:“开元二十四年(736年),开福、抚二州山洞置,治新罗,大历四年(769年),徙治白石,皆长汀县地”;漳州龙岩县:“开元二十四年(736年)置,隶汀州,大历十二年(777年)来属”。

《唐会要》卷七一州县改置下江南道汀州:“大历十四年(779年)正月二十六日,移于长汀县白石乡”;漳州杂罗县:“改为龙岩县,并天宝元年(742年)八月二十四日敕置”。

《太平寰宇记》卷一○二汀州:“唐开元二十四年(736年),开福、抚二州山洞,置汀州,天宝元年(742年),改为临汀郡。乾元元年(758年),复为汀州。州初治在杂罗,以其地瘴,居民多死。大历十四年(779年),移理长汀白石村,去旧州理三百里,福州观察使承昭所奏移也”;漳州龙岩县:“唐武德以前为杂罗县,天宝元年(742年),改为龙岩,隶漳州”;长汀县下:“唐开元中立郡,旧治在九龙水源长汀村,大历中移在白石乡,地名金沙水,即今治也”。

据上所引,汀州治所的移迁是有三说,即先设治新罗,继徙白石;或是初治杂罗,继徙白石;或是先治长汀村,再迁白石。至其设置的时间和移理的年代,则有二说,即开元二十四年(736年)置,大历四年(769年)徙,或是开元二十一年(733年)置,移于大历十四年(779年)。

对此记载,后人为化诸家说法的不同,无不称说杂罗是为新罗之误,或新罗乃是杂罗之错写,且以新罗、杂罗皆治于今龙岩市,而断汀州、长汀县初治于此,然后迁驻上杭县北长汀村,继徙长汀县北东坊口,再以白石为治。此如下面所引即是。

宋胡太初《临汀志》(福建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所载的汀州建置沿革:“初治新罗,后迁长汀村,又迁东坊口,大历四年,剌史陈剑奏迁白石,即今治是也”;长汀县下:“望县,倚郭。随二州三迁”;上杭县又云:“唐开元间置州,凡再迁,皆于今县为近:新罗,今龙岩县,在县东百五十里;长汀村,今号旧州,在县北十五里;最后徙白石,相距三百余里”。

清曾日瑛《汀州府志·序》曰:唐立新罗县,汀州与新罗最初皆治龙岩县。

而见中华书局1975年版和1983年版的《新唐书·地理志》汀州临汀郡与《元和志》卷二九漳州龙岩县校勘记,也有新罗是为杂罗、或杂罗是为新罗之误的相反说法。

其实,这些不同的说法,都由《寰宇记》的记载而引起。盖《寰宇记》明知唐无新罗一县之设,遂谓新罗乃是杂罗之误;又知杂罗后为龙岩县,便称汀洲的治所初治杂罗。然而,要是新罗果为杂罗,二者为一,即汀州初治杂罗,则杂罗、长汀置县的时间相同,汀州前后的治所怎有可能“皆长汀县地”?何况龙岩位居九龙江边,非属汀江流域之地,又岂能“因长汀溪以为名”?再是根据上引志书记载,汀州治所实仅一迁,无论初治新罗、杂罗,后徙白石,都因地瘴之故。由此而观也可得见,新罗、杂罗自当为二,前者系指晋的新罗故城,即所谓“旧州”,故址在今长汀县北五里东坊口,后者则为后来的龙岩县,治所在今龙岩市。正因如是,即汀州治所实仅一迁,初治新罗,所以汀州才因长汀溪以为名,前后治所都为长汀县地。

另是《寰宇记》尚云,汀州“旧治在九龙水源长汀村”,是长汀村自在九龙水源之地。兹查诸志,上杭县内未载这一水源,而且《读史方舆纪要》卷九八汀州长汀县卧龙山条,有谓:“郡治后”,“一名九龙山”。今疑长汀村就在这里,即在志书所指长汀县北之旧州,即在晋的新罗故城的地方。若是,则《寰宇记》所云汀州“旧治在九龙水源长汀村,大历中移在白石乡”,也与新唐志汀州治新罗,“大历四年,徙治白石”的一迁之说正相符合。

至于《临汀志》、《汀州府志》所云唐有新罗县,并谓新罗治今龙岩市,这在上面已经说过,无非是为调和新唐志与《寰宇记》记载的不同,所以同样不足为信。

再是汀州设置的时间问题,今据《新唐书·方镇表》载,开元二十二年(734年)福建经略使既已增领汀州,是汀州的设置,自当早在开元二十一年(733年)。然在其时,只设一州,未置属县,直到开元二十四年(736年)增立长汀、杂罗、宁化三县,始成规模,所以有些志书又称:“开元二十四年,开福、抚二州山洞,置汀州。”至于州治移理白石的时间,由于资料限制,则就难断何说为是了。

二、唐置梅溪县一说有误

《旧唐书·地理志》福州辖有梅青县,《新唐书·地理志》作梅溪县。盖“青”为“溪”之误。

按《新唐志》云,贞元元年(785年)置梅溪县,《太平寰宇记》卷一○○则称,县是设于梁乾化元年(911年),贞元元年尚为场。《新五代史·职方考三》也道:“福州闽清,梁乾化元年,王审知于梅溪场置”。兹查《元和志》卷二九,也无该县记载。据此,是新、旧唐志所云唐时置县一说当误,而《三山志》卷一直谓贞元元年置县,同样非也,(《中国历史地图集》从贞元说,唐图有梅溪县,也误)。

三、南胜与南靖县治所的变迁

姚循义《南靖县志》卷一建置:“南靖本龙溪、漳浦、龙岩三县地,元至治中,以其地险远,难以控驭,遂析置南胜县,在九围山之东。至元三年(1338年),畲寇李胜(通志作李志甫)等作乱,杀长吏晏只哥,同知郑晟、府判喜春会万户张哇,哇讨之失利,邑人陈君用袭杀胜,遂徙治小溪琯山之阳。至正十六年(1356年),县尹韩景晦以地僻多瘴,又徙于双溪之北,改为南靖县。明因元旧,属漳州府……(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知县林挺春徙治县北一里许,在大帽山麓,踦山为城,垂三十载,民弗聚。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知县陈宗愈始复城旧县故地,其规制方隅较前略狭。国朝因之。”至1938年又迁山城,始为今治。兹就1981年《南靖县地名录》所云,补记如下:“抗日战争开始,鉴于县府靠近漳洲平原,时受敌机骚扰,遂于1938年7月(民国二十七年)西迁山城至今,是时,旧县府所在地改称靖城镇。”又谓:“元英宗至治元年(1321年),置南胜县,治于九围矾山之东,即今平和县东南胜是也;顺帝至元三年(1338年),迁于小溪(今平和县城)与山格之间,治所为今平和县东北旧县;惠宗至正十六年(1356年),再迁双溪之北,治所即今南靖县之靖城。按《中国历史地图集》之释文称,至元三年所迁之治即今平和县(小溪镇),误。

四、元时期福建行省置废分合考

元时期福建行省的置废分合颇为频繁。兹据《元史》世祖纪、成宗纪、顺帝纪、百官志、高兴传、阔里吉思传和《新元史·地理志》、《续资治通鉴》卷一八三~一八九、《三山续志》及《八闽通志》卷八七引吴源《至正近记》的记载,综述如下。

元初,福建隶江西行省。至元十五年(1278年),独自设省,名为福建行省,治于福州。十六年(1279年),又在泉州增置泉州行省。十七年(1280年),合并二省,复称福建行省,治于泉州。十八年(1281年),移治福州。十九年(1282年),又回泉州;复于是年五月,先并江西、福建二省为一,继而分置福建、泉州二省。二十年(1283年),又并泉州行省,先是移治漳州,后迁福州。二十一年(1284年),中书省言,“福建行省军饷绝少,必于扬州转输,事多迟误。若并两省为一,分命省臣治泉州为便”,于是诏以中书右丞行省事忙兀台为江淮等处行中书省平章政事,而以行省左丞忽剌出、蒲寿庚、参政管如德分省泉州。二十二年(1285年)正月,又废,立宣慰使司,隶江西行省。二十三年(1286年),复设福建行省,旋而并入江浙行省。二十五年(1287年),漳洲盗起,曾命江浙行省调兵讨之,是年已有福建行省见于记载,盖又当复。二十八年(1290年)废,二十九年(1291年)又置,至大德元年(1297年),改称福建平海等处行中书省,移治泉州。事隔两年,即至大德三年(1299年),又罢,而置福建宣慰使司都元帅府,隶属江浙行省。至正十六年(1356年),又以宣慰使司都元帅府改置为福建行中书省,至是,福建再次建省。后因军事需要,至正十八年(1358年),又置建宁、泉州分省;十九年(1359年),又置兴化分省;二十四年(1364年),又增延平分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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