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论如何“改变”哲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价值论论文,哲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862(2003)09-0003-04
尽管价值现象在日常生活中普遍存在,尽管价值是人们生活、实践、创造的一个基本 维度,人类关于具体价值(如善、美、功利、正义、自由等)的理论探讨也悠长久远,但 是,哲学意义上的一般价值论却只有短短100多年的历史。人们公认,自19世纪末20世 纪初德国哲学家洛采、文德尔班等人将价值问题(而不是实在问题)视为哲学的首要问题 ,并试图以价值论为中心重构哲学始,一般价值论在哲学中的地位才日渐确立。在现代 社会价值问题凸显、价值冲突日益普遍且尖锐化的同时,随着新康德主义(弗莱堡学派) 、实用主义、现象学、以及科学人本主义的兴起,价值论在哲学中的地位不断凸显,有 人甚至断言,当代哲学(特别是西方哲学)已经或正在出现“价值论转向”。
价值作为“世界对于人的意义”、“客体对于主体的意义”,是以“人的内在尺度” 或“主体的尺度”为根据的关系质。与以“对象、客体的外在尺度”为根据的、作为“ 人对世界的把握”的事实或真理相比-价值具有深刻的“异质性”,即它是以人和人的 生活实践为中心、以人的主体地位和作用为实质的,体现了主体(人)自身的本性和目的 ,体现了主体(人)活动的方向性和目的性,体现了主体(人)对自身活动的自我调控。从主体(人)的价值维度理解、“改造”或“重构”哲学,将促使哲学重新反思自身,导致 哲学发生全方位、革命性的变化,映射出一种全新的哲学形态。略而言之,这可从如下 一些方面加以探讨:
首先,哲学的这种自我反思与批判、“改造”与“重构”,导致了一种新哲学观的出 现:哲学不仅仅是“科学的世界观”,也是一种人学或价值观,是它们之间有机统一的 “整全哲学观”。
走出人类思想史早期的混沌状态,摆脱中世纪神学的羁绊,随着文艺复兴之后近代实 验科学的兴起,特别是科学的里程碑式的突破——伽俐略、牛顿力学的巨大成功,科学 成为一切学术的范式,知识至上、理性主义、客观主义在思维王国中的地位得以确立。 哲学相应地出现了具有浓厚科学色彩的、以科学为范式的“认识论转向”(以及后来的 “语言学转向”),“科学的世界观”、“知识哲学观”遂成为哲学观的经典形态。然 而,这种“拟科学”的实证性、客观性、普遍有效性追求,使哲学沦为以追求知识为目 标的“科学认识论”。它既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哲学之“智慧之学”的美誉,更丧失了 其社会反思、批判与治疗的功能。特别是因为其中人的“退场”(有人甚至认为它是“ 人学空场”),哲学几乎背离了其本性、迷失了其方向:它的目的不是具体的历史的活 生生的人及其幸福,不是人的价值、自由、以及理想世界的创造,而是要科学地描述、 说明和解释世界;即使在科学地描述、说明和解释世界之时,主要强调的也是物对人的 决定或制约作用,至于人的主体性(包括价值评价、选择、建构和创造)因素则在相当程 度上被忽视了;……
当“拟科学”的哲学在学术上的合法性面临内外交困(如观察的客观性受到质疑、归纳 问题尚待解决、整体主义和历史主义哲学观重新抬头)之时,又受到了现实社会的无情 挤压和冲击:对短期利益的近视追逐,导致人与自然的高度对峙和严重冲突;商品经济 对人与社会的扭曲和异化,使“人为物役”、“人对人是狼”、“他人即是地狱”成为 普遍的事实;自动化、快节奏的异化社会、未经思考的人生,导致了人的焦虑和生存意 义的失落……特别是,伴随现代科技与市场经济的突飞猛进,全球化时代的来临,所有 这些社会冲突、价值困惑、文化危机愈来愈普遍化,愈来愈难以控制和解决。抛弃这种困境,呼唤一种深层次、全方位、综合性的价值反思与批判。抛弃“科学的世界观”、 “知识哲学观”,在以人为本、人是目的的前提下,自觉反思人与自然、人与社会、身 与心的关系,重建其内在统一学说,就成为时代精神的必然选择。这必然要求哲学将破 裂的自然观、社会观、人生观、价值观重新整合起来,建构一种综合性的有机统一的“ 整全哲学观”。
其次,在“整全哲学观”的视野中,哲学理论的基本结构重新成为反思的对象,自然 观与历史观,存在论、认识论与价值论相互割裂的旧格局将被打破,而得以重新整合。
当然,这不过是哲学本来面目的回归。回首哲学史,哲学作为一种“大智慧”,从来 都围绕着两个维度——“是”、事实维度与“应该”、价值维度——而展开。“是”、 事实维度指向“是什么”、以及“如何是”;“应该”、价值维度则指向“应如何”、 “怎么办”。这两个维度具有迥然不同的特征与功能:前者给予我们关于世界的总体印 象,告诉我们关于对象和自身的事实情况,告诉我们“变革”对象的可能性和方法;后 者告诉我们依据什么而行动,是否应该、以及应该如何去行动。哲学围绕这两个维度的 反思与批判而展开,并不是哲学家们无中生有,而是由现实生活、实践的需要所决定的 。例如说,在生活、实践过程中,事实要素是我们活动的外在依据,价值要素是我们活 动的内在动力和目的。如果割裂它们之间的关系,或者可能导致对对象或客观规律的蔑 视,导致唯意志论或神学唯心论,或者可能失去行动的激情、动力与方向。因此,哲学 不仅仅只是求解世界之谜的“自然智慧”,而且内在地是指导社会改造、指点人生迷津 的“实践智慧”、“生活智慧”。在这种一体化的哲学智慧中,并不存在所谓自然观与 历史观的人为割裂,所谓“哲学原理”与各“分支学科”(如伦理学、美学、科技社会 学等)的人为割裂,所谓“哲学原理”与哲学史的并列与割裂。
只是应该特别强调,这两个维度并非简单并列的。事实上,人和人的价值生活、实践 ,或者说哲学的主体向度、价值维度更为根本,处于哲学的核心地位。这促使全部哲学 ,包括存在论、认识论,不能局限于传统的意义上,而必须从这种新的维度加以重新审 视和改造。例如,从主体(人)、以及价值维度出发,我们并不怀疑在人之先、在人之外 的自然界的存在,但那种“被抽象地孤立地理解的,被固定为与人分离的自然界,对人 说来也是无”。(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第178页。) 即没有进入人的实践—认识活动的“世界”,与人并无现实关系,并无现实的意义和价 值。而通过人的活动,被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了的“感性世界”、属人世界,才对人具 有现实意义和价值:它既是人生存与生活的现实环境,又是人进一步认识、把握和变革 世界的前提与基础;人们从事科学认识、探索的目的,并不是“为认识而认识”、“为 科学而科学”,而是服从于人的价值目的、服从于人的生活实践的。这样,存在论(本 体论)、认识论的基本内容,与基于科学的实践观的价值论一道,作为基本的哲学分支 在一种更高的视野和层次中被统摄、整合起来。
再次,哲学作为人学性质的确立,实践论、价值论的凸显,将变革哲学思维的视角和 方式,即从客体的、直观的实体性思维向实践性的、主体性的关系性思维转变。
传统思维方式如同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的,其历史局限性在于, 对“事物、现实、感性”,仅仅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当 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这种思维方式是 一种实体思维,对于任何思考对象,都试图找出某个存在着的、具有某种性质的本原实 体(如“上帝”、“理念”、“绝对精神”等“精神”本原,或原子、阴阳五行等“物 质”本原);它是一种客体性思维,追问的是客体的存在、本性和运动规律,而不是主 体或主客体的全面关系、变化发展;它是一种直观形式的思维,即仅仅孤立、静止、片 面地从客体方面去把握和思考问题,而不去把握人与世界、主体与客体的全面关系及其 普遍联系、动态发展,不去把握主客体相互作用的动态矛盾运动。一句话,不懂得生活 、实践作为人类思维方式的根源的意义。
关注人及人的价值维度的新哲学思维方式批判地扬弃了传统思维方式,它要求“像人 的生活、实践那样思维”,即人的思维、逻辑并不是脱离生活、实践的概念游戏,不是 纯粹心智的“自由构造”,而是主体生活、实践的形态、结构、方式、方法、原则等的 提炼与反映。与生活、实践的具体进程相一致,它是一种生成性或成长性思维,一种与 思维对象的历史过程相一致的过程性思维。只有体味到了那种永恒动态、发展的意境, 才算“触摸”到了这种思维的实质。在思维倾向上,这种新哲学思维方式强调要把对象 当作“生活、实践”,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即在由人的生活、实践所创造的人与世 界、主体与客体的全面联系、动态发展中去反映、变革对象。但在这种反映、变革中, 人与世界、主体与客体的地位不是简单并列的,而要着重从人、从主体方面展开思维, 从主体(人)的视角和价值标准去解释和说明对象,从主客体关系的矛盾运动中辩证地反 映、变革世界。
最后,坚持哲学的人学性质和价值维度,贯彻运用实践思维方式,将导致哲学思考的 出发点、哲学的宗旨和使命、以及哲学精神发生重大变化。
价值是专属于人的范畴,其根据和秘密就在于具体的历史的人。离开了人和人的现实 生活、实践,“价值”就成了不可理解、无法捉摸之物。因此,坚持哲学的价值维度, 必然得出一个结论:哲学的出发点和宗旨都是实际活动着的人(包括人生活和活动的世 界)。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就曾经指出,应该“从主体方面去理解” ;在《费尔巴哈》中,马克思更是明确宣称:“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 (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73页;第57页。)旗帜鲜明 地把哲学的视角从旧唯物主义的“物”转换到“人”,从“客体”转换到“主体”方面 来。
而且,明确地从对象、客体的维度转向主体、人的维度,从知识论、真理论维度转向 主体性、价值论维度,是哲学宗旨和使命的一次深刻的革命。传统哲学,无论是本体论 还是认识论,其主旨都在于描述、说明和解释世界;致力于证明现存世界的合理性;追 求的是与客观世界相符合,发现世界的规律,获得关于世界的事实或真理(客观知识), 建构关于世界的完整哲学图景。而事实上,这只是科学、而不是哲学的目的,科学也足 可担当此任。马克思则深刻地指出:从前的“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 题在于改变世界。”(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73页; 第57页。)新哲学的宗旨和使命就在于批判世界,变革世界。它要求在一切研究、思考 、实践过程中,以人为本,从人出发,关心人与人类的生存状况和命运,关心个人的幸 福和社会的正义,追求对于现存世界的否定、超越,消除人的物化、异化,特别是通过 对现实世界的反思、批判、解构、治疗,创造性地建设一个“人为的”和“为人的”新 价值世界,一个更加美好、合乎人性和人的目的、促进人与社会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理想 世界。诚然,无论是描述、说明、解释,还是反思、批判、变革、创造,都是人类对世 界的掌握方式,都是人类活动的基本形式,不过,它们毕竟有着实质性的区别。尽管后 者必须以前者为条件,但前者本身不是目的,只是实现后者的过程和手段,惟有后者才 真正体现了现代哲学的实质和精神。
应该说,上述反映时代精神的新哲学探索,无论在中国还是在西方都远未成熟,至多 只能说“在路上”。由于哲学的人学性质和实践特质尚待进一步落实;由于价值论出现 的历史并不长,哲学的价值维度所导致的问题、后果也尚需进一步体味、提炼;因此, 如何真正实现哲学观的变革,探索哲学基于价值维度的新形态,仍是现时代一个待解的 、相信也是有生命力的谜题。